Ⅰ 2020年秋季青原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细则》,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履行和学校相应的工作职责,规范操作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做好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强化学籍管理员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配备学籍管理员,专门负责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的学籍管理员队伍。要全面强化管理培训,使学籍管理员准确掌握《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学籍异动管理的操作办法等,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建立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利用学籍系统开展数据统计、政策制定、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的科学决策水平和中小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要建立学籍核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制度,细化管理,明确职责,规范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对《细则》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应用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利用“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特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转变管理方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家长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细则》进行全面解读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在调动中小学校积极性的基础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Ⅱ 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
转学籍需要的手续有: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Ⅲ 宁夏固原小学转银川怎么转学
宁夏固原小学转学银川的手续,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教基[2014]46号)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发生变化的,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三、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第二十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区)、市、县发生变化的,可由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7,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然后由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属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转入公办学校,转入学校要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管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及转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管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审批后,转学成功。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对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同时,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学期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转出情况书面上报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跨省(区)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要按照属地原则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跨省转学流程如下:
一、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出到其他省的,要符合转入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二、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审核;
三、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四、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六、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七、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八、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九、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地级市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 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市发生变化的,可由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具体要求与第二十四条相同。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区)发生变化的,可由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同时,需提交转出地省(区)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成绩证明,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及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区属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核准后,转学成功。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对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转入或转出特教学校的,由学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转学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此类转学具体程序由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转入、转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跨省(区)转出或接收外省(区)转入学生的,由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相关信息,并于每学年末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高三年级不办理任何原因的转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Ⅳ 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4)宁夏中小学学籍系统扩展阅读:
学籍制度
初中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规范该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流失,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该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础及保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定如下规定: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借读
1、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该校借读,借读学生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
2、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
3、借读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经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校长批准后可在该校参加毕业考试。
4、学生要求返回户口所在地考学时,学校及时给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休学与复学
1、在校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长根据医院诊断书在学生本人、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办理休学。
2、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到半年或未满一年需提前复学,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复学时由家长持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家长书面申请书上交学校,经校长同意后,学籍管理人员报到上级部门具体办理,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毕业年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4、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籍由学校保留。休学证明装入学生档案,并由校医在学生档案上填写好。
参考资料:
学籍_网络
Ⅳ 银川金凤二小的学籍号是几位
根据抄2015年开始教育部已通过袭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正式学籍号。银川金凤二小的学籍号的位数也符合以下规则:
1、对于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全国正式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G+身份证号;
2、对于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全国正式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J+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3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3、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都是19位。
Ⅵ 兴庆区掌攻中心小学入学手续外地学生转入须要什么手续
一、兴庆区掌攻中心小学入学手续外地学生转入须要的手续,《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宁教基[2014]46号)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发生变化的,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三、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第二十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区)、市、县发生变化的,可由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然后由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属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转入公办学校,转入学校要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管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及转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管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审批后,转学成功。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对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同时,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学期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转出情况书面上报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跨省(区)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学校、市直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要按照属地原则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跨省转学流程如下:
一、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出到其他省的,要符合转入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二、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审核;
三、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四、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六、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七、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八、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九、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地级市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 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市发生变化的,可由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具体要求与第二十四条相同。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区)发生变化的,可由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同时,需提交转出地省(区)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成绩证明,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及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区属学校须该校主管部门)核准后,转学成功。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对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转入或转出特教学校的,由学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转学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此类转学具体程序由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转入、转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跨省(区)转出或接收外省(区)转入学生的,由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相关信息,并于每学年末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高三年级不办理任何原因的转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B、兴庆区,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Ⅶ 在宁夏户口不够三年可以参加高考或是高考受限制吗
在宁夏户口不够三年高考受限。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
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2019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区外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7)宁夏中小学学籍系统扩展阅读:
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高考: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须提供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结业证书或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
或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须提供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整的学习经历证明),且考生本人必须在外出就读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的,按本规定第二条第8款执行;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 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Ⅷ 请问,我学籍从小学到高中都在宁夏,而户籍在甘肃,我可以参加高考吗
宁夏的外省考生在宁夏参加高考的政策比较复杂,具体如下,你对照核查是否符合。
(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2、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6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就读,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过出省就读注册手续;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2年(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考生至少应届高三学年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一年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三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 考生至少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二年高中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二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7、2016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高中学校修满3年规定的年限教育,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8、2016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9、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10、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5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学生手册),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Ⅸ 我是专科生,我可以考教师资格证么
世界正在改变
前几天看到一个专访视频,主持人和几个女艺人聊天,聊到工作时,她们说最担心的事居然是怕自己会失业!影视行业变化太快了,好多人已经接不到戏了,都出来做直播做微商了。这我想起了共享单车,很多人感慨,前两年最火的项目,这么快就死了。互联网的时代,一切都变化地太快,快到很多人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已经被打倒在地。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一些人总在昼夜不停地运转,而另外一些人,起床时才发现,世界已经变了。
今年6月25日,英国牛津事务研究所发布研究报告:2030年,也就是12年以后,全球将有8亿人因为人工智能失业!
机器人将取代2000万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