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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14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18 03:36:18

A. 农村户口,怎样才能上海口学校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规定,农村户口上海口学校的条件是: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海口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海口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海口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海口市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B. 南海沙头2014年秋季招生的小学

年秋季

C. 2014年,海口市,小学升初中毕业会考什么时候开始

好久远的事情,不过没记错应该在6月中旬吧

D. 2020年海口市高中招生划片吗

高中不是九年义务教育了,不是划片区的了,只有小学和中学是划片区的,高中是要考分数了。

E. 父母共同房产需要一方同意申请海口城区小学吗

一、海口市教育局没有对申请海口城区小学,父母共同房产需要另一方同意的限制。但只能一户一生。

二、《2016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海口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海口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海口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海口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海口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海口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海口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海口市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海口市居民承担非海口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海口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二)海口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5月28日至6月5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6月4日至6月12日。

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海口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6月11日至6月26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6月27日至7月1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至31日。

(三)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2016年棚改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不符合入读海口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F. 在海口上公立小学要些什么证件

海口上公立小学,入学登记所需材料证件如下:

一、海口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距今为止提前2年的8月31日前);

4.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二、海口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距今为止提前2年的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当年8月向前推算);

5.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距今为止提前2年的8月31日前);

4.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海口市2年以上居住证(可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当年8月向前推算);

5.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当年8月向前推算);

6.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2.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距今为止提前2年的8月31日前);

4.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6)海口市2014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扩展阅读:

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一、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住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海口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二、海口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进入海口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父母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海口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海口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海口市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在海口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1.父母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海口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居住,且在海口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8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G. 2014年海口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成绩遵谭中心小学

六年级毕业成绩暂时还未出,要等到9月份

H. 海南省2015年海口市中考满分是多少各个学科的分数是多少

满分810分,考查科目卷面分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均为12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满分均为100分,体育满分为50分,8科满分合计810分;生物、地理每科满分为100分。

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直接赋予等级。

(8)海口市2014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扩展阅读:

海口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1.5万人,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计划的比例为50%。

根据《2019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配到海口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须达4个平行班及以上)。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非海口户籍考生指标数按初中毕业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的5%分配,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校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省一级学校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第一段录取分数线的90%)。

具有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1年的非海口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报考海口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8%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海口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各招生学校需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

此外,海口普通高中学校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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