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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小学招生

发布时间:2021-02-15 01:31:59

❶ 为什么2014年要有房产才能报小学教育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计〔2011〕19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教基〔2013〕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战略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总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2014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分批错时招生办法。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的,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但房产证正在办理或未办理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学校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14〕5号)文件精神实施自主招生。主管部门要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对招生计划、规模、师资状况等进行监管,切实做到免试入学。
(二)各学校具体招生时间。

❷ 2014年莱州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工作将于什么时候开始

014年3月14日 - 城区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或务工时间均截止在2014年4月30日前满1年及... 城区中小学 招生办公室 4月上旬至4月中旬

❸ 金台区教肓局2014年小学招生条件

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渭滨区的适龄儿童和渭滨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的适龄子女。
二、招生方法
1.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由父母带领子女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学区在指定地点报名。
2.经二路地区招生由所在区域办事处会同学校,在区教育体育局指导下,在社区设点报名和发放入学通知书。
经二路街道办事处设点:8月6日渭工路社区;8月7日新建路社区;8月8日在经二路小学处理该地区遗留问题。
金陵街道办事处设点:8月6日新开路社区;8月7日金渭路社区;8月8日在金陵小学分校(原铁三小)处理该地区遗留问题。
3.其他地区的学校招生工作,于8月6日~8日由学校会同镇、街教育组在学校内审核报名和发放入学通知书。
4.渭滨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需在我区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暂住证、原籍户口本、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住房证明,于8月4日至5日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或各镇、街教育组办理审核登记,由区教育体育局和各镇、街教育组根据小学容量统筹协调安排入学,8月27日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各镇、街教育组领取入学通知书,按通知书中规定日期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
三、小学学区划分
1.经二路地区小学
经二路小学:宝成线以东,红旗路以西,陇海线以南,渭河以北。
新民路小学:红旗路以东,汉中路以西,陇海线以南,渭河以北。
金陵小学(2014年金陵地区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将铁三小并入金陵小学,金陵小学一年级设在原铁三小):汉中路以东,金陵河以西,陇海线以南,渭河以北。
2.姜谭路地区小学
电厂子校:清姜河大桥以西,姜谭联中、原卫校以东以及电厂社区(含自愿入学的厥湾村、桑园堡村村民子女)。
孔家庄小学:姜谭联中、原卫校以西,植物园路以东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钢管厂子校:植物园路以西,福谭路以东、宝氮家属区以北及钢管厂社区。
宝氮子校:宝鸡氮肥厂周边,福谭路以西及氮肥厂社区。
秦机子校:秦机社区。
3.桥南地区小学:
五处子校:滨河南路以南,火炬路以北,太白路(新世纪桥头)以东,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西。
航天小学: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石坝河转盘以东,96401部队以西以及航天社区和原相家庄小学服务的行政村。
石鼓小学:96401部队以东周边地区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文理附小:宝鸡文理学院家属区。
八一学校:96401部队家属区及周边。
4.清姜地区小学:
东四路小学:清姜东四路、西六路以南至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北及长岭社区和宝成社区8501小区自愿入学的新生(含城市绿洲小区)。
清姜小学:火炬路、太白路以南,石坝河转盘以西,东一路(含气象局)、西一路和西二路以北。
凌云小学:东二路周边及凌云社区、宝仪社区。
宝成小学:西二路以南,清姜路上西二路至东四路区域及宝成社区(含清姜花园小区)。
烽火中学小学部:烽火社区、八一社区。
宝桥小学:清姜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南(含南山明珠小区)及宝桥社区。
川陕路小学:川陕路北到姜河一区、南到宝桥,西到桑园堡村、任家湾村及北照社区周边地区。
其余镇属小学和高家村中学、晁峪初中小学部学区为镇教育组划定的所服务行政村,含居住在行政村内及周边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❹ 2014昆山市教育局关于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的规定

2007年昆山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昆教〔2007〕83号
为进一步完善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7年苏州市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和《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以下简称《三项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小学的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合理调整城区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完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入学原则
1.各级政府和学校应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的权利;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提供免费公办学校学位。
2.市区小学新生入学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镇和开发区小学由镇教育(文教)或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实施,教育局直属小学由各校具体负责实施。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
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规定》第五条,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4.昆山市爱心学校负责全市适龄聋哑儿童及市区弱智儿童的招生工作。各校要做好盲聋哑入学儿童的摸底和推荐工作。市爱心学校和各小学要切实保证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一样,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按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之门外。
三、入学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市区,经批准同意在市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四、有关事项
1.适龄儿童入学所属施教区的确定:
⑴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适龄儿童就读市区所在施教区学校,首先应是玉山镇户口,其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含蓝印户口及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然后看其合法固定住所。操作时先验证是否属玉山镇户口,然后再看其合法固定住所(验看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等有关资料)。根据学生的合法固定住所(以学生父母房产证为准),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报入就读学校。
蓝印户口及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在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根据父母一方工作单位的地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报入就读学校。
乡镇入市区就读的学生,应为:玉山镇户口、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户口随父母或父母一方,根据学生的合法固定住所(以学生父母房产证为准),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报入就读学校。
⑵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⑶户口随父母中一方在施教区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中另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就读:①现役军人(含武警);②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单亲、离异(学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
当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出国留学后来昆工作人员的子女入学,也参照此办法执行。
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⑸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由所属镇(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护人及其学生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父母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子女施教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外商子女来我市学校就读,需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到我局基教科登记,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所缴费用按境内借读生同等对待,同时欢迎外商对学校进行捐资助学。
⑹“新昆山人”子女与本市居民子女享有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入学、缴费等方面一视同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到指定的学校就读:
①在昆山居住满2年(父母双方暂住证),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学生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②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③监护人具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或备案的劳动合同。
鼓励“新昆山人”子女进入流动人口子女专门学校就读。
2.根据苏州市《三项规定》和昆山市《八项规定》,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经批准的艺术班与体育特色班除外。违者,将通报批评或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3.各校要相互支持,加强配合,妥善解决;镇与区、校与校交界处的入学问题,要从大局出发,协同排难,帮助解决。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区一起做好新生入学协调工作。
4.要严格控制学生跨区择校。对于确有各种困难,家长要求跨施教区入学的,必须从严控制,尤其是省实验小学必须按有关规定控制学额。各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有关学校收取捐资助学费按《关于加强市区中小学捐资助学管理的苦干意见》(苏教财〔2000〕36号)执行。
5.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儿童在入园、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小学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新生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必须由学校盖章,在新学期开学前15天送达新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7.玉峰实验学校、国际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按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和办法在7月1日~2日进行。新生名单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告知学生户口所在地中心小学
8.报名时间:7月2日~3日。

❺ 2014年招生

初级:凡2008年(含8月31日)前出生8月31日,在学龄合法固定住所

报名的儿童区的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永久居留权?学龄儿童

(一)在区,少年,父母或账户持有人及所有权(包括宅基地证,下同),或购房合同的合法永久居留证件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永久居留(提交日期2014年8月31日)及付款证明(包括提交证据契税),婴儿出生证明(小学),预防接种证书(小学),小学毕业证书(初中),直到合法固定住所,其中教学区学校招生。

(b)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临时教学区,他们的入学外来人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所需申请材料的外来人口:

1家长或原居住地户口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公安部门满一年以上有效居留证件(2013年8月31日申请),有效的居住地址文件应于实际租金相匹配。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域法院(租)住证明。公寓(租金)居住证明是指房产证,购房合同(提交日期2014年8月31日)及付款证明(包括提交证据契税),与有效居留证件解决住房线(提供注册证明房地产房东视频)租赁合同。其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2014年提交日期8月31日)和支付(包括提交证据契约)的证明,材料与当地户籍登记时支付(见)。违建房屋,车库或其他不适当的家庭租住的建筑不得用作基础入场。

4。父母或其他工作人员,以证明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工人证明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区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一个连续超过一年或占上风(2013年8月31日开始支付),在区人保部社会保险计划公布为准。其他合法经营证明该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超过一年或一年,取其有效的合法经营牌照(在2013年8月31日报名时间)。 。

5计划生育的证据如下:一,孩子应出示住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镇卫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住所与县卫生部门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一致。
6婴儿的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初级);小学毕业证书(初中)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❻ 2014榆树市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原则
1、按学区招生。公办中小学按行政区域和学区划分进行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2、按招生计划招生。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局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3、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招生考试。
4、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的原则。对域外企业来榆投资人员子女入学提供方便,优先考虑,尽可能满足需要;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证有一个公办学位,尽可能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入学。
5、公办学校优质空余学位一律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6、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原则。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分班一律实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严禁设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
招生对象
1、小学: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我市居住或外地来我市投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初中:2013年我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榆树市在外地借读回原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及录取办法
1、农村小学:暑假前以校为单位,领导、教师深入到学区入户进行学龄儿童普查登记,发放招生告知书,要求家长在开学前两周带领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区小学报名,办理入学手续,对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发放加盖录取学校公章和教育局义务教育录取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开学后第二周,以中心校为单位(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校为单位)到义务教育科办理学籍并提交新生名册,同时进行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2、市区小学:暑假开学前以校为单位,领导、教师到学区内居民家中进行入户普查,对适龄儿童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发放招生告知书,明确今年招生政策,告知家长本校招生对象、入学条件、录取办法。开学前两周,学区内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家长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区小学报名登记,学校按报名适龄儿童登记类型(附后)依次进行登记,并将每个适龄儿童的有效证件按分类登记类型顺序进行装袋,以备局里查验。录取时按适龄儿童登记类型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种类型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空余学位依次进行第二种类型录取;如第二种类型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录满为止,依此类推。按招生计划空余学位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结束没有录上的适龄儿童到大学区分校或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凡计划内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录取学校向招收的适龄儿童发放加盖录取学校公章和教育局义务教育录取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开学后第二周,各小学到义务教育科办理学籍并提交新生名册,同时进行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3、二实验中学:先招收学区内同意到二实验中学寄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是人和学籍都在学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在六年级转入上述小学的学生按榆教字〔2012〕32号文件规定需持有经义务教育科审批单,没经过审批的上述小学借读学生不属二实验中学学区学生,不能直接升入二实验中学,可在学籍所在学校申请报名参加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学区内不同意到二实验中学读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不符合直接升入二实验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小学毕业生户口分到二中、五中或六中读书;如学区内计划不满出现空余学位时将面向全市小学招生,全市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自愿申请报名,根据各校报名情况教育局统一实施电脑派位,通过微机录取,录满为止。被录取的学生由毕业生所在小学统一发放加盖二实验中学公章和教育局义务教育录取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
4、二实验中学西校: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并根据教育局招生要求由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愿申请报名,学校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并向教育局提交新生录取名单,经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审核后正式录取,由毕业生所在小学统一发放加盖二实验中学西校公章和教育局义务教育录取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通过随机或面视录取,但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录取的学生要以乡、校为单位填写录取名册,一式三份(学校留一份、报义务教育科一份、原小学一份)。
5、二中、五中、六中:由教育局按小学毕业生学籍及户口统一进行录取。由毕业生所在小学统一发放加盖录取学校公章和教育局义务教育录取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
6、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应届毕业生除被二实验中学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和二实验中学西校计划录取的学生,其余毕业生一律按毕业学校直接录取到当地乡(镇)初中。由毕业生所在小学统一发放加盖录取学校公章和教育局义务教育录取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
有关问题的规定
1、关于市区(包括五棵树镇)中小学新生学区确认问题。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要一致。凡涂改、伪造证件或为挑选学校而迁移户口、临时搬迁住所的不予报名登记,要动员其回原户口及住地报名。对人在户不在,有合法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以学校普查的实际居住地为准;对户在人不在按非本学区对待。
2、关于转学、借读问题。为确保学生信息进入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因特殊原因需要到学区外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区内入学建籍后,才可以申请转学、借读。另外,根据榆教字〔2012〕32号文件规定,初中借读生必须在升入初三第一学期即9月1日前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并办理手续才有资格享受推荐生政策,9月1日前不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借读学校和学籍所在学校均不享受推荐生政策。
3、关于学生建籍问题。从2013年开始,中小学学生学籍实施全国统一联网,每名学生学籍编码唯一,供学生今后升学等终身使用。各学校和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依据入学通知书和学生实际到录取学校报到情况进行建籍,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只有持教育局统一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到录取的学校入学,才能取得学籍,否则不予建籍;对不到入学通知书学校报到而私自到其他学校入学造成没有学籍影响以后升学等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家长和学生负责。
4、关于择校问题。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要严格控制市区学校及农村办学效益好的学校超计划招生,控制农村学生到市区公办学校择校,控制市区规模小的学校学区内学生外流,控制农村规模大校招收其它乡(镇)学生,对私自到它校择校造成没有学籍而影响以后升学后果的,由学生本人及接收学校负责。
5、关于市区居民棚户区改造动迁户子女入学问题。原则上回原居住地学区入学,因特殊情况需在临时居住地学区入学的,由原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学校出据证明,持动迁证到新居住地所在学校协商解决;新居住地学区内学校班额过大容纳不下的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入学。
6、关于特殊群体入学问题。做好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以及残疾儿童、军烈属家庭子女、劳教人员子女等特殊教育群体的入学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农民工子女临时住地中小学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到学区中小学入学,如学区内中小学没有空余学位,到相对较近的其他中小学入学。

❼ 2014年北京小学报名流程

信息采集系统开放时间通常在5月初至5月底,之后去划片小学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通常安排在6月上旬的一个周六日,是统一的时间。

❽ 2014江西吉安青原区中小学招生要求

带好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必要时买包烟给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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