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我们叫不上莒县第六实验小学一年级四班的qq群
小学生同学群未必会有呀~
如果想找同学群~
一般的可以从添加~找群~搜找具体学校名~该学校所有存在的班级群都会显示的~
没有显示话,那也没办法。这儿可以说不会有人知道,只能是自己另找办法追寻。最好是多和老师或有联系的同学交流呀~
『贰』 几路公交车到莒县第二实验小学
乘坐2路,晨曦花园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到达
『叁』 莒县第三实验小学五年级哪个班最好
莒县第三实验小学五年级哪个班最好,
可询问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你若喜欢,
便是晴天。
『肆』 小学的校风是什么莒县第六实验小学的校训是什么莒县第六实验小学在哪里
莒县第六小学在电业大厦南200米路西,就是原来的城阳小学,现在改名字叫六小。
『伍』 莒县六小什么时候开学
莒县第六实验小学幼儿园是一所公办的莒县第六实验小学幼儿园。官方网站公布最新的幼儿园早操视频、舞蹈视频、园内照片、班级活动、老师介绍和最新公告提供家长交流平台..
『陆』 莒县第一实验小学秦四元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时间是
都是每年的9、10月份吧
『柒』 莒县四小的介绍
全称莒县第四实验小学?,是莒县教育局直属领导的一所公办学校,创办于1990年,地处莒县县城中心位置,占地面积22453平方米;建筑面积13094平方米。
『捌』 莒县第四实验小学的邮政编码是什么
276500
山东制省 日照市 莒县
276511
山东省 日照市 莒县 浮来山镇
276512
山东省 日照市 莒县 刘官庄镇
276514
山东省 日照市 莒县 夏庄镇
276515
山东省 日照市 莒县 小店镇
276516
山东省 日照市 莒县 长岭镇
『玖』 给莒县创新实验小学的聘任教师们留点活路吧~~
看着表面风光的教师却拿着如此低的工资真叫人感觉不敢相信,看来民办学校的教师工资需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不要光叫领导吃肉,职工连点汤都喝不到。
『拾』 2015年莒县小学划片
2015年莒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录入:信息中心日期:2015-06-03 16:10:05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划定招生片区。
县第一实验小学:文心路以南、青年路以东、城阳路以西。
县第二实验小学:银杏大道以北、城阳路以西。
县第三实验小学:文心路以南、青年路以西。
县第四实验小学:文心路以北、银杏大道以南、城阳路以西。
县第五实验小学:银杏大道以北、城阳路以东。
县第六实验小学:银杏大道以南、城阳路以东。
县直小学的分校区,招收原范围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县第三中学:青年南路(往南延伸至望海大道)、中路、潍徐路以东、莒州路以西。
县第五中学:青年南路(往南延伸至望海大道)、中路、潍徐路以西。
县第六中学:莒州路以东、沭河以西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片内学生认定办法。
片内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龄不满6周岁的儿童,无法进入全国学籍管理平台,无法注册学籍)的认定办法为:
1.看户籍。必须具有莒县城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看居住地。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
(三)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1.户籍在城区,但父母名下无房产的,家长持全家户籍簿、无房产证明、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到拟申请就读的学校报名。学校汇总后,视招生情况,确定就读学校。小学原则上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分校区就读,初中原则上到县六中就读。
2.户籍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房产并已办理房产证的,按照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3.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籍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县政府批复文件、县住建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报所在片区学校,经学校实地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4.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籍簿、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由居民委员会统一开具证明,报原所属片区学校审核;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5.在城区意向购买房产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家长只缴纳了部分定金或首付,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预购证),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6.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需提供县房管局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儿童的户口、居住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4)孤儿。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8.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9.视障、听障及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
10.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件):(1)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籍簿;(2)县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县外户籍)或房管部门备案(2015年5月1日以前)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县户籍);(3)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提供)或进城务工人员就业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的劳动合同,②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相关证明);(4)流出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县外的需加盖当地教育部门学籍专用章)。家长持以上证明(件)到各招生学校报名,经学校查实后,视班额情况,确定就读学校。小学原则上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分校区就读,初中到县六中就读。
11.租赁经营性房屋或拥有经营性房屋产权,不属于居住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12.户籍落在外地(或者未落户)的儿童,根据我县现行的落户政策,于8月15日前,办理户口迁移或落户,根据其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证明,确定就读学校。
另外,小学招生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表(一式两份)。非城区户籍的需提供流出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县外的需加盖当地教育部门学籍专用章)。凡对户籍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应分别到公安、房管等部门予以查实。
四、时间安排
6月23日—26日为城区初中学校报名时间。其中6月23日、24日为城区户籍和非城区户籍购房的学生报名时间;6月25日、26日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新生于6月30日到原毕业学校或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1日到报名就读的初中学校入学。
8月15日—18日为城区小学报名时间。其中8月15日、16日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8月17日、18日为非城区户籍购房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8月24日为补报时间;8月27日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9月1日入学。
五、报名办法
城区初中报名时,城区户籍和非城区户籍购房的由城区小学的班主任持学生提交的有效证件,分别到片内初中学校集体报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相关证明(件)到县六中报名。
城区小学报名时,由适龄儿童的家长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另带适龄儿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所划片区内的小学报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一项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做好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成立由县教育局牵头,县招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二)严格招生政策。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招生条件和招生办法组织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跨区域招生。要认真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关于“阳光分班”的相关规定,均衡搭配师资,严禁举办实验班、重点班,严禁择校、择班现象发生。举办幼儿园的城区小学,严禁自定政策,擅自放宽条件招收其在园儿童。凡擅自跨区域违规招收的学生,县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一律不拨付相关经费。
县教育局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以各种形式认真宣传《2015年莒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要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多种途径把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学生、每一位家长,让家长清楚相关规定,不听信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如实提供有效证件,严禁弄虚作假。招生工作人员要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拒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严禁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严禁接受学生家长或“中间人”的宴请和财物;严禁工作态度粗暴蛮横。
县教育局作为招生工作的组织单位,要做好监督和统筹工作,局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向城区各学校违规输送学生。城区各学校校长要坚持原则,不得擅自接收无入学手续而择校的学生。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学校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经县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共同研究,基教科注册临时学籍后,统筹安排入学。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教育局将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综合督导评估。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随意接收择校学生和不足龄儿童等违规现象,严肃查处的同时,从综合督导评估成绩中扣除相应分数。
(五)重视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发挥各种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207711(监察室)、6222394(基础教育科),随时受理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投诉。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6222394
莒县第三中学咨询电话:6222315
莒县第五中学咨询电话:6261684
莒县第六中学咨询电话:6220018
莒县第一实验小学电话:6222751
莒县第二实验小学电话:6260069
莒县第三实验小学电话:6236125
莒县第四实验小学电话:6223556
莒县第五实验小学电话:6201005
莒县第六实验小学电话:622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