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2014年1月11日,教育部以教师〔2014〕1号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年11月8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 自治区选派幼儿园支教教师表态发言怎么写
大学生支教出征仪式表态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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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是的,教师资格统考的考试考过的,你可以去教师资格考试承认的地方申请,如果笔试过了,可以申请面试,如果都笔试和面试都过了,只要拿着普通话证、体检表、思想认定表去当地的教育局就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4.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包括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关于选派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扩展阅读: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培幼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得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
五、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健康,保障快乐成长;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歧视、侮辱幼儿,严禁猥亵、虐待、伤害幼儿。
七、遵循幼教规律。循序渐进,寓教于乐;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保教行为。尊重幼儿权益,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5.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发教龄津贴的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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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谁发的 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
这是教育部颁发的,为了这个11月5号考试成绩本来在12月13号出的,结果延迟了3天,在12月16号出成绩。其实统考还没有几年,有改革意见是很正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