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教育的教育模式和管理体制在未来的10内会有什么变化
首先,来个人认为,自未来的十年中,中国的教育模式与管理体制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无非是口头上的口号,素质教育是垃圾,是提出者未经大脑思考的无聊想法,我敢说,只要高考一天不取消,素质教育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小学是素质教育,学生会感到轻松愉快,但这是暂时的,到高中就有的受了。
至于最后一个问题,我自己的感受是
初中:觉得它挺变态的,祸害了一批又一批人,是垃圾。
高中:可以理解,但不能认同,看到它把一些人变成了鬼。
大学:它真是好东西,没有它,生活失去了方向。。。
Ⅱ 什么是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要加强思想保证,从根本上认识党建工作的意义.二是组织上有保证,有党委或党组有支部.三是有制度上的保证.制定相关制度.以制约人.遵制执行.
Ⅲ 中小学目前实行的内容管理体制主要有( )和( )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1.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学校党组织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设立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2.学校校长、党组织、教代会的主要职责: (1)校长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挥职代会及全体教职工在办学育人中的作用。(2)学校党组织应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安排和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买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做好统战工作。 (3)教代会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章(试行)》 (闽委教综[1998]005号)要求,团结教职工,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审议并讨论通过学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3.校长及其他职务职员的聘任。要按照国家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的改革思路,逐步建立并试行与行政级别脱钩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在过渡时期,中小学校校长及中层职务职员的聘任采取以下办法:
(1)校长的聘任。校长人选应符合中央、省有关文件规定和《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教人(1991)38号)文件要求。校长在民主推荐(包括自荐)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考核、聘任。校长由组织调任的,应事先听取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副校长在民主推荐(包括自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提出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考核、聘任。副校长由组织调任的,应事先征求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意见。
(2)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学校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后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党政工组成的校务会议讨论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校长聘任。
4.校长的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和方法。除了做好平时工作考察外,还应结合对学校的业务评估I作,定期对校长进行考核。考核称职,并不断做出成绩的,可连续聘任校长职务;凡不称职或不宜担任校长职务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予以解聘。
二、实行教师聘任制,逐步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机制
1.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中小学校教职工聘任制管理,坚持定扁编制、定岗位、定任务。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数确定教职工的岗位数、岗位职责和任务,按照教代会通过后的方案,由校长从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任教师。
2.聘任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任双方应当严格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3.聘任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双方自愿、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4.校长有聘任、缓聘、试聘、解聘和不聘的权利,教职工也有应聘和拒聘的权利。双方均应在聘任期满前一个月表明意向,并履行手续。聘任时应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本校教师。
5.拒聘、落聘教师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职工交流调剂,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6.经调剂后仍未被聘用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统一组织培训后,进行二次竞争上岗。在培训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对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 仍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调整岗位,也可调出教育系统或自谋职业。
7.师范类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由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需求情况,统一 调剂分配到各中小学任教;待见习期满后,再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参加学校聘任。
8、聘用合用的期限应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愿,由聘用学校和受聘教师视情协商确定,一般不短于三年。其中中小学特级教师、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贡献以及教改、教研中有显著成绩的教师可签定长期聘任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 中小学内部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教职工接受聘任,在任期内享受校内结构工资。
2.结构工资含标准工资构成中的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固定部分)、30%津贴部分(活的部分),以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按规定学校可用于教职工工个人津贴的资金。
3.学校在不改变国家统一工资制度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特点,将工资构成中的30%津贴部分和按规定学校可用于教职工分配部分的资金揉合在一起作为学校内部分配部分, 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学校的内部分配,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要根据教师工作量的大小及教学效果,拉开档次,使能胜任教学工作并上足课、上好课的教师多得益,建立起劳酬挂钩的机制。
四、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扩大办学自主权(略)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协调,促进校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地有关学校的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小组,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与之相配套的措施,经教代会充分讨论酝酿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要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以促进工作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Ⅳ 中国的教育制度,尤其是中学教育制度
现在的教育纯属是为了考试服务,我们称作应试教育,学生没有自学时间,课外时间很少,现内在的学生很累,我也容不喜欢这种制度,为考试而服务,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只培养了成绩,殊不知,进入社会,光靠成绩是不行的,情商,应变能力等等,都是书本学不来的,还是应该多给学生一些时间,让他们自己去领悟,让他们的课余生活能更加丰富,从而培养其他方面
Ⅳ 管理体制的教育体制
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中十分重要和关键的内容。由于教育本身的地位和特点,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教育中其他领域的改革和发展;而教育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分析我国近年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从这一角度认识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的任务,是很有必要的。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
第一、从高重心向低重心的转移。即通过权限下放,改变过去整个国家的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都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状况,给予地方政府和学校自身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其重要手段之一在于,它反映了管理权限在原有体制内从上到下的变化,只是把管理的重心由中央下移到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而并未超出原有体制范围。这一走向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方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限的扩大。过去,无论是学校的建设、专业的设置和学科的调整,还是课程、教材、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审定,包括各种教育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等等,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十分有限,更多地只是扮演一个执行者的角色。这一管理模式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相吻合的,在特定历史时期,它对于较好地利用教育资源,维护教育活动的有序性,也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模式不利于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难以适应随着社会发展和分化而出现的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由于信息收集和掌握上的困难,也常常影响管理的效率。为此,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中央政府明确规定了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政府所有。除了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的权力和责任,都交给地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则更进一步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机决定本地区的学制、年度招生规模、确定教学计划、选用教材和审定省编教材”等等,同时也给予了其对所属各级政府教育管理权限的决定权。其二,是扩大学校,主要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招生、专业与系科的调整、机构的设置、干部的任免、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及国际交流等各方面,高等院校正一步步地朝着在政府宏观管理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发展。
第二、从原有体制内向体制外的转移。即改变过去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首先是学校的举办主体由过去体制内的一元化向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举办主体多元的改革。过去,学校的举办被完全看成是政府的职能和权力。教育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活动,也完全纳入了中央的计划调控之中,由此形成了政府作为唯一的举办主体的现象。对于有效地贯彻势行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无疑给予了体制上的充分保障。但面对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政府在财政上的负担也越来越重,同时也限制了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和发展教育。近年来,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兴起,私立学校的涌现,以及与国际上有关组织机构的合作办学等等,反映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举办主体多元的走向,并呈现出逐渐深化和扩大的趋势。
其次,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的同一也逐渐走向分离。过去,在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中,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由政府任命的学校领导基本上都是同一的。政府既举办学校,又管理学校,同时也成为具体的办学者。如今,一方面由于出现了体制外不同的举办主体,而学校也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便带来了三者之间的分离和差异。这有利于更好地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发展教育,有利于调动办学者的积极性,但它同时也向教育管理提出了挑战,增加了难度。
第三,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之间由基本重合向相对分离的转变。这里所讲的“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分别指的是整个社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教育及总的数量,和社会各个层面在上述种类和质量方面对教育的需求。这一走向表现为:社会的教育需求逐渐从完全由政府提供的教育供给的约束和控制中分离出来,并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教育供给本身也呈现出多元的状况。这一走向是与改革中整个社会的资源重新配置相联系的。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所有资源都是基本上为中央政府所掌握,地方和个人很难说是具有独立利益的主体,而中央政府又同时是唯一的教育供给的主体,由此必然形成在实质上的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基本重合。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利益主体,有了相应的利益驱动和约束,成为教育需求的现实主体;而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招生及毕业分配制度等改革,也使得教育,尤其是非义务阶段的各种教育,与人们的自身利益有了内在的联系,并促使个人在教育需求上有了更为实际和主动的选择。所有这些,使当前社会的教育需求形成了一种极其复杂,取向多样化,并相对独立于教育供给的状态。另外,尽管中央政府仍然从宏观的角度调控着社会总体的教育需求,并在整个教育需求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各地区、各部门乃至于个人的教育需求已日益成为影响教育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力量。同时,由于学校举办主体的多元,教育供给上中央政府的单一主体地位也受到挑战,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局面。 第一,由于降低了管理重心,使教育活动与各个地区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相结合,从而直接带来了两个好处:首先是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和人们发展教育与办学的积极性,形成了教育发展的新的支持机制,扩大和增加了整个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其次,教育本身与现实的联系更为紧密,从而使教育获得了更大的社会效益。一方面由于缩短了各种信息流动、反馈和转换中的时间与空间,增加了管理的直接性和决策的针对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教育的管理成本和费用;另一方面,学校的布局、课程的设置、教材的选编,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等也可比过去较好地适应本地区要求。
第二,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高等学校的深化改革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了高校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第三,学校举办者的分化,以及管理者与举办者、办学者的相对分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办学。近年来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私立学校的出现,以及非正规和非正式教育的兴起,已成为我国以政府为举办主体的正规学校教育的极大补充,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办学的压力,适应了现代社会中不断扩大的教育需求。与此同时,由于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它们在办学思想、课程设置、教学上的某些试验和创新,也为我国教育教学的改革和理论研究提供了十分可贵的经验。由此,一种多元的办学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第四,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分离,也从某些方面促进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因为各个地区和部门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而形成的各具特色的教育需求,以及个人在利益驱动下的不同选择,都较大程度地提高了整个社会在量、质、类等方面对教育的需求,并逐渐成为影响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大量涌现的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尤其是私立学校和各地举办的非学历性高等教育,正是在这种不断膨胀的教育需求的刺激下出现的。而政府在教育上的投资取向与政策行为,也不得不更多地考虑现实教育需求的状况与倾向。同时,这种相对分离还能够较好地为提高办学效益提供可能性。因为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作为行政附属的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工作逻辑,激发学校的竞争意识,从而使学校更贴近现实和适应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有必要指出的是,这种以管理权限的变化为核心的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就,与其社会背景和特征是分不开的,而这也是它与以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曾经有过的“放权”的不同之处。1949年以来,我国在教育管理体制上曾进行过几次较大规模的调整,而这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过去相比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同。第一,过去的调整只是单纯管理权限的变化,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并未改变,仍然是直接的行政管理,不过是换了一个管理机构而已。而这次的改革则是以建立一个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为目标,要扩大学校自主权,使学校变成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第二,就政府内部而言,过去的调整都只是在中央统一决策下的管理权限的下放,地方并无独立的决策权,而这次的改革则给予了地方较多的决策权,由此,使地方在办学上具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和更大的积极性。第三,更为重要的是,过去的权限调整是在中央高度计划统一的经济体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地方并无独立的资源基础,所有资源都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这样,地方和学校的权限实际上是没有基础的。而这次的改革则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的,因此权限的获得具有了比较现实的资源基础。也正是由于上述区别,才使得近年来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真正推动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Ⅵ 我国公办初中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是校长负责制。是对是错啊。为什么。
您好!
是对的!
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其核心内容是学校属实行校长负责制。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 “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校长负责制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行。1995年9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从法律上确立了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
谢谢!望采纳哦~
Ⅶ 我国现阶段的基础教育采用什么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1、幼儿教育:
实施机关为幼儿园,招收3~6岁儿童入学,内任务是解放容妇女劳动,使幼儿接受早期教育,为接受小学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初等义务教育:
修业年限5~6年,实行一贯制,任务是使儿童打好读写算的基础,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他们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3、中等教育:
包括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学校或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学校。
4、高等教育:
包括大学和专门学院、成人教育的高等学院、研究生院。
Ⅷ 怎样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体现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攻坚方向,找准着力点,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取得新突破。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活动时间,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效。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形成合力,培养青少年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美育教学资源基本配置和相关必备条件,全面提高美育教学质量,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科学保教,着力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以小学生减负为重点,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优化资源配置,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要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尽快使校舍、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出台校长教师交流指导意见,加大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优质公办学校教师对口支援薄弱学校的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试行学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网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改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高校教学评估方式,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学生发展通道。要制定和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要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完善治理结构,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巩固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Ⅸ 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体制是什么
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这一款规定的是义务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宏观管理体制是纵向规定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
我国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这一体制在当时激发了地方普及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加快了义务教育的发展步伐,为实现“普九”发挥过积极作用。
2001年,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实行国务院领导,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变革有利于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和在县域内进行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混淆了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新的《义务教育法》对管理体制有了更为准确的表述:“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这一新体制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强调了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二是明确了管理以县为主。
省级政府是地方最高的行政机关,对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各项地方公共事业负有首要责任。从目前情况看,省级政府离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还有距离。强调省级统筹,就是要加大省一级的责任,这是新体制一个值得关注的内容。省级政府一要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落实中央安排的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资金,承担与其职责和财力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数额,制定辖区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二要统筹省域内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本省义务教育政策、规划和义务教育的各项标准,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省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论从投入体制还是从管理体制来讲,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都至关重要,如果省级政府能够切实担负起这一责任,理顺省以下的体制,则相关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县级政府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负有主要责任,强调管理以县为主是非常必要的。以前在一些地区存在着投入以县为主的做法,使义务教育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挫伤了基层政府管理和实施义务教育的积极性。管理以县为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好经费。县级政府除了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承担经费外,一项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具体管好用好资金。要将义务教育的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包括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设置、布局调整、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保障学校安全,培养教师,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流动。
Ⅹ 我国义务教育实行怎样的管理体制
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这一款规定的是义务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宏观管理体制是纵向规定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我国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这一体制在当时激发了地方普及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加快了义务教育的发展步伐,为实现“普九”发挥过积极作用。2001年,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实行国务院领导,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变革有利于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和在县域内进行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混淆了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新的《义务教育法》对管理体制有了更为准确的表述:“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这一新体制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强调了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二是明确了管理以县为主。
省级政府是地方最高的行政机关,对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各项地方公共事业负有首要责任。从目前情况看,省级政府离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还有距离。强调省级统筹,就是要加大省一级的责任,这是新体制一个值得关注的内容。省级政府一要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落实中央安排的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资金,承担与其职责和财力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数额,制定辖区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二要统筹省域内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本省义务教育政策、规划和义务教育的各项标准,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省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论从投入体制还是从管理体制来讲,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都至关重要,如果省级政府能够切实担负起这一责任,理顺省以下的体制,则相关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县级政府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负有主要责任,强调管理以县为主是非常必要的。以前在一些地区存在着投入以县为主的做法,使义务教育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挫伤了基层政府管理和实施义务教育的积极性。管理以县为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好经费。县级政府除了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承担经费外,一项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具体管好用好资金。要将义务教育的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包括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设置、布局调整、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保障学校安全,培养教师,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