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介绍
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明确福建属省将对地震烈度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设防;重金改造的校舍如出现问题,将追求政府主要责任人责任。 根据《通知》,此次安全工程覆盖全省所有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中学、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对需要整治的校舍,各设区市政府将在12月10日前向福建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送。 《通知》明确,改造加固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施工质量问题遇灾垮塌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㈡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目标任务
了解现代远程教育在农村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学习终端接收站点技术方案的有关知识,掌握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以及简单故障的维护,掌握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了解教育信息化相关知识和发展趋势,树立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识。掌握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初步具备将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用于教育教学中的能力。基本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相关思想和理论,提高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能力,在今后工作中能够承担技术咨询、维护保障和培训示范任务。
㈢ 2018福建省中小学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报考条件有哪些
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㈣ 福建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资质
什么是资质
㈤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培训模式和对象
远教工来程教师培训工源作实行统筹规划、分层推进,以县(市、区)培训为主,采用省、设区市、县(市、区)和项目学校分级负责的培训模式,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省级负责市、县(区)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工作。省级培训的人员原则上应参加过省级信息技术教育骨干培训,并能承担市、县(市、区)工程项目的应用指导和培训示范任务。省级以应用培训为主,人数为:设区市各2人,县(市、区)各4人。各设区市应参照省级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区)骨干教师的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人数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
县级和学校的培训对象为所有项目学校教师。县级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培训人员原则上要通过NIT考试,能够较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县级集中培训对象按照模式预算要求,模式二每校1名教师,模式三每校2名教师。项目学校(含模式一)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培训,项目县(市、区)要为学校开展全员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介绍
闽远教复办〔2006〕7号各设区市远教制办: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下简称远教工程)教师的培训工作,推进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在农村中小学的应用,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㈦ 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
(一)月8日,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部署会议。
(二)5月19日,落实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细化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安排。
(三)5月20日,成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并报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办”备案。
(四)6月20日前,成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办”备案;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报送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地执行。
(五)6月30日前,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第一轮培训;深入开展校舍安全排查与鉴定工作,按照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省级进一步提出校舍排查与鉴定的指导意见。6月18日至8月30日,结合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长预算管理培训会,对校长进行校舍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分期分批培训。
(六)7月15日前,市、县级政府相应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省“校舍安全工程办”备案。县级政府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并上报设区市政府和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七)8月10日前,各设区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送所辖县(市、区)政府制订的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8月31日前,召开全省地震重点区域42个县(区、市)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签订工程责任书。
(八)11月10日前,各设区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送所辖县(区、市)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11月1日至20日,省政府开展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督查,并形成报告报送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办”。
(九)12月10日前,各设区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送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校舍逐校逐栋排查、鉴定结果。
(十)12月10日前,各设区市政府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送所辖县(市、区)政府制订的三年规划和2010、2011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