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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学校中小学守则

发布时间:2021-02-03 15:21:18

『壹』 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 出自哪里

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出自学校管理章程。
学校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叶霖佳小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麦朗良龙路52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属公办全日制小学
第五条:学校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负责小学学历教育。
第六条 :学校办学目标:以“融和教育,多元发展”的办学理念引领学校的各项工作。融和:和暖、融洽、和谐、融合之意。教师要关爱学生、爱护学生;领导、老师之间、老师与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建立融洽、和谐关系,使学校可持续发展。我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多个省市。不同地方、不同民族的学生生活习惯不一样,但我们同属中华民族,因此,各民族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包容,融合在一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差异较大,学校要多渠道学习提供张扬个性的机会和平台,让学生多元发展。使学校成为龙江镇小学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顺德区德育示范学校、顺德区花园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位居镇前列水平的品牌学校。
第七条:培养目标: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保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八条 : 校风、校训、教风和学风
校风:严谨 探索 进取 奉献
校训:明理求知,开拓创新

教风:求实、刻苦、创新、奋进
学风:团结勤奋、尊师守纪
第九条:学校规模:学校实行六年制,25个教学班。每级4个班(学校根据每年的招生情况调整其中一个级设置五个班)每班不超46人。

第二章 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凡进校学习的学生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家庭状况,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学校招收麦朗、万安、集北、本庆村民委员会辖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属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应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簿或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以便学校列册留档。非辖区户口的学生进行积分入学(积分标准参考龙江镇教育局制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教学班级学生额以不超过46人为标准。
第十二条:学生修业年限六年。修业年限以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学生因事或疾病请假,1-2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及以上(含3天)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具备医疗单位证明,经与家长协商,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学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意见,再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四条:学年末学科考核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对学生的考核要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行评价。对学生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历程度的学生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学校设立: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优秀值日生、全勤生、各年级考绩前三名、学习进步等项目的奖励。发挥学校奖教奖学基金会的作用,对第二课堂活动、体育运动会、全镇文艺汇演,参加各级学科竞赛取得优秀成绩的师生给予奖励。
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十五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十六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在班未满的前提下可招收插班生,插班生必须事前经学校同意,出具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及学生素质综合评价表,在教育局审批同意情况下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学校为解决部分外来工的子弟入学问题,根据班给的学生情况,酌情解决部分借读生。
第十九条: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评价学生要符合教育方针,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实行等级制,用正面鼓励的评语激励学生进步,切实做好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辅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

『贰』 急需!!小学生文明安全条约!!最好分开!!

遵纪守时要做好,
见面问候有礼貌。
仪表端庄讲卫生,
不损环境要环保。
慢步轻声不打闹,
远离网吧游戏厅。
珍惜时间每一秒,
上课专心勤动脑。
团结勤奋需记牢,
求实创新风气好。
助人为乐友谊深,
各项活动认真搞。
扬长避短改缺点,
全面发展素质高!
小学安全知识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4、骑自行车安全知识

我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但是,自行车结构简单、一碰就倒、稳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受伤人数居第一,伤亡人数居第二。在我国,少年儿童年满 12周岁,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车,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慢车道上骑车。

5、乘坐公共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小学生安全知识歌

小朋友,仔细听,安全常识有本经,时时注意言和行,家长老师才放心.

过马路,眼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车辆靠近早避身,举手行礼表深情.

拐弯处,莫急跑,以防对方来撞倒,夜晚走路更小心,不碰墙壁不碰钉.

细小物,注意玩,千万别往口中含,一旦下肚有麻烦,快找医生莫拖延.

饥饿时,嘴莫谗,吃饭之前洗手脸,细嚼慢咽成习惯,这样身体才康健.

照明电,不要玩,千万不能摸电线,电线处处有危险,用电常识记心间.

遇火灾,119,火警电话记心头,速离险境求援助,生命安全是关键.

家来人,不认识,接待不可太随便,哄你出门找爹妈,他就趁机来做案.

闪电亮,雷声鸣,自然现象不虚惊,高墙大树不靠近,导体抛开地下蹲.

遇匪徒,110,匪警电话要记清,机智灵巧去周旋,歹徒被擒快人心.

接热水,要小心,壶倒瓶翻烫坏身,误时花钱且哀痛,医好皮肤不匀称.

大热天,走远程,切记莫把生水喝,肚子痛来头发昏,途中哪里找医生.

青少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烧了房子烧了山,一不小心要坐监.

冬天冷,要取暖,火区电器要检点,乱七八糟遍地摆,出了火灾后悔晚.

药醋瓶,要收好,千万不能乱了套,老人小孩分不清,误食会把命丧掉.

不打架,不骂人,文明礼貌树新人,德智体美全发展,人人争当接班人.

坏故事,莫要听,影响学习误青春,黄色书碟更莫看,不会分析会受骗.

安全事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入保险.

倡保险,促平安,安全知识记心间,园丁精心勤浇灌,安全硕果分外甜.

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教师学生齐参与,校内校外享平安

小学生怎样防止火灾发生

1、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2、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3、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4、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
5、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7、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8、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 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叁』 在学校教育中如何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学校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各个环节的总体要求
学校教育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学校生树立远大志向;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学校生的爱国情感和创新意识;引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学校生正确的是非观念、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要注重开发德育资源,突出实践环节,营造文化氛围,抓好课程德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形成长期稳定、充满活力的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格局和生动局面。
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总要求,在国家发布实施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规定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已明确的培养目标、基本内容、教育原则、管理职责、队伍建设、物质保证等要求,面向基层学校突出“融入”这一关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门课程、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以及班主任工作、学校日常管理等具体环节。
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门课程
课堂教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要把各门课程蕴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资源充分开发出来,把各门课程已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育人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使学生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教师备课应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育人要求,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
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应融会贯通、深入浅出,自然地进行。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过程中,始终注意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导,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良好学习方法与习惯,始终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各门课程教学中应努力体现并不断拓展具有学科特色的育人内容。
德育课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循序渐进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法制、国情、生命、心理健康、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等基本内容的教育。在发展道德认知的同时,特别要引导学生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和大自然中学习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帮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成长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用道德、真理的力量和魅力启迪、感染学生,增强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逐步树立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的志向。
语文课要充分重视课程的人文内涵,在阅读鉴赏和表达交流的教学活动中潜移默化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全面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同时,培养他们热爱祖国和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革命传统,尊重人类多样文化,提高文化品位,培养积极人生态度、崇高思想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数学课要引领学生通过各领域数学知识的学习,在逐步培养抽象、推理、想象、创造等能力的过程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参与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等活动中发展演绎推理能力,培养学生观察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科学探究能力,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的学习习惯,形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要在引领学生揭示科学发展规律和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规律中有机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科学、勇于探究、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态度,学习猜想与假设、观察与收集、分析与论证、交流与合作、总结与评估等科学方法,理解科学、技术、社会、环境的关系,养成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生活态度,提高可持续发展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历史、历史与社会课要在了解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树立唯物史观,感悟中华文明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养成爱国主义情感,开拓观察世界的视野,认识世界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增强对祖国和人类的责任感,逐步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作贡献的人生理想。
地理课要在学习乡土、中国、世界地理基础知识的过程中自然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关注全球问题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地理问题,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使学生逐步形成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以及可持续发展观念。
体育、音乐、美术、艺术等健康与艺术课程要引导学生在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技能、技巧和参与、欣赏、鉴赏中自然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他们公平竞争、规则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能力,培养崇尚美好、热爱生活、尊重创造和热爱祖国艺术、尊重世界各国艺术品质。
外语课要结合课文内容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特别要了解和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培养国际视野,增进国际理解。
地方和校本课程要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生动直观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各科任课教师要努力使自己既具有学识魅力又具有人格魅力,深入把握各课程的知识体系,深刻认识课程的内在规律和育人价值,使教学过程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
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生动形式,要根据各学科教学内容、综合实践活动课、研究性学习和专题教育要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安排,就近就便地在各种类型的社会资源中进行。
教育部门要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行业主管机构,建立具有各行业特色、具备一定条件、可供学校上实践课的社会实践基地,统筹安排和指导学校在社会资源中进行实践教育教学活动,协调解决学生安全和经费保障问题。
社会实践基地要有场地设施、安全保障、专业人员等基础条件和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安排。实践教育教学活动要有适合不同年级学生的实践课程实施方案,对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指导。
要开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机构和设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文化艺术教育、科学教育、国防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安全教育、毒品预防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多方面的社会实践资源,在全社会营造凡是公共资源都应创造条件、发挥优势为学校生健康成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可到历史遗址、名人纪念地、历史博物馆、文物展览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结合德育课、语文课、历史课、地理课、音乐课、美术课涉及的内容进行实地教学。
革命传统教育可到革命纪念地、烈士陵园、革命博物馆,走访革命前辈、英雄模范,结合德育课、语文课、历史课涉及的内容进行实地教学,可在重大历史纪念日、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法制教育可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场、法院、律师事务所、监狱、少管所结合德育等课程和法制专题教育的要求,了解立法(合地方性法规)的民主过程,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开展模拟人大、法庭等活动,参观监狱和少管所。
文化艺术教育可到展览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结合德育课、语文课、历史课、音乐课、美术课等内容现场欣赏;可到艺术院团、艺术院校、影视基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录音棚、出版社、网络公司等,实地感受。
科学教育可到科技类馆室、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运用高科技的公共设施,结合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课程,亲身感受、实地体验。
国防教育可到军事博物馆、军营、国防设施,结合德育课、语文课、历史课、地理课等内容和国防专题教育的要求,进行实地教学和亲身体验。
环境保护教育可到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展览馆、海洋馆、空气质量监督机构、污水处理企业等,结合德育课、语文课、地理课等内容和环境保护专题教育的要求,进行现场教学。
安全教育可到交通队、公安派出所、急救中心、消防队、地震台,结合德育课、语文课、地理课等内容和安全专题教育的要求,进行现场教学和模拟训练。
关爱老人、孤儿、残疾人教育可到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社区机构,结合德育课和相关的主题日,进行力所能及的慰问和服务活动。
健康教育可到专业运动队、体育科研院所、心理咨询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结合体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进行现场教学。
教学中涉及生产、销售、消费、税收、金融、保险、证券等相关内容可到相关生产企业、商业企业、税务所、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进行现场教学。
各地学校要挖掘当地资源,利用新农村建设、城市规划、农田、林区、牧场、湖泊、海洋、质量信得过企业、质检机构、港口、机场、航天企业和发射地,实地进行农村发展、城市建设、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质量、航海、航空、航天等教育。
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氛围,要以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保障。
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要在规范办学行为、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力营造独特的育人氛围,使教育和引导体现在学校生活的细微之处,体现在师生、同学之间相互关怀和相互关心之中,体现在班级、团队组织的温暖和鼓励之中,体现在高年级同学对低年级同学的爱护和帮助之中。要扎实开展师德教育,建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钻研教法、不断探求的优良教风,倡导教师关注每一个学生每一天的学习生活,及时鼓励学生的进步,及时发现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不把错误观点和不良情绪带给学生。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落实好《学校生守则》和《学校生日常行为规范》,建设勤奋努力、积极向上、认真诚信、充满兴趣、乐于探究的良好学风,倡导学生把准备为祖国和人民做贡献作为学习的目的,把对知识的兴趣和追求作为学习的动力,爱动脑、勤动手、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参加好每一次活动。学生学>--j实践经历和行为表现是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要认真抓好班级和团队工作,建设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快乐和谐、健康向上、争做主人的良好班风,倡导营造充满正气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他人的事情帮助做好,集体的事情一起做好。学校应有自己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体现学校的特点和教育理念。
优化美化校园环境,要充分利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营造德育的良好环境,使校园内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一角一景都体现教育的引导和熏陶。要从本地自然环境和条件出发,有条件的学校应在校园内栽花种草,绿化、美化校园,还可以开辟小种植园、小养殖园,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学校也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使整个校园干净、整洁、美观、有序。要对校园人文环境进行精心设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环境的设计、维护和创造。有条件的学校要建好校史陈列室和共青团、少先队室。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雕塑、地面、建筑物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体现教育理念,可张贴、悬挂革命领袖、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科学家、艺术家等杰出人物的画像和格言,制作、设计介绍家乡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建设成就的图片和文字,绘制、创作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生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卡通人物形象等,特别鼓励、展示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有条件的学校要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和校园网络的作用,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
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活动。充分利用好“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纪念日、“十一”国庆节及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九一八”、“南京大屠杀”等国耻纪念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入学毕业、入队离队、入团、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发表紧密联系学生实际、内容生动具体的国旗下讲话。开展课后科技、艺术、体育、娱乐活动,广泛组织多种类型的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每学年都应组织体育运动会和各种形式的艺术节、科技节及读书、读报、演讲等活动,积极开展优秀少儿歌曲、童谣、儿歌的编创、演唱和诵读活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还应结合本民族的文化、风俗和节日,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重视课间特别是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要保证共青团、少先队每周的活动时间和条件,注重教育教学活动与团队活动有机结合,支持团队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好已有的品牌活动,并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
利用每年9月“学校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把集中活动与经常性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年开展的民族精神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族精神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交流和介绍各门课程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总结和发现学生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中有机渗透民族精神教育的经验和做法,集中开展以民族精神教育为主题的团队会(日)、社会实践和参观走访等活动。特别应把党和国家的大事有机纳入到“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主题教育活动之中。要因地制宜,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既可以突出“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民族精神内涵的某一方面,并进一步具体化;也可以选择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红岩精神、西柏坡精神、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体现民族精神的一个方面,并结合历史故事和人物生动活泼地进行。要上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的开学第一课。
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要尊重学校生的身心特点,充分考虑他们的年龄差异、地域差异和个体差异,切合各地实际,既体现知识性、科学性,更突出趣味性、娱乐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优化校园网络环境和开发优质校园网络资源。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学生开放校内网络设施,大量提供和不断更新健康向上的内容,为学校生利用网络接受教育、收集信息、自主学习创设良好的条件。要加强对学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有效规范校园网络文化环境,对进入校园网络的不良信息进行有效过滤和管理。要大力开展网络道德教育,让学生了解计算机与网络科技的发展、信息选择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所产生的问题和网络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学生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网络道德,增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抵抗能力。
要注意了解和掌握社会文化动态,高度重视各种流行文化对学校生的影响,及时发现、研究学校生的文化热点,积极引导,有效地抵制粗口歌、不健康口袋书、非法彩票等不良现象。
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班主任工作
学校班主任要把班级工作中的各个工作细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契机。无论是班级的日常教育管理,还是解决具体问题;无论是常规的教育引导,还是处理突发事情;无论是面对全体,还是针对个体都体现关爱、理解、引导、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并尽可能转化为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主管理。
应在每一天的细节中体现育人。特别注重挖掘早晨迎接学生、课间十分钟和课间操的引导、安排午餐、与学生交流、课后活动、放学扫除等班主任常规工作中的育人因素,结合具体的学习生活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应在每一学期的细节中体现育人。特别注重挖掘开学第一次讲话、安排座位、制定班规、推选干部、布置教室、班团队会、集体外出活动、评选先进,填写学生成长手册、与任课教师沟通、开家长会、与家长沟通等班主任常规工作中的育人因素,结合具体的班级管理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应在每一次接送一个班的细节中体现育人。特别注重挖掘第一次与学生见面、记住每一个学生名字、了解每一个学生的情况和特点、形成班级的舆论氛围、入队入团、离别赠言等班主任常规工作中的育人因素,结合具体的教育场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管理工作
学校管理工作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求,既注重主题教育活动,更要注重日常教育教学行为。学校德育工作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强化学校党组织的保障作用,主管德育工作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各负其责。
在教学管理中,要对实施课程德育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把体现德育作为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及时交流、推广经验。
在学生管理中,要以育人为本,面向学生制定的制度,采取的管理措施,都必须与培养目标相一致。对学生的学习评价,要尊重学生人格,帮助学生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杜绝以分数对学生进行排名。
在教职员工管理中,要引导教师一切以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教育,而不能仅从便于管理的角度采用不当的方式方法。
七、教育部门要为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各个环节提供保障
教育部门要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学校德育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学校实施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有统一的基本要求,把对教师、校长、学校德育情况的评价作为教师、学校负责人、学校考核和评优的重要内容。要制定政策、建立机制对教师、校长、学校积极主动地做好德育工作提供保证,给予奖励。要注重总结适合各种情况的经验,提供多种适合不同情况可以选择的模式。
要加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德育工作专职行政人员、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德育课教师的队伍建设。
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学校教师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的发展和实际需求设立课题,密切合作开展研究。要为从事德育科研活动的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把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环节,构建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总结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的各种模式,充分发挥已有校外活动场所的综合效益。
要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应对涉及学校思想品德心理突发问题的机制。对学校生中的热点问题和学校德育的难点问题进行动态调查研究,随时反映情况,积极应对。
要建设和开发多种形式的国内外信息资源,为学校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要建立教师与家长、社区工作者,学校与家庭、社区建立密切沟通的渠道,明确教育目标,协调教育行为。

『肆』 文明守则

自觉遵守乘车管理规定,维护乘车秩序,举止文明,相互礼让。
在规定地点候车,按顺序乘车,不强行上下。
乘车及时购票,主动出示车月票,接受查验。
不携带危险品和有碍乘客安全的物品、动物乘车。
保持站内、车内环境卫生,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爱护车站、车内设施,不蹬踏座椅,不乱写乱画,不损坏公物。
照顾老幼病残孕乘客,主动让座,不赤膊乘车,雨天乘车脱掉雨衣。
协助乘务人员维护站内、车内治安秩序,与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作斗争。
游客文明守则
自觉遵守参观游览秩序,顺序购票入馆入园,不拥挤,不堵塞道路和出入口。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废弃物。
爱护文物,爱护公共设施,不在树木、名胜古迹和公共设施上涂抹、刻画,不在路椅上躺卧。
爱护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果。
爱护野生和展出的动物,不捕猎,不恫吓,不投喂投打,不在非钓鱼区钓鱼。
按规定租退游船,不在未开放的水域游泳、滑冰。
不兜售物品,不散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搞封建迷信,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
不携带危险物品及动物进入参观游览区,不在防火区域动用明火。
静馆静园后,不继续逗留、露宿,不翻越、毁坏围墙和栅栏。
顾客文明守则
一、 维护店堂秩序,尊重员工劳动。
二、 文明礼貌购物,货款当面点清。
三、 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四、 不带危险物品,共保店堂安全。
五、 依法维护权益,友善处理问题。
六、 遇到不良现象,敢于主持正义。
观众文明守则
自觉遵守影剧院、体育场(馆)规定,凭票按时按顺序入场,对号入座。
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室内观看演出、比赛时不戴帽,不把衣物垫在座位上。
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有礼貌,尊重演员、运动员和裁判员,不无故提前退场。
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喧闹起哄,不辱骂演员、运动员、裁判员,不向演出、比赛场地投掷物品或行妨碍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保持清洁卫生,不在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爱护公共设施,不蹬踩座椅,不在建筑物或桌椅上涂写刻画。
居民文明守则
搞好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
保持阳台、楼道整洁,不乱堆物品,不乱扔废弃物。
保持小区、院落环境整齐,不乱停放车辆,不乱晾晒衣被。
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文明娱乐,不嗓音扰民,不酗酒、赌博。
邻里和睦,不传闲话,不闹纠纷。
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指挥,不违章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
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开机件失灵车上路。 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穿插外宾车队,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无故拖延,确保畅通。
文明驾驶,讲究公德,不挤靠行人,不溅污行人衣物,不向车外吐痰、抛弃废物,不乱鸣笛。
关心儿童,照顾老弱,行至学校门前,人行横道,主动减速让行。
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即时报告,不隐瞒、逃逸、躲避。

『伍』 班级公约怎么写

班级公约可以写班级记录以及规定。

一、仪表与道德

1、进校说声老师好,相互问候有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言谈举止要文明,不骂人、不打架、不给别人取绰号。不传播流言蜚语。

3、服装整洁,不穿拖鞋。不烫发、染发、不戴首饰。男同学不留长发。

二、纪律

1、自习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离开座位和教室。如有问题需要讨论,讲话的声音以第三人听不到为佳。做到老师在和不在都一样;如有违反,班长、纪律委员应及时指出并作记录。

2、不经允许,不随便进入别人的房间,不随意翻取别人的抽屉、书包等;

3、服从班干部分派的合理任务和组织纪律管理。

三、 出勤

1、全体同学要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要向班主任或纪律委员请假。

2、学校里的任何活动(课间操、活动课、集会、社会实践等)要同学及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得缺席。

四、卫生

1、 热爱劳动,讲究卫生。搞好班级和个人卫生。

2、 轮到值日者提前十分钟到校,由卫生委员分派任务,组长负责,认真打扫卫生。放学后值日同学必须打扫完了经组长同意后离校。对一周值日做的不好的、扣分较多组由班委决定可责令其下星期重做。

3、轮到值日故意来晚和不到的同学,由组长责令其下次的值日。

五、学习

1、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具,静候老师。

2、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按要求记好笔记。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

六、生活及安全

1、生命宝贵要珍惜,防火防电防跌伤;安全法规要记牢,出现事故莫慌张。

2、公共财产要爱护,如有损坏要赔偿;校园花草勤护理,三化建设靠大家。

3、.勤俭节约不挑吃,文明进餐讲卫生;按时作息精神好,预防疾病身体棒。

『陆』 初中教师守则

教 师 守 则
为突出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和规范教师教学工作,促进学院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特制订教师守则。

第一章 教师条件

第一条:教师应具备优秀的品德。教师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学习和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和思想品德修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用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为学生树立榜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条:教师应具备广博的知识。教师不但要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教育学理论基础,而且,还应具备与本学科相关学科的知识,以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相关知识,以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三条: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师要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阐释论证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本学科的实践技能。同时,教师还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对人才规格的需求,不断解放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深入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并学会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组织教学、传授知识和实践技能,以保证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 教师职责

第四条:教师在教学中,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教书与育人的关系。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因地制宜地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五条:教师在教学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基础课程清晰明了,结合实际;实践技能课程会讲会做,使培养的人才从专业规格上符合培养目标。

第六条: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与能力的综合培养,促进其健康个性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自觉地掌握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和作风。

第七条:教师要参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编写与制定工作,并根据教学发展需要,以及教学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不断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教师承担课程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考核监考、试卷评判、毕业论文指导等教学工作。

第九条:为提高思想水平、教学水平,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教学法的学习与研讨,积极承担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等项工作,承担与接受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积极参加与教学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 教学规范

第十条: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写出教案,结合实际,因材施教,采用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第十一条: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教貌教态,做到衣着整洁,端庄大方,态度亲切,作风正派;授课语言清晰准确;板书规范并布局合理。

第十二条:教师要遵守教学制度。严格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搞好课外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外出讲课,保持良好形象,保证教学质量,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第十三条:教师参加监考,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严格考场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试卷评判,要做到一视同仁,实事求是,体现教师良好品格。

第十四条:教师要与学生保持正常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诲人不倦,不吃请,不收礼,体现教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人格魅力。

『柒』 南宁市26中有什么严格的规定吗

资料来源:南宁市26中网站
http://www.nn26.com/ReadNews.asp?NewsID=462

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法定名称为: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58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国有公办学校,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学

第四条 学校宗旨: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学制:六年制完全中学,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第六条 学校校训:求实、礼让、勤奋、进取

学校校风:团结、守纪、文明、向上

学校教风:严谨、博学、善教、爱生

学校学风:刻苦、多思、自律、尊师

第七条 学校定于每年11月26日为建校纪念日。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发挥决策、指挥的领导作用。中共党支部对于校长的依法施政起支持、保证和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含工会委员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

第九条 学校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接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学生为本,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让每一个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体验成功的快乐”的办学理念,坚持“崇高的品德是最高的学位”、“学生应先学会做人,再做学问”的育人理念,坚持以学生自主发展为本、创新教育的办学模式,以“发现学生的价值,发掘学生的潜能,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为学校教育的总目标,最终实现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育德、自主育心,成为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二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

第二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三条 学校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下设年级组、学科教研组负责具体工作,其具体职责由学校制定。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中国共产党二十六中学支部委员会,在市党委的领导下依党章开展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对校长起支持、保证和监督作用。党支部每三年为一届,依据《党章》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支委委员。党支部领导工会、共青团委员会。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三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会议。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各类教育教学档案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第三章 人 事 管 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编配置行政人员,配齐有关科任教师及其他教辅、后勤人员。

第十九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主管部门聘任。其他管理干部按校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聘任。

第二十条 校长重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运用现代管理模式和手段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一条 充分尊重教职工,用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教代会等形式随时随地地充分听取他们及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学工作,争取做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第二十三条 学校管理教师队伍,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特别要关注年轻教师成长。制订教师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使教师能掌握现代化教育理论和技术。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其具体任职资格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七条 明确《中学德育大纲》的要求,制定不同年级分层德育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培养学生“自主意识、自主学习、自主调控、自主行为、自我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

(一)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劳动、社会实践等渠道和方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公德、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国防、民族团结及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有抱负、有理想、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能明辨是非,坚持正义,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加强以班主任为核心的德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为主线的德育工作体系,成立团委——团支部,学生会——年级分会——班委会,少先队大队部——中队部的学生自我管理网络。

(三)认真执行德育工作评估、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每周评比学风、卫生流动红旗,每学年评选先进班级和文明班级。

(四)班主任每学期末要认真写好学生评语,按时发放《学生手册》或《素质报告册》,主管部门或领导要检查各班级德育考核情况。

(五)严抓校风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计划地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训练活动,规划校园文化,形成稳定、协调、高效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搞好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建立好德育基地并定期开展德育活动。

(七)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开展教学研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自主发展为重点的素质教育。

(一)建立以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为领导的,通过教务处、科研处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工作的教学管理体系,形成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年级组长——任课老师和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科研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课老师两条教育教学管理主线。

(二)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实施教学。

(三)要求教研组认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课程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和科研任务。备课组要认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统一教学目标、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进度和作业布置,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四)教师要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和认真考核。认真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切实提高教学效益。

(五)树立正确的学生主体观。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学法指导,注意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认真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认真组织期中、期末、毕业、升学考试。

(七)完善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的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对教师教学质量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制度。不把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教学统计档案,建立、建全教学资料库。

(八)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不按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学生名次。

(九)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方针,重视教育教学科研,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专题学习会、研讨会,每学年召开全校论文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对获得教研成果的教职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 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持并发展特色,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竞赛活动,保证学生有健康的体魄和充足的精力。

第三十条 重视艺术教育,上好音乐、美术必修课和活动课、选修课,积极开展各种课外艺术活动和竞赛活动,培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鉴赏能力。

第三十一条 重视劳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和实践能力。

第三十二条 要发展计算机、电视、录像等多媒体教学,建立校园教学网,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多样化,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现代技能。重视图书馆建设,充分发挥其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

第三十三条 重视教学实验操作,充分发挥其在教学工作中的辅助作用。

第五章 人 员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应自觉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维护和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教师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南宁市人事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十八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在职进修培训。

第三十九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考核。

第四十条 学校实行结构工资制。教师奖金实行课时制,职员、工人奖金实行按工种技术含量折算和工作量制。

第四十一条 学校保护教师、职员、工人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不断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取得教育教学、教科研和学校管理等方面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师、职员、工人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的予以处分或处罚。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 后 勤 管 理

第四十四条 总务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教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四十五条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决算,统筹计划,合理安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

第四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可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资助学,捐资助学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设立奖教、奖学基金。

第四十八条 严格按区、市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和学生持收费手册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凡代收代支的项目,每学年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或减免学费。

第四十九条 努力按区一级学校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场、馆、室,创造条件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第五十条 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电教室、专用教室、电脑室及运动场地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使用各场、馆、室需预约,并指定责任人。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提高效益。

第五十一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营造良好的人文文化氛围,建构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二条 加强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郊游等均应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五十四条 要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健全治安、消防、抗灾等项工作。每学期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七章 学 籍 管 理

第五十五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出暂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初一新生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入我校就读。高一新生通过当年升学考试,符合我校录取条件者,录入我校高中就读。学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缴费入学。一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十七条 新生应持入学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如高一新生开学后一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顺序填写“在校学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取得学籍。对所有在籍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新生的学籍档案,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验证,否则一律无效。学籍档案应留学校长期保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移交其他单位。

第五十八条 学校实行班级管理,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五十九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要凭医院疾病诊断书和家长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一)请假1日由班主任批准

(二)请假2至3天由班主任批准、年级组长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请假4天至两周由年级组长审核并教务处批准、备案。

(四)请假两周以上由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六十条 转学

(一)市内转学。初中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确属因搬迁而居住地超出注册学校地段区域,要求转学的初中学生,经校长批准及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方可入我校,并由教务处安排相应班级就读。

(二)高中学生转学。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以及双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入学成绩须达到我校同届计划内招收学生的入学最低分数线,凭转学证书、会考成绩证明、学籍卡,办理转学手续。原则上第一学期的新生和最后一学期的毕业班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因各种原因转往外地、外校的我校学生,由父母或监护人持接受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校长批准,教务处主任出具转学证明,到学生档案室提取学籍档案,其中一份接收函留我校存档。

第六十一条 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入学后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六十二条 退学、休学和复学

(一)学生因病持有医院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签发休学证明,准其休学,期限为一年。复学时,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还须出具原医院的康复证明,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编入相应年级就读。已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坚持学习,作因病退学处理。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迁居港澳、国外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退学申请,经主管校长批准,由学校教务处发给退学证明。

(三)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发现辍学学生,应及时向政教主任、主管校长报告。学校要依法主动与家长和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作,使其复学。

第六十三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德育考核、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初中取消留级制度。

初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发给毕业证书,只能由有关部门发给结业证书。

①毕业成绩不合格,经补考后仍有两科不合格者;②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不合格(D等)者;③受过校级处分,毕业当年4月底之前未撤消处分的。

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发给毕业证书,只能由有关部门发给肄业证书。。①毕业会考有一科不合格;②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不合格(D等)者;③受过校级处分,毕业当年4月底之前未撤消处分的。

凡未参加毕业考试或未学完修业年限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而中途退学的,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肄业年限。

学历证书遗失一律不予补办。必要时本人可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档案后,可依据有关规定如实出具证明信。

第六十四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给予表彰鼓励。每学年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积极分子等,每学期评定学科奖,颁发学科奖(奖学金),以鼓励学生进步。

第六十五条 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要坚持疏导的方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违纪违法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经讨论审批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处分分为警告和记过两种;高中阶段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五种。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确有进步,经讨论审批可撤消处分。处分或撤消处分学生,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

第八章 学 生 管 理

第六十六条 按有关规定被我校录取或经学校同意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籍。学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六十七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学生必须履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一)在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① 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

② 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者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③ 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④ 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⑤ 完成规定的学业,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二)在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①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② 自觉养成良好行为规范,尊敬教职员工;

③ 勤奋学习,积极锻炼身体,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④ 文明守纪,爱护校内公共设施,公共财产;

⑤ 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六十八条 学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突出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六十九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支部领导,是协助学校党政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自身建设,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七十条 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学生会的任务是,经常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文体和科技活动,活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丰富校园文化。

第七十一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市、校级的“扶贫助困”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修改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的执行细则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由2004年7月18日教代会通过即日起实施。

『捌』 初一新生开学典礼讲话教育稿 主题《新学期 新梦想 新希望 行为守则》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踏着九月的金色阳光,我们迈进了要塞中学的大门。成了要中的初一新生,我们倍感自豪。我是一名来自初一(1)班的学生, 今天,我有幸代表2010届初一新生在这发言,心里更是无比激动。值此第二十二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我谨代表所有学生向我们辛勤的园丁道一声:老师,您辛苦了!
我们要中校园虽然不大,但这里有“办规范加特色学校,铸胜任加特性教师,育合格加特长学生”的先进办学理念;有“立志、立德、立业”的校风;有“求真、求实、求新”的教风,他们甘于吃苦,乐于奉献,诲人不倦;有“好学、好思、好问”的学风,他们精神饱满,好学上进,求实创新。能融入到这样的学习环境中,是我们每一个初一新生的幸运。这里,绿色的校园是那么的吸引人,五彩缤纷的花坛,绿草如茵的操场,似乎都在向我们招手。在明亮的教室中,与可亲的同学一直学习,知识的大门向我们敞开。
要塞中学是我们同学快乐的大家园,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塞中学一日常规》、《要塞中学学习常规》,从规范日常行为做起,用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言行,热爱祖国,树立远大理想,正确的人生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不接触不健康、低级趣味的东西。学做品德高尚的人,诚实守信,尊敬老师,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保持心理健康。作为中学生还要自强自立,我们不能象小学生那样,事事要父母操心,我们应当自己来管好自己的生活,我们还要多读书,读好书,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去欣赏优秀的书籍,在书海中遨游。
同学们,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勤奋。我们清楚地知道:学习是取得成功的基础,只有青少年时期努力学习,积累丰富的知识,才能为将来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实践是取得成功的源泉。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我们还必须到生活中去汲取养料。奋斗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只有不断奋斗,努力进取,才能使学习和实践的成果得以充分展示。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向初三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学习,学习他们刻苦钻研奋力拼搏的精神。
同学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只要付出了,都会有收获。相信在学校领导的关心下,在老师的辛勤培育下,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三年后,我们一定会成长为有理想,有道理,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给社会,给学校,给家庭一份合格的答卷。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玖』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哪些行为准则

其实一般的学校没有特殊的学生行为准则,除非是一些军事化管理院校,它们回会有特殊的答行为要求。而学校的一些准则和规范也都是一些范本,就是各院校都差不多,比如好好学习,不迟到、不早退等等,真正在校期间自觉遵守的,应该是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的养成,比如健康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预习、复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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