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谁能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体卫工作条例》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
『贰』 看护班 孩子受伤 法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至第40条明确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的法定注意义务,也包括基于有关部门颁布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规定而产生的一般性的注意义务,以及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合同约定的注意义务。
2.学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注意要求的标准和范围因环境和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如小学教师对小学生的人身健康安全的注意要求比高中教师对高中生的人身健康安全的注意要求要高,因为小学生的认知能力、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发生人身伤害的几率就高。
3.学校能否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如果学校不具有预见能力而无法预见,学校就无法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并采取合理行为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因而主观上也就没有过失。
(2)中小学安全条例扩展阅读: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主要的法律依据:
《教育法》
《侵权责任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叁』 根据什么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 学校职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
『肆』 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有哪些
一、关于手提包: 1.出门时尽量不要带包。带包在手里,无疑是告诉别人:“我有好东西,请来抢我。” 2.如果对第一条有所怀疑,见第三条。 3.第一条永远正确。 4.绝对不要把自己所有的钱一起带在身上---除非你准备今天出去把这些钱花光。 5.第四条准则同样适用于其它出门时并不必须的贵重物品:如项链、戒指等。这些东西并不吸引异性-当然,想抢劫你的异性除外。 6.第五条也适用于不贵重的物品,如身份证、银行卡之类。这些东西丢了损失并不很大,但会影响人几天的心情。 7.绝对不要让你任何一个包里、口袋里集中超过三件重要的东西;也绝对不要把所有的钱(即使只有十元钱)放在一个口袋里。
二、关于手机: 8.在公众场合打手机之前,一定先要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人物;如果有,就不要打。 9.第八条的可疑人物包括:男人带小孩者;带墨镜者;衣冠不整者;穿戴特别整齐者;样衰者也要小心。 10.如无可疑人物,则选一个安全的地方打手机。所谓安全,是指三米之内没有人。 12.使用手机时绝对不要让任何一个方向脱离你的视线超过两秒钟,否则你没注意的那个方向就可能成为劫匪过来的路线。 12.如果有人,包括老头、小孩、妇女……接近你至三米范围内,小心。 13.手机放在口袋里的时候,请随时将精力集中在大腿上,感觉手机的重量。
三、关于坐车: 14.尽量不要坐在离前后门最近的位置。否则停车的时候就可能有人冲进来抢你的东西。 15.如果坐在这样的位置上,那么进站停车的时候,视线绝对不要离开车门,直到它完全关上。 16.并把一切物品放在远离车门靠近车窗的位置---因为劫匪翻窗来抢东西远比冲进车门难得多。 17.倘若车上很拥挤,没有位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你身边的人的手的位置。如车不太颠簸,把一只手放在你装贵重物品的那个口袋里。 18.上车的时候如果突然一大群人涌过来争着上,千万小心,这里面一定有扒手。
四、关于走路: 19.走路的时候绝对不要听音乐,也绝对不要太过于专注的想什么事情。记住,当人的精力集中在音乐或思考上面的时候,反应速度会下降30%。 20.走路时用眼角的余光注意左右方向。 21.经常回头观察后面。周围人越多,观察的频率越高。譬如在东门和华强北这样的繁华路段,每10秒钟至少回头看一次。 22.如果有人走在离你很近的位置然后跟你保持同样的速度,那么放慢你的脚步,把力量集中在小腿上,随时准备追赶。 23.不要跟陌生人近距离说话--对方的口中可能含有麻醉药。 24.不要在别人吸烟喷出的烟雾中停留。 25.如果有人在找你说话之前先拍你的肩,马上离开,找到最近的有保安或者警察的地方休息。 世道险恶,还是我们自己保护自己吧!提倡和谐,百姓却如此艰难……
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发现有人跟踪怎么办?
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不要单独到荒凉、偏僻 、灯光昏暗的地方。
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尾随者!
向路上大的机关单位求救,如去机关单位的值班室;向身边的大人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为此, 生活中要多观察、记住家庭、学校周围的环境特点,尤其应熟悉派出所、治安岗亭、部队营区、大机关单位的地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这些地方得到帮助。
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 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 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怎样对待网上认识的朋友?
网络的发展,让人与人沟通更方便、更快捷。但网上的人员同社会一样是形形色色的。所以 ,对在网上认识的朋友应保持一定的警惕性。不要轻易将自己家庭的情况告知对方,更不要 轻易单独与之见面!
当有人公然抢劫你的物品时,应采取怎样的自卫措施?
中小学生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报警时,应确认对方是110报警台后再述说。尽量明确地告知出事地点、坏人的人数,是否有武器和交通工具的种类等细节,还要留下联系办法。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一旦遇危难 信号要明显
国庆期间,几个大学生外出野营。由于贪恋山中景色,加上带有冒险心理,几个大学生向山里越走越深,渐渐辨不清方向了。大家开始并不在意,但随着夜幕的降临,依旧在崎岖的山间寻找路途,心里渐渐发慌了。小林要大家别着急,先找到方向再说。可是四周都是大山、丛林,天又下起了雨,方向难辨,又湿又冷。大家只好找了个山洞暂时避雨。这样,一夜过去了。
第二天清晨,雨虽然小了,但阴沉的天气使大家不知道太阳是在哪个方向,凭记忆寻找的山路,转来转去又回到了原地。小林想起了曾听军事院校的同学讲过的一些野外生存、求救的方法,便带两个人在山顶用松枝燃起了火,火着了以后,把青草盖在了上面,顿时,白色的烟雾向上升腾。他们连着两天用这种办法求救,终于被救援的人发现,脱离了险境。
当你一旦遇到危难时,请你运用下列方法:
1.国际通用的求救信号是使用声响、烟雾或光照,频率是每分钟6次,停顿1分钟后,重复同样信号。
2.在夜间可以用火堆求救,最好是3堆。白天可以使用烟雾,方法是先点燃一堆火,在火上放青草,就会发出白烟。
3.可以用树枝、石块或衣服等物品在空地上做出SOS或其他信号,如可以将草地上的草拔出或割掉,形成SOS形图案。字要尽可能的大些,一般长度在5米--10米左右。
4.常用的国际民航地空联络符号有:|受伤需要医生;||--需要药品;F--需要水和食物;X--不能前进;向上箭头--我正朝此方向前进。
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
求救信号要记清,危难时刻管大用,
顽强智慧求生存,SOS语言全球通。
面对“小霸王” 不卑也不亢
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好乐园。为什么校园里会发生暴力事件?这必定是有原因的。
认真调查分析一下,有以下几种情况:有的学生在家里是重点保护对象;有的家长脾气暴躁,并且经常在酗酒后打骂孩子;有的父母离异,从小失去家庭温暖。
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孩子结成“团伙”,名为讲“义气”,实际专门欺负弱小或是他们看不顺眼的同学。
由此可见,校园暴力多与某些学生的生活环境和所形成的不健康心理相联系,由于家长、老师、同学不满,以盲目反抗情绪和攻击的态度对待别人;也有的孩子从小缺乏与同龄人的正常交往,不会与人和睦相处,养成了随便打人骂人的坏习惯。
面对校团小霸王,你可以试试下列方法:
1.尽量不与小霸王们发生正面冲突,惹不起可以先躲开。
2.如果对方过于强大,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和家长。
3.在劫持者经常出没的地带,可以请警察出面干预。
4.同学们上、下学时最好结伴一起走。
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
校园暴力可以防,方法掌握要适当,
求助师长来帮助,结伴走路有保障。
外出不要怕 安全巧筹划
1998年10月18日,人们被狮子星座的流星雨闹得沸沸扬扬。不少家庭、不少孩子站在凛冽的风中去领略大自然的奇观,去欣赏神奇太空的壮景。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14岁的女孩马旻和堂弟也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观赏流星雨的人群。为了能看得清楚,他们跑向附近的一个大操场。凌晨3时40分,两个人都有了冷意,便想回家去穿衣服。走在半路,忽听后边有人大喝一声:“站住!”只见一男人手提黑色橡胶警棍,出现在姐弟面前。问他们是什么关系,要查看他们的学生证。姐弟俩以为此人是夜巡人员,放松了警惕。姐姐拿出了学生证,弟弟没有。“夜巡人”陪他们往家走。在离家还有300米的地方,“夜巡人”对堂弟说:“你回去取学生证,我和你姐在这等。”当堂弟和家长从家跑出来时,前后仅15分钟的时间,姐姐和“夜巡人”都不见了。几天后,在一小树林中发现了马旻的尸体。(此案已告破,凶手已被处决)。
在你外出的时候,最好能做到下列几点:
1.先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走小路。
4.在僻静的马路上,面对车流行走,不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5.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哨子、报警器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匪徒面部,吹哨求救等。
6.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7.乘地铁时,和其他乘客坐在一起,尽可能坐在靠近站台出口的车厢,坐靠近车门的位置。
8.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9.提包要斜挎在肩上,包不要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掠。
10.家门钥匙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如兜内、脖子上、衣服内),也不要放在包里,即使被抢,你仍可进家门。
11.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
12.如怀疑有人跟踪,应试着横过马路,看看那人是否仍跟着你。若该人紧跟不舍,你应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
13.横穿地下过街道时,谨防抢劫者在地道两头围截,要结伴行走或跟随大人一起走。
14.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
外出活动不要怕,结伴而行正气大,
电筒哨子手中拿,胆大心细巧筹划。
当有人公然抢劫你的物品时,应采取怎样的自卫措施?
中小学生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报警时,应确认对方是110报警台后再述说。尽量明确地告知出事地点、坏人的人数,是否有武器和交通工具的种类等细节,还要留下联系办法。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小伙伴溺水后怎么办
每年,因游泳发生意外死亡的事故不在少数,其中大多数是由于溺水后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应该回怎样救护呢?
1.要大声呼救成年人前来救人。因同学们力气小,即便是水性好,在水中救人也很困难。
2.要救人,最好是携带救生圈、木板等漂浮物去救人。要注意,不要被落水的同学把你紧紧的抱住,否则会双双下沉。
3.也可在岸边用长竹竿或绳子投向落水者,让他抓住,拉上岸,以协助其自救。
4.岸上抢救。让溺水者平躺,头偏向一侧,协助其将口、鼻内的泥沙和水吐出来。假如呼吸很微弱或已经呼吸停止,要马上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在胸部正中进行压挤,帮助心脏恢复跳动。经过2O~3O分钟的抢救,也许会醒过来,眨眨眼睛或出现微弱的喘气。
5.情况严重的,应在救人开始就拨打“12O”急救电话,请医生来现场救护。不要一救上岸就急着送医院,这样有可能死在路上。
『伍』 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履行什么职责
中科院幼儿园推荐--安全是开办幼儿园的重中之重 安全,幼儿园办园之根本,关系到全体幼儿的身体安康,牵动着幼儿家长的心,更是决定幼儿园前途命运的大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首位”。那么我们幼儿园需要做到哪些工作才能将奠基之石变得更加坚硬呢? 加强领导,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前提。 首先,安全工作要摆正位置。安全无小事,尤其是在当前,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显得更为重要。在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安排上, 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有目标,月月有安排,周周有工作,学期有考核,年终有总结,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挂在嘴上,抓在手上。其次各个院所组织机构要健全。幼儿园内部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园长、副园长、保健医生等组成。园长全面负责,副园长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做到“五有”,即:有领导机构,有领导分管,有具体任务,有专门机构和有专门人员,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职责分工要明确。要保证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幼儿园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任务是认真督促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把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考虑周到,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充分。分管园长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保证其有职有责有权,对违反安全的行为要做到一票否决。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将幼儿园和上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制定成幼儿园内部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到班级、教师和部门,把各项责任分解到位,并能得到真正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是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关键。一是要抓好各项制度的制定。二是要严格制度的执行。健全严格的安全制度是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安全否定一切”这句话充分了体现安全工作的严肃性。幼儿园要切实把这句话作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座右铭。中国科学院幼儿园历来将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将幼儿园安全工作逐级、逐项进行细分,从安全保卫、设施、人身、食品、消防等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预案、制度、责任书、规范、表格及流程等,用于指导所有幼儿园安全规范的贯彻实施,保障所有幼儿园的安全,为幼儿园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基础。 有了制度还不行,还要让全体保教人员熟知制度,才能更好地执行制度。组织幼儿园的全体保教人员认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然后经过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的书面考试和知识竞赛等,从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及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将幼儿园的安全事故处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并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三、加强安全防范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必须居安思危,立足于防范,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针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特点,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强幼儿教学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中科院幼儿园的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定期对幼儿园玩具、班级设施、幼儿园电路、电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二是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手册》以及《卫生保健管理手册》。严格落实食品定点采购制度,严格食品进出制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专人验收,严把食品采购、储藏、加工等各个卫生关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坚决杜绝劣质、过期和腐败食品进园,确保幼儿食品的卫生安全。三是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幼儿园开展重大活动时,往往是安全事故易发的高危时期。因此,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切不可自行其事。四是加强门卫工作的管理。幼儿园的门卫是保证幼儿园安全的重要防线,对于阻断外来不安全因素对幼儿园的影响,保证幼儿园的安全,具有举足轻重意义。五是加强园区周边环境的管理。幼儿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和齐抓共管之势,保证幼儿园的周边有一个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环境。六是切实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在幼儿园醒目的地方要制定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家长和幼儿园保教人员时刻警钟长鸣,把安全牢记在心。定期开展各种安全演练,并结合“安全教育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对保教人员的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全体保教人员的素质。三是创新教育方法,增强安全教育的趣味性。
『陆』 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
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
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
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
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五、人在高处极其危险,应杜绝以下几种不良行为
1、墙头又高又窄,不要到上面去。
2、没有建好的高楼,缺乏保险措施,不要爬上去玩。
3、不要爬树,这种行为既不爱护树木,很细的树枝又承受不了
你的身体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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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要在楼梯上打闹,很容易摔下来。
5、不要蹲在窗沿上擦玻璃,也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很容易从
楼上摔下来。
6、不要坐在楼房走廊的栏杆上,不能在楼房走廊或窗户边追逐、
奔跑,以免发生意外。
7、不能爬阳台,更不能从一处阳台攀越到另一处阳台上。
六、外出活动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和家人上街时,不要一个人乱跑。
2、集体外出时,如果有事,一定要跟领队老师请假、打招呼。
3、集合时,看看你前后左右的人有没有到。
4、上街时,要跟紧大人,不要东张西望。
5、如果发现自己掉队了,不要惊慌。可以站在原地,等家长或
老师来找你;也可到当地的管理处,请工作人员在广播里播
放“寻人启示”;切不可跟陌生人走,当心碰上骗子。
七、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烫伤呢?
1、接开水时要先把杯口对准龙头的出水口,再开龙头接水,最
好是在带龙头的开水壶里接开水。如果杯口对不准的话,开
水会溅出来烫伤人。
2、不要太勉强地使用装满开水的开水瓶。可请大人帮忙倒水。
3、开水装大半杯就可以了,装得太满的话,走动时水会泼洒出
来。
4、端着很烫的杯子走路时,杯下可放一只杯托。端着杯托,就
不怕烫了。
5、喝热水前,先试一试冷热,就不会被烫到了。
八、使用电时应特别注意的安全
1、插插头时,手拿住插头后部的塑料座,不要去碰前端的金属
簧片。
2、当手上有水时,不要去碰电源开关和电器的金属壳,因为水是导电的。
3、电器的电线不能用力拖拉。
4、发现电线破损,不要去碰露出的金属导线。
5、千万不能用金属物、铅笔芯等东西往插座的孔里捅。
九、如何预防煤气中毒?
1、使用煤气时,要开窗,保持室内通风透气。让一氧化碳等有
害气体及时排出室外。
2、热水器附近不能放置易燃物品。
3、热水器使用完以后,一定要关闭开关,绝对不能不关开关就
去睡觉。可采用挂牌子的方法提醒自己。
4、如果煤气泄露,应立即关闭煤气总阀门,千万不要开灯或点
火。
5、如果有人煤气中毒,应迅速通知大人来进行抢救。
十、如何防止高空落物砸伤行人呢?
1、从住宅楼的阳台下经过时,应与楼房保持一定距离。刮大风、
下暴雨时,更要特别小心,防止楼上的物体坠落下来砸伤你。
2、如果你住在楼上,也应该考虑行人的安全。不要在阳台、窗
台等处,防置花盆、拖把等易砸伤人的物品。
3、如果需要在阳台边上放置物品,一定要加防止坠落的装置。
4、在阳台上活动的时候,注意不要将物体碰落到楼下去。
十一、同学之间不宜开的玩笑
1、不能在同学后面用双手卡住同伴的脖子,容易造成颈椎
骨折。
2、不能突然坐在同学的腿上,可能会把同学的腿坐断。
3、不能突然地吓唬人,会把同学吓坏。
4、不能偷偷地抽走椅子,以防同学摔倒受伤。
5、不要在门上放东西,一开门,门上的东西砸下来,会把同
学打伤的。
十二、如何防止异物呛入气管?
1、吃东西时不要大声说笑。
2、不要把花生米、豆子之类的东西抛到空中,再用嘴去接着吃。
3、在做比较激烈的运动时,嘴里不要含东西。
4、上课时不能吃东西,不但不礼貌,含着东西回答问题,还容
易被呛着。
5、发现有人气管里呛进了异物,要赶紧叫人来抢救。
十三、游泳时应注意的安全
1、游泳前要做热身运动。
2、游泳时最好和大人或同伴一起去。
3、游泳时不要吃得过饱,也不能饿着肚子去游泳。
4、不能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以防出现意外。
5、在游泳时,腿部出现抽筋现象时应立即上岸。
6、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马上报告救生员。
十四、吃药品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一定要按照医生的嘱咐按时吃药。
2、不能随意增大药剂量,以防出现意外。
3、不能随意吃大人吃的药品。
4、吃药前应看清楚药品的有效日期,核准用药量。
十五、如何预防农药中毒?
1、不能在刚刚喷洒过农药的田间或绿化丛中行走或玩耍,如遇
喷洒农药,应立即离开。
2、不能用巨毒农药在住宅区内毒老鼠和杀灭蚊蝇,以免发生意
外。
3、装过农药的瓶子,不能再装酒、油或盛茶水。
4、刚喷过农药的瓜果、蔬菜,半个月内不得食用。
5、用过农药的蔬菜洗净后要用清水再浸半小时,方可捞起加工
烹调,水果食用前要洗净、削皮,以防残留农药引起积蓄中
毒。
十六、怎样进行自我保护呢?
1、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不能跟陌生人走,
更不要带陌生人回家,以免受骗上当。
2、要学会分辨真伪。不要顺便在马路边购买十分便宜的物品,
特别要提防假冒伪劣商品,以免食用后影响我们的健康与安
全。
3、避免误入困境并学会摆脱困境。一个人独立外出时,应向家
里人或老师说明去向和归来时间;遇到困难或发生意外时,
应保持镇静,并积极想办法向一切能给你提供帮助的人或机
构寻求帮助。
十七、如何预防坏人勒索呢?
1、放学后应立即和同学结伴回家。
2、离开家时,不要带过多的钱和贵重物品。
3、天黑时,不要独自出来玩。
4、在有路灯照明和人多的地方行走。
5、遇到坏人勒索时,应大声喊叫,并立即向家人或老师报告。
如果情况紧急,有生命危险时,应采取一切方法保全自己的生命。
十八、女同学应特别注意的人身安全
1、不穿奇装异服,不穿紧身衣或过于暴露的衣服。
2、外出时应和家人或同伴在一起,不要独自行动,特别是天黑
时,更不要独自一人外出。
3、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提
高警惕性。
4、遇到危急情况应保持镇静,大声呼喊并及时报警。
可以不?
你可以试试
『柒』 国家对中小学安全教育作了哪些规定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内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容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