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对学校校舍建设安全有哪些主要规定
(总体要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政策,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划建设环保、卫生、节能型校园。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在平面空间布置和造型设计等方面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
(建筑结构):(1)建筑结构应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2)教学用房(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体育活动室等)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乙类(即: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3)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严禁使用预制空心板及预制楼梯。(4)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的要求。
(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
(室内装修):室内装修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建筑防雷):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
(建筑消防):学校应根据消防要求,在校内、楼内和相关室内配置消防设备。
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需办理什么手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8〕15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三日
前 言
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修订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提出修订意见,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近几年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校舍建设和安全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修订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本标准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林 红、奚道章、胡建中、叶文俊、何梅珍、丁铭杰、甘建栋、张 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03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04
第一节建设规模... 204
第二节项目构成... 205
第三章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207
第一节学校布局... 207
第二节学校选址... 207
第三节学校总体规划... 208
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209
第五章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211
第一节 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 211
第二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1
第三节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4
第四节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5
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216
附录 术 语... 220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221
附件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2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七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九条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1-2、1-3的规定。
表1-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学校类别
面积
㈢ 国家中小学建设标准最新版是哪年
国家发改委5月27日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初稿。近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将联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召开该建设标准审查会议。
中科院院士、著名工程抗震专家周锡元认为,经过此次地震,部分地区的房屋抗震设防烈度可能将提高,尤其是学校的设防度将比当地的设防度还要提高,并要写进相关的法律标准。
他说,修订现有的标准,首先要把建设中小学校舍规范化法治化,从设计到施工到验收严格把关,杜绝低劣质量校舍的产生。
㈣ 新建农村普通初中24个班,校舍面积需要多少
根据国家关于《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等文件的规定:农村完全小学最大规模是24班、1080人,城市完全小学最大规模是30班、1350人;农村初级中学最大规模是24班、1200人,城市初级中学最大规模是30班、1500人;九年制一贯学校最大规模是45班、2250人;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最大规模是36班、1800人。2012年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要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初中和小学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360人。
㈤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各个指标表中的(1)(2)怎么区分
山东省中学办学标准的相关规定
㈥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的介绍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一项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专设部、国家发属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08]159号通知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建设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本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㈦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哪一年制定
国家发改委5月27日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普通中小内学校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容完成初稿。近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将联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召开该建设标准审查会议。 中科院院士、著名工程抗震专家周锡元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