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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学学籍

发布时间:2021-01-21 22:12:42

① 怎么查上海中小学的学籍号

1、首先登陆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

② 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的借读

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的借读指的是外省市户籍学生,在义务专教育阶段确因需属要在本市借读的,借读学生应具有本市临时户口或暂住户口证明,且在本市有亲属监护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

由学生家长向在本市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就读。接受学校可对其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

(2)上海中小学学籍扩展阅读:

《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小学生在本市有亲属监护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在本市借读。

1、学生本人持有本市蓝印户口(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同等待遇)。

2、父母双方因公出国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单位证明的。

3、父母双方在外地从事野外、水上等流动性工作。

4、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并持有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寄住证》。

5、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6、应聘短期来沪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子女。

7、持有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的驻沪办事处工作人员子女。

③ 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的转学

1、本市公办中小学转学有关规定
本市范围内因全家户籍变迁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向原校提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小学阶段直接向居住地附近学校)联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协调安排后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高中阶段原则上不予转学,确有特殊困难的,经接受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接受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办理转学手续。
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并由家长签收有关转学材料。本市户籍学生在外省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须转入本市的,应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入学。接受学校可对其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初中、高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
学校不得接受无档案学生。
2、本市民办(转制)学校转学有关规定
本市民办(转制)学校转学,义务教育阶段按公办学校学生转学规定办理,高中一般不予转学。

④ 怎么查上海中小学的学籍号

学籍卡和社保卡一样的咯~

⑤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卡有什么作用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卡的应用如下:

1、本市中、小学将建立学籍电子化管理系统,以学籍卡为载体,实现学籍电子化管理。

2、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可持卡办理相关医疗保险事务。

(5)上海中小学学籍扩展阅读

申领手续:

符合学籍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预约或直接前往就近的服务站申请办理学籍卡。

办理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如实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学籍管理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相关身份证明。

申领时,本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已领取者)、户口簿、《上海市在籍学生学籍证明(申领社保学籍卡专用)》(以下简称《学籍证明》)等证件以及申领费用20元(义务教育阶段首次申领费用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⑥ 上海市中小学学籍转出外省网上操作步骤

转电子学籍来号的流程是自:
1.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入。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4.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一方未审核同意,转学流程结束,重新申请。

⑦ 中小学全国学籍号在哪里查询的到

中小学全国学籍号查询可在网络搜索各省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具体方法:网络搜索“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找到各省相关的系统平台并登陆进行查询。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将在2013年年底全国联网,2014年正式实现开通。

教育部考虑要在全国统一规范学籍管理制度,以身份证为基础,每个学生都有一个代码,首次入园和入学的时候采集基本信息,这个号码终身不变。今后,提干、晋升职称、读博士等,不用干什么都填写一次表,因为基本信息都有,只需更新完善即可。

全国学籍号是教育部为确保以中小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全国中小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全国正式学籍号共19位,与16位的学籍号有所区别。

(7)上海中小学学籍扩展阅读: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⑧ 上海市中、小学生要转学怎么办手续

一、小学转学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二、初中转学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6.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8)上海中小学学籍扩展阅读:

《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转学

第十三条(适用对象)

(一)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市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具体转学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三)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⑨ 上海市上小学再入学籍可以吗

上海市上小学再入学籍,
当然不可以。
话说:
能上小学,
就自动有学籍了。
并不存在先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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