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小学生常用的德育原则有哪些
德育原则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德育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它反映了德育过程的规律性,是对德育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中小学的德育原则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原则
进行德育要把思想政治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教育与参加社会生活的实际锻炼结合起来,把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与培养道德行为习惯结合起来,是他们言行一致。
疏导原则
进行德育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从提高学生认识入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使他们积极向上。
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原则
进行德育要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依靠和发扬他们自身的积极因素去克服他们品德上的消极因素,实现品德发展内部矛盾的转化。
折叠严格要求和尊重学生相结合原则
进行德育要把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的严格要求与对他们个人的尊重和信赖结合起来,使教育者对学生的影响与要求易于转化为学生的品德。
因材施教原则
进行德育要从学生的思想认识和品德发展的实际出发,根据他们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进行不同的教育,使每个学生的品德都能得到最好的发展。
在集体中教育原则
进行德育要注意依靠学生集体,通过集体进行教育,以便充分发挥学生集体在教育中的巨大作用。
教育影响一致性和连续性原则
进行德育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把来自各方面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加以组织、调节,使其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前后连贯的进行,以保障学生的品德能按教育目的的要求发展。
中西各国的德育原则
德育原则是人们在长期教育实践中形成的。在中外教育史上,许多教育家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代表一定的阶级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德育原则。
中国古代教育家孔丘很重视循循然善诱人" (《论语·子罕》);对人不仅"听其言",更重视"观其行"(《论语·公冶长》);而且采取因材施教、以身作则等原则。孟轲特别强调意志的锻炼和培养,主张一个人要有作为,须经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孟子·告子下》)的刻苦磨炼。荀况重视环境和教育的作用,提出"居必择乡,游必就士",以"防邪僻而近中正"(《荀子·劝学》)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是中国古代德育的重要原则,《学记》早就指出"禁于未发之谓豫"。后来(见程颢、程颐)也说"以预为先"朱熹主张知先行重,认为"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朱熹语类辑略》)王守仁在儿童教育方面,要求教育要顺应儿童的性情,像时雨春风之于花木一样,"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明清之际的王夫之、颜元、戴震等反对宋明理学,都强调实行、实用等实践原则。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很重视道德和道德教育,他针对当时诡辩派的言行不一,崇尚空谈,提出了"应该热心地致力于照道德行事",主张心口一致,表里如一的原则。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就是美德",但他反对教给学生现成的道德知识,主张通过师生问答、争辨,启发学生自己从问答中得出结论,作为德性涵养的原则。17世纪英国教育家J.洛克提出"自然后果"原则,强调受教育者在自己的行为后果中自动对行为加以调节,反对教育的外力干涉。这条原则,后来被法国思想家J.-J.卢梭、英国教育家 H.斯宾塞和意大利教育家M.蒙台梭利所采用。18~19世纪,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倡导爱的教育,他在《林哈德和葛笃德》(1781~1787)里描述葛笃德本着"慈母之心"教育孩子,使儿童受到感动。德国教育家J.F.赫尔巴特提出寓教育于教学之中,称为教学的教育性原则。他说:"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或品格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20世纪,美国教育家J.杜威强调从学校的社会化活动中进行道德教育的原则,反对设置道德课程进行直接道德教学,主张德育中批判的、探讨研究的精神,强调在教学中发现什么是正确的,而不是习惯于一套已知的道德原则。杜威的这个思想,对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校中的德育仍产生着影响。
苏联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马卡连柯提出的在集体中通过集体进行教育,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以及结合生产劳动进行教育等都是社会主义社会学校进行德育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
中国现在学校德育的原则,是根据社会主义社会德育的性质、任务,在总结教育实践经验(包括教育史上有益的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力求反映学校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过程的客观规律性。现在教育界比较公认的德育原则有:共产主义方向原则,知行统一原则,严格要求与尊重学生相结合原则,疏导原则,集体教育原则,因材施教原则,教育影响连贯性和一致性原则,以身作则原则等。
德育原则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贯穿于整个思想品德教育的始终。德育原则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将随着人们对德育过程规律认识的加深和教育实践的发展而日益丰富和发展。
学校的德育原则
共产主义方向性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把无产阶级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对学生的德育要同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联系起来。
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德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德育原则的根本标志。共产主义方向性原则是学校德育工作的根本原则,它集中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的阶级性质和培养年轻一代的根本要求,是学校进行德育的政治方向和根本保证。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能否沿着共产主义方向前进,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这一原则要求德育工作必须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学生,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首先,教师在德育工作中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其次,教师在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时必须具有科学性。一方面,教师要以科学理论武装学生的头脑;另一方面,教师的教育方法要具有科学性。再次,教师对学生进行德育时必须结合时代的特征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最后,要把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方向的教育与学生日常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立足现实,放眼未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知行统一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既要重视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理论知识教育,又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实际锻炼,把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和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结合起来,使他们成为言行一致的人。
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知行统一是这一原理在德育中的具体应用。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们的正确认识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思想品德构成的要素中,知和行是最基本的要素,"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没有正确的认识,行动往往是盲目的,甚至会出席错误的行为,而正确的认识如不能在行动中体现出来也就是言行不一。只有知行合一,言行一致,才是社会所需要的人。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首先,要组织学生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和道德规范。使学生能对社会、对人生、对道德有一个正确的看法。掌握明辨是非的标准,以指导和评价自己的行为。其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训练道德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其中包括学习实践、生产劳动、社会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科技活动等。使学生在这些实践活动中,深化认识,增加情感体验,磨练意志,养成社会所需要的道德行为习惯。最后,教师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教师言传身教的榜样作用对学生影响非常大,教师以身作则,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教育学生,能比言教发挥更大的作用。教师的言行一致,对学生知行统一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正面教育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以说服教育为主,积极疏导,启发自觉,指明方向,从提高认识入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这一德育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要求。我国的教育目的是培养社会的主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开拓性人才,而不是驯服的奴仆。同时,这条原则也符合对中小学生教育的特点,在促使学生思想内部矛盾转化时,不能靠压服,更不能讽刺、挖苦、体罚学生,而要耐心细致地正面说理,要更多地采取积极引导的方法。当然,在对学生进行说理教育的同时,也要给予必要的纪律约束。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首先,坚持正面启发,积极疏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其次,要以正面的榜样和事例教育学生。以表扬、激励为主,批评、惩罚为辅。最后,要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处于发展中的学生,他们的可塑性非常大,为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必须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把耐心说服和合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发挥思想品德教育的效力。
折叠尊重、信任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把尊重、信任学生与逐步对学生提出的严格要求结合起来,使教育者的要求易于转化为学生的思想品德。
尊重学生就是尊重他们的人格,信任他们的力量和能力,相信他们能够自力自理;严格要求,就是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教育。人都具有自尊心,只有受到尊重和信任,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学生从教师的尊重和信任中增强了自信,从而成为思想转化的内部动因和催化剂。如果对他们不尊重、不信任,而是歧视、侮辱、压制,那么就会造成学生"视学舍如囹圄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因此,尊重、信任学生是教育学生的前提,也是教师的教育态度问题。
教师只有热爱、尊重和信任学生,才能使学生"亲其师,信其道",教育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但尊重、信任学生必须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热爱、尊重学生,必然对他们提出严格要求,爱中有严,否则就会变成娇宠护短,放任自流;严格要求,必须以尊重、热爱为前提,严源于爱,否则会变成无理、无度。因此,严格要求与热爱、尊重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我的基本原则永远是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对我们所不尊重的人,不可能提出更多的要求,当我们对一个人提出很多要求的时候,在这种要求里也包含着我们对这个人的尊重。"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首先,教师要热情关怀每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因为尊重、信任是教育学生的基础。尤其是后进生,更需要教师用爱心来医治他们心灵的创伤,教师只有热爱、尊重、信任他们,才能激起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和上进心,使他们不断进步。其次,教师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应合理正确、明确具体和适当。要求合理正确,是指要求要合乎道理,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切合实际令人信服;要求明确,是指德育要求易于被学生掌握,便于记住和履行;要求适当,是指要求严得合理,是学生可以做到的。如果教师不顾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是无理要求,都会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最后,教师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必须坚持贯彻到底。在贯彻执行对学生的各项要求时,要督促学生完成,不能迁就、姑息、朝令夕改和放任自流,否则各种要求就会失去教育力量,教师也会失去教育威信。
集体教育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进行德育要依靠学生集体,通过集体进行教育,充分发挥学生集体在教育中的巨大作用。学生集体不仅是教育的对象,也是教育的主体,良好的学生集体具有巨大的教育力量。
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是要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共产主义接班人,共产主义的道德核心是集体主义,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思想,必须依靠集体,通过集体来实现,集体是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最佳环境。因此,教师要特别注意集体教育原则在学生思想品德形成中的教育作用。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首先,要努力培养和形成良好的班集体。教师要确立集体的奋斗目标,引导学生关心、热爱集体,积极指导学生开展集体活动,以形成健全的班集体。其次,要充分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教师要把集体当作教育的主体,先向集体提出要求,然后通过集体教育学生个体,其中最重要的是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并通过学生干部,把教师的教育意图转变成集体的要求。同时,要让每个学生参与集体的活动与管理,增强集体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集体的凝聚力,充分发挥集体的教育力量。最后,要处理好学生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教师要把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结合起来,要在集体教育的基础上,抓紧对个别学生的教育。在集团中,既有集体的活动与交往,又有个人的独立思考和个别活动,使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德育中,要依靠和发扬学生品德中的积极因素,限制和克服消极因素,长善救失,因势利导,使学生思想品德不断进步。
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动力在于他们思想内部的矛盾运动,即积极的战胜消极的,正确的战胜错误的。当然,这两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学生思想品德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以自身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过程,教师要善于运用矛盾的转化,促使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使缺点、落后的因素转化为优点、进步的因素。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首先,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学生。全面了解和评价学生是正确教育学生的前提。对学生既要看到他积极的一面,也要看到他消极的一面,无论对优秀学生还是后进学生,都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和评价。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学生发扬长处和克服不足,使他们健康地发展。其次,长善救失,因势利导。教师要引导学生自觉地巩固发扬自身的优点来抑制和克服自身的缺点。教师的责任就是积极地创造使学生向优点方面转化的条件,使优秀学生更先进,后进学生不断努力进取。特别对后进学生,更要注意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给予及时鼓励和表扬,促使他们向积极的方面转化。最后,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提高修养水平。学生的进步离不开教师的帮助教育,但主要靠他们的自我教育、自觉努力。所以,教师要帮助学生善于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善于自觉进行反思与反省,严于解剖自己,开展必要的思想斗争,自觉进行道德自律和道德修养。
教育影响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德育中,教师应对各方面的教育影响加以组织、调节,使其相互配合,步调一致,并且有计划、有步骤、系统连贯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首先,要统一学习内部的教育力量。按照德育任务,向学生提出统一要求,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其次,要统一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各方面加强联系,共同讨论研究教育学生的问题并取得教育要求上的一致性。最后,要保持德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② 现代教育技术常用的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及教学组织形式有哪些
现在的教育技术常用的教学原则一般都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你教育孩子为主要目的。
③ 常用的教学原则
④ 中小学常用的教育学原则和方法
1.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原则
(1)基本涵义
既要把现代先进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传授给学生,同时要结合知识、技能中内在的德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教师要保证教学的科学性,结合教学内容的特点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通过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
2.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
(1)基本涵义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学会、学以致用的目的。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书本知识的教学要注重联系实际。
②重视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③正确处理知识教学与技能训练的关系。
④补充必要的乡土教材。
教师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教学中的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讲与练、学与用的关系,使学生掌握比较全面的科学知识,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与技巧。
3.直观性教学原则
(1)基本涵义
教师应该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与已有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全面地掌握知识。
直观教学可以分为三大种类: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三大类。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②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结合起来。
③要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乌申斯基指出,一般来说,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
4.启发性教学原则
(1)基本涵义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依据学习过程的客观规律,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原则。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加强学习的目的性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②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③让学生动手实践,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发扬教学民主。包括: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允许学生向教师提问、质疑等。
5.循序渐进教学原则(又称为系统性原则)
(1)基本涵义
教师严格按照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体系和学生认识能力发展的顺序进行教学。循序渐进的“序”,包括教材内容的逻辑顺序、学生生理节律的发展顺序、学生认识能力发展的顺序和认识活动本身的顺序,是这四种顺序的有机结合。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教师的教学要有系统性。
②注意主要矛盾,解决好重点与难点的教学。
③按照学生的认识顺序,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地进行教学。
6.巩固性教学原则
(1)基本涵义
教师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基本技能,而且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准确无误地呈现出来,以利于知识、技能的运用。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要在教学的全过程中加强知识的巩固。
②组织好学生的复习工作。
③教会学生记忆的方法。
7.量力性原则(又称为可接受性原则)
(1)基本涵义
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重视儿童的年龄特征。
②了解学生发展的具体特点。
③恰当地把握教学难度。
8.因材施教教学原则
(1)基本涵义
教师要从课程计划、学科课程标准的统一要求出发,面向全体学生,同时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要坚持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的统一要求。
②了解学生,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
③善于发现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学生创造条件。
⑤ 教育心理学领域有哪些常见的定律或者原则
教育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的研究方法也遵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原则。科学心理学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以它的研究方法必须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首先,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必须遵循客观性原则,通过研究心理现象产生的客观条件和客观表现,以揭示心理现象的本质联系及其规律。其次,要遵循发生学的原则 , 用发展的观点来研究心理现象。再次,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育心理学的课题来自教育实践,它的研究结果要付诸教育实践。所以,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工作必须和教育实践密切结合,以保证其实际效用。
教育心理学的方法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一般地说,普通心理学的方法都适用于教育心理学。但由于教育心理学的对象和任务的特殊性,其方法也具有一定的特点。它要注意使研究情境与教育实际情况相符合,并根据教育实践综合考虑其中各方面的心理现象。因此,某些方法,如自然实验在教育心理学中的应用范围较广,同时较多地应用多种方法的结合,相互补充、验证,使研究更接近教育的实际情况。
【教育心理学主要研究方法】
观察法 在教育过程中,通过被试的客观表现去了解心理的方法观察不能只限于描述外部现象,而是去解释这些现象的心理实质及其联系和关系。科学的心理学观察与日常生活的观察不同,它要求必须从描述所观察的行为活动的事实进而到解释它的心理实质和规律,这就是在观察过程中提出假设,进一步加以验证。
对心理观察的最重要的要求是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以及用专门的形式记录所获得的事实和结果。应用观察法时,研究者必须熟悉所研究的教育过程以及其中的心理现象。研究者要有一定的工作训练,善于在繁杂的现象中抓住所需要观察的事实和材料,并发现各种现象间的联系。
观察法比较方便易行,适用于广大的研究范围,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了解研究学生心理的最常用的方法。
实验法 有目的地控制一定的条件或创设一定的条件来引起某种心理现象以进行研究的方法。心理实验与观察不同,研究者可以积极干预被试者的活动,创造或改变条件,使心理事实按实验者的愿望发生变化,并能反复进行,以便全面分析研究。心理实验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实验室实验和自然实验。
实验室实验通常是在实验室内进行的,一般较多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借助实验室实验可以研究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心理活动现在还可以在实验室里模拟某种自然环境条件或教学环境条件来研究某些心理现象。但一般地说,实验室实验多用于对一些简单的心理现象的研究,而对于研究人的个性方面的复杂现象,则有很大的局限性。
自然实验 在实际的教育、教学情况下,根据研究的目的有计划地变更某些条件、控制其他条件,以观察被试的心理活动表现的一种方法。自然实验法是介于实验室实验和自然观察之间的一种方法。与实验室实验不同,它是在实际的教育情况下进行的,所得结果比较接近于实际,能较真实地反映教育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它也和自然观察法不同,不是纯客观地观察教育的自然进程,而是在教育的实际情况下改变某些条件,给被试以必要的影响,从而观察所产生的变化,所以比较具有主动性,所得结果比较准确。自然实验是教育心理学最常用的一种研究方法。按照研究的内容,可以主要区分为教育实验与教学实验。教育实验所研究的是学生个性、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培养中的心理学问题。教学实验是研究各科教学中的心理学问题。它们都是在教育、教学的自然进程或准自然进程中进行的,所以都属于自然实验的一种。
由于影响教育、教学过程的因素是很多的,同时学生的个性、道德品质的形成,以及对知识、技能的掌握,都是非常复杂的过程。因此,在进行教育、教学实验时要明确划分实验因素和无关因素,充分估计各方面的条件,尽可能控制无关条件,周密地设计实验程序,制定可靠的指标,全面地分析所得到的材料,以求得到可靠的结果。在教育、教学实验中,通常都设置实验组和控制组,使实验组的实验条件发生作用而其他条件则与控制组保持均等,以考查两组被试表现的异同。为了保持两组被试条件相等,可以采用配对或者随机取样的方式确定被试,也可以选择条件相近的平行班来满足这种要求。例如,为了研究不同劳动方式对学生集体主义意识的影响,使实验组从事流水作业式的工作,而控制组按一般的个体方式工作;根据实验中被试劳动的表现、效果、同组各成员间的关系、自我报告的主观体验、实验以后的有关后果等,分析两组被试的异同。又如,为了研究利用发现法进行教学对学习过程的影响,研究者选择两个条件相近的平行班,分别应用发现法和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其他条件尽量相等,以考查两个班教学的效果的异同。教育、教学实验也可以利用同一个实验样本在实施实验措施期间所取得的教学效果,同实验前后的教学效果进行对比,以观察和分析学生个性、品德形成和学习过程的变化。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和知识的掌握是一个较长期的连续过程,因此在某一教育实验中所观察到的被试的变化和它的短时效果往往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研究者需进行重复的实验和比较长期的追踪观察,以便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个案研究 或称个案调查。综合地应用各种适合的心理学研究方法,从多方面较深入地考查单个被试的心理的一种研究途径;广泛地应用于教育心理、儿童心理以及医疗卫生领域,特别适用于超常儿童、特殊才能儿童、学习落后或适应低常儿童、缺陷儿童等的心理学研究。因为这类儿童的某些心理特点比较突出或其心理过程比较清晰展开,个案研究有助于了解和概括有关的心理活动的规律。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理论设想,从不同的角度了解被试的心理特点,探索这些特点形成的背景和制约因素,并可在这个基础上制订符合被试特点的处理措施, 以促进其心理的发展或矫正其缺点 。个案研究所用的具体方法随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对象为转移。个案研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研究对象的选择,必须具有典型性。②材料的积累,个案研究必须较全面的记录关于研究对象的个案材料。③对拥有的资料作出分析和解释,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处理的措施。
教育经验总结法 利用教育工作中的经验,进行整理和科学分析,抽取其中所包含的有关心理学的规律教育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造的新的教育手段及其所积累的丰富经验,是教育心理学科学知识的一个重要的源泉。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教育实践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富有成效的教育实验和教育心理学实验。
优秀教师的良好经验是在实践中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由总结这些经验得出的教育心理学科学知识,本身保留着它所固有的实践性的品质,具有实践的效用。教育经验总结也是科学工作者和实际教育工作者密切联系,共同协作的一种良好的方式。教育工作所涉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间又形成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因此在教育心理学研究中,一般的方法,包括多因素设计的实验方法,往往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对于那些比较复杂而教育措施不能立见效果、一举成功的研究课题。例如学生道德品质形成的问题,这种限制尤为明显。在这样的场合,教育经验总结法的作用也就更为明显。
【教育心理学具体研究方法(区别主要)】
①活动产品分析法。对被试完成的产品进行心理学分析,来了解心理活动的过程及其特点的方法。活动产品的心理分析是观察的一种变式。学生的作品,如日记、作文、图画、算草、考卷等,都表现着学生的心理活动过程及不同的心理特点。通过对活动产品的心理学分析,可以了解学生的观察、记忆、想象和思维的某些过程和特点,也部分地可以作为评定学生的兴趣、性格等特点的一种材料。
②问卷法。一种通过书面回答问题来了解心理活动的方法。在研究学习动机、学习兴趣以及性格特点等问题中被广泛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在大量被试中同时进行,以便广泛搜集材料。
③测验法。不同于上述研究方法,它是用来考查被试完成某种活动的准备水平和某些心理品质的方法。通过测验可以揭示被试是否具有某些能力和技能,查明对某种工作的准备程度 。考试 、考查等都可称为测验法。测验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作为测验基础的可靠性、准确性(见个别差异诊断测量)。
在教育心理学的研究中,科学地解决心理学问题,要求善于运用适当的、具体的心理学方法。各种心理学方法之间不是孤立的,在一次具体研究中,往往综合地使用其中的几种方法。
⑥ 我国常用的教学原则有哪些,各原则的内涵依据是什么,如何贯彻应用这些原则
中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体系
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体系,是在苏联凯洛夫教育学的教学原则体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其内容已由我国教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结合我国的教学实践有所发展,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原则。特别应当指出,这一原则体系是针对师生系统地传授和学习书本知识的教学模式。如果教学采用教师辅导学生从活动中自己学习的模式(例如活动课程),则这一原则体系并不适用。
(一)直观性原则
指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如前所述,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在于它是一种间接认识,学生在教学中是以学习前人经验即书本知识为主的。这些书本知识的真理性固然毋庸置疑,但它们与学生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个人经验存在相当的差距,有些甚至是完全陌生的。而人的认识总是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过渡到抽象,完全没有感性认识和具体形象做基础和支撑,是不可能真正掌握纯粹理论知识的。由于书本知识与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距离,学生们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直观性原则的意义在于克服这些困难和障碍,通过提供给学生直接经验或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帮助他们掌握原本生疏难解的理论知识。 一般地说,直观的具体手段有以下三种。 1.实物直观。实物直观是通过实物进行的,直接将对象呈现在学生面前,在学习儿童生活中比较生疏的内容时,实物直观能够最为真实有效和充分地为学生提供理解、掌握所必需的感性经验。 2.模像直观。模像直观是运用各种手段对实物的模拟,包括图片、图表、模型、幻灯、录音、录像、电影、电视等。实物直观虽然具有真实有效的特点,但往往由于受到实际条件的限制而无法使用;模像直观则能够有效地弥补实物直观的缺憾,特别是现代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使得模像直观的范围更加广阔,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分子结构,都能够借助某种技术手段达到直观的效果。 3.语言直观。语言直观是教师运用自己的语言、借助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比喻描述,引起学生的感性认识,达到直观的效果。与前两种直观相比,语言直观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时间、空间、物质条件的限制,是最为便利和最为经济的。语言直观的运用效果主要取决于教师本人的素质和修养。 在教学中贯彻直观性教学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恰当地选择直观手段。学科不同,教学任务不同,学生年龄特征不同,所需要的直观手段也不同。 2.直观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般地说,在教学内容对于学生比较生疏,学生在理解和掌握上遇到困难或障碍时,才需要教师运用直观。为直观而直观,只能导致教学效率的降低。 3.在直观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认识。直观给予学生的是感性经验,而教学的根本任务在于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因此教师应当在运用直观时注意指导,比如通过提问和解释鼓励学生细致深入地观察,启发学生区分主次轻重,引导学生思考现象和本质及原因和结果等。
(二)启发性原则
指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积极性,使得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以达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有领导的认识”是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没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小学生是不可能自行达到社会对于他们的要求的,教师对于教学任务能否完成和教学效果的优劣都负有主要责任。然而,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首先在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离开了这一点,学生对于科学知识的真正掌握、学生智力的发展、学生态度感情的成熟和提高都是不可能的。 在教学活动中贯彻启发性原则,对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教师的启发应当能够激起学生紧张、活泼的智力活动,从而使学生深刻地理解掌握知识,获得多方面的体验和锻炼发展。因此,启发应当选择那些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复杂的思维活动,但又是他们通过自觉积极的思考能够得到基本正确结果的问题来进行。简单的事实和记忆性的知识,即使顺利地“启发”出结果,价值也是有限的。 2.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的启发只有在切合学生实际时才可能避免盲目性,只有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研究和了解学生的学习需要,教师的启发才可能是有针对性的和有效的。 3.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在权威式的师生关系中,教师是凌驾于学生之上的真理代言人和学术权威,学生很难真正做到自由地、充分地提问和思考。只有当学生真正感受到教师将自己当做人格上与之完全平等的人,他们的学习自觉性才可能真正地调动起来。
(三)系统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
指教学活动应当持续、连贯、系统地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活动的顺序、学科课程的体系、科学理论的体系、学生发展规律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提出的。 上述几个方面都对教学活动的进行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学科课程体系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是最主要的,教学活动的顺序必须以这两方面为依据,按照这两方面的要求持续、连贯地进行。同时,教师也要了解作为课程基础的科学理论本身的发展变化,从而能够更自觉地安排、处理教学,使教学活动的顺序更加科学、合理。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教师有以下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顺序教学。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各门课程的内在逻辑系统的反映,并且建立在小学生发展一般规律之上,各种教材是以此为依据编写的,教学活动从根本上是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顺序展开的。教师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充分了解和掌握课程的逻辑以及对学生的要求,这是教学系统性的根本保证。 2.教学必须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简到繁。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虽然考虑了学生的认识发展,但主要是按照内容编排、制定的,因此教师要认真研究学生,针对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认识需要和特点处理好近与远、浅与深、简与繁等问题。 3.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系统性原则并非要求教师刻板、僵化地执行大纲。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按照一般和普遍规律制定的,在实际教学中,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在基本服从大纲顺序的前提下,教师要善于从自己面对的实际出发,适当地调整速度,增删内容。
(四)巩固性原则
指在教学中要不断地安排和进行专门的复习,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牢固地掌握和保存。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中获取新知识与保持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 教学活动是不间断地、连续地进行的。学生要不断地学习、记忆新知识,而人的记忆和遗忘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必然会产生对旧知识的遗忘,因此在教学中需要进行不断的巩固工作,通过练习、复习帮助学生牢固地掌握所学知识。巩固的意义不仅在于强化旧知识,也有助于学习新知识,因为知识是有内在联系的,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基础。人类早已注意到巩固对于学习的价值,孔子就说过“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对于所学知识的理解是巩固的前提,没有学会的东西,是不可能真正巩固的。教师首先应当保证学生学懂学会,才有可能获得巩固的良好效果。 2.保证巩固的科学性。心理学研究揭示了关于记忆和遗忘的一些规律,按照这些规律组织安排巩固,可以提高巩固的效率。教师应当熟悉并且善于运用这些规律。 3.巩固的具体方式要多样化。除了常见的各种书面作业外,教师应当善于利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比如调查、制作、实践等,都能够使学生通过将知识运用于实际有效地达到巩固的目的,并且能够促进学生多方面的发展。 4.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国内若干调查显示,小学生的学习负担过重、睡眠不足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原因之一是作业量偏多。小学儿童的身心发展对他们的一生、对整个国家和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教师应当本着对儿童和社会负责的精神,合理地安排巩固工作,将学生的作业量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国家对小学生的作业时间和睡眠时间都有正式规定)。
(五)量力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
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 教学活动要讲究效率,在同样的时间内,学生所学越多则教学效率就越高。但是,教学效率的获取必须以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基础,脱离了这个基础,不仅教学效率本身是不可靠的,还会对小学生的发展造成消极的结果。教学难度超过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不可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知识,各种心理机能也不可能得到恰当的运用和提高;教学难度低于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会因为缺少必要的注意和紧张而难以对所学知识留下深刻印象,而且由于无法进行有价值的学习活动而使各方面的发展失去机会。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重视儿童的年龄特征。教师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心理学素养,及时掌握心理学的新进展。20世纪以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对于教师正确理解和贯彻量力性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2.了解学生发展的具体特点。年龄特征和发展阶段主要是揭示个体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些普遍规律体现在小学生的发展各个方面,而且是极为多样化的。教师要具体地研究学生的发展特点:例如,在学习某种新知识的时候,他们原有的知识准备情况如何?他们的思维或记忆水平是否能够完成这一学习任务?可能发生什么困难?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等等。在这样的研究基础上,才可能真正做到“量力”。 3.恰当地把握教学难度。什么样的程度和水平最符合量力性的要求,很难有稳定、确切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心理学揭示的普遍规律和对学生的具体研究,由教师自己来把握,这是教师劳动创造性的体现,是需要教师不断思考、不断解决的问题。
(六)思想性与科学性统一的原则
指教学要在科学的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中科学知识的传授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小学开设的各门课程,是按照教育的根本目标选择安排的,一般地说,在科学性和真理性上是有保证的,这些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作用必然是积极的和肯定的。但是,对于小学生来说,完全凭借科学真理的思想品德教育价值去直接、自动地发挥作用是不够的,需要教育者引导和挖掘,使之充分地对受教育者产生熏陶作用,对于理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尚处于十分稚嫩阶段的小学生来说尤其如此。另外,教育者本人的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总是会投射到教学活动中,如果教育者在这方面与课程所体现的方向存在差异,就有可能扭曲其在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价值,因此需要通过这一原则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这一原则,对教师有以下要求。 1.坚持正确的方向。小学生的认识水平和分辨能力都是有限的,教师要主动、适时、适当地加以引导,帮助他们形成和提高对是非、善恶、美丑的认识。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作为社会公民,教师享有思想和信仰自由,但是在教学中教师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按照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教学,坚持和维护社会基本的政治观点和价值观念,不能用带有个人色彩的思想观点随意地影响学生。这是由教师的职业道德决定的,在小学阶段更是如此。 3.实事求是。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特别要防止形而上学,不能穿凿附会、生拉硬扯。那种“穿靴戴帽式”的思想性,本身就是违背这一原则的,从长远看其效果更是适得其反。 4.讲究教学艺术。要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教学任务的具体特点,自然地将思想性与科学性结合起来,使得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许多优秀教师在这方面创造了宝贵经验,广大教师应当善于从中学习。
(七)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指教学活动要把理论知识与生活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这一原则是为了解决和防止理论脱离实际、书本脱离现实问题而提出的。 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知识,而且是在相对封闭的学校和课堂里通过教师的讲授和书本学习的。这种状况很容易导致学生所获得的理论知识与其来源和去向脱节:既不了解概念和原理是如何产生的,又不能够运用它们去阐释和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必须提供和创造机会,通过多种多样的途径和形式使学生从事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体会思想观点、态度信念等的形成对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价值意义。 在当前,贯彻这一原则还特别应当强调教学要联系学生实际。中国的改革开放极大地加速了社会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变化在二十年来所产生的变化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要超过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因此,今天的小学生是在完全不同于他们的父母和教师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在他们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带有许多新的特点。教师对此要有足够清醒和自觉的意识,而不能够简单地以自己的经历套用到对学生的教学中。教师应明白哪些知识在过去是生活常识,而对于今天的小学生则完全陌生,哪些知识在过去是专业性很强的,而对于今天的小学生则非常熟悉。与此相应,在教学中应当选择什么事例,应当设计哪些实践环节,都需要教师认真思考,根据学生的成长发展实际进行安排。 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这一原则,对教师有以下要求。 1.重视理论知识的教学。实际是相对理论而言的,没有理论,联系实际就降低到了儿童自然生活的水平,失去了学校教育的优势和意义。 2.注重在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能力。与课堂学习相比,联系实际的实践过程提供了更加丰富多样的能力要求,教师要敢于放手,鼓励学生去尝试和探索,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补充书本知识的不足,从而使各种能力得到锻炼、发展。 3.联系实际应当从多方面入手。首先,应当尽可能广泛地让学生接触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次,应当尽可能与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再次,应当注重小学生发展的实际。 4.帮助学生总结收获。小学生的行为自觉水平和反思水平还比较欠缺,不大善于分析、总结在联系实际过程中的收获,联系实际容易流于形式化。教师要加以引导,提供机会并提出要求,让学生及时交流体验,表达感受。特别应当提出的是,总结收获注重的是学生的真情实感,不能够人为地拔高小学生的思想和认识。
(八)因材施教原则
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当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统一要求与尊重学生个别差异问题而提出的。 由于遗传素质、家庭环境和个人成长经历的不同,在同一班级中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共同的年龄特征,但是在学习的成绩、学习态度和方法、兴趣和爱好、气质和性格、禀赋和潜能方面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异。教师是对由个性完全不同的学生组成的集体教学,因此因材施教要适应每个学生的不同需要及可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因材施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孔子的教学实践就为后人提供了这方面的典范,值得后人学习,如他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意思是“冉求老是退缩,因此我要鼓励他上前;仲由呢,他胆子大,敢作敢为,因此我要压压他”。朱熹总结孔子的教学经验说:“夫子教人,各因其材。” 我国的小学教育普遍班级大,学生人数多,因材施教原则的贯彻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教师应当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将这一原则最大限度地付诸实践。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要求。 1.充分了解学生。在共同的年龄特征基础上,儿童存在差异。要做到因材施教,必须充分地了解每一个学生。除学习成绩以外,学生的个性特征的各个方面、家庭背景、生活经历等,都是教师因材施教所需要了解的。 2.尊重学生的差异。学生的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材施教的含义不仅包括承认差异,而且包括尊重差异。小学阶段的课程和教学以所有正常儿童可以达到的程度为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之上,教师应当允许学生存在不同方面、不同水平的差异,并且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条件帮助他获得最适宜的个性发展,而不是去普遍地增加难度和深度。良好教育的结果是培养出大批个性充分发展的人,而不是千人一面的“标准件”。正如杜威所说,“如果从个人身上舍去社会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抽象的东西;如果我们从社会方面舍去个人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死板的、没有生命力的集体”。 3.面向每一个学生。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必须接受的,完成小学教育是中国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是,每一个儿童有权利得到适合于自己的教育。因此,现代教育强调,不能够要求儿童适应教育,而是要使教育适应儿童。[4]
⑦ 教法和学法有哪些
1、教法:
(1)以语言为主的方法,如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等。
(2)以实践为主的方法,如实验法、练习法、实习作业法等。
(3)以直观为主的方法,如演示法、参观法等。
2、学法:
(1)读书方法的指导
(2)思维方法的指导
(3)迁移方法的指导
(7)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有哪些扩展阅读:
教法学法是指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必须采取于之相适应的方法。
一般来说,教法和学法是不能分割的。教法中包含着学法,学法里体现着教法,二者共处于教学过程之中。
⑧ 中小学最常用的教学原则是直观性原则吗
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体系,是在苏联凯洛夫教育学的教学原则体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其内容已由我国教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结合我国的教学实践有所发展,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原则。特别应当指出,这一原则体系是针对师生系统地传授和学习书本知识的教学模式。如果教学采用教师辅导学生从活动中自己学习的模式(例如活动课程),则这一原则体系并不适用。
(一)直观性原则
指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如前所述,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在于它是一种间接认识,学生在教学中是以学习前人经验即书本知识为主的。这些书本知识的真理性固然毋庸置疑,但它们与学生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个人经验存在相当的差距,有些甚至是完全陌生的。而人的认识总是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过渡到抽象,完全没有感性认识和具体形象做基础和支撑,是不可能真正掌握纯粹理论知识的。由于书本知识与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距离,学生们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直观性原则的意义在于克服这些困难和障碍,通过提供给学生直接经验或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帮助他们掌握原本生疏难解的理论知识。
一般地说,直观的具体手段有以下三种。
1.实物直观。实物直观是通过实物进行的,直接将对象呈现在学生面前,在学习儿童生活中比较生疏的内容时,实物直观能够最为真实有效和充分地为学生提供理解、掌握所必需的感性经验。
2.模像直观。模像直观是运用各种手段对实物的模拟,包括图片、图表、模型、幻灯、录音、录像、电影、电视等。实物直观虽然具有真实有效的特点,但往往由于受到实际条件的限制而无法使用;模像直观则能够有效地弥补实物直观的缺憾,特别是现代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使得模像直观的范围更加广阔,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分子结构,都能够借助某种技术手段达到直观的效果。
3.语言直观。语言直观是教师运用自己的语言、借助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比喻描述,引起学生的感性认识,达到直观的效果。与前两种直观相比,语言直观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时间、空间、物质条件的限制,是最为便利和最为经济的。语言直观的运用效果主要取决于教师本人的素质和修养。
在教学中贯彻直观性教学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恰当地选择直观手段。学科不同,教学任务不同,学生年龄特征不同,所需要的直观手段也不同。
2.直观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般地说,在教学内容对于学生比较生疏,学生在理解和掌握上遇到困难或障碍时,才需要教师运用直观。为直观而直观,只能导致教学效率的降低。
3.在直观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认识。直观给予学生的是感性经验,而教学的根本任务在于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因此教师应当在运用直观时注意指导,比如通过提问和解释鼓励学生细致深入地观察,启发学生区分主次轻重,引导学生思考现象和本质及原因和结果等。
(二)启发性原则
指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积极性,使得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以达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有领导的认识”是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没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小学生是不可能自行达到社会对于他们的要求的,教师对于教学任务能否完成和教学效果的优劣都负有主要责任。然而,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首先在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离开了这一点,学生对于科学知识的真正掌握、学生智力的发展、学生态度感情的成熟和提高都是不可能的。
在教学活动中贯彻启发性原则,对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教师的启发应当能够激起学生紧张、活泼的智力活动,从而使学生深刻地理解掌握知识,获得多方面的体验和锻炼发展。因此,启发应当选择那些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复杂的思维活动,但又是他们通过自觉积极的思考能够得到基本正确结果的问题来进行。简单的事实和记忆性的知识,即使顺利地“启发”出结果,价值也是有限的。
2.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的启发只有在切合学生实际时才可能避免盲目性,只有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研究和了解学生的学习需要,教师的启发才可能是有针对性的和有效的。3.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在权威式的师生关系中,教师是凌驾于学生之上的真理代言人和学术权威,学生很难真正做到自由地、充分地提问和思考。只有当学生真正感受到教师将自己当做人格上与之完全平等的人,他们的学习自觉性才可能真正地调动起来。
(三)系统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
指教学活动应当持续、连贯、系统地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活动的顺序、学科课程的体系、科学理论的体系、学生发展规律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提出的。
上述几个方面都对教学活动的进行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学科课程体系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是最主要的,教学活动的顺序必须以这两方面为依据,按照这两方面的要求持续、连贯地进行。同时,教师也要了解作为课程基础的科学理论本身的发展变化,从而能够更自觉地安排、处理教学,使教学活动的顺序更加科学、合理。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教师有以下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顺序教学。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各门课程的内在逻辑系统的反映,并且建立在小学生发展一般规律之上,各种教材是以此为依据编写的,教学活动从根本上是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顺序展开的。教师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充分了解和掌握课程的逻辑以及对学生的要求,这是教学系统性的根本保证。2.教学必须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简到繁。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虽然考虑了学生的认识发展,但主要是按照内容编排、制定的,因此教师要认真研究学生,针对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认识需要和特点处理好近与远、浅与深、简与繁等问题。
3.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系统性原则并非要求教师刻板、僵化地执行大纲。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按照一般和普遍规律制定的,在实际教学中,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在基本服从大纲顺序的前提下,教师要善于从自己面对的实际出发,适当地调整速度,增删内容。
(四)巩固性原则
指在教学中要不断地安排和进行专门的复习,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牢固地掌握和保存。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中获取新知识与保持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
教学活动是不间断地、连续地进行的。学生要不断地学习、记忆新知识,而人的记忆和遗忘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必然会产生对旧知识的遗忘,因此在教学中需要进行不断的巩固工作,通过练习、复习帮助学生牢固地掌握所学知识。巩固的意义不仅在于强化旧知识,也有助于学习新知识,因为知识是有内在联系的,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基础。人类早已注意到巩固对于学习的价值,孔子就说过“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对于所学知识的理解是巩固的前提,没有学会的东西,是不可能真正巩固的。教师首先应当保证学生学懂学会,才有可能获得巩固的良好效果。
2.保证巩固的科学性。心理学研究揭示了关于记忆和遗忘的一些规律,按照这些规律组织安排巩固,可以提高巩固的效率。教师应当熟悉并且善于运用这些规律。
3.巩固的具体方式要多样化。除了常见的各种书面作业外,教师应当善于利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比如调查、制作、实践等,都能够使学生通过将知识运用于实际有效地达到巩固的目的,并且能够促进学生多方面的发展。
4.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国内若干调查显示,小学生的学习负担过重、睡眠不足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原因之一是作业量偏多。小学儿童的身心发展对他们的一生、对整个国家和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教师应当本着对儿童和社会负责的精神,合理地安排巩固工作,将学生的作业量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国家对小学生的作业时间和睡眠时间都有正式规定)。
(五)量力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
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教学活动要讲究效率,在同样的时间内,学生所学越多则教学效率就越高。但是,教学效率的获取必须以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基础,脱离了这个基础,不仅教学效率本身是不可靠的,还会对小学生的发展造成消极的结果。教学难度超过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不可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知识,各种心理机能也不可能得到恰当的运用和提高;教学难度低于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会因为缺少必要的注意和紧张而难以对所学知识留下深刻印象,而且由于无法进行有价值的学习活动而使各方面的发展失去机会。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重视儿童的年龄特征。教师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心理学素养,及时掌握心理学的新进展。20世纪以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对于教师正确理解和贯彻量力性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2.了解学生发展的具体特点。年龄特征和发展阶段主要是揭示个体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些普遍规律体现在小学生的发展各个方面,而且是极为多样化的。教师要具体地研究学生的发展特点:例如,在学习某种新知识的时候,他们原有的知识准备情况如何?他们的思维或记忆水平是否能够完成这一学习任务?可能发生什么困难?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等等。在这样的研究基础上,才可能真正做到“量力”。
3.恰当地把握教学难度。什么样的程度和水平最符合量力性的要求,很难有稳定、确切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心理学揭示的普遍规律和对学生的具体研究,由教师自己来把握,这是教师劳动创造性的体现,是需要教师不断思考、不断解决的问题。
(六)思想性与科学性统一的原则
指教学要在科学的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中科学知识的传授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起来而提出的。小学开设的各门课程,是按照教育的根本目标选择安排的,一般地说,在科学性和真理性上是有保证的,这些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作用必然是积极的和肯定的。但是,对于小学生来说,完全凭借科学真理的思想品德教育价值去直接、自动地发挥作用是不够的,需要教育者引导和挖掘,使之充分地对受教育者产生熏陶作用,对于理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尚处于十分稚嫩阶段的小学生来说尤其如此。另外,教育者本人的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总是会投射到教学活动中,如果教育者在这方面与课程所体现的方向存在差异,就有可能扭曲其在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价值,因此需要通过这一原则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这一原则,对教师有以下要求。
1.坚持正确的方向。小学生的认识水平和分辨能力都是有限的,教师要主动、适时、适当地加以引导,帮助他们形成和提高对是非、善恶、美丑的认识。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作为社会公民,教师享有思想和信仰自由,但是在教学中教师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按照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教学,坚持和维护社会基本的政治观点和价值观念,不能用带有个人色彩的思想观点随意地影响学生。这是由教师的职业道德决定的,在小学阶段更是如此。
3.实事求是。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特别要防止形而上学,不能穿凿附会、生拉硬扯。那种“穿靴戴帽式”的思想性,本身就是违背这一原则的,从长远看其效果更是适得其反。
4.讲究教学艺术。要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教学任务的具体特点,自然地将思想性与科学性结合起来,使得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许多优秀教师在这方面创造了宝贵经验,广大教师应当善于从中学习。
(七)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指教学活动要把理论知识与生活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这一原则是为了解决和防止理论脱离实际、书本脱离现实问题而提出的。
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知识,而且是在相对封闭的学校和课堂里通过教师的讲授和书本学习的。这种状况很容易导致学生所获得的理论知识与其来源和去向脱节:既不了解概念和原理是如何产生的,又不能够运用它们去阐释和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必须提供和创造机会,通过多种多样的途径和形式使学生从事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体会思想观点、态度信念等的形成对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价值意义。
在当前,贯彻这一原则还特别应当强调教学要联系学生实际。中国的改革开放极大地加速了社会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变化在二十年来所产生的变化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要超过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因此,今天的小学生是在完全不同于他们的父母和教师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在他们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带有许多新的特点。教师对此要有足够清醒和自觉的意识,而不能够简单地以自己的经历套用到对学生的教学中。教师应明白哪些知识在过去是生活常识,而对于今天的小学生则完全陌生,哪些知识在过去是专业性很强的,而对于今天的小学生则非常熟悉。与此相应,在教学中应当选择什么事例,应当设计哪些实践环节,都需要教师认真思考,根据学生的成长发展实际进行安排。
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这一原则,对教师有以下要求。
1.重视理论知识的教学。实际是相对理论而言的,没有理论,联系实际就降低到了儿童自然生活的水平,失去了学校教育的优势和意义。
2.注重在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能力。与课堂学习相比,联系实际的实践过程提供了更加丰富多样的能力要求,教师要敢于放手,鼓励学生去尝试和探索,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补充书本知识的不足,从而使各种能力得到锻炼、发展。
3.联系实际应当从多方面入手。首先,应当尽可能广泛地让学生接触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次,应当尽可能与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再次,应当注重小学生发展的实际。
4.帮助学生总结收获。小学生的行为自觉水平和反思水平还比较欠缺,不大善于分析、总结在联系实际过程中的收获,联系实际容易流于形式化。教师要加以引导,提供机会并提出要求,让学生及时交流体验,表达感受。特别应当提出的是,总结收获注重的是学生的真情实感,不能够人为地拔高小学生的思想和认识。
(八)因材施教原则
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当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统一要求与尊重学生个别差异问题而提出的。
由于遗传素质、家庭环境和个人成长经历的不同,在同一班级中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共同的年龄特征,但是在学习的成绩、学习态度和方法、兴趣和爱好、气质和性格、禀赋和潜能方面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异。教师是对由个性完全不同的学生组成的集体教学,因此因材施教要适应每个学生的不同需要及可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因材施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孔子的教学实践就为后人提供了这方面的典范,值得后人学习,如他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意思是“冉求老是退缩,因此我要鼓励他上前;仲由呢,他胆子大,敢作敢为,因此我要压压他”。朱熹总结孔子的教学经验说:“夫子教人,各因其材。”
我国的小学教育普遍班级大,学生人数多,因材施教原则的贯彻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教师应当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将这一原则最大限度地付诸实践。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要求。
1.充分了解学生。在共同的年龄特征基础上,儿童存在差异。要做到因材施教,必须充分地了解每一个学生。除学习成绩以外,学生的个性特征的各个方面、家庭背景、生活经历等,都是教师因材施教所需要了解的。
2.尊重学生的差异。学生的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材施教的含义不仅包括承认差异,而且包括尊重差异。小学阶段的课程和教学以所有正常儿童可以达到的程度为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之上,教师应当允许学生存在不同方面、不同水平的差异,并且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条件帮助他获得最适宜的个性发展,而不是去普遍地增加难度和深度。良好教育的结果是培养出大批个性充分发展的人,而不是千人一面的“标准件”。
正如杜威所说,“如果从个人身上舍去社会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抽象的东西;如果我们从社会方面舍去个人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死板的、没有生命力的集体”。
3.面向每一个学生。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必须接受的,完成小学教育是中国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是,每一个儿童有权利得到适合于自己的教育。因此,现代教育强调,不能够要求儿童适应教育,而是要使教育适应儿童。
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标准预测卷小学课题常用的教学方法有哪些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教育生物起源论的代表人物是( )。
A.孟禄
B.利托尔诺
C.霍尔
D.华生
2.王老师一边讲课,一边观察学生的反应,这体现了注意的哪种品质?( )
A.注意分配
B.注意稳定性
C.注意广度
D.注意转移
3.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是( )。
A.面向全体学生
B.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C.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D.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4.小学德育的基本方法是( )。
A.说服教育法
B.示范教育法
C.实际锻炼法
D.陶冶教育法
5 )。
A.知行统一原则
B
C
D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