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中小学校 > 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

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0-11-25 00:04:11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属于教育法律法规范畴吗

不属于,属于职业行为规范。

㈡ 谈谈中小学教师如何做到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

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教师要讲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以法律为尺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选择。 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后,对于教师应该怎样依法执教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第一条就是爱国守法。其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就给我们教师提出了依法执教的理论根据。 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给学生、家长、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学生的健康心灵,而且使教师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伤害。而且还使得师生关系紧张。严重影响、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育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我想,如果我们的老师都能知法、守法,树立良好的师德,给学生更多的关爱,师生之间的关系就一定会融洽、和谐的。 “学生”,顾名思义,学习生的东西,这是是一个成长的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可塑性,他们这个年龄不犯点错误,可以说不正常。重要的是他们犯了错误之后,我们教育工作者怎样来教育管理的问题。我们在教育惩罚的时候就应该恪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不能过度。 一、要依法执教,首先就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具备依法执教能力,从而提高法律素养,是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与保证。在我国,关于教师职业的法律要求和对教师从教的法律保障,还处于逐步发展和完善之中。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不仅是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规定,同时是对教师职业理想作出的一种原则上的规定。教师职业责任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责任。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同学,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如果教师见到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时应该制止而没有制止,那么教师不仅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师职业则要求教师有为人师表的敬业风范。教师职业纪律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 遵守教学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2) 遵守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 遵守教学态度的规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开展课外活动; (4) 遵守禁止体罚的规定,不打骂学生,不乱罚款,乱收费,等等。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方式的重要工具,教师如果违反了职业纪律,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2) 项、第 (3) 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师要学会换位思考 我们在做学生思想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我班有位学生小军,曾两次留级,有小偷小摸行为,动不动就打架。家长对他丧失了信心。但我分析后认为:小军自尊心很强,打架多是自尊心受到伤害时发生;尽管成绩差,但每次作业都坚持完成;他热爱劳动,能吃苦,这些是他身上的闪光点。我抓住这些教育他如何从父母严厉的教诲中理解长辈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如何从老师的严格要求中领会老师的殷切期望;如何从与同学的交往中看到自己的不足。还及时把他的进步告诉家长,介绍给同学,使他感到成长的快乐,渐渐地他成为了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试想,如果就小军的现状,可能很多教师都会讨厌,责骂,或者听之任之,或者干脆把他拒之门外。没有换位思考,耐心教导,后果可想而知。 三、教师要以慈母心对待学生 老师批评、惩罚学生,大多是为了学生好,为了纠正学生的不规范行为。可是在批评惩罚学生时,往往会出现个别差异所带来的顶撞,逆反或是不接受的情况。这样便有可能出现教师粗暴的对学生实施更强制、更强烈的惩罚,导致惩罚过度。但如果我们一直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自己时时都站在孩子家长的角度去看待学生的错误,那么批评话语就不会那样尖酸刻薄,惩罚方式就不会那么过激。 记得魏魏的《我的老师》文章里的蔡芸芝老师有一次这样“惩罚”一位学生:“她的教鞭像要落下来,孩子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看似重罚,却轻轻地落下,这样独特的惩罚只有慈母般的教师才能做到,学生会从这样“惩罚”中体会到老师的关心、慈爱。带着慈母般的心,以家长的心态去批评、去惩罚学生,就不会出现体罚现象了。 对违纪学生适度的批评与惩罚是必要的。它犹如对树木成长的剪枝过程,它可以促使学生在适度的批评与惩罚过程中认识错误,进而规范自身行为,促使其健康成长。但是必须要把握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度。

㈢ 试论述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及其主要内容

现阶我国教育基本政策和法规的主要内容:
“开办一所学校,就等于关闭一所监狱”―――(英)教育家、原教育部长萨德勒语。
这是一句具有时代气息的哲理名言。它揭示了办学校与办监狱的辩证关系,指出了现代教育与法制之间的必然联系,提出了依法办教育的重要课题。
一、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基本政策:
所谓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是指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教育,对教育的不同方面和不同环节,都具有制约作用或影响力的政策。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93年2月13日《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
国务院于1999年1月13日批准同意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国务院于2004年2月10日批准同意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可以概括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在办学方向上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十七大报告的教育论述 )
十八大报告的教育论述: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师德水平和也未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三个关键词:基石、公平、公益。
(二)、在培养目标上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变化和发展: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⑵、1950年中央教育部提出:“为工农兵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
⑶、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⑷、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指出: “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⑸、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⑹、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⑺、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⑻、1990年12月30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⑼《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93年2月13日)第27条中明确指出: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0)、1995年3月18日,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⑾、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 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在教育体制上主张给地方和学校以更多的自主权.
21世纪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的改革,中心是实行简政放权,加强宏观管理,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能与整个社会协调发展,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
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主要承担四个方面的职能:
----规划;
----协调;
----服务;
----监督。
(四)、在办学模式上倡导多形式。
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提出: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均可以大胆实验。
目前我国民办办学模式:个人独立办学型、社会赞助办学型、企业投资办学型、中外合作办学型和国有民营办学型。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民办教育占国民教育的12.44%。
五)、在教育投资上鼓励多渠道
目前我国教育投资有六种渠道:
1、财政拨款(财)
2、城乡教育经费附加的开征(税)
3、非义务教育的学费制度(费)
4、校办产业和学校有偿服务收入(产)
5、社会捐资、集资(社)
6、设立教育基金(基)
(六)、在教育发展策略上突出统一要求和因地制宜相结合。
我国的教育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必须走出符合我国各地区实际的发展教育的新路子。
(七)、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强调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
“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 。----邓小平
1、教师职业的性质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施以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2、教师职业的特点
(1)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关于教师的职业角色有许多不同的看法:
A、有人曾对教师职业角色进行了分析,提出教师职业角色主要有三个方面:
教学与行政角色——如教员、榜样、课堂管理员、办事员、青年团体工作者等;
心理定向角色――如人际关系艺术家、社会心理学家、临床医生、催化剂等;
自我表现角色――如学习者与学者、父母形象、寻求权力者、助人的需要等。
B、袁振国先生(国家教育部基础司副司长)认为:
④未来生活的设计者;
(2)职业训练的专业化
(3)由于教师的劳动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决定教师的劳动是一种示范性的劳动___示范性
(4)由于教育成果具有群体性和个体性的特点,决定教师的劳动是一种群体性和个体性相结合的劳动___协作性
(5)由于教育劳动哺育人才的周期性长,决定教师的劳动是一种持久性的劳动____持久性
4.教师的劳动任务
教师的根本任务:就是教书育人。
作为教师应承担以下具体任务:
(1)搞好所任学科的教学工作;
(2)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组织好课外活动;
(4)参与管理学校;
(5)协调好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
(6)结合本职工作,进行教育科学研究。
5.对教师的要求
(1)重道
重道--指教师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
教师是塑造未来一代灵魂的工程师,其思想政治素质决定着教师职业活动的方向、态度和效益,直接影响着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
教师应该既是学生的“经师”,又是学生的“人师”,既有经师之能,又有人师之本,集二者于一身,才是一名真正合格的教师。
(2)博识
博识--就是指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良好的知识技能结构。
教师的文化科学素质、修养和智能的高低,是影响教育教学效果的最直接的因素。
(3)会教 会教--就是要善于从学生实际出发,恰当地运用教育教学原理、原则和方法,使教育教学取得最佳效果。
(4)爱生
爱生--就是教师对学生必须具有强烈而深沉的教育爱。
(5)善处
善处--就是要善于自处,要加强自我修养,注意保持心理平衡,形成良好的心境,应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和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自我心理品质。

6、教师的基本功
语言基本功
板书基本功
写作基本功
实验操作基本功
备课基本功
了解和评价学生基本功
组织管理学生基本功
教育科研基本功
二、我国现行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及内容
(一)、宪法中的教育条款
1、关于我国教育性质和方向的规定;
2、关于我国教育目的和任务的规定;
3、关于公民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4、关于我国教育制度的规定 ;
5、关于我国教育法制制定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二)、教育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称谓:教育根本法、教育总法、教育母法、教育宪法等)
1、意义:可用16个字形容:“十年制定,百倍其功,千秋基业,万众受益” 。
2、《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3、实施《教育法》要注意抓住重点和难点。
重点:
(1)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3)增加教育投入;
(4)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难点:
落实《教育法》的难点,仍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问题,关键是教育经费和教师待遇不够落实。

(三)、单项教育法律和其他法律中的教育条款:
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单行(或单项)的教育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中国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从此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1、新法出台,有哪些亮点和突破?
以人为本,凸显义务教育发展新理念
新《义务教育法》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的平等,作为立法的基本宗旨和价值取向。

这种新理念在《义务教育法》中的“新”体现在什么方面呢?
均衡发展 平等教育
----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要求“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不得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
----“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对“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
----对外来工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等等。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主要表现为“八大均衡”:
(1)入学权利和入学机会实现均等发展;
(2)区域间实现均衡发展;
(3)城乡间实现均衡发展;
(4)校际间实现均衡发展;
(5)学生间实现均衡发展;
(6)不同类别、不同级别教育间实现均衡发展;
(7)教育质量实现均衡发展;
(8)教育结果在学校教育中和受教育者间实现均衡发展。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是学校的均衡发展。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经费保障:
----建立“共担”、“分担”的投入机制;
----专门规定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未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法律责任。
政府职责
---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职责 ;
----明确了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经费投入的责任;
----设立的“问责制度”。
2、如何依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强化政府统筹公共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
——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努力解决弱势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教师法》主要内容
(1)《教师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2)教师的权利
教师具有六项职业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和进修培训权。
(3)教师的义务
教师应履行教育教学、遵纪守法、思想教育、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和提高水平等六个方面的义务。
(4)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条件
----教师资格分类与学历
----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的认定
(5)教师聘任制度
(6)教师的待遇
(7)法律责任
2、《教师法》的实施
(1)强化政府行为,切实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2)加快《教师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另一种是其它法律中的教育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四)、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有关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法规的重要内容。(或: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发布);
(2)《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1983年2月20日国务院发布);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
(4)《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88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
(11)《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发布);
(12)《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
(13)《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
(14)《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
(15)《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国务院令第364号发布);
(16)《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等。
(五)、地方性教育行政法规
地方性教育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市人大或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大或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教育行政法规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上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执行性、补充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2、自主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特点:

一是具有从属性
二是具有区域性
三是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④未来生活的设计者;
(2)职业训练的专业化
(六)、教育行政规章
1、教育行政规章的含义 -----是指国家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
2、教育行政规章的特点 (1)教育行政规章是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其他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均无权发布教育行政规章;
近10年来,教育部公布的主要教育行政规章: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教育部令第23号)
(2)《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5年3月4日20日教育部令第22号)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3月1日教育部令第20)
(5)《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2003年5月1日教育部令第15号)
(6)《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5月21日教育部令第16号)
(7)《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令第14号)
(8)《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02年7月25日教育部令第13号)
(9)《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
(10)《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6月7日教育部令第11号发布)
(11)《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令第10号)
(12)《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1999年12月30教育部令第8号)
(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9月13日教育部令第7号)
(14)《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7月21日教育部令第4号)

(3)教育行政规章必须是在国家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发布,其法律效力具有特定性,只在本专业和本地区范围内有行政法律效力;

(七)、联合发布的教育行政法规和规章
这一类行政法规和规章比较少。它反映了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直接参加教育行政管理。
1、党和政府联合发布的 ;
2、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行政部门联合发布的 ;
如:教育部、财政部1997年6月23日发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2001年10月8日发布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
3、教育行政部门和群众团体联合发布的。
三、我国应有的教育法规的法律体系和内容
(一)、教育法规体系的构成
1、横向构成 ------是指按照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范围或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主客体内容)之不同,划分出若干处于同一层次的部门法,形成法律调整的横向覆盖面。
2、纵向构成 ------是依据法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使所有法律形成高低不同的层次,这些不同层次构成法律体系的纵向构成。
(二)、我国教育立法应有的基本内容
从各国教育立法的经验和趋势来看,我国目前应尽快着手制定教育行政组织法、教育经费法、学校保护法、师范(教师)教育法等法
宪 法
第一层次 教 育 基 本 法
第二层次 教 育 部 门 法(教育一般法)
纵 义 教 教 教 学 师 职 成 高 社
向 务 育 师 育 校 范 业 人 等 会
构 教 行 法 经 保 教 教 教 教 教
成 育 政 费 护 育 育 育 育 育
法 组 法 法 法 法 法 法 法



第三层次 横向构成

若干教育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
第四层次 若干教育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教育法规
(规定、办法、规程、守则、标准等)

总之,从世界范围看,教育法规的结构体系已基本形成,这就是以宪法为母法,以教育基本法为核心,形成了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法,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教育法规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教育行政、教育财政、国防教育、企业教育、社会文化、科学技术等等方面法律在内的纵横交错的立体型全方位的教育法规结构体系。
(修改编辑参考:http://wenku..com/view/fc891cb6c77da26925c5b052.html)磕谢

㈣ 幼儿园教育中涉及哪些幼教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㈤ 中小学老师自己的备课资料,课件可以卖吗,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我记得

自己卖,恐怕欠妥,应该征得相关的部门的审批同意后,才能卖的。
严格的说,自己卖,不合适。
如果确实有价值,也不排除有人买。一般在没有侵权或者损害他人的利益,也是可以卖的。这应该和摆地摊的性质差不多。

㈥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两个原则不一样,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是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的。春秋以前,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已经出现,但很不系统,往往夹杂于政治道德之中。春秋时期,孔子办私学,广收门徒,创立了许多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理论,并以《论语》一书集中反映了出来。其中较为著名、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有:“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体现了一种有关“学”“诲”的师德。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体现了一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师德。 此外还有热爱学生、有教无类、不耻下问、知过而改、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等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著名言论,形成了我国教育史上的第一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孔子而后的百家争鸣时期,荀子、墨子、孟子等对教师职业道德体系进一步发展如荀子在强调教师要以身作则的同时,又提出教师须具备的四个条件:“尊严而惮”、“耆艾而信”、“诵说而不陵不犯”、“知微而论”,实际就是在德行信仰、能力、知识等方面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汉代的董仲舒把“三纲五常”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又说“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指的是教师的道德品质、知识才干、言谈举止等。 唐代韩愈将师德列于对教师要求的首位,云“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宋元明清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如朱熹提出把“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作为教师的道德规范。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则认为“德以好学为极”、“欲明人者必须先自明”。

(6)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负面报道:

2012年12月,多位华师大二附中97届毕业生在微博上“实名举报”中学时代的物理老师张大同“多次以检查身体为由,对在校男学生做出有违师德的举动”,校方进行调查后,当事教师被免职解聘。

2013年5月,国内发生海南幼女开房案,之后媒体又陆续报道了一些关于教师猥亵侵犯学生的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师德的关注。同年12月,央视新闻调查节目播出《性侵犯:隐蔽的罪恶》,再次报道了张大同事件。

㈦ 请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要求: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各地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九月一日

㈧ 现在的中小学是否允许教师信仰基督教我问的是现在的相关规定。知道法律法规的告诉我吧,基督徒勿进。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权利,不可以剥夺,不要说教师,共产党员都可以信。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阅读全文

与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小学读书计划表格模板 浏览:342
小学语文四年级感叹句 浏览:243
天通苑中山实验小学 浏览:596
小学三年级语文补习班内容 浏览:921
吉安师范附属小学作文 浏览:396
小学教师备课网站 浏览:1
私立美男学院 浏览:383
小学六年级上册语文第六单元试卷凉州岛 浏览:915
小学1年级手gong大全 浏览:459
小学生手抄报的图片大全图片大全 浏览:68
小学健康知识讲座 浏览:120
小学毕业季适合发老师的句子 浏览:451
汕尾凤山中心小学校长 浏览:606
小学生毕业汇演舞蹈 浏览:702
小学生抗击疫情的表演 浏览:107
私立华联大学本科 浏览:61
小学三年级作文我想谢谢你400 浏览:855
中小学生睡眠问题 浏览:174
小学生公共生活守规则教案 浏览:313
淮河私立学校 浏览: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