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据报载,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使17岁的恩施市职校学生祝文珍身受重伤,恩施市第三实验小学的学生张坤和张倩
(1)中华民族有“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我国现阶段的基本道德规范明确规定“爱国守法”。他们肇事后,没有施救,而是弃车逃走,既没有“助人”,也没有“守法”。 (2)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3)履行法定义务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具体的要求。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4)只要学生能从正反两个方面予以评论,观点正确,言之有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