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教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是
1.教育性原则
评价的教育性原则是指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要符合教育的要求,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作用,充分体现“教育是评价的基础,评价过程是教育过程”这一宗旨,通过评价使广大教师在评价中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不断地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贯彻评价的教育性原则,首先要求评价指标的设立具有教育性。其次,要充分尊重和信任广大教师,保证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顺利进行。最后,要恰当地处理评价结果。
2.民主性原则
民主性原则是指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相信、尊重、依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共同搞好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我们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必须坚持的根本路线。因为我们开展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工作主要是由群众来做的,贯彻民主性原则,首先要求在制定评价方案与指标时广泛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通过反复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其次,在评价过程中,评价者要具有民主思想和民主作风要本着与广大教师合作共事的态度,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和人格,再次,要调动广大教师进行自我职业道德评价的积极性。最后,要充分重视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意见。
3.方向性原则
方向性原则是指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广大教师提高社会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社会主义方向性是我们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贯彻方向性原则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其次,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教育价值取向。最后,要坚持评价过程中的社会主义方向。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始终都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Ⅱ 简述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
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回行为方向的保证。依法执教的实答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守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
•
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
热爱学生是教师处理与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精髓。
•
严谨治学是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应当遵循的准则,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团结协作是教师处理与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优化校内育人环境的关键因素
•
尊重家长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提高育人效果的重要环节。
•
廉洁从教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应当注意保持的品德。
•
为人师表是教师处理职业劳动与自身人格塑造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Ⅲ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Ⅳ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如何理解教师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爱学生”的两项原则是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基于
关爱学生
身体与心理
两项原则实施本规范
Ⅵ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爱学生的两项原则是什么
关爱学生抄 身体与心理 两项原则实施本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Ⅶ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1、自觉遵抄守《教师法》,认真执行袭《未成年保护法》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后进生,不讽刺挖苦每一个学生,因才施教。
3、关心爱护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全面健康发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4、认真备课,认真上课,教学效果好,认真批改作业,作业量要适中,质量高。
5、举止大方,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为人师表。
6、谦虚谨慎,团结合作。
7、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无第二职业, 校外无辅导班。
8、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9、贯彻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
基本上教师职业道德,各地实施起来的标准都是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正能量满满的。
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8)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原则扩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
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网络—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Ⅸ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2、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3、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
于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9)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原则扩展阅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台背景:
新《规范》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样的重要背景下修订的。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到了要“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样一个奋斗目标,这是了不起的一个决策。
从这个目标出发认识教育,教育的作用就更突出了。而且,十七大报告把教育放在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章中,显示党中央已经把教育作为民生议题来看待。
新《规范》核心内容: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此次修订工作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基本经验,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三是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规范》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又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倡导性要求。 四是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从教师职业道德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禁行性规定。《规范》提出的要求尽量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他律”、贵“自律”。新《规范》在注重“他律”的同时,强调“自律”,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