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校去行政化以后,是不是就没政治课了
不会。去行政化是指学校管理层不在具有行政级别及待遇。比如
全国985的高校校长是副部回级。相当于省长答级别。
普通本科一般为正厅级。与地级市的书记、市长级别相当。
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厅局级,专科高校是副厅局级,截止到2005年1月全国只有31所高校是副部级,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共计32所
㈡ 中国教育应不应该去行政化 猫眼看人
综合廖小平等多位专家学者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去行政化主要有四条路径回:一是建立以法治答精神为内核的现代大学制度;二是去大学外部行政化与去大学内部行政化同步进行,去大学外部的行政化更为关键;三是取消大学及其管理者的行政级别是大学去行政化的重要前提;四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合理分野。
㈢ 教育去行政化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具体含义: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回倾向,取消实际存答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教育的去行政化,本质来讲,应该是把教学当作一项科研工作,教师真正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让教师特别是优秀教师获得比领导更高的待遇,把教师引导到争着当名师的方向,而不是争着当领导的方向,这才是教育去行政化的本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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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学校如何去行政化后,人员职称怎么办
职称与去行政化无关、行政化与职位又是另一回事。
去行政化指的是取消行政级别,也就是科级、处级、厅级这些
㈤ 什么是学校去行政化
学校去行政化,就是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突破学校的行政束缚,突出学校教育的主导地位。学校去行政化的目标是实现“教授治校”。
高校的行政化:行政部门对于高校的管理过多过细,大包大揽。在学校里是以一个权利为中心,而不是以学术为中心。
行政化不仅是一个习惯的问题,行政权力往往还代表真切的利益和话语权。去行政化的精髓,不仅是取消行政级别,更在于规范行政权力,督促权力恪尽职责、恪守边界。
去行政化”的目标是实现“教授治校”。高校“去行政化”与“教授治校”,这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达方式,都是针对“大学治理机制”而谈的。良好的、具有活力的、能够自我创新的大学治理机制,必定不可能是“官僚化的管理体制”(亦称“行政化”),这已经被大学千年的生成和发展历程所验证。
参考:
http://ke..com/link?url=fkuT9OQe4NBbsjtx5gmncga4-rTNv2DTAf55MKvnfsZeIIU_
㈥ 去行政化的定义
高校的行政化:行政部门对于高校的管理过多过细,大包大揽。在学校里是以一个权利为中心,而不是以学术为中心。
行政化不仅是一个习惯的问题,行政权力往往还代表真切的利益和话语权。去行政化的精髓,不仅是取消行政级别,更在于规范行政权力,督促权力恪尽职责、恪守边界。
6月6日颁布的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再次提到备受关注的“去行政化”问题: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据新华社6月6日电)在近两万字的纲要中,媒体显然对这一条情有独钟,很多报纸和网站都把它单独拎出来,置于头条位置。
“去行政化”,在今年两会期间和教改规划纲要公布时,曾激起激烈的讨论。多数意见都认为,过度行政化已经成为诸多教育问题的总病根,必须尽快革除。不少大学校长也直言,并不在意学校和本人的行政级别;但也有一些高校中人对此持保留意见,认为在泛行政化的社会环境下,高校无法单独去行政化,否则将面临无法与社会接轨的尴尬。
此次,《人才规划纲要》从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人才选拔制度出发,重申去行政化。可见,过度行政化现象不仅在大学存在,而且在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也广泛存在,已经影响了我国的人才战略。纲要中明确,事业单位都要摘除“官帽”,表明中央在这一问题上已有了共识,并开始向过度行政化宣战。
不过,去行政化的方向虽然正确,但“无法接轨”的担忧也非常现实。统一取消行政级别或许容易,但去行政化却非一日之功。
首先,长期形成的“学而优则仕”、“官本位”的思想基础依然深厚,很多人还喜欢以“官位”和“级别”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哪怕离行政权力很远的部门,也热衷往官本位上靠。以至于最不应该行政化的学术和科研单位,也爱上了官位。很多专业技术人员也喜欢在名片上印上“相当于正处级”,还有人推导出院士相当于什么级别、主任医师相当于什么级别,真不知道是对学术的抬举还是矮化。其他诸如奥运冠军“集体当官”等信息,也在不断强化这种社会思维。
最关键的,行政化不仅是一个思维习惯的问题,行政权力往往还代表真切的利益和特权。在高校、医院或科研单位,行政权力不仅掌握科研项目、经费分配,还可以判定学术水平的高低。行政权力一家独大,缺少制衡,整个社会自然要按照行政的逻辑来运转。
其实,行政权力原本不应该成为一个“贬义词”,大学等单位一刻也离不开行政管理。之所以要去行政化,是因为行政权力超出了一定边界,在所有领域都成了支配力量,这样的趋势很可怕。权力如果越界,不受制约,缺乏规范,就会放弃自身的服务职能,明火执仗谋取私利,甚至会成为伤人的猛兽。
《人才规划纲要》指出,改进人才管理方式的主要任务,是规范行政行为。因此,去行政化的精髓,不仅是取消行政级别,大家肩膀一般齐,更在于规范行政权力,督促权力恪尽职责、恪守边界。同时,在学术领域,还要建立一套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评价体系,让学术按照自己的标准分出高低,以其对人类的贡献赢得尊重。这样,学术才能摆脱行政权力的束缚,“去行政化”才能获得有力支撑。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28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核准高等学校章程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东南大学副校长林萍华表示,章程制定有利于解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交织、行政权力泛化等问题。
事实上,中央和政府对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早有要求。1985年我国就提出“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都明确学校等事业单位“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许多教师都是持美国绿卡或国籍的“海归”,但国家对公派出国规定必须持公务护照才能报销,一张“绿卡”就卡住了教授们的国际交流;没有行政级别就没有事业编制,也没有养老金,需要给工作人员发一种事业年金,但这一制度还没有得到上级批准……
㈦ 人民日报:教育如何去行政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这让教育去行政化的问题再次引起关注。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就是要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按教育规律办学,排除外部和内部因素对教育的干扰和制约,让学校回归本色。
从外部来讲,主要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改变政府把学校当作下属行政机构来管理,改变“统、包、管”模式,转变政府角色。对于基础教育,政府教育部门的责任主要限于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保障对学校的投入,解决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素质不高、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二是监督学校依法办学,尤其是政府部门要带头依法示范,不得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干预学校的办学,动辄用行政权力,对学校指手画脚。
对于高等教育,政府的主要职责应放在宏观管理方面,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学校的质量等。探究学问、追求真理、培育人才、崇尚学术自由,是大学的本质特征。只有在民主、平等、自由的氛围里,才能遵循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才能充分发挥大学人的聪明才智。从目前中国的现状来看,改革要坚持的一个基本目标导向,就是减政放权,政府只做应该做的事情,而应该由学校来做的事情坚决交由学校来做。因此,政府应改变直接管理高校的机制和对资源的分配方式,可成立由各界人士组成的大学拨款委员会,可通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对高校评估。当然,这做起来是比较难的,但它决定于我们能不能构建一种比较好的政府和学校的关系。
从内部来讲,主要是应理顺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学校管理不能行政化,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行符合教育本质要求的管理模式,充分尊重教师的意见,集中教师的智慧。对于基础教育而言,学校的民主管理,主要是指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并参加学校的管理活动。学校的民主管理,就是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来管理学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保障教职工有参与管理学校的权利,有监督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使教职工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
对于高等教育,大学的民主管理主要是理顺党委、行政(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4方面的关系,关键是必须清晰区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范围与界限。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是指政治领导,把握办学方向,谋大事,如负责干部选拔聘任、培养教育工作以及党建工作。除此之外,检验党委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能否大胆放手、大力支持校长和行政的工作,确保他们独立自主地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而不是事无巨细,包揽一切。检验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好坏的标准,是管理者能够遵循学术发展的规律,让教师们能够安于教学与科研,而不是用行政思维来管理学术事务,实现学术自由;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能够真正为学生服务,真正做到以生为本,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思想上的规训和行为上的约束。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应以教授、学科带头人为主体,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起领导和指导作用。高校要把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对分开,清晰区分两种权力的范围与界限。要明确区分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是两个不同的系列,避免行政人员因担任行政领导职务而为自己谋取学术地位的情况,还要尽量减少所谓“双肩挑”的现象,坚决防止行政权力和学术地位两者之间的“通兑”。同时,应充分发挥高校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规划、经费使用等要提交教代会提出意见建议,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政策、制度等重大问题要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总之,教育去行政化,应当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让学校从只对上负责变为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变以往的注重追求政绩为追求教育本质和宗旨,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
㈧ 怎样理解“去行政化”
去行政化,简单地说,就是淡化行业、职业或某项工作的行政色彩,尽可能地突破行政的束缚,突出行业、职业的主导地位。
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在提到改进人才管理方式的时候,有提到去行政化的问题:
1、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2、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各个政府单位在去行政化上的改进:
一、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1、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
要去除事业单位行政化,必须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企业三类组织形态的职能定位,将相互交叉的职能剥离归位:将政府职能中对于事业单位和企业微观管理的职能剥离出来,分别还给事业单位和企业。
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政策制定和监管的职能还给政府,将事业单位提供的不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产品和服务交由企业提供。通过职能剥离归位,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三类组织的职能更加清晰明了,按照各自的职能定位履职尽责。
2、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政府机关向事业单位分权,退出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事业单位要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承接政府机关下放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内容包括:决策监督机构,事业单位对公共服务的质量、数量、品种等拥有话语权,其代表在理事会中要超过半数。
3、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
政府分权的过程还必须是问责机制建立的过程,要使政府对事业单位的分权到位、彻底,必须对下放的权力进行有效的问责。在问责机制中,事业单位作为下放权力的承接者和公共服务主体,是必须接受问责的责任人,同时必须设立问责人,赋予其问责的权力。
并建立问责人对责任人法定的问责关系。此外,须明确问责的范围和标准,通过有效的问责机制,确保下放的权力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确保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取向
二、大学去行政化
1、校一级应该设立学术委员会
按照《高教法》的规定,校一级应该设立学术委员会,那么院一级也应该设立相应的教授委员会,而校长和院长是不能出任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的。学校学术资源配置权力,应该交给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这类机构。
2、大学的行政管理必须适合大学
而不是将社会上的行政管理移植到大学。现在有些大学校长被任命前或是在行政系统或其他系统,从来没有在大学工作过,当他走上校长或党委书记岗位,就会把他之前的工作理念移植到大学,造成学校工作行政化趋向。
从这个角度上看,比“去行政化”更关键的是大学校长要职业化。
三、国企去行政化
1、将国企高管纳入行政系列管理
人的行为都要追求最大化利益,可以有效促进行政效率。这里的利益不单指货币收入,也包括行政职级。给国企定行政级别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助于政府与国企的干部交流。
2、有助于政府与国企的干部交流
若国企行政级别被取消,高管没有对等的级别,无疑就堵住了国企与政府交流干部的通道。以后国企高管进不了政府;政府官员也进不了国企。如此老死不相往来显然对政府与国企皆不利。
3、完善治理结构
让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混合,通过投资多元化改组董事会。国企由国家控股不能含糊,但控股要分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对国家安全与自然垄断领域的国企,国家应绝对控股;对其他国企,国家只需相对控股
㈨ 小学校长是什么级别
小学为正科级规格,校长、书记为正科级行政级别
我国城市区目前普遍实行中小学行政规格制和校长行政级别制。一般地市级完全中学为正处级规格,校长、书记为正处行政级别,小学为正科级规格,校长、书记为正科级行政级别。中小学校长、书记分别由地市级和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命。
现在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会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去行政化
教育部政法司司长孙霄兵表示,今后校长要专业化,职业化,去行政化。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表示,取消实际存在的学校行政级别,不久将会进行试点。孙霄兵表示,校长总要有一个身份,不是官员而是专门的职业性的校长,要有相应的选拔办法确定校长的身份和地位,让校长在一个制度的基础上成为教育家。
孙霄兵强调说,专业化不是行政化,不是按照官员的标准来选校长,而是按照校长的标准来选。比如,要成为一个教育家,就应该在德、才、学,以及对一个学校的管理上要有自己独到的理念和方法。
但孙霄兵表示,我国对校长的选拔和任用还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系统制度。究竟什么人可以当大学、中学、小学和职业学校的校长,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孙霄兵回忆说,制定规划纲要的过程中专家们也探讨了很多的办法,比如提出来在学校实行职员制,也提出过其他的选拔的办法。但这需要人事制度、组织制度、教育制度进行系统的改革。
张力表示,从过去经验来看,如果学校没有行政化的级别要求或管理模式,学校在社会上以及在运作过程中也会碰到很多困难,但“大家在不久(的)将来会看到试点的出现”。
㈩ 教育如何去行政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这让教育去行政化的问题再次引起关注。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就是要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按教育规律办学,排除外部和内部因素对教育的干扰和制约,让学校回归本色。
从外部来讲,主要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改变政府把学校当作下属行政机构来管理,改变“统、包、管”模式,转变政府角色。对于基础教育,政府教育部门的责任主要限于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保障对学校的投入,解决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素质不高、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二是监督学校依法办学,尤其是政府部门要带头依法示范,不得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干预学校的办学,动辄用行政权力,对学校指手画脚。
对于高等教育,政府的主要职责应放在宏观管理方面,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学校的质量等。探究学问、追求真理、培育人才、崇尚学术自由,是大学的本质特征。只有在民主、平等、自由的氛围里,才能遵循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才能充分发挥大学人的聪明才智。从目前中国的现状来看,改革要坚持的一个基本目标导向,就是减政放权,政府只做应该做的事情,而应该由学校来做的事情坚决交由学校来做。因此,政府应改变直接管理高校的机制和对资源的分配方式,可成立由各界人士组成的大学拨款委员会,可通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对高校评估。当然,这做起来是比较难的,但它决定于我们能不能构建一种比较好的政府和学校的关系。
从内部来讲,主要是应理顺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学校管理不能行政化,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行符合教育本质要求的管理模式,充分尊重教师的意见,集中教师的智慧。对于基础教育而言,学校的民主管理,主要是指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并参加学校的管理活动。学校的民主管理,就是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来管理学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保障教职工有参与管理学校的权利,有监督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使教职工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