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年平均小学生因车祸死亡的人有多少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伤亡人数超过万人,其中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2320起,造成2670人死亡、11417人受伤。
从交通方式看,儿童在步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占儿童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5%。
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2013年5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六届四大洲国际道路安全大会”开幕式上表示,中国道路安全形势逐年好转,近十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大幅下降。
据高宏峰介绍,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从2003年的66.8万起下降到了2012年的20.4万起,死亡人数也从2003年的10.4万人下降到了2012年的6万人。
(1)小学生的死亡扩展阅读:
车辆事故救援急救方法:
1、向旁人请求支援。无法自行处理时,一定要向旁人求救。及时联络救护。另外无论多大的车祸都需要报警。确保伤者安全。原则上尽量不要移动伤者。
但若出事地点太危险,则找人帮忙,小心地将伤者搬移至安全场所。防止引发其他车祸。利用三角板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
2、车祸时可能引起各种程度不一的伤害。最重要的是要沉着应对。首先要检查的是意识及呼吸、脉搏的有无。千万不要扭曲伤者身体,因为车祸时常伤及颈部骨头及神经,扭曲伤者身体更是致命的动作。
3、车祸时,无论伤势多么轻微,即使看来毫发无伤,也一定要接受医师诊治。车祸时若未接受医师仔细的诊治,可能引起令人意想不到的后遗症。到时不仅是受害者,在肇事者来说也可能带来金钱或精神上的损害。
特别提醒
1、别用你不了解使用劣质的二手安全座椅。
2、12岁以下的孩子都应该坐在后排座位。如果前座带有安全气囊,更不能让孩子坐。
3、如果孩子坐别人的车,要确保他的车上有安全座椅,并且能够正确使用。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做出好的表率。切记,不管你是开车还是坐车,都要自觉系上安全带。
2. 小学生在上课时休克死亡,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都是想让孩子能学到更多的知识,但孩子在学校发生了意外,已不在少数。有新闻报道,有一小学生在上课的时候突然休克,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体罚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存在的,老师体罚学生在对孩子不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可以说是教育,但体罚对孩子造成伤害的话,那就有可能是犯罪了。所以老师任何时候都不能采取体罚的方式来对待学生。在此我们只能希望这种现象不会再发生,同时也希望警方能够尽早的查出原因,给家属们一个交代。
3. 小学生因什么原因意外死亡的比例最高
溺水。请大家多多注意。
4. 中国每天有多少中小学生死亡
天那 楼上的说的太恐怖了吧 一天死一个小班 你们老师做梦看见的? 那1年 上245天左右的学专 那245X40= 每年死1W 的人?我猜想 猜想啊属 没有真凭实据的 每天4~7个吧 以外的 自杀的 被杀的 疾病什么的 每天都有4~7个人死 死亡忍术也算不少了吧 在说了 现在中国人口是挺多 但是孩子越来越少了 计划生育 中国现在 55% 都是 35岁++ 的 而且计划生育 2个人生一个 再过20年左右 等老人都死了 现在的爸爸妈妈变成 老头子的时候 人口应该大大减少吧 应为孩子最来越少了
5. 小学生溺水死亡案例
新华网四川频道9月15日电(记者刘大江)4个年幼的小学生在幽深可怕的水库里无助地挣扎。这时候,人性的丑与美体现得淋漓尽致:一个路过的村民最早目睹溺水悲剧的发生,但最终却麻木不仁地一走了之。闻讯赶来的其他村民,不顾个人安危自发下水救人。但为时已晚,4朵鲜艳的生命之花悲怆凋零。
9月11日下午1时多,四川省简阳市贾家镇麦地村小学校和天宫村小学校5个学生结伴来到附近天宫水库,其中4个孩子私自下水洗澡,发生溺水事件。8岁的王红敏是唯一未下水者,也是唯一的幸存者。她回忆说,出事那天,她表姐付宇、表哥付永建以及表哥同班同学都云杰、吴仁杰带着她,来到离家约4里的天宫水库。其中都云杰提议下水洗澡,其他3个人表示同意。她听说这水库的水很深,不敢下水。王红敏目睹他们越游离岸越远,不一会儿,都云杰的身体突然向下沉。糟了!他溺水了!其他3个孩子离都云杰不远,赶紧伸手去拉。结果,4个孩子相继掉进深水区。顿时,哭声和呼救声在水库上空回荡。
天宫水库位置较偏远,平时少有人迹。王红敏说,那时正好有一个挑水桶的村民从旁边路过,她如见救星,赶紧呼救。那名村民停下脚步,望了望正在水库里拼命挣扎的孩子们,并没有任何救人的意思,只是对王红敏说了一句:“你还不赶紧跑,要不你也要被淹死。”说完就径直走了。那一刻,王红敏特别憎恨他。
王红敏哭喊着“救人啊”,跌跌撞撞地往家的方向跑。天宫村村民李毅正在山坡上干农活,之前他曾受跌伤,身体严重不适。他听见求救声,赶紧扔下手里的农具,边喊“救人”边奔向水库。凄厉的呼救声,像一只无形的手,将成百上千的村民从附近地方聚集到天宫水库出事地点。
贾家镇麦地村5组村民曾兴武告诉记者,尽管大家知道水库很深,并且水情复杂,但还是有很多人不顾个人安危,自发地跳下水打捞溺水的孩子们。和曾兴武同组的村民王家林,在这次事件中成为群众心目中的英雄。在幽深得令人害怕的水库里,他在后来赶到的119官兵的配合下,一个人从水库底打捞出3具孩子的尸体。
群众无不叹息:我们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时间上已经晚了。如果最早看到溺水悲剧的发生的那个人,及时援之以手,4个孩子可能就不会这样全部夭折。(完)
新闻背景
9月11日,四川省简阳市贾家镇5名小学生结伴来到人迹罕至的天宫水库,其中4人私自下水洗澡,结果溺水死亡。据了解,2004年迄今,该市已有23名中小学生溺水死亡。
据四川省简阳市教育局副局长刁荣介绍,9月11日下午1时多,贾家镇久隆中心校麦地村小4年级学生都云杰、吴仁杰、付永建和天宫村小3年级学生付宇、2年级学生王红敏,相约结伴来到离家约4里路的天宫水库。除了8岁的王红敏,其余4名小学生相继下水洗澡,不幸掉进深水区溺水死亡。这是一起重大意外事故。
刁荣说,在简阳市近年来发生的中小学生意外死亡案例中,溺水死亡者占了相当高的比例,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村孩子。2003年,全市中小学生意外死亡28人,溺水死亡者就有14人。2004年迄今,全市已有27名中小学生意外死亡,其中23名系溺水死亡。
据了解,简阳市湖泊、河流、池塘众多,仅各种水库就达86个,至于大小池塘,更是星罗棋布。这些对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若缺乏得力措施,学生溺水悲剧在所难免。(完)
6. 小学生每年意外死亡人数有多少
据统计,每1000个出生婴儿中,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农村地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现在无后的家庭有57万之多。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天灾人祸总会使一些人过早夭折。尤其现在,不可考虑因素、恶性事故越来越多,据有关单位报导,近10年来,全国中小学生平均每年死亡人数为4万左右,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原因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高达100余人。2005年6月,黑龙江宁安县沙兰镇中心小学在罕见的洪灾中,有105名小学生被夺去生命,其中独生子女占了56%.由于癌症等顽疾、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以及猝死,成年人死伤比例也在不断增加。某省两个区殡仪馆每月火化的数字表明,50岁以下的青壮年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15%左右。
7. 因网络而死亡的小学生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一14岁中学生,在五一长假,长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吃不喝,结果猝死在电脑桌前。
4日下午6时30分左右,一名中学生模样的男孩被120救护车拉到医院。据男孩家人讲,五一长假期间,这名男孩整天守着电脑打游戏,几天不出屋。4日12时左右,男孩的母亲叫他出来吃午饭,被男孩推出,并把房门反锁后继续玩游戏。到下午4时10分左右,听到房间
里发出响声,其母强行打开房门,看到儿子已经倒在电脑桌下,便立刻拨打120。
临高县人民医院急诊室主任黄韬介绍说,死者是一名14岁男孩,在临高县某中学上初中三年级,家住临城镇。他们下午4时20分左右接报赶到男孩家时,孩子已经没有脉搏,初步诊断为猝死。
8. 谁被称为死亡小学生
江户川柯南= =
9. 汶川大地震小学生伤亡
北川县北川中学
北川县曲山小学
北川县任家坪镇北川一中
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
汶川县映秀镇漩口中学
映秀镇映秀幼儿园
映秀镇漩口幼儿园
都江堰聚源中学
都江堰市向峨乡中学
都江堰新建小学
重庆梁平县文化镇中心小学
德阳市实古镇中心小学
莹华镇中心小学
莹华镇中心中学
八角镇中心小学
洛水镇中心小学
绵竹市汉旺镇东方汽轮机厂子弟中学
绵竹市汉旺镇武都小学
什邡市龙居镇龙居小学
绵竹市富新镇富新二小
绵阳市平武县南坝小学
四川省青川县木鱼镇木鱼中学
什邡市洛水镇洛城小学
什邡市洛水镇洛水中学
青川县青川初级中学
德阳市旌阳区孝泉中学
德阳市遵道镇欢欢幼儿园
德阳市九龙镇小学
四川蓥华镇仁和村小学
什邡市红白中心小学
一、四川省
北川县北川中学
北川县平安希望小学
北川县任家坪镇北川一中
北川县曲山镇小学
北川幼儿园(山体滑坡)
北川县茅坝初中(山体滑坡)
汶川映秀镇漩口中学
汶川映秀镇幼儿园
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
绵阳市九龙镇小学
德阳市遵道镇幼儿园(100多名师生被埋在废墟里)
绵阳高新区双碑小学
都江堰市聚源中学
都江堰市向峨乡中学
都江堰市新建小学
广元青川木鱼中学
汶川映秀中心小学
德阳市实古镇中心小学
德阳市莹华镇中学
德阳市旌阳区孝泉中学
德阳市洛水镇中心小学
德阳市莹华镇中心小学
德阳市八角镇中心小学
什邡汉旺镇东汽中学
什邡汉旺镇东汽技校
什邡汉旺镇汉旺幼儿园
什邡汉旺镇武都小学
什邡汉旺镇的武都教育中心
崇州市怀远镇中学
绵竹五福小学
绵竹欢欢幼儿园
绵竹富新镇富新二小
青川县木鱼镇中学
青川县青川初级中学
什邡红白镇中心学校
绵阳游仙区魏城中学
平武县平通镇中小学
绵阳市平武县南坝小学
说明:
江油市175所学校(其中村小94所)受灾,学校建筑物80%受损,其中危墙倒塌1米,校舍损毁8365间,约36万平方米
绵竹、什邡两市共有汉旺镇、遵道镇、九龙镇、武都镇、清平乡、红柏乡、洛水镇等16个乡镇学校的校舍在地震中完全倒塌。
二、重庆市
重庆梁平县礼让镇中心小学顶楼发生垮塌,10多名学生受伤,其中2人重伤
重庆梁平县文化镇小学教学楼发生垮塌,100多名学生受伤,4名学生死亡,部分学生被掩埋
三、其它省份
甘肃省因地震受损学校两百四十七所
陕西省汉中市教育系统在这次震灾中,全市受灾学校1120所,倒塌校舍1315间,17571间校舍形成危房,全市2193所学校全部停课,95535名学生不能正常复课。其中4所中小学校校舍受损或完全倒塌;全市高考考点学校有14所受损,涉及考场361个,预计考生10210人,高考监控设施受损779台,经济损失201.1万元。
汶川大地震学校跨塌造成学生死伤情况统计:
北川县第一中学,共有学生2600多人,至今还有1000名左右学生被压在废墟下,昨天和今天早上,被压在废墟下面的学生还能喊话,但现在已经气息奄奄。
汶川东南50公里的洛水镇死伤枕藉,据官方公布数字,单是洛水镇中学,就有400名师生被活埋,其后救出100人,但仅有5人生还,其他居民遇难数字不详。
北川县北川中学六至七层高的主教学楼塌陷,当时正值上课时间,21个教室里师生约1000人,除个别逃生以外,大部分被掩埋在废墟下。
北川县平安希望小学几乎被夷为平地。 曲山镇小学,北川幼儿园,中心小学,因为背靠山体滑坡,无人逃脱。
北川县茅坝初中正处在山体滑坡的受害点,救援人员透露,500余名学生几乎全部被埋,如今学校只剩一根歪歪斜斜的旗杆和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
汶川县的映秀镇上一所学校全部倒塌,学生全部被埋,时有小孩呼救声音传出,部份家长和群众参加自救,但是没有专业救援队伍和器械,救援工作难以开展。
绵竹县除武都教育中心外,还有五福小学、广智学校、遵道学校受灾严重,约有700名师生死亡或被埋在废墟下。
都江堰市聚源中学教学楼倒塌,正在上课的初二、初三两个年级18个班、900多名学生被埋在瓦砾堆下。
德阳市实古镇中心小学、莹华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八角镇中心小学、洛水镇中心小学的教学楼倒塌,一批学生被压埋,人员伤亡情况不详。
都江堰市新建小学超过400个小学生死亡。有几个家长责备政府的救援反应缓慢,并怀疑学校建筑的结构不够安全。他们同样严重质疑政府在震后两天内不允许他们到学校废墟中寻找自己的孩子,直到学生家长联合投诉之后,才让他们接近了自己孩子的尸体。都江堰有六所学校建筑倒塌,而政府的建筑却巍然耸立。
距离汶川一山之隔的汉旺镇三所学校也在顷刻间化为废墟,东方职业培训学院徼幸逃生的学生说,四层高的校舍在几秒内被夷为平地。
崇州市怀远镇的一所教学楼全部坍塌,除极少数学生逃离之外,当时正在上课的中学生们全部被掩埋。
绵竹市汉旺镇东方汽轮机厂东汽中学有1000多人,估计有200人被埋,而东汽技校估计也有30人被埋。
汉旺镇的武都教育中心,五十多名官兵日夜不间断地工作。教育中心一边是坍塌了一半墙面的幼儿园,一边是两幢已成废墟的小学教学楼。记者赶到时,援救人员刚 从废墟里挖出一个孩子。惨白的皮肤、瘀青的伤痕、灰黑的面庞,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完好的。伤痛欲绝的母亲在旁边苦苦哀嚎,眼中已没有一滴泪水。据附近居民介绍,该教育中心分小学和幼儿园两部分,约有七百多名学生。“当时刚刚开始上课,一、二楼的学生只是轻伤,高年级的就惨了,全部被埋在里面。”截至十四日下午四时,废墟里只救出四、五个幸存学生。
在崇州市怀远镇中学,主教学楼就在地震中垮塌。
平武县平通镇中小学垮塌,200余名师生被埋
重庆梁平县礼让镇中心小学顶楼发生垮塌,10多名学生受伤,其中2人重伤;
德阳市辖下什邡市灾情最严重。什邡市有447名学生死亡,仍有238名学生被埋,2,673名学生受伤;
四川洛水一所中学400名学生在这次地震中只有5人生还!
青川县木鱼镇中学共有学生850多人,地震时一栋三层宿舍楼倒塌,造成该校90多名学生遇难,191名学生失踪,120多名学生受伤,教师的伤亡情况尚不清楚。
汉旺中小学校舍在地震中倒塌。汉旺镇武都小学的教学楼在地震中倒塌
绵阳市九龙镇小学倒塌200多名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师生被压在倒塌的楼里;绵阳市遵道镇幼儿园100多名师生被埋在废墟里;绵阳高新区双碑小学、游仙区魏城中学楼房倒塌 ;
绵竹市被埋的1700人中,已找到1600余人,其中救活300余人。此次地震造成垮塌的学校有富新二小、东汽中学、东汽技校、九龙中学、汉旺武都学校等,另外还有欢欢、汉旺两个幼儿园。
绵阳市高中学生李敏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说:"我们学校教学楼倒塌后,2000多人被埋在里面。1000多人没能出来。"
都江堰市向峨乡中学一栋主教学楼发生垮塌,420多名学生中仅有不到100名获救。
汶川地震造成四川绵竹市包括两所幼儿园在内的七所学校倒塌,1700人被埋,300人获救,搜救仍在进行。
什邡市洛水镇的洛城小学和洛水中学教学楼倒塌 ;德阳市莹华镇中学的半栋教学大楼整体坍塌 ;在崇州市怀远镇中学,主教学楼就在地震中垮塌。 平武县一所小学垮塌,200余名师生被埋 。
四川省甚邡市蓥华镇中学的教学楼一下垮塌,100多名学生埋在了废墟里。
汶川县伤亡惨重,映秀、漩口及卧龙等镇,房屋几乎全部倒塌,其中靠近都江堰的映秀镇,上万名居民仅2,300多人生还,其中近半伤势严重。据说,当地一所小学在地震中彻底塌垮,起初人们能听到孩子们的呼救声,其后呼救声越来越弱。映秀镇漩口中学全部垮塌
重庆梁平县文化镇小学教学楼发生垮塌,100多名学生受伤,4名学生死亡,部分学生被掩埋。
什邡红白镇中心学校共有732人,其中小学生有360多人。地震发生时,共有500多人被埋在废墟下面,其中小学生有200多人。地震发生后,所有幸存的师生和附近民众都赶到学校投入救援。据估计,该学校的幸存者可能不到100人,但具体的数据还需要进一步确定。什邡市境内4所小学教学楼倒塌;什邡市洛水镇的洛城小学和洛水中学教学楼倒塌 。什邡市蓥华中学200多名师生被压废墟 。
江油市175所学校(其中村小94所)受灾,学校建筑物80%受损。在地震中死伤8000余人。其中317人死亡,7750多人受伤,重伤2900多人,还有120多人失踪。
四川省青川县木渔镇中学有857名学生。地震使一幢3层宿舍坍塌400多名学生,除139名学生逃生,其余人员全被埋,到14日下午5时确认210名学生遇难。广元市的青川县有一个学校宿舍90多名学生被埋在里面。
北川县平安希望小学几乎被夷为平地
甘肃省因地震受损学校两百四十七所
附:汶川大地震中没有倒塌学校名单
北川刘汉希望小学
安县红武村希望小学
江油白玉汉龙希望小学
江油含增镇长春村小学
北川擂鼓镇汉龙教学大楼
相关:《8级地震5所希望小学完好——“史上最牛建筑商” 》
附:汶川大地震中倒塌政府办公楼
遵道镇镇政府大楼
绵竹汉旺镇政府
向峨乡乡政府大楼
10. 小学生学校死亡教育局怎么赔偿
教育局不用赔,学校要赔。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
下面是国家规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
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家长和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教育部第十二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从法的形式上回答了这些问题。
一、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
所谓学生,一般是指在学校读书的人。由于历史原因,学生在我国已成为学龄青少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身份,一种特定的社会称谓。作为自然人,学龄青少年除了具有公民的社会身份,学生是其主要的社会身份。人们通常把在大中小学校读书的青少年公民,不论其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受到伤害,都称为“学生伤害事故”,且把事故与学校的责任挂钩。因而,哪些学生伤害属于学校责任事故的范围,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所关注。因为,学龄青少年除了在学校学习,还有很多时间是在家庭和社会中活动,划清学生人身伤害是学校的事故还是非学校的事故的界限,不仅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求,也是正确区分学龄青少年的公民身份和学生身份的要求。教育部《办法》第二条按照学校教育管理标准,除了规定《办法》的调整范围,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确定了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学生伤害事故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学生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校园内外和由学校提供并管理的校舍、场地和设施内的活动中造成的人身损害,就属于学生伤害事故;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事故则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所以不能用校园围墙的界限来区分学生伤害是否为学校事故,而要从学校负有教育管理的职责来区分。就一般情况,走读学校的管理职责始于学生上学,终止于学生放学。因此,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和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以及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都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而且,学校的教职员工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造成在校学生的人身损害,从责任归属上判断,也不属于学校应当负有管理职责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
2、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在校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
在校学生是指取得国民教育体系内公办和民办的全日制学校学籍的在读学生。一般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国民教育体系外的学校的在校学生的伤害则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比如社会上举办的各种短期培训班的学员的伤害事故就不是《办法》所指的学生伤害事故。
3、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人身损害事故
人身损害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伤或者死亡。单纯的精神损害,如精神障碍性疾病,则不属于《办法》所指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学龄青少年的伤害事故,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对于这类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可能会负有责任。
二、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标准
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办法》第八条根据《教育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重申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由于学校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学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既不是无过错原则,也不是公平原则,只能是过错原则。最高法院1998年公布的《民通解释》第一百六十条已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学校是否有过错,是决定着学校是否承担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准则。
《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判 断学校有无过错,其标准就是学校是否依法履行了教育法律规范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教育部为执行教育法律先后颁布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环境秩序管理规范、班主任工作规范、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实验课规范、体育课规范等教育管理的法律规范。学校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即为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有过错。《办法》第九条列举了十二项学校行为违反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规定造成学生伤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事故情形。反之,学校依法正确地履行了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则学校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和十四条列举了学校履行了管理、保护职责以后,对于因其它原因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
历来自杀、自伤行为,均视为行为者对其身体的自主处分,属直接故意,故皆由其本人负责,这是司法审判所遵从的一项法则,理论和实务界对此并无异议。因此,学生自杀或不满教师的正常批评而自杀,不为学校有过错,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学生的自杀、自伤是由于教师体罚学生所致,则学校要负一定责任。故而《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学生自杀、自伤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教师正确地履行了体育课的教学职责,学生在体育课或在课外体育活动中出现伤害,学校也不承担事故责任。这是《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究其原因,这类事故属于体育活动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体育活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这在法学理论上称为“受害人同意理论”,司法界早已有此规则。基于此,学校不承担体育活动中人身伤害的责任。然而,学生参加学校运动队,代表学校参加校级比赛或者在学校运动队训练期间受伤,虽然学校没有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学校应参照工伤事故的处理规定,负责受伤学生的治疗费用,其根据不是体育活动的风险规则,而是源于“雇主规则”。
《办法》对自杀和体育活动中的学生伤害的规定,实为对众所周知的法则的重申,并非教育行政机关所独创,其目的是为了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
三、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依据
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指致害人经过归责之后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不利后果。所以,关于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依据,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事故当事人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二是指当事人承担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前者《办法》第二十三条将其归结为“依法”,根据《教育法》和民法确定的过错归责原则来确定学校以及其它事故当事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解决事故当事人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后者《办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应当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来确定赔偿的范围与标准,解决负有事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赔偿多少的问题。两个方面共同构成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学校应不应当承担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根据《办法》第二章的规定来确定。学校依法应该赔偿多少呢?则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
目前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这四个方面。赔偿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所不同。不久前生效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具体规定了上述四个方面13项的具体赔偿标准,比如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学校或者教育行政机关可以参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标准在与受伤害学生或其家长协商或调解时确定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
总之,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涉及《教育法》和民事法律的问题,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依法确定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和开展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