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三岁小孩过马路被撞了谁的责任
第一就看是谁闯红灯
如果是机动车闯红灯
那就是机动车全责
如果是小孩子闯红灯
那就是小孩子全责
而且还得看小孩子监护人在不在现场
如果是监护人带孩子闯红灯
那就是监护人的责任
B. 小学生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小汽车撞伤,责任怎么划分
小汽车占50%的责任,或者是大部分专业,
小孩还未满12岁,是不允许汽车上路的,家长需要付50%的责任
因为具体情况不太了解,所以责任不敢确定,要以交警队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才可以
C. 3岁小孩子横穿马路被撞死亡 一般这人怎么划分
交警划分责任,交警不能划分责任就机动车民事上全责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总额
交强险先赔,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赔
D. 行人过马路被撞,谁的责任
这主要看谁违规了。
如果走在斑马线上,是司机的责任更大。但前提是:不闯红灯。
如果没走在斑马线上,行人的责任更大。
如果闯红灯,肯定是行人的责任。
E. 骑自行车过马路被撞如何判断责任
骑自行车过马路由撞人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F. 行人横穿马路被车辆撞伤的责任划分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全部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6)小学生过马路被撞扩展阅读
安全过马路方法
1.首先,要遵守交通规则。徒步靠右行走人行道;红灯停,绿灯行,这在交通壅塞的十字路口尤为必要。稍不当心就会发生事故。
2.其次,要集中注意力。应顾盼左右是否有相向急驶的高速车辆,判断能否在你穿过马路的时间范围内恰好驶近。决不要被周围鳞栉比次的高楼大厦和人工巧造的美丽景致吸引,更不能考虑其它与穿过马路无关的事。
3. 再次,看清路面是否平坦、整洁。有凹陷或凸出的障碍物应绕开避免摔跤,瓜皮果屑也应绕开以免滑倒。若在晚间,一旦摔跤应立即离开马路,最好不要长时间逗留。
4.家长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要经常提醒孩子穿过马路要当心。外出旅游参观横穿马路最好由家长带领,经常必须横穿的马路时刻都应小心翼翼。
G. 未满12周岁少年骑自行车过马路被车撞,责任如何划分
怪小孩 他并不是过马路而是骑车过马路这性质就不同了 行人过马路被撞不是自己责任 未成年人骑车过马路被撞就有一大部分是自己的责任
H. 小孩过马路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争取有利的责任划分,切忌盲目认责。小孩如果是闯红灯或内者在无交通信容号灯的道路横穿马路,其父母有监护义务,监护责任未履行到位,其父母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车辆购买了保险且保额充足的话,基本属于你的赔偿责任就转嫁给了保险公司。
具体的赔偿项目及金额要根据事故的责任、小孩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等各方面综合确定,只有在治疗结束后才能计算出大概的赔偿金额。
I. 小孩子穿马路被撞。撞得人应付责任吗
一、孩子的监护人
《民法通则》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有义务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孩子横穿马路往往是因为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的。因此小孩横穿马路被撞,监护人要承担部分责任。
二、司机,但可适当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如果孩子是在托管所、幼儿园、学校期间发生的事故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知识链接: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司机如何赔偿
根据无过失责任原则,涉事司机即使已经尽到注意义务的要求,仍未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但是受害人有严重的违法行为,涉事司机如果能够证明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可以减轻涉事司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