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学校结合教
这个肯定会在一些官网上发出一些通报,然后有关小学生的这个教育。
㈡ 关于安全教育的资料
使用家用电器应该注意安全用电问题,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电源;独自在家时,应及时把门反锁锁好。如果听到有人敲门,要通过门镜辨认来人。对不认识的人,不管他有什么理由,也不管他是什么身份,都不要给他开门。
1、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睡觉前或离家时切断电器电源。不要捡断落的电线。
2、有的坏人冒充邮递员、推销员、检修工人等,骗开了门,入室抢劫或做其他坏事。同时要留心观察,记住陌生人的身高、面相、衣着等,以便必要时报警。也可以给父母、邻居、居委会或派出所打电话。
如果来人声称父母的同事,并能叫出名字和父母的名字,也要提高警惕,不能开门,但可以问他有什么事,记下来打电话告诉父母。
3、如遇到坏人以各种理由闯入家中,保证人身安全,不要与坏人斗勇。如将自己的屋门反锁后,迅速用电话报案,要注意说清楚自己的详细地址;也可用计将坏人吓跑,但要记住坏人的身高、外貌特征,并迅速报案。一定记住不要与坏人硬拼,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生命及人身安全。
4、不用手或导体(如金属类制品、液体、气体等一系列导体)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沾水的物品擦拭电器;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
(2)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扩展阅读
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电吹风机、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在使用中会发出高热,应注意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同时,使用时要注意避免烫伤。
要避免在潮湿的环境下使用电器,更不能使电器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电风扇的扇叶、洗衣机的脱水筒等在工作时是高速旋转的,不能用手或者其他物品去触摸,以防止受伤。
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视机,并拔下室外天线插头,防止遭受雷击。不要站在树下,以免遭受雷击。电器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
㈢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通知》什么时候颁布的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通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在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行动中,青少年学生是重点人群。青少年时期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对于人的一生发展将具有重要影响。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是保障“科教兴国”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程,对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小学科技教育以开设科学教育课程,开展课外科普活动为主要载体。通过向中小学生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中小学生崇尚科学的精神,形成科学的思想方法,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从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科技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向学生传播科学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为根本宗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科技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科技知识,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了解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为今后创造性地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打下基础。
2. 主要目标。以推动学校科技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为主要目标。具体目标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能力水平来确定。小学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对科学探究感兴趣,初步形成科技意识,初步养成勇于探索、追求新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动手动脑能力。初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形成科技实践中的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主动获取与生活和周围环境有关的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并对一些科学现象进行描述,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会一定的科技技能。高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形成较高的科学理想,培养实事求是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发展学生的特长,促进学生个性自主和谐的发展和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的教学和管理
课堂教学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主渠道。通过课堂教学,向中小学生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1. 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齐开足小学的科学课,初中的物理、化学、生物课程,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课程。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要安排科技教育专题,组织学生参与科技实践活动。要加强所有科学课程的实验教学,按国家科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开足开全所有科学实验课。在搞好科学教育课程教学的同时,要充分发掘其它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科技教育因素,自然渗透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要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参加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开展科技教育。
2.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情况的检查和指导,随时掌握学校科学教育的教学情况,对学校科学课教学质量进行定期的监测。中小学教研部门要加强科学教育的教学研究,经常到学校检查、指导科学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对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科技类选修课学习情况的考查,确保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推动中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
课外科普活动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载体 。中小学要结合新课程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科普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l. 加强学校科普教育阵地和设施建设。学校要设置科普宣传橱窗、科技活动室等,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科技成果展示室,为学生提供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并购置必要的科技制作器材和设备。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科技活动室、微机室等场所在课余时间要对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开放。学校的广播站、网站要定期开设科普节目,宣传科普知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科技教育氛围。
2.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学校要在学年初制定当年的科普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适合其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科普活动。每年要围绕全国、全省重大科普活动主题(科技周、科普日等),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全校性科普活动。平时利用班级、团队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科普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科技传播活动、小小科普志愿者社区行动等普及性科技活动。
3. 积极开展“小制作、小发明、小论文”活动。各中小学要成立科技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指导学生开展车模、航模等科技小制作和科技小发明活动,撰写科技小论文,激发学生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支持鼓励学生申报发明专利,要把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表现作为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
4. 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竞赛”等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有兴趣、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发现和培养一批学有专长的优秀学生。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竞赛活动的管理,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
5. 重视做好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大科技教育资金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的实验室、图书馆、电脑室等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含高中技术课程)。要建立和完善城乡教师的帮扶、交流制度,开展城乡学校科技教育“结对子”活动,推动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发展。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和福建教育电视台的“科普栏目”对中小学生实施科技教育。各级科协每年要组织“流动科技馆”进农村学校活动,努力满足农村中小学生的科学知识需求,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各地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科教兴农”、“送科技下乡”活动,普遍开展初高中毕业生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走向社会的中学毕业生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
㈣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程的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计划,对学生及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做到教学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并将学生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定。应结合学校所在地区、地段的安全环境,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以及开学初、放假前、新生入校后、季节变化来临前等时机,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
第十四条 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合理确定不同学段安全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层次递进教育,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教育机制。
第十五条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如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晨会、开学或结业典礼、主题班会等,营造符合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
第十六条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和遇险自救等安全演练活动,应根据当地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发生规律,结合本校实际,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制订演练预案,每所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演练活动,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第十七条 学校应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八条 学校应聘请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和管理,按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3〕25号)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意识,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争取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条 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加强对中小学生行走、骑车、乘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横穿马路、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确保行路安全。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突出加强对中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
第二十一条 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学校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根据不同年龄段开设不同内容的健康教育课程,小学五年级至普通高中应开展禁毒教育,中学应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加强进行饮食健康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不买流动摊点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教育学生节制饮食,不抽烟不饮酒不暴食。应根据不同季节疾病预防的重点,开展卫生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应加强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等的安全教育。
班主任应积极参与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健康教育课内容。
第二十二条 防溺水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在上下学路上和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未成年学生不贸然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向师生传授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技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知识。应使教师掌握初期火灾处置和引导学生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使学生掌握报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
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天然气或煤、实验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识,促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提高应对火灾险情的能力,做到主动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熟知火警报警电话,掌握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第二十四条 课堂教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如在课堂教学中出现身体不适或电线电器出现故障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针对实验课存在电、毒、腐蚀、爆炸等隐患,体育课使用体育器械、在户外进行、有剧烈运动甚至对抗等特点,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课外活动前,应教育学生注意行车、行走安全,加强纪律教育,告诫学生未经同意不准单独活动,活动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第二十五条 预防不法侵害教育。学校应教育学生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尽量不携带贵重物品和过多现金到学校,不携带或隐匿危险物品、器具,不私自到夜总会、宾馆、网吧等娱乐场所活动。教育学生学会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暴力犯罪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时及时向教师、家长、警察求助的意识和技能。教育学生与同学、老师友好相处,不打架,形成和解同学之间纠纷的意识,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不进行危险游戏,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维护自己和同学的生命安全。
第二十六条 预防自然灾害教育。教育学生了解学校所在地区和生活环境中可能发生的暴雨、雷电、泥石流、台风、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及其危险性,学习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方法,并进行模拟演练,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技能。
第二十七条 法制教育。学校应按《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2007〕10号)等规定,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应教育学生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含义,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
㈤ 以“文英学校教务处”的名义,写一篇关于开展好安全教育的通知
你英文学校教育处的名义写一篇关于开展好安全教育的通知,请学生们放下学注意安全
㈥ 自教育部颁发加强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文件以来,全国各地中小学都开始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来帮助青
(1)坚决拒绝,不受诱惑;寻机报告老师或警察。 (2)冷静、自卫、逃脱;寻机拨打“110”电话报警。 (3)讲明道理,拒绝非法搜身;寻求法律帮助。 (4)关闭煤气、电源,逃离险境: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
㈦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哪一年的
2001年4月27日
㈧ 中小学生应怎样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据报道,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回实施意见答》),要求各地学校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做好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按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定期研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业务指导,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教材和中小学教材修订审查,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