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今年一本计划招生人数是多少
据上海市教复育考试制院介绍,上海2011高招第一批本科计划招生1.06万人,第二批本科计划招生2.23万人,高职(专科)计划招生1.24万人,提前批(含高职专科提前)共计划招生0.26万人,艺术体育类共计划招生0.48万人(不含未作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也就是说,今年上海只有8000考生可能落榜
⑵ 上海市中考有几个志愿,怎么填,有什么要求吗
有零志愿,有名额分配,有平行志愿。要求的话就是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
⑶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是怎么样的
2O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5〕21号)和市教委关于本市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精神,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现就2O15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提前批招生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自主招生”)共三大类别。
2015年中本贯通招生计划为630名,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为5505名(含随迁子女572名),自主招生计划为3578名,其中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各级招生部门及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各类招生计划,增强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扩大计划。涉及招生计划的调整,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92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取得12位数的报名号。
报考中本贯通的考生必须是本市常住户籍应届初三学生。
三、学校面(考)试
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考试,相关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面(考)试报名
1.考生须带好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好的《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一所学校计),到招生学校办理专业面(考)试报名手续。
2.中职校提前批的专业面(考)试不得收费。
(二)面(考)试安排
中职校提前批面(考)试的科目、时间、要求等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所有面(考)试工作应在4月11日-5月3日之间完成。
艺术类专业考试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本市中职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考院中招〔2010〕2号)执行。
(三)确定合格名单
凡进行面(考)试的中职校应当在全部面(考)试完成后,及时将面试结果或专业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并于5月4日16:00前按要求将面(考)试合格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的“中职提前批资格库”。
四、填报志愿
凡报考中职校提前批的考生,应在5月7日9:30至5月9日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cn)填报志愿。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所规定的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
中本贯通限报1个志愿,中高职贯通可以填报3个志愿,自主招生可以填报4个志愿(航空服务、艺术类和自荐生专业可以兼报,志愿不分先后顺序)。
填报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学校志愿的考生,应是参加过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考试,并进入“中职提前批资格库”的考生。否则不能填报相关志愿和投档录取。
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五、志愿确认
中职校提前批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志愿填报和书面志愿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市统一投档录取。
(一)志愿确认对象:已在网上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
(二)志愿确认时间:5月13—16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中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区(县)中招办必须在5月31日前上传确认结果。
(三)志愿确认地点:应届初三学生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其他考生在报考区(县)中招办进行。
(四)志愿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志愿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2.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
3.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六、文化考试
填报中职校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201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
1.中职校提前批录取总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数相加而成。
2.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为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按招生学校预先公布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文化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业考试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数相加而成。
(二)录取顺序
中职校提前批录取按照先中本贯通录取,再中高职贯通录取,最后自主招生录取的顺序依次进行。
(三)录取原则
中职校提前批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
中本贯通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
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本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中高职贯通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
取。中高职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中高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自主招生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
取。
4. 考生如果被中职校提前批志愿录取,其后面所填报的志愿(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1-15志愿)就自动失效;未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批次志愿的招生录取程序。
八、工作要求
(一)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校长为招生工作负责人。招生学校要认真按照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事先公示并严格执行。作为中职校提前批专业面(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专业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要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教育,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考试院。
(二)各区(县)中招办要合理安排志愿确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初中学校的业务指导,确保志愿确认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级招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的要求和流程进行,同时配备专门的技术操作人员,并参加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⑷ 谁知道2006科大附中考初中录取花名册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文件
金教[2005]013号
金山区2005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
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基(2005)7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
为了有利于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整体提高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利于推进我区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推进我区示范性学校的建设;探索建立“以统一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整体素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想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
2005年我区将按照市教委的部署实行毕业考和升学考两考并一考。并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入学;扩大“零志愿”投挡比例;实行招生的阳光工程“网上公示制度”。与时俱进,用“三个代表”的思想,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录取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考试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2005年我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1、2005年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为6136人,由于部分考生将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在我区报考的考生约为5800人,根据市、区二级人民政府提出确保98%以上入学率的要求。我区将以此为基点,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根据我区具体情况适当提高普职比。
2、本区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区招办、区教育局编制、协调,网上申报,经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审核,并由区招办负责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3、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全区学生均可报考。各招生学校在本区的招生计划数和我区部分学校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具体计划数同时公布。实施录取时,我区部分学校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不得超量使用,而未能完成的计划数可移至“统一文化学业考试”后招生计划中一并录取使用。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计划主要用于寄宿制学校和市、区重点学校和中职国家级示范学校(专业)。投放的计划总数为寄宿制学校和市重点学校招生计划数的20%,区重点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中职国家级示范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4、2005年本区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金山中学招576人,其中外省市96人,外区约84人,本区396人;张堰中学、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亭林中学各招384人;枫泾中学招288人;朱泾中学、金卫中学各招192人(上述计划包括择校生计划);交大南洋招288人;石化工业学校综合高中招180人。普通高中计划合计3166人,约为报名人数的54%。
5、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2005年本区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5%,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20%。各普通高中,班级招生学额数控制在48名以内。已向社会公示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消或变更。
6、2005年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招生计划和2004年的计划模式基本相仿,即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统一招生计划内(去除10%以内优秀生的录取计划)列出45%的计划数,招收本区石化街道户口或在石化地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包括择校生计划)。
7、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下达的招生计划应认真完成,计划的调整与转移,必须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先申报,获准后再操作。
二、报名工作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区就读的,或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在本市外区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本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与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同等对待。
3、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的国内外引进人才人员,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本市普通高中。
4、持有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寄住证》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协作办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原上山下乡知青子女,支疆青年及其他支内支边人员的子女,以及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初中阶段已在本区借读者,初中毕业后申请继续借读,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报考(借读)本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入学后户口不迁入学校,不改变户口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相应的有关办法处理。
5、持有本市其他区县户口,但初中阶段在我区就读的学生,可回户口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我区报考,与我区常住户籍考生同样对待,回户口所在区县报名参加“统一学业文化考试”者,应在我区参加“学科等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
6、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持有本区居住证明,申请后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报考区内普通高中学校。
7、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8、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不接受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生的报名。
9、经初中学校推荐给市重点和现代化寄宿制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可根据市下达给我区市重点和现代化寄宿制学校招收优秀毕业生计划(招生学校和招生人数),先行报考,如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和其他考生一起参加本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报考。
10、报名时间
在本区参加2005年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集中报名时间在5月9日前;社会个别报名在5月28日和5月29日。
11、2005年本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报名,将设置专门报考志愿表,考生可按自己意愿填写,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区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号”与“简称”须保持对应,若有误差,以代号为准 。
12、2005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志愿表中设“提前录取志愿”栏和“统一录取志愿”栏。
(1)提前录取志愿:其中a)“零志愿”(1个志愿)供考生填报一所在我区招生的外区县寄宿制高中、市重点高中;b)民航类专业(2个志愿)本区无招生计划,本区考生不填写;c)艺术类专业(6个志愿)对要求报考艺术类学校,并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1—4所艺术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提前录取志愿”的考生,如被录取,后面统一录取志愿自动失效。如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其它15个“统一录取志愿”志愿的录取。
(2)统一录取志愿:15个志愿,考生可填写1—15所在本区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提前录取招生学校除外)。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学校和填报志愿顺序,一旦顺序在前的志愿被录取后的考生,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1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三限”择校生,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填报,投挡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投挡录取。“三限”择校生一次性择校费,现代化寄宿制学校四万,区重点二万,一般高中一万。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
14、报名费、考务费按收费规定执行。
15、为了确保完成市、区政府提出的98%以上的入学率,各初级中学必须认真做好报名工作,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使各学校志愿填报率均能达到100%。
三、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市中招体检有关精神执行,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局对本次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协商和部署,区招办协调组织,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和体检前教育,区体检站负责体检实施。
2005年体检仍分设石化和朱泾两个点,体检时间3月7日—4月10日。先高中后初中,在检查过程中如有异议,并要求复查,一律用书面报告提出申请,然后在同意后进行复查。
四、考试工作
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通称为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考试分为学科文化考试、学科等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
1、学科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化考试卷面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物理为70分。、化学为50分。总分为480分。物理、化学合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每场均为100分钟。
试卷实行一卷分叉,二期课改新教材试点学校不单独命题。
2、学科等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体育(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政治学科考试时间为70分钟。
3 、实验技能考试科目:理化实验。考试成绩分为两个等级:“合格”、“不合格”。
4、学科文化考试日程:
6月18日 上午 8:30~10:10 语文
下午 14:00~15:40 物理、化学
6月19日 上午 8:30~10:15 英语
下午 14:00~15:40 数学
5、学科等级考试日程
5月21日 上午 8:30~9:40 政治(开卷)(应届生)
6月19日 下午 16:00~17:10 政治(开卷)(返沪生、社会个别报名历届生)
4月—5月 体育
6、实验技能考试
4月—5月 理化实验考试
7、2005年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由区招办组织考试,由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阅卷、登分。
8、2005年中等学校招生学科等级考试。政治学科由区招办组织考试,由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阅卷、登分。
体育考试由综合教育科、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室共同制定《金山区2005届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实施办法》,由学校按照“办法”统一组织,安排测试。
残疾学生、体育免修的学生可免于体育测试。
9、考务工作
(1)、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文件精神,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确保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保密、规范、安全、优质运行。
(2)、阅卷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评分标准。阅卷过程中要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和操作的规范管理。
(3)、考分公布后,区招办将组织接待考生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和惯例,由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五、录取工作
1、推优生招生录取
(1)由市教委下达给本区的市重点、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的“推优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招办依据各初级中学毕业人数、办学水平和历年推荐情况,平衡后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各初级中学根据规定,以公开、民主、自愿的程序,运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荐等额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名单,并在学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被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填写《2005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志愿表》并根据本区的推优生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自主填写1—2个志愿,并明确表示是否愿意调剂录取。区招办汇总后上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可在面试的基础上,按本区推优生计划和学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2)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金山中学,2005年将面向全市和本区提前招收优秀毕业生,招生人数限制在招生总计划的20%以内,其中10%计划投放在本区。金山中学应预先上网公布具体录取操作方案,并按照录取操作方案进行录取。
(3)区重点高中张堰中学、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2005年继续实行提前招收部分优秀初中毕业生入学办法,录取优秀毕业生人数必须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具体按区招办制定的《金山区2005年区重点高中推优生招生实施办法》进行招生。各校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6日一天。
由本区组织推荐给区重点高中的优秀毕业生,采用定校推荐的方式,每名优秀毕业生明确推荐学校。各校应尊重学生本人升学意愿。要确保被推荐学生素质全面优秀。区招办将按市教委规定,拟出本区推荐优秀毕业生具体操作办法。
(4)石化工业学校2005年将用5%的计划在全市提前招收推荐优秀毕业生,并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方案进行录取。
所有推荐优秀毕业生的过程要公平、公开、公正,推荐办法和推荐名单各初级中学要张榜公示一周。
2、提前志愿招生录取
(1)外区县新建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经市教委批准的市重点中学以及上海市回民中学在本区的招生计划志愿列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考生可根据意愿报考一所寄宿制高中或市重点高中。
(2)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市重点中学在提前录取阶段将按1:1.2进行投挡,各招生学校将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3)经市教委批准的中等职业类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实行提前招生,具体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意见》进行。2005年中职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并入统一招生,其志愿也列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录取顺序在外区县市重点录取后进行录取。要求报考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和区招办统一组织的学科文化考试。市考试院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和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和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3、统一志愿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录取总分(录取总分为“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投档、录取模式:统一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投档,用“集中投档,集中录取”工作软件实施。即普通高中、中专和其他各类学校一次投档,然后集中进行录取。招生过程体现从高分到低分的择优录取原则。
(3)各类招生学校投档均按计划数100%等额投档,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同分同志愿,依次比较其语、数、外三科总分,再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逐项区分,直至选出其中一人。
未达到各类招生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材料不予投档。
(4)民办高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下达、报名、考试录取均与公办学校相同,民办高中在全市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参照本市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或投档分数线,报区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并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录取时不得有违背招生政策的附加条件。
(5)政治、体育等级考试不及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市、区重点高中。
(6)金山中学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必须遵守招生顺序,把握对外宣传口径,处理好与外省市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招工作。
(7)2005年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统一的“学科文化考试”。有资格的招生学校必须通过区招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8)2005年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统一的“学科文化考试”。经市教委批准的2005年可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招收上海市学生艺术重点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挡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送挡录取;招收一般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挡分数线下10分以内送挡录取。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和有推荐资格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见附件一、二。
(9)所有的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任何招生学校不得以文艺、体育特长生录取。
4、投档、录取顺序
首先“提前志愿录取”,跨区县市重点学校(零志愿)招生,中职校艺术类专业学校招生;
其次“统一志愿录取”,所有的中等学校集中投档,各校分别进行录取。
最后征求志愿录取,区招办组织协调未完成计划的各中等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录取。
5、各类加分
(1)先进奖励加分
应届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或最后学年被评为其他省、直辖市级三好学生,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
应届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0分计入录取总分。
(2)政策照顾加分
烈士子女,加20分计入录取总分;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计入录取总分。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以内的,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加12分计入录取总分。若符合其他加分条件,还可累加一项计入录取总分;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子女,加10分计入录取总分。
六、其它
1、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生选择升学志愿,不得遭受限制和包办。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录取比例。
2、任何未经市教委、区教育局批准招生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3、严格执行市教委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 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跳越区招办自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以外的学生。
4、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将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5、任何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公布流传,必须承担责任。
6、加强升学与择业指导,充分利用市、区信息中心网库资料,运用多样化、科学化、现代化的手段建立初中毕业生的升学与择业指导网络,积极传输使考生、家长能够理解改革,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升学志愿资料。并合理填报志愿。加强招生咨询服务,做好“志愿征求”工作,努力减少滞留社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
7、完善区招办与各校的联系,加强动态、过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益。各招生学校的编号代码,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代码为准。
七、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的工作,各乡镇、各校长要重视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好招生工作软、硬件的建设,全区各级招生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招生和勤政廉政的观念,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熟悉招生业务,正确指导考生报考各类学校,尽量减少差错,避免考生的正常权利受到侵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热心为考生服务,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指导招生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多为考生、家长做实事、做好事。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和市教委监察部门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招生制度,重视对考试、阅卷、登分、推荐、录取等环节监督检查,严防泄密、舞弊现象的发生。区教育局纪检部门须全程参加招生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及时汇报,积极查实,严肃处理,以保证全区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地进行。
金山区教育局
2005年4月1日
⑸ 国家招生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办法》宗旨是:有利于高校招生考试安全稳定进行,有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及探索试行招生考试改革,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2007年度上海高校招生计划约14万余人(含招收外省市生源计划)。上海考生招收计划比去年略有增加,录取率与去年基本持平。本市各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
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
(一)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二)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本市引进人才子女、转业和退伍军人子女、干部调动子女、大小洋山职工子女、蓝印户口转为本市户籍);
(三)具有上海市户籍,在本市初中毕业后去外省市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返沪考生;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有本市户籍的子女。
四、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
(一)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者的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考生报考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
(二)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三)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录取的外省市籍生源应届和2006届毕业生(寄宿制高中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
(四)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中专、技校,以下简称“三校”)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籍生源应届毕业生(有外省市籍生源毕业生的本市“三校”名单详见附件2);
(五)父母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和知青,在沪借读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限报考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市在沪招生的高校;
(六)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其单位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的,至少从高一年级起在沪借读的高中毕业生,限报考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市在沪招生的高校;
(七)父母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户籍,至少从高一年级起在沪借读的高中毕业生,限报考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市在沪招生的高校;
(八)父母一方是从上海派入无锡华东疗养院的职工,考生属华东疗养院无锡市集体户口的高中毕业生,限报考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市在沪招生的高校;
(九)父母双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地在沪企业、单位等在沪工作的职工,在沪借读的高中毕业生,限报考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市在沪招生的高校;
(十)梅山、大屯、鲁矿等上海小三线单位职工符合报考条件的子女;
(十一)其他特殊情况,限报考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市在沪招生的高校。
五、志愿填报
2007年高考志愿的填报方法实行分次填报。第一次填报:5月初,填报本科和军事类、公安类专科;第二次填报:7月底至8月初,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和高职(专科)专业(含艺术类高职和专科)。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六、秋季考试与录取
(一)本市2007年6月秋季统一考试的类别与科目
考试类别 科目设置
本 科 3+综合+1
高职(专科) 3+综合
1.表中科目设置栏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文化基础课科目,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
2.表中科目设置栏中的“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是在6门高中课程(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基础上,以高中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的能力。
2007年继续分设适合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在上述6门课程基础上的两种“综合能力测试”试卷。
3.表中科目设置栏的“1”,指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6门课程中的1门,称为相关课程科目。文科考生可在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1门;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中任选1门。
为了有助于高校公平录取考生,2007年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进行相关课程科目的成绩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
4.凡在本市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须参加 “3+综合+1”的统一考试;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3+综合”的统一考试。
5.根据本市高中“二期课改”的情况,2007年对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科目的命题,仍维持2006年“一卷不分叉”的办法;对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科目的命题,则采取“一卷两分叉”的办法。
(二)本市2007年录取办法与2006年基本一致
1.“综合能力测试”科目原始分为150分,2007年继续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即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
2.本科以“3+综合+1”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6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课程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满分为30分。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1”总分排序,由市教育考试院向学校投档。学校按照经市教委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以“3+综合”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48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总分排序,由市教育考试院向学校投档。学校按照经市教委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2007年继续试行应届高中毕业生由高中学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供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参考的办法。
(三)进一步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地高校
2007年继续保持往年各项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地高校的措施,同时继续实行对第一、二志愿报考外地高校的本市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在向外地高校投档时,各加20、10分投档的政策(零志愿的外地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录取与否由招生高校决定。
(四)残疾人招生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161号),普通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五)招生章程
本市各招生院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2007年招生章程。各高校的招生章程报市教委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参考基本格式详见附件4)
七、“三校”毕业生报考方法及考试科目
2007年“三校”毕业生在本市报考及考试科目设置的办法与2006年基本一致
(一)应届“三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本市5月份开设的应届“三校生”高考(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或6月份举行的国家统一高考,两者只能择一,不能重复。
(二)本市5月份举行的“三校生”高考科目设置为“3+2”。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文化基础课科目,外语设听力,成绩计入总分;“2”为选考的专业技能课科目,由招生高校负责命题并组织考试,学校组织选考的专业技能课科目最多不得超过2门。
(三)属在沪报考范围内的历届“三校”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国家统一高考。
(四)“三校生”招生考试办法另行公布。
八、考试加分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加分内容,详见附件5。
九、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继续试行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计划各为300人,招生办法由两所高校自行公布。
十、部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2007年,本市有11所高校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具体是: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震旦职业学院。11所高校招生计划共为5660人,各校招生章程报市教委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学校试行依法自主招生。未被上述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被录取而不报到的学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十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本市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招生专业目录
本办法各有关条款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招生考试纪律
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若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其它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附则
除法律和教育部等有规定外,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工作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五、解释
本办法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07年有外省市户籍生源高中毕业生的本市寄宿制高中学校名单
2.2007年有外省市户籍生源毕业生的本市中职校名单
3.2007年本市户籍和外地户籍考生在沪报考上海市普通高校要求一览表
4.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基本格式
5.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⑹ 2020年上海高中招收多少人
2020年符合上抄海市中招的报袭名条件初三学生约8.4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约为98% 。
这边需要注意的是: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单列,所有计划纳入上海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招收符合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学生的计划(不少于学校国际课程班计划的50%)纳入上海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对应的重点高中或者示范高中竞争压力还是很大的。
⑺ 老师: 您好! 我想询问一下关于外地院校在上海招生的降分录取的情况。 1.请问外地院校在上海未招满计划人
(三)进一步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
2011年,继续实施鼓励本市考生报考外省市版高权校的各项措施。继续实行对报考外省市高校(认可本市加分投档的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档时由市教育考试院加20分(招生院校接收到的仍然是考生原始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档的政策(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招生高校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对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而又同意降分录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继续实行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以上摘自: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由上可得:
1、外地院校降分有两种:一是普遍性降分(加20分投档);二是征集志愿还没完成招生计划的外省院校,还可继续降分。要注意并不是所有高校都同意加分。
2、同意降分的学校肯定会在市招生网上提前公示,你应该及时关注上海招生网发布的信息。无论是加20分投档,还是征集志愿,以及最后的降分录取,都必须在市考试院公布相关信息后,根据该信息填报志愿。
⑻ 上海市重点高中推荐生本区招不满可以增加他区招生计划吗
你不是应届生,不能参加提前年份的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院校主要分一批和二批,具体条件要看各学校的具体规定。你应该根据自己的竞争力自主确定报考的自主招生学校,而不是由他人推荐。
⑼ 上海市 招生计划
1100 复旦大学 20人
理科试验班(5年;仅用于已有预录取
专业的我校自主选拔考生填报高
考专业志愿) 6500 1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
易、金融学、财政学、保险5个专
业) 5500 3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
计算科学2个专业) 5000 2
物理学 5000 2
生物科学(色盲色弱不取) 5000 3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色盲色弱不取) 5500 3
微电子学(色盲色弱不取) 5000 3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会计学4个专业) 5000 3
1110 上海交通大学 80人
理科试验班类(本硕连读) 5000 1
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
融学、经济学3个专业) 6500 1
英语(金融、商务)(需口试) 5000 2
日语 5000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5000 2
物理学类(包含应用物理学、光信息
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 5000 2
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
工艺2个专业) 5000 4
生物技术(包含园林、资源环境科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生物技术、
植物生物技术5个专业) 5000 2
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技术、生物工
程、生物信息学3个专业) 5000 2
微电子学(第三学年起学费调整为120
00元) 6500 2
信息安全 6500 1
电子信息科学类(试点班)(六年制
本硕连读) 6500 2
材料科学与工程 5000 6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试点班) 5000 3
机械类(包含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热
能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核工
程与核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
程5个专业) 5000 6
生物医学工程 5000 2
软件工程(第三学年起学费调整为160
00元) 6500 6
电气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交大密
西根学院)(包含机械类和电气
信息类所有专业) 30000 7
电气信息类(包含自动化、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电子科学
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
工程与自动化6个专业) 6500 11
建筑学(5年;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
格者适当调整专业) 6500 2
环境科学与工程 5000 2
海洋工程类(包含船舶与海洋工程、
交通运输、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工程力学、土木工程5个专业) 5000 6
航空航天工程 5000 1
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信息
管理与信息系统5个专业) 5000 3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 5000 2
111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9人
预防医学(5年) 6500 1
临床医学(5年) 6500 6
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 6500 1
口腔医学(7年;本硕连读) 6500 1
1120 同济大学 82人
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
学专业) 5000 1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专业) 5000 3
化学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
艺专业。色盲、色弱者不取) 5000 2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信息
学专业。色盲、色弱者不取) 5000 2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5000 1
地球物理学 5000 1
电子信息科学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信息安全专业。单色不能识
别者不取) 5000 2
环境科学类(含环境工程、给水排水
工程、环境科学专业。色盲、色
弱者不取) 5000 3
地质工程 5000 2
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色
盲、色弱者不取) 5000 3
车辆工程(轨道交通)(单色不能识
别者不取) 5000 3
车辆工程(汽车)(5年;单色不能识
别者不取) 5000 3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每年
预收学费15000元) 15000 1
汽车服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每年
预收学费15000元) 15000 2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业工程专业) 5000 6
能源动力类(含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单色不能
识别者不取) 5000 3
软件工程(一、二年级每年预收学费6
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学费1
6000元) 6500 4
电气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气
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
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单
色不能识别者不取) 5000 6
建筑学(5年;色盲、色弱者不取) 6000 1
城市规划(5年;色盲、色弱者不取) 5000 1
土木工程 5000 12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