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育部规定 严禁有偿补课 给予什么处分
公职教师在外补课收费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各地教委出台的地方性规定都是违规的。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罚措施:
1、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相关处罚规定主要是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教育部列举了6种严禁的有偿补课行为分别为: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贰』 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的规定》是否违反《劳动法》
不违法。教师有偿补课,对社会的利益损害较大,影响学生公平的受教育权,因此需要规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的规定》 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宪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印发”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
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叁』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咨询一下,在职音乐教师在培训机构教钢琴或在
按照文件精神,在辅导机构肯定是严格禁止的,而且容易被发现还会出现讨厌的举报。你在家就不一样啦,没有人发现的啊!不告不罪!我也是老师,所以知道的多点。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肆』 国家法律允不允许中学生带手机
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宪法赋予公民通信自由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手机是通讯工具学校无权禁止,其他文件和法规与宪法相冲突了就是无效的,但是宪法还规定享受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侵害了其他人的权益,那么你将不在享有这个权利,例如上课玩手机影响了老师教学和其他同学听课,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集体的休息时间你玩手机影响了他人休息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
所以国家法律中没有规定是否允许携带手机,但应根据各学校规定决定是否可以携带。
(4)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扩展阅读
学校无权没收或暂扣学生的物品。
没收和暂扣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学校没有没收、扣押学生财物的权利,违反了《民法通则》私人财产(书)神圣不受侵犯的的规定,即扣押与没收。
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有授权的部门才可以行使,法律并没有规定学校可以没收、扣押学生财物,因此是违法的。
学生作为公民享有对自己物品的享有权和进行自行处置的权利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个人财产没收、损坏、遗失,否则要予以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没收是一种行政处罚,必须由执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老师既不是行政执法人员,也没有法律依据,无权没收公民的财物,他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到教育局投诉,甚至可以提起诉讼。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老师是没有权利没收学生物品或“代为保管”的。
没有当事人同意的“代为保管”是强行转移财产的占有,亦是对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网络——民法通则
『伍』 教育部有明文规定各个初中学校不让开小卖部吗
教育部原则上规定各个初中学校不让开小卖部。
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通知中还规定,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小卖部。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做出了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进一步加快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发展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逐步建立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服务体系。
教育机构普遍设立校园超市或者小卖部的主要初衷是让学校在规范经营前提下,提高学校经营收入,也方便师生工作和学习生活。
但从实际情况看,出现的问题不少,而且普遍存在,包括校园小卖部扩大销售范围、销售三无食品、危险玩具等等,家长投诉较多。
校园环境卫生问题中90%的校园垃圾都来自于校园小卖部,助长了有的学生贪吃零食的坏习惯,垃圾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有的学生相互攀比,相互在小卖部请吃的问题,更甚至于有一些学校,存在“承包费”这一利益链接。
中国青年网-中小学校碳酸饮料禁令
『陆』 请问教师可以做生意吗
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对老师能否经商的规定不同,如下:
1、如果是事业编制类的教师,是不允许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2、如果不是事业编制类的教师,就需要看当地或者本校的劳务合同规定是否允许直接或间接参与营利性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从事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6)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柒』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有哪些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捌』 教育局有关于老师不能在外面收费帮自己班里补课的规定吗如果有,具体是什么规定啊
有的,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内容如下: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8)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扩展阅读:
出台依据:
1、严禁有偿补课合法合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学校的办学行为、收费规范及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偿补课显然与上述要求背道而驰,必须予以禁止。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明确划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师德红线。此外,国外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在有关教育法规中也明确规定“教师在业余时间不能从事有偿家教”等。
2、各省(区、市)已出台的地方法规为严禁有偿补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颁布的本省义务教育条例或省实施《义务教育》办法的梳理统计,有24个省份在法规中对禁止有偿补课作了规定。其中,16个省份无条件禁止有偿补课,8个省份有条件禁止有偿补课。
其中山东、宁夏等省份已经开展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等。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中小学师德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