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求~ 教育局 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特急~~
主题词:法律 学习 培训 通知
抄 送:市法制办、市司法局,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邮市物价局综合
科 2008年1月
8印发
共印20份
高邮市物价局
08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
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法制工作,增
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价水平。
现制定 2008 年度全局法律法规
知识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法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物价干
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
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工作的领
导,将学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
管领导负专责具体抓,各职能科
室负责人及法制员经常抓,建立
起分层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
导机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
作到位。
三、学习内容和方法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我们拟定: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
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
识。营造学法、普法、执法的良
好氛围。
2、深入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
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3、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
法律法规 (具体学习培训安排见
附表 )。
四、学习要求
(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
强法律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
要基础,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律宣
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依法行
政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价的
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
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局干部
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制素质。
( 二 )坚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严
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
自学结合,相互交流和专业授课
相结合。
( 三 )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全局
干部职工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
100 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学
习笔记,每人参加集中学习的时
间不少于 60 小时。
附件: 2008 年法制法规知识学
习培训计划安排
2008 年度法制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计划安排
②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政策文件
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随着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总体不强,应用型、复合型司法职业人才培养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把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着力点。适应西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结合政法人才培养体制改革,面向西部基层政法机关,培养一批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
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加强国内法学院校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双方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学生职业意识、职业伦理教育,增强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法学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提高高等法学教育质量。
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
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条件,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
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
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支持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
鼓励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团队,聘请世界一流法学专家学者到国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建设80个左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实施高校与政法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选派1000名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1-2年,参与法律实务工作。选派1000名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1-2年,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依托“本科教学工程”,支持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重点建设100个共享共用的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建设相应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依托国家留学基金,重点支持法学专业学生到海外留学深造,重点支持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交流或开展合作研究。
建设高水平教材
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的编写、培训和使用工作。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组织编写一批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科学性权威性强的案例教材。有鉴别、有选择地引进一批国外法学优秀教材。
制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
参与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类型和实务部门需求,研究制订本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国家指导标准。 实施原则
统筹布局、择优遴选。根据高校类型和所处区域,择优遴选一批办学方向正确、办学特色鲜明,教学科研水平高、有一定法学教育规模和较好工作基础的高校,整体规划,统一部署。
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加强检查评估,建立参与高校动态调整机制。
管理机构
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学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指导、咨询和协调。
成立由法学教育教学一线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申报方案的评审以及实施情况的评价工作。
申报和评审
高校自主选择参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人才培养类型,提交加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申报方案。专家委员会对高校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参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
建设周期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周期为10年,分期实施,首期为5年(2011-2015年)。
检查评估
专家委员会依照参与高校的申报方案和人才培养标准,进行检查评估。不合格的退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一)支持参与高校围绕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在招生、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制设置等方面进行改革。鼓励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参与高校,在本校推免名额内重点支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二)支持参与高校改革专业教师准入、职务聘任、考核和培训等相关制度。
(三)支持具备条件的参与高校申请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四)依托“本科教学工程”,对参与的中央部属高校给予经费支持。联合有关部门,为实务部门承担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各地应为参与计划的地方高校提供专项经费支持。支持参与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意见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经济全球化席卷世界各国,已经和正在渗透到国际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仅给各国的法律、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而且由于经济全球化是以本国法律与国际社会通行规则的对接为媒介的,这对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产生广泛的影响,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2012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推出《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司法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复合型法律人才。这是国家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是深化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
改变法学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应该是富于正义感、责任感和高尚情操,具有深厚的教养和专精学识,娴于法律技术,善于进行创造性思考,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跨国公司法律顾问以及其他处理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员。
当今世界的制度规则大部分是在文明的进程中,通过不断试错与优胜劣汰而存留下来的。与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的规则文明,是人类三种文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一套规则文明,就不可能使前两种文明得到保护和发展。而在这个大规模的立法完善与法律趋同化的过程中,除了需要大量的法律研究者参加外,也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法律实践工作者的参与、配合。因此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参与到全球治理过程中。全球治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西方一些学者和政治人士提出的、顺应世界全球化和多极化趋势、对全球事务进行共同管理的理论。它强调由各国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一道,对超国家、跨国性的安全、生态环境、国际经济、跨国犯罪以及基本人权等问题进行治理。全球治理理论进一步催生了法律人才国际化的需求。
一般认为国际化人才应具备以下7种素质: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强烈的创新意识;熟悉掌握本专业的国际化知识;熟悉掌握国际惯例;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独立的国际活动能力;较强的运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且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能经受多元文化的冲击,在做国际人的同时不至于丧失中华民族的人格和国格。
应对经济全球化,中国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型实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与治国之才。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顺应全球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政治、经济等事务,具有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与时俱进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以提升解决复杂社会问题与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应对强大的现实挑战。因而今后的法学院教育,尤其是国内顶尖的法学院,应将教育的视野从主要向内,变为内外平衡、内外交融。今后对法学院教育的评价体系中,也应加入相应的指标,将能否培养出符合全球治理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法律人才作为一个评价因子。
优化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是使我国在人才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从而增强我国在经济全球化中竞争实力的有效手段。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不能只是简单的国际间的迎来送往和师生的进进出出,而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变化过程”。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属的国际大学联合会所下定义,“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把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观点和氛围与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主要功能相结合的过程,这是一个既有学校内部的变化,又有学校外部的变化;既有自下而上的,又有自上而下的;还有学校自身的政策导向变化。”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首先要树立人才培养的全球性观念,即以全球性的眼光审视法律人才培养的标准、内容、层次和机制,使培养的法律人才具有国际化的适应能力;要树立法律人才培养的市场观念,法律人才培养应面向市场,培养国际化人才竞争中短期和长期需求的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应该在国际化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能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其次要改变现有的法律课程设置,增加国际法律规则、国际法律前沿动向等方面内容,不断充实国际化的教学内容,强化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文化知识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国际竞争的能力。重点在于在法学的各个学科设置中强调拥有全球问题意识,这既要求有全球的视野,也要关注全球的问题,并尝试从法律的角度去剖析和解决这些问题。
最后在培养方式上,采用更为灵活的培养模式,例如通过交流生计划、海外实习项目、优秀学生海外研修项目、联合培养项目等多样化形式,增加学生参与国际教育的机会;同时,还要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营造校园国际化文化氛围,丰富学生的文化体验。
总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国际交流、理解、合作、竞争的能力,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变革。卓越法律人才国际化,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是各种法律文化交流碰撞的过程,绝不是唯“洋”是用,而是相互学习,相互渗透,互通有无。
③ 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总结要怎么写
如果你真的要去做这工作,就单间极了.想怎么做就怎么写。
先理清思路:
一、目的意义,
二、确定范围(对象),哪部分或哪地的农民工
三、组织机构:
四、开展方式、程序(重点):比如贴宣传话、发宣传单、集中培训、竞赛活动
五、预期效果也可以写在计划里。
写总结就把上面第四点好好总结一下,再加上实际效果就行了。
④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有哪些高校
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59个)
北京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南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烟台大学
兰州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东莞理工学院
海南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苏州大学
广西大学
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4个)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清华大学 外交学院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2个)
中国政法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计划。项目旨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中国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以提高中国司法人才培养质量。该计划现已全面启动。
参考资料:http://ke..com/subview/5473530/5510380.html
⑤ 社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计划怎么写
2011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今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年,我校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十二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大教育法律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社会和谐,使依法治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工作,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2011年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及2011年“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我校师生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能力,努力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民主法制理论,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培养我校广大师生的现代法制观念,提高学校、师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教育工作者及学生遵纪守法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总结
今年是我校普法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开局年。我校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工作经验,利用普法教育成果,解决和处理好普法教育中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大力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充分发挥校园宣传阵地的作用,拓宽普法教育途径。普法宣传教育中将继续发挥校报、校园电视台、广播台、校园网、宣传栏等阵地作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着力营造积极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通过认真总结各单位、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我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
2、抓好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工作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法制度,继续加强《宪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行政许可法》、《国防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禁毒禁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干部和教师法律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教育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和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日程安排,以科以上干部为重点,通过集中学习、典型案例教育、法制讲座、观看影像资料等及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相结合、与抓好教育系统日常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为构建和谐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加强面向我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主渠道的作用,依托学校和班级,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在全体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要从实际出发,利用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发挥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等作用,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4、通过重点节日进行宣传。以国家、省、市等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为契机,以重点节日为关键点,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国际劳动节”、“6.5世界环境日”、“6.25世界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的普法宣传和综治宣传活动,开辟校园、班级、板报、广播等普法阵地,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落实法制教育宣传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逐步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激励等机制。
2、保障普法经费。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和相关网站,切实保障普法培训等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我校根据实际建立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要积极推动社会普法工作,要组织教师、学生参与法制进社区、法制进家庭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2011年,我校普法教育工作要继续完善,通过制度保障,不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和制度建设到位,逐步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某社区
2011年10月4日
⑥ 教育部门、学校应当将什么作为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个人认为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应该以观念教育为重点,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教育公回民正确认识特定行为的答可为或不可为,树立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的主要目的应该转变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不是处罚某些特定行为。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可以让青少年走对路,防范于未然比处罚已然要来的重要的多。所以我觉得抓好道德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以及人生观教育尤其重要。
⑦ 校风建设计划/总结,法制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家长学校活动计划/总结
校风建设计划/总结
**中心小学 校风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优良校风是创造良好精神环境、培养合格人才的前提条件。一个学校的优良校风对每个人员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工作作风、学习态度都将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起这美化人们心灵的作用,对保证提高教学质量也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风建设。 二.具体要求: 1.小学生人人知晓《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从小有尊章守纪的意识,逐步达到知行统一。 2.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坚持使用礼貌用语。 3.教师要自觉遵守师德规范,真正做到为人师表,一言一行都要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4.学生热爱学习,有较强的求知欲,喜欢看有益的课外书。 5.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疑难主动向别人请教。 6.教师要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7.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计划,开展活动,要有针对性,注意吸纳其他学校的长处。 8.每位教师要不断追求教学艺术,朝着镇教学能手、市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目标前进。 9.教学中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尽可能多创造条件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 10.学生有竞争意识,有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具体措施: 1.少先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 2.从狠抓环境卫生入手,创设文明整洁校园环境,陶冶师生美的心灵。 3. 加强常规教育,从一点一滴的日常行为抓起,严格规范,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检查评比制度,在各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4. 重视榜样的作用,渐次在学生中树立典型,通过黑板报、广播、琴声电视台等宣传典型实际,宏扬典型精神。 5. 努力建设一支“正己、敬业、爱生、奉献”的教师队伍,在教师中开展“讲师德,树师表”活动,以教师的表率感染学生,影响学生。
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管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依法治校。我校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内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学生学法活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 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对校内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副校长
成员:各主任、副主任
二. 教育实施过程
1. 新生入学后,首先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利用学校集会、班会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制度。让学生明白,怎样做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2. 利用政治课教学,学习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3. 聘请专业法律人员讲解有关法律常识。本期我校聘请了消防队指导员到校讲授消防法律常识,聘请了交警大队领导到校讲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4.学校利用墙壁、板报、宣传栏、展览室张贴《交通法》、《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宣传画,开设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本期,我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有组织,有计划,有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大部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校风校纪良好。
家长学校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为切实执行全国、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家长在新世纪提高人口素质中的积极作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教育和生活环境,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家长学校工作,针对新世纪少年儿童的特点,努力构建家长学校的新模式,健全家长学校的网络建设,提高了教育的实效性,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组织机构健全
我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家长委员会组织名单”、“家长学校组织名单”等,由校长、教务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或村委代表等构建成家庭教育的网络结构。由每班选出一个家长代表组建了家长委员会。每学期都举行“家长会”,商量、讨论学校有关事宜,由专人负责记录。家长学校由校长主持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教学业务,负责建档、归档工作。学校积极构建"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1)定期进行"家长学校"授课。在开学的工作计划中定好讲授内容,授课人及时间,家长学校不断改变形式,开展各类活动,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2)学校通过家长会和家访的形式,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任务,把家长会和家访作为班主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记录、有检查,并要求家访率每学期达到80%。(3)请大瑶镇司法所邹长庚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律讲座,加强学生法制观念,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教育活动。
二、各项制度扎实
在家长委员会领导下,家长学校任课教师授课做到“五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听取意见、认真考核、年终认真评选好“优秀家长”并收集优秀的家教经验论文。学校能注意资料积累。“家长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家长会签到名单”、“家长会活动记录”等资料齐全。积极向家长宣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比尔.盖茨与父母”、“爱的表达”、“美国人的家教观”、“教教孩子花钱五法”“成功教育点滴”等中外先进的科学育儿经验论文。
三、教学活动正常
家长学校有大型的全校性的活动,有小型的座谈,有班级授课活动。每学期活动不少于3次,出席对象稳定,出勤率达90%以上
希望是你要的 有不对的地方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