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完善的教育督导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教育督导是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行为,监督的对象是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教育督导的主要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他有关的教育工作。现阶段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教育督导人员实施。教育督导人员又称为督学,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
督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政治和业务条件,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督学证书。督导人员在进行督导活动时,可以列席被督导单位的会议和活动,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并汇报工作,还可以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督导任务完成以后,督导人员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接受督导的普通中、小学校及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应当对督导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协助督学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对于干扰教育督导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处分。
② 教育局的督导室督学是做什么工作的
督学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督学是教育督导室的主任,一般相当于同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副职或下一级。
也指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人。
对中小学校和其他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目标、办学方向、教育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
督学 又称“视学”。视察、监督及指导学校、教育行政机构及其他教育部门工作的教育专业人员。中国清代提督学政的别称。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学部奏定各省提学使司设省视学,各级劝学所各设视学一人。1913年教育部设督学室,视导全国教育。1931 年公布《教育部督学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度废除督学制度,改设视导员。
1983 年 7 月,教育部提出《建立普通教育督导制度的意见》,明确了督学的任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职权与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随之也建立了督导组织。其职责:代表同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在所辖地区内执行教育督导任务。
③ 教学评价和教育督导的区别和联系
试论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关系 白云小学 于朝阳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为现代教育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教育督导和教育 之诚评价,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并被广泛地运用于教育管理实践。然而在此“热”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有些人把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等同起来,混为一谈相互代替。督导与评价有着许多密切的内在联系,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它们是教育管理体系中两个涵义不同的概念,不能互相等同与替代。本文大胆的就教育督导与教育 评价的概念、联系与区别几方面来论述两者的关系。
(一)要弄清楚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两者之间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教育督导,什么是教育评价。
何谓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在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下,依据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目标,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反馈信息,提供教育决策依据的活动。
何为教育评价?教育评价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教育性质、教育方针和政策所确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运用一切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手段,对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效果、教育任务完成情况、教育目标实现程度,以及学生的质量和发展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过程。从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表述来看,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明显区别。
(二)首先,两者都属教育管理范畴,都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管理活动。 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系统,而教育评价则是其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它既是教育督导的任务之一,又是教育督导的重要手段。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过 程本身也就包含了评估的因素,要增强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其信度和效度,必 须进行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是督导的手段,督导以评价为依据,两者作用的对象一 致,都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行为体现。
其次,两者实施的基本依据相同,价值取向一致。 同任何一种教育管理活动一样,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均需要有明确的实施依据,都需要 有正确的价值观作指导。一方面,两者实施的基本依据都是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它们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均在于“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两者一致的价值取向体现为以共同的依据所确定的督导或评价的具体标准。也就是说,要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确定的教育目标具体化,变为相应的、稳定的参照系,作为督导或评价的具体标准。因此.两者的价值取向也是一致的。 再次,两者实施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一致的。
一方面,督导要完成“导”的任务,评价要完成“评”的任务,“导”和“评”都必须有充分、可靠的依据。在收集信息资料的范围、对象、途径、手段等方面,两者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另一方面,督导要通过“督”来充分发挥“导”的监控性职能作用,评价要通过 “评”来充分发挥鉴定性的职能作用,“导”与“评”都必须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要求,必须遵循客观性,准确性等基本原则,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出真知灼见,可供咨询的宏观决策与调控的依据。
(三)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的性质有所不同。
教育督导具有监控性,其本质在于监督执法;而教育评价具有鉴定性,其本质在于价值 判断。督导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具有上下级的行政节制关系,督导的过程也就是监督执法的过
程。而除教育督导评价之外的有些教育评价,评价主体与客体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也就不具有行政监控的特性。
其次,两者实施的主体有所不同。 教育督导强调客观性与权威性,其实施的主体必然是,也只能是教育督导机构与督导人 员。而教育评价更具有针对性与相关性,其实施的主体则具有不确定性,往往是非督导机构 与非督导人员,要广泛得多。
再次,两者实施的手段有所不同。
教育督导实施的手段主要是比较、分析,是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目标 与督导客体工作的历史、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对其执行教育方针的过程、实施教育目标的 程度作出判断认可。而教育评价实施的手段则主要是测评、估价,是依据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目标所确定的评价指标和等级标准为量标或质标,对评价客体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从数量上和性质上进行测评、估价,对其办学水平和教育效果作出价值鉴定。两相比较,教育督导往往侧重于定性分析,权威性和监控性较强,效度较高;而教育评价则往往侧重于定量分析,技术性和科学性较强,信度较高。 另外,两者的功能作用有所不同。
教育评价的功能主要有测评、估价、鉴定、导向、激励、改进等方面.其中测评、估价、 鉴定为显性功能,其余为隐性功能。这些评价功能的效用须评价客体对评价结论认同或接受 后才能体现出来。而教育督导的功能除具有教育评价上述那些功能外,还有监督、调节、咨 询、帮助、指导等多方面效能.这些督导功能均为显性功能,其效用在督导过程中可以直接 体现出来。
(四) 随着教育督导机构的不断完善和督政、督学工作的开展,大大加速了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的进程.教育工作者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工作实践中越来越认识到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作用,往往把二者结合起来,使二者融汇贯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工作实践告诉我们: 教育评价是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力手段。
我们知道,教育督导是强化教育执法监督,加强政府对教育宏观管理,实现教育管理科 学化的重要手段,其任务是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教育目标的实现.而教育评价是达到这一目 标的有效措施。教育督导要运用教育评价的思想,借助教育评价的技术和方法,围绕教育评 价标准.在收集汇总和处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检查指导,又经过教育评价使检查与指导不断 深入,使教育督导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教育督导过程中,教育评价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教育督导工作的核心,只有凭借和运用评价的支持和帮助,才能进一步增强督导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教育督导也促进了教育评价工作的开展。 众所周知,教育评价是现代教育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广泛地存在和应用于各种教育活 动之中.其实施主体亦不固定.适用于一切参与教育评价的人。而教育督导则由专门的督导 机构和督导人员实施,他们将督导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为领导部门了解教 育情况.评价教育和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效益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教育决策提供了可靠的 依据。同时在督导过程中,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原有的教育评价 标准、方法与程序,这祥就使教育评价立意更高,更为科学化、规范化,也更具有权威性,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所以,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虽同属现代教育管理的范畴,但并非一回事情。我们全
面理解其含义,区分其异同,掌握其特点,有助于正确运用两者的有效手段和科学方法,使 两者的活动形式制度化与规范化。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相互联系性和区别性亦表明,在工 作实践中不可简单地把两者等同起来相互替代,而应恰当、有机地将两者加以结合相互辅助、 相互补充.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两者的职能作用,提高其活动的信度与效度,更加科学化,更具权威性,使教育管理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④ 如何做好农村学校教育督导工作
教育督导是对教育工作(包括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的组织、领导、教育、教学、总务、人事工作)进行视察、监督、指导、建议的活动。具体讲,教师督导就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督导的原则和标准,使用科学的方法,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通过精密的视察、调查和考核,进而作出审慎的分析和评定,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改进意见,使教育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的活动。学校内教育督导是校长对本校教育教学进行控制的一种形式,是指学校内教育督导组织及其成员根据教育科学理论和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以促使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
从教育督导的主要对象看,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主要督导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由国家、省(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完成;二是主要督导学校,由国家、省(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完成,而基础教育则主要由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进行督导;三是督导校内管理工作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由学校内教育督导组织完成。前两个层面的教育督导由专门的督导机构和专职督导者来完成,它们督导的重点是“督政”,具有相当的政务性、执法性和相应的权威性,应实行一级督一级的逐级督导。而第三个层面的教育督导没有专门的督导机构来完成,它是由学校校长根据工作需组建的组织来完成的。学校内教育督导没有专职督导者,而督导者是由本校的一些老教师、教研组长和中层干部组成的,它督导的重点是“督教”和“督学”。因此有自身的特点。
二、学校内教育督导的必要性
从管理体制上讲,教育事业实行科学管理的保障是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行政系统。“三位一体”的教育行政系统是指教育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三位一体。这里,教育督导系统是构成健全的教育行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说,只有决策、执行两系统而没有监督系统,必然会使教育决策缺乏科学论证,执行缺乏检查督导。
我国过去学校的教育管理是只重视决策,执行功能比较单一的管理。决策由校级领导班子完成,执行由中层职能处室完成。因此常常出现学校领导忙于下达命令、指示,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而很少照顾到下面如何贯彻执行,贯彻政策怎么样,应给予什么样的指导,这样决策系统很难及时得到信息反馈。而执行系统由于是自己评价自己,因此常常报喜不报忧,最终导致决策和执行缺乏科学的依据。因此只有“三位一体”的教育行政系统具有相应的承担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行政管理才能形成一个功能齐全、结构完整的系统,才能有效地运转。教育督导就是实施行政监督,同时兼有信息反馈功能,在学校教育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校内教育督导有以下一些作用:(1)导向作用;(2)教育作用;(3)激励作用;(4)调节作用;(5)系统作用。
三、抓主要环节,提高“学校内教育督导”的效果
学校内教育督导的全过程应包括计划、执行、检查和总结这四个环节。每个环节在教育督导过程中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真正达到学校内教育督导的目的,应该明确目的,统一思想,在实效上下功夫;紧扣计划,着眼整体,在结合渗透上多探索。
1.明确目的,统一思想,在实效上下功夫。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把学校内教育督导看着是校长派人来“查问题、找岔子、整教师”的,因此教师常常抱着等查待整、防卫、对抗等消极心态。还有一些教师认为从教育督导中可以为自己捞取好处。其实这两种观点均是错误的。教育督导作为一种现代教育基本制度,它不仅是监督、评价的角色,也是研究、倡导的角色和协调、支持的角色。学校内教育督导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这种机制协调学校内外关系,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这种机制能够督出干劲,督出成效来。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外因是条件,内因是依据,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学校内教育督导的根本目的是促使学校管理者不断改进工作态度和方法,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使教师不断调整教育教学策略,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因此学校内教育督导只有通过督导者和被督导者的共同努力,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因此,我们在开展督导工作前,必须做细致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规政策,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的和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使督导者能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自己的工作,使被督导者能认真、积极地参加到这一工作中,以便使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2.紧扣计划,着眼整体,在结合渗透上多探索。
学校内教育督导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的工作,因此必须处理好它与学校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会成为学校正常工作以外,又增加的一项任务,增添了新的麻烦,使学校各部门产生了应付心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在学校内教育工作本身,而是由于对开展这项工作组织得欠妥,工作方法不甚得法。我们不应把实施学校内教育督导和开展学校其他工作分成两回事,而应着眼学校工作整体,有意识地把两者结合起来,将督导工作融化和贯穿在学校工作的全过程,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逐步按校内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纳入依法治校的轨道。这样才能达到两者并轨,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1)学校学年计划和学期计划应和校内教育督导计划相结合,相互渗透。
学校计划的制订应以校内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即把各项标准要求分解到各个部门中去,结合实际情况,列入工作计划。而各部门制订的计划中也应参照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来安排。
在通常情况下教育督导每一年为一个周期,对学校各部门督导一次,也就是每学期督导处室、教研组、年级组、学区小学。这些应在学校工作计划和校内教育督导计划中作出详细安排,避免工作的盲目性的随意性;同时也避免和其他工作相冲突。
学校管理目标,教育目标和校内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实际上是一致的。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瞄准目标,这样无论是学校工作检查,还是校内教育督导检查,均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肯定会达到学校既定的目标。
(2)个人自查自评和学校的期终或学年末总体评比相结合。
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根据学校制订的督导评估标准,认真工作,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期中期末时结合学校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在总结中发现问题,在总结中不断提高。而不应把总结当作学校督导者的工作,应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主动性。学校进行督导工作时,应充分尊重和结合个人自查自评的结果。只有被督导者的积极参与,认真配合,这样的督导工作才能收到实效。
(3)学校督导工作应和学校其他活动统筹兼顾,结合渗透,力求实效。
学校每学期难免有这样那样的活动,如卫生大检查,创建文明学校、模范学校,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对施教区进行公开教学活动等。那么学校可以在进行这些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开展督导工作。如果在开展其他活动前开展督导工作,那就为其他活动做好了准备工作;如果在活动中开展督导工作,那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时间;如果在活动后开展督导工作,那就可以促进活动成果的保持。无论采取哪一种督导方式均应结合实际情况,作统筹安排。
(4)督导评估资料的整理与学校档案工作相结合。尽可能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整理检查,以保证资料内容真、全,同时应参照学校档案进行督导资料的保管和使用。
总之,如果这样开展校内教育督导工作,此项工作就不会游离于学校正常工作之外,就不会增加各部门的工作负担而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这样就会推动学校工作向前发展,使学校工作目标更明确,实施时更有计划性,使学校工作和校内教育督导工作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的道路。同时有利于各部门创造性地工作,并能及时总结经验,在工作中加以推广和应用。
学校内教育督导是学校内一项全新的工作,它不同于国家、省、市、县各级督导部门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它督导的重点是“督教”和“督学”,重点是“导”,重在“导”的效果。
⑤ 小学教育教学督导中“一分四率”指什么
我认为,“一分”可能是班级平均分,“四率”是巩固率、及格率、优秀率、升学率。仅供参考。
⑥ 县教育局下设的区教育督导站是否合法
都是负责监管的,但二者侧重点不同 督导室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教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监察室配合局党委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协调有关处室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负责立案、查处、受理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的案件;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局党委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此,二职能部门职责不同,无法评判谁的权力大,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管理教育行业,单单对教师招聘面试的问题应该都能监管.但提问的这位同志你说的一个是副主任一个是主任,但就行政级别(前提是这两位主任都是一个教育局的)而言,还是督导室主任级别较高一点。
⑦ 教育督导制度是什么
教育督导是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行为,监督的对象是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教育督导的主要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他有关的教育工作。现阶段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教育督导人员实施。教育督导人员又称为督学,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督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政治和业务条件,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督学证书。督导人员在进行督导活动时,可以列席被督导单位的会议和活动,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并汇报工作,还可以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督导任务完成以后,督导人员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接受督导的普通中、小学校及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应当对督导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协助督学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对于干扰教育督导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处分。
⑧ 简述教育督导的特点
试论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关系 白云小学 于朝阳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为现代教育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教育督导和教育 之诚评价,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并被广泛地运用于教育管理实践。然而在此“热”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有些人把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等同起来,混为一谈相互代替。督导与评价有着许多密切的内在联系,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它们是教育管理体系中两个涵义不同的概念,不能互相等同与替代。本文大胆的就教育督导与教育 评价的概念、联系与区别几方面来论述两者的关系。
(一)要弄清楚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两者之间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教育督导,什么是教育评价。
何谓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在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下,依据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目标,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反馈信息,提供教育决策依据的活动。
何为教育评价?教育评价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教育性质、教育方针和政策所确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运用一切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手段,对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效果、教育任务完成情况、教育目标实现程度,以及学生的质量和发展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过程。从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表述来看,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明显区别。
(二)首先,两者都属教育管理范畴,都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管理活动。 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系统,而教育评价则是其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它既是教育督导的任务之一,又是教育督导的重要手段。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过 程本身也就包含了评估的因素,要增强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其信度和效度,必 须进行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是督导的手段,督导以评价为依据,两者作用的对象一 致,都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行为体现。
其次,两者实施的基本依据相同,价值取向一致。 同任何一种教育管理活动一样,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均需要有明确的实施依据,都需要 有正确的价值观作指导。一方面,两者实施的基本依据都是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它们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均在于“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两者一致的价值取向体现为以共同的依据所确定的督导或评价的具体标准。也就是说,要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确定的教育目标具体化,变为相应的、稳定的参照系,作为督导或评价的具体标准。因此.两者的价值取向也是一致的。 再次,两者实施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一致的。
一方面,督导要完成“导”的任务,评价要完成“评”的任务,“导”和“评”都必须有充分、可靠的依据。在收集信息资料的范围、对象、途径、手段等方面,两者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另一方面,督导要通过“督”来充分发挥“导”的监控性职能作用,评价要通过 “评”来充分发挥鉴定性的职能作用,“导”与“评”都必须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要求,必须遵循客观性,准确性等基本原则,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出真知灼见,可供咨询的宏观决策与调控的依据。
(三)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的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的性质有所不同。
教育督导具有监控性,其本质在于监督执法;而教育评价具有鉴定性,其本质在于价值 判断。督导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具有上下级的行政节制关系,督导的过程也就是监督执法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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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如何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
一、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几点做法
1.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我区针对农村校点布局分散、教育资源不能综合利用、专任师资不足、办学效益差等问题,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共撤并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学校96所。区教育督导室跟踪督导,全面评估,保证教育资源科学重组。同时,开展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把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导乡镇政府着眼长远,科学谋划,落实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有效整合了教育资源,提高了办学效益,为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
2.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区投资1.4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学校50所,被改造的学校基本实现了楼房化;投资3980万元,教育局建成教育资源库和共享平台,各学校共建成“班班通”教室1112个,目前,全区共有计算机7145台,师机比达到1.2:1,生机比达到10:1。2011年我们出台甘州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开展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督导评估验收,至2013年有7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3.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我区于2012年制订义务教育区域均衡改革方案,进行区域“一体化办学”改革,组建了14个城乡学校捆绑发展联合体,实行教师对等交流,统一管理,统一评价,实现城乡学校帮扶发展。区教育督导室将督学责任区工作和区域“一体化办学”改革紧密结合,召开督学责任区工作推进会议,落实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加强随访督导和专项督导,实行区域内学校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有效推进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共享,城乡学校共同发展。
4.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区教育督导室坚持开展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积极开展德育工作先进校,办学水平示范校、素质教育特色校,学校文化示范校评估验收,督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推进特色发展,涌现出了张掖一中的“绿色教育”、张掖四中的“孝德教育”、党寨中学的“十美校园”、北街小学的“幸福教育”、南关学校的“生本教育”、马神庙街小学的“快乐教育”等一批学校文化建设特色校。
二、对今后工作的几点思考
1.学校布局调整要处理好规模效益与方便就学的关系。在学校布局调整上,教育督导部门一是要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正确处理规模效益与方便就学的关系,本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先建后撤、方便就学,规范办学、提高效益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中小学、教学点的布局和规模。二是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把解决学生交通、饮食、寄宿等状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有效巩固布局调整的成果,使学校的工作做到安全、有序,正常运转。
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统一要求,整体推进。要依据国家和省上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加大督导力度,积极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通过重点实施“四改四配套”,即危房、宿舍、食堂、厕所的改造和图书、实验仪器、信息技术装备、体卫艺设施的配套;“五园建设”,即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绿色校园、数字化校园建设;达到“六提升”,即提升建设标准、提升管理水平、提升文化品位、提升教师素质、提升科研层次、提升教育质量,整体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3.督导评估要实现由“硬”到“软”的转变。随着“两基”国检验收和标准化学校的建设,学校的硬件设施已基本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督导评估应从关注硬件建设为主向关注软件建设,内涵发展转变,要把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放到督导指标的核心,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通过督导评估促进学校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
4.教育督导要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教育公平。要进一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专项督导,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力度,以关注弱势群体为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控辍保学”工作。同时,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餐情况进行督导,让他们感受到来自政府、社会和学校等各方面的关怀,让他们留得住,学得好。以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