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一、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
据报道,1983年我省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达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一、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某市西湖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六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稍微停顿)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 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 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Ⅱ 小学生法制教育作文 200字
法制教育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计法制,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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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
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人的法制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要完善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我们从小接受法制礼仪的教育,很多同学都可以滔滔不绝地大谈法制礼仪。可是看见校园中随处丢弃的饭盒,饮料瓶,听着某些同学口中吐出的脏话,难道我们都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人”么?所以我们要实践社会法制,就要从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从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别不法制的行为。
同学们。“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我们满怀憧憬,我们充满激情。我们会用实际行动,让法制之花开满校园!
Ⅲ 小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400字左右)
近几年来,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不断增多。据有关方面统计,交通事故给学生、家庭乃之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目前,我国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绝对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交通事故死亡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当高,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趋势。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学校工作,安全为天。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维系学校的平安、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要上升到“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创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校工作。
2、明确抓“交通安全教育”、争创交通安全示范校工作的现实意义。三年来,在教育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校现已有学生700余人,近500百名通生跑校,学校在近年内无法安排这些学生住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校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3、放在深化素质教育、德育工作的大背景下来考虑交通安全教育。我们目前应当搞的教育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德育,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素质教育和德育工作不是口号,而是行动。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学生学到了交通安全的常识,形成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技能,规范了自己,影响了他人,提高了素质,从而促进了学校的其他工作。
4、与平安校园建设、文明校园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
5、注重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在学校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达到 “小手拉大手”,“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庄”的目的。
Ⅳ 小学生应该学习哪些法律知识
小学生主要了解两个方面,一个是权利,另一个是义务。其实,就是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1、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获得社会保障权等。重点要掌握生命健康权的有关内容,珍爱生命,自强自立。
2、公民要履行哪些义务,如遵纪守法等。重点掌握与生命健康权有关的义务,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定。
3、明确权利要依法行使,义务务必履行。
4、主要学习的科目: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
Ⅳ 2015年小学法制安全教育内容有哪些
分析如下:
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1)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2)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逃学、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1)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2)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知识结构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1)求助有路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诉讼的三种类型。
(2)善于斗争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违法行为做斗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
四、教学目标 :
(1)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学会与他人合作,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行为。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2)树立法律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善于斗争的能力。
五、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探究式学习。其中,探究式学习的模式: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各组交流集体归纳教师指导整理归纳巩固反馈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
(1)调查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存在的问题,归纳分类。
(2)准备相关案例,案例以问题方式呈现。
(3)制作教学课件,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法律书籍、资料等。
2学生准备。
(1)收集相关案例,提出问题。
(2)查阅相关法律书籍资料。
六、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1、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 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 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气:
(1) 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 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七、 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 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
(3) 下水前要做准备运动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 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八、 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5)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街。
九、 发生火灾怎么办:
(1)要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地 点,还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么样。
(2)一旦身受火灾的威胁,千万不要惊慌,要冷静,想办法离开火场。
(3)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十、小结: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地成长。
拓展资料
1、《小学生安全知识》主要讲述关于小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一些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以及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项。
2、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8日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 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3、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问题。
4、课间活动注意事项:
(1)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2)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3)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4)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5)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Ⅵ 小学生法律知识顺口溜
1、小学生法制顺口溜:
守法纪,爱生命,游戏室,不要进。
录象厅,不涉足,更别沾专,黄赌毒。
防溺水,不玩火,危属险事,不能做。
交网友,不痴迷,陌生人,要远离。
放学后,即回家,迷信事,不参加。
好与坏,要分清,小公民,人人敬
2、小学生法制口诀:
喝酒吸烟迷游戏,不良行为莫沾染。
打架斗殴好赌博,自毁前程多悔恨。
社会如海人如流,公共秩序要遵守。
苗正木直勤修剪,长成栋梁可参天。
(6)小学生法制教育知识扩展阅读:
小学生安全知识顺口溜:
1、饮食卫生
饮食卫生记心头,饭前一定要洗手,
用餐时间不嬉笑,细嚼慢咽消化好,
无证摊贩东西脏,不洁食品不进口,
自带午饭要加热,生吃瓜果要洗净。
2、火灾自救歌
同学们,快快来,我们都来讲安全。
不玩电器不玩火,把住预防这一关。
火灾一旦已发生,不要惊恐和慌乱,
千万不要贪财物,千万不要跳下楼。
听从指挥快速跑,乘坐电梯不安全。
浓烟围困呼吸难,要把身体贴地面,
弄湿毛巾捂口鼻,离开火场去求援,
快快拨打“119”,消防队来保平安。
如果实在逃不掉,跑到阳台再呼救。
Ⅶ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5、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6、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7、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8、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9、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
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