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教育网的基本概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东莞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至2007年底,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 (一)幼儿教育。
2008年,全市有幼儿园599所,其中公立集体办园163所,民办园436所,省、市一级幼儿园92所。3~6周岁在园(班)幼儿共156362人,入园(班)率达 95.02 %。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取消了学前班,实行六周岁入小学。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4.9%,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7.1%,幼教师资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义务教育。
2008年,全市小学共有349所,在校生52864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户籍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全市有初中164所,初中在校生184480人,户籍适龄少年初中入学率为99.15%,毕业率为99.78%。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437人,适龄残疾儿童和残疾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8.75%和98.1%。以上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87%、大专以上率为93.66%;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63%、本科率为77.64%。
(三)高中教育。
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有67所,在校生109689人,其中普通高中(含完中)41所,在校生63962人,中等职业学校26所(含技工学校1所),在校生45727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有34393人,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有33215人,其中普通高中19792人,中等职业学校13423人。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6%。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的比例约为6:4。全市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57%、研究生率为3.55%;中职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0.96%、研究生率为3.94%。东莞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一中、东莞高级中学、厚街中学、常平中学和塘厦中学等7所高中被评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四)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有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1所,其中国家级重点10所,省级重点1所,重点中职学校在校生2万多人,占整个中职教育在校生人数的66.1%以上。开设的专业有电子、计算机、会计、金融、服装、家具、模具、数控技术、汽车维修、美术装潢、机械、商贸、旅游服务与管理等40多个,其中有省级重点专业9个。全市有2个中职实训中心,即东莞理工学校的“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和虎门威远职中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服装专业实训中心”。我们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及其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结合我市中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制订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设置方案》,规划各中职学校主要骨干专业设置。我们积极推进小规模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自2002年10月实施以来,共组织了七期联合办学,共有3317名中职学校学生参加了联合办学。支持和鼓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与我省东西两翼和山区市县职业学校开展“2+1”等形式的联合办学,积极鼓励中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班,以半工半读的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和培训。积极推行校企合作,积极鼓励学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扩大“订单式”对口培养,将企业的生产车间引进校园,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车间参加实践。目前,我市中职学校普遍与企业、行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同时,我们认真做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案,2008年,共对28098名中职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共发放了国家助学金3638.4万元。
(五)成人教育。
2008年,全市有成人高等教育机构5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2所。全市32个镇街成校都建设成为市级以上示范性成校,31个镇(街)的成校分别与北京大学等37所高校联合举办成人本科、大专班,在学人数达到21000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民办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有294个,各镇(街)成校和各民办成人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培训和新莞人培训,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和讲座,全年共培训各类在职在岗人员62万人次。全市共有27135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报考人数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列第三位。被成人高校录取共20248人;共有53295人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规模居全省第三位。
(六)民办教育。
至2008年底,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有436所,民办中小学有237所,其中,办学层次为小学的有115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2所,多层次学校8所,中职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有49.15万,其中小学生39.18万,初中生7.96万人,普通高中生0.65万,中职学生1.36万,民办中小学接收了大部分非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有34.65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的73.5%。 近年来,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不断深化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目前,东莞教育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前列。东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一)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家 “以县为主”的教育办学体制,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使市镇两级财权和事权划分更加合理,村级不再承担办学的责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效益,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起,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市、镇、村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政府统筹办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镇(街)初中经常性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按经市核定的学生人数和年生均教育成本的90%拨付,余下10%及超出市核定成本以外的经费由镇(街)负担,镇(街)小学所需办学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市级财政增加教育经常性经费投入8.4亿元。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
为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根据办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东莞市在2007年7月颁发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及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的标准,新建高中阶段学校15所,扩建12所,全面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争取在2011年前,将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将东莞打造成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截至2008年底,已有麻涌中学等6所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扩建规模已获市政府批复同意,7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已经上报市政府。停止了清溪、凤岗、桥头、横沥4镇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由塘厦中学和常平中学面向以上4镇招收高一新生。
(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我们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扶持引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08年,召开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全年共清理整顿无证中小学(幼儿园)146所,全市基本消除了无证办学行为。制订并实施《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共评定7所民办中小学为“东莞市三星级民办学校”。发挥民办学校奖励专项资金作用,开展先进民办学校评比,对20所以招收新莞人子女为主、规范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2005年底,东莞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教育强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后,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东莞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镇创建省教育强镇,在财政资金、政策、经验上给予支持,2006年和2007年市财政共投入4.5亿元,对创建省教育强镇的镇进行补助。2006年,沙田、茶山、中堂、洪梅等4镇顺利建成省教育强镇,2007年,石排、麻涌、企石、谢岗、望牛墩等5镇也通过了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五)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长期以来,东莞不同镇街之间、不同学校之间教职工工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部分镇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市财政为此增加对镇(街)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1.09亿元。为使教师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东莞市委、市政府又决定从2007年9月起,将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使全市教师工资统发机制更为完善,进一步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这两项改革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使一些镇(街)教职工工资水平得到提高,稳定了全市教师队伍,促进了城乡教育、区域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六)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从2007年9月1日起,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从2008年9月1日其,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七)积极探索解决新莞人读书的有效办法
东莞市按照“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精神,并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采取在公办学校借读和举办民办学校的办法解决新莞人子女(即流动人口子女)读书问题。各镇(街)都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利用剩余学位尽量招收新莞人子女入学。为了减轻新莞人的经济负担,还规定经镇(街)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入学,并到指定公办学校借读的农业户口新莞人子女,其父母在同一招生学区所在地有固定住址,且连续暂住5年以上,并有合法就业经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的,按本市普通生书杂费标准收费。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新莞人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着力提高民办学校的质量,使之成为解决新莞人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渠道。至2008年底,东莞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有237所(含民办中职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49.15万人中,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有36.21万人,占全市非户籍中小学生的73.8%。
(八)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东莞市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普通高考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7年,东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9%,实现普及高等教育。在此基础上,2008年高考再上新台阶,全市参加高考总人数23632人,其中普通类19803人,高职类3829人。在普通类考生中,本科以上上线总数7035人,比2007年增564人,增幅8.7%;第三批B线以上上线(总上线)人数15047人,比2007年增1772人,增幅13.3%。在普通类考生中,共录取16702人,录取率为84.3%,比全省平均录取率高13个百分点。本科层次录取8080人,专科层次录取8622人。高职类考生录取1414人,比2007年增408人,增幅40.6%,占全省录取总数的1/11。今年我市每万户籍人口升大学为92人,升本科为43人,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分别排列第一、第二位。全市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53535人,每万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312人。 (一)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原则,大力推进等级学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特色学校建设以及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通过进一步探索建设优质学校的有效途径,强化优质学校建设的保障措施,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加强对优质学校建设成效的评估和对薄弱学校的整体改造,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化,提高省、市一级中小学比例,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化。
(二)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根据《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着眼长远,全面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点,整合原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建设,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按照全盘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市计划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27所,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校舍及其设施建设。
(三)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建设,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深化职校招生、学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产教合作和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办学创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切实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教师编制标准配足、配齐、配好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和业务水平,积极培养“名师”、“名校长”,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研究意识和能力较强、适应现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
(五)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理念,建立健全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体系,不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转变教学与学习方式,继续改革考试与招生制度,完善教育评价,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创新学校体卫艺工作方法,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六)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适应全球化趋势,加强泛珠三角地区乃至国际性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教育和人才的国际对话能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适应国际竞争的开放性人才。不断促进教育的地区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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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网络教育现在多指现代远程教育(也称为网络大学),是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教育方式。网络教育通过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考试合格获得学分,达到规定的总学分后,可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网络大学通常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学习期限。网络教育需要学生有很强的自制力和自主性,与传统教学方式不同,网络教育主要是学生通过点击网上课件(或是光盘课件)来完成课程的学习,通过电子邮件或贴贴子等方式向教师提交作业或即时交流,并可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集中面授。
网站服务
1、学历教育信息:成教、网教、自考(专科、专升本科层次)、电大、在职研究生
2、职业资格:国家劳动部职业资格
3、人事部职称评定咨询
4、东莞建筑十大员培训考证
5、高级海员咨询
6、各类考试辅导咨询
7、初中、高中毕业生升学咨询
8、特种作业上岗证复训
9、公共英语三级培训
4. 东莞小学生申请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积分入学
按排名分配,而不是按满多少分.
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30分;
2.大专学历,60分;
3.本科学历,80分;
4.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0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1.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
(1)初级工,10分;
(2)中级工,30分;
(3)高级工或初级职称,50分;
(4)技师或中级职称,70分;
(5)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100分。
2.执业资格
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50分。
(三)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四)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五)在莞居住时间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六)在莞纳税情况
个人近3个年度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4.房屋契税
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七)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八)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九)加分
1.居所方面: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30分;5年以上的,4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2.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
3.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40分;
(2)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50分;
(3)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60分。
4.计划生育方面:
(1)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100分;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0分;
(3)落实上环措施的,10分;或落实结扎措施的,20分。
(十)扣分
违法犯罪:近5年曾有刑事犯罪记录,扣100分。
二.积分入户
满100分就可以申请入户. 积分计分与入学的有点相同,你自己搜下就有了.
入户后就能申请学位.
还有一个就是人才入户,有高学历,相对容易.
最后一个就是读民办,自己报名.
5. 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是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教育局是东莞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2、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镇街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3、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对我市高校进行统筹管理。
4、监督、检查各镇街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镇街政府及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5、规划和协调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6、负责民办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7、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8、参与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
9、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干部职工、农民的学历教育、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等成人教育工作。
10、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1、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各种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13、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东莞教小学教育网扩展阅读:
东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2号大院七号楼4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东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镇街政府和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全市“两基”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工作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6. 东莞小学教育培训机构排名 多维教育怎么样
现在的教育系统真是五花八门
7. 如何查询东莞各镇详细小学学校名称
东莞各镇详细小学学校名称,
详见:
可询问教育局。
教育局的说法解释是最权威的。
8. 怎么登陆东莞教育网
不用登陆啦,哪里没有中考成绩的,我 的是自己回校看成绩的,你可以上快乐e网或者发短信,我建议你最好去学校看或者问老师
9. 东莞教育局官网,教育有没有规定学校可以差生好生分别对待
您好,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所以学校是不可以差生和好生区别对待的,
学校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要因材施教,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