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学第一周对教师进行哪些安全培训
学校是第三责任人。教师所做的一切安全教育工作都是代表学校做的,所以,这里我们把学校和教师合在一起讨论。学校应负的是安全教育、安全预防、安全事故救护责任。学校要把学生当着真正的“人”来看待,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良知这一角度来对待此事,把安全教育纳入工作之中,有计划、有目标、有制度、有专人负责实施。利用集队集会、升旗和“两操”时间由学校领导强调安全工作。教师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个学期学校聘请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治安员等来校上安全法制课。主办安全教育专刊,搞安全自救演习活动等等,把学生生命安全教育的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再者,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及活动场所设好安全警示标志,适合学生正常的学习、活动。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也算尽到安全预防责任了。
第三,学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不论起因在谁,学校都要立即起动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组织人员护送到医院抢救、护理、垫付医药费和通知家长等服务性工作,也就负了安全事故救护责任。最重要的是,事故发生后,学校还得组织教师进行自我后思,从安全教育的方法、措施等方面查找问题的根源,笔者认为学校所负的安全责任仅此而已。当然,如果安全事故的起因在学校,学校还得负经济责任直至行政责任了。
由于教育的对象是人,是动态的、有自我主张而考虑不够成熟的活生生的未成年人,即使教育工作做得再细致入微,必定是静止的、停留在口头上的理论知识。安全警示牌也是不会说话,更不会阻止学生活动的空头文字或图片。而学生在具体的活动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只要有一点点差错出现就是安全事故。总之,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影响到方方面面。笔者认为,人们在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同时,不要只推御责任,还要多分析原因,多想想后果,共同分担责任,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已任。
2. 教师安全职责有哪些
1、任科教师对本堂课教学中学生安全直接负责,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实验实训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3、上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详细记录未上课学生缺课原因,未请假不上课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上课期间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教导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4、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救护。
8、如需到校外上课,须将学生整队后带至上课地点,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学生安全,保持队伍的安静有序,下课后要整队安全带回。
9、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学校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