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成都入读公立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您说的是哪个地区的呢?以下是成都上公立小学的条件。
在成都上公办小学,须符合下述条件: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具体说明如下:
儿童出生证中的父母及儿童姓名要与原籍户口本中的父母及儿童姓名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出示监护人变更证明;
申请就学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必须要在200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儿童的父母双方都要(单亲家庭要提供离婚证书)提供在2005年8月31日及之前办理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提交申请时有效。
二、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具体说明如下:
1、有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的房产产权人必须是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
2、若是租房,所提供的租房合同期限要跨越2009年8月31日,承租人要求是儿童父母其中一人。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具体说明如下:
1、儿童的父母双方都要(单亲家庭要提供离婚证书)提供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其中《成都市劳动保障卡》或《成都市职工社会保险证》视为有效的证明;
2、如父母在深经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中的法人代表要求是儿童的父母其中一人
四、适龄儿童父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为单亲父亲监护家庭,要提供离婚证书及儿童抚养权证明);
具体说明如下:
1、非四川省户籍的暂住人口,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查验证明》和户籍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广东省户籍的暂住人口,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查验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具体说明如下:
1、如儿童要求在我区申请就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要求提供“就学联系函”
2、如儿童要求在我区申请就学小学二至六年级或初中二、三年级,要求提供“转学证明”。
六、上述条件不适用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的子女就学。
B. 成都市教育局是否规定6年级不能转学,我从公立校转私立校都不行吗
1、成都市教育局是规定6年级不能转学的。根据“ 成都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进城务工专农村劳动属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工作的意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入(转)学工作于每年5~6月办理一次,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接受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转学生”的规定,6年级确实不能转学。
2、从公立校转私立校也不行。因为无论公立校、私立校的学生的学籍档案都是要由教育局建立和管理的,只是就读地不同而已。
C. 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哪些
成都市第七中学、成都石室中学、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成都52中、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北师大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公交职中、成都市盐道街外语学校、成都市树德中学、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市盐道街外语学校、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卫生学校、华夏教师培训中心、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D. 成都市教育局投诉电话多少我要投诉学校
我们在新都美德外语学院还交了1万2千多,而且上学期娃娃些吃了学校食堂的饭菜后有很多娃娃送医院去了也没给个说法。厉害了,我的国。
E. 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是什么
成都市教育局的官方网址是:WWW.CDEDU.GOV.CN。教育局联系电话是:962669。教育局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邮箱:[email protected]。
F. 成都市小学寒假后几号报到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安排,成都小学定于2021年2月28日报名,3月1日起正式上课。
G. 成都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我要投诉!
1、市教育局服务热线电话:962669
2、学前教育咨询电话:61887924
3、义务教育咨询电话:61881673
4、普通高中咨询电话:61881704
5、职业教育咨询电话:61881665
6、教育收费咨询电话:61881675
7、招生考试咨询电话:86691516
8、教师资格:86135632、86924849
9、“微腐败”问题举报电话: 61881680
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地是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邮政编码是 610042,办公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 13:00—17:00,电子邮箱是[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是028-61881688 ,传真电话是028-61881699。
(7)成都市教育局小学扩展阅读:
成都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筹城乡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3、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和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管理全市民办教育;组织协调对口教育援助工作。
4、制定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对区(市)县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参与拟订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治理全市中小学乱收费工作。
7、负责全市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和教育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8、负责全市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9、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11、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