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优点与不足
教育评价是引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当前的教育评价领域,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带来了学生学业负担加重、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被忽视、创新能力缺乏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在这样的现实下,尽管教育部多次颁布文件,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目标,但始终无法实现。
正是为了推进落实素质教育,树立正确全面的教育质量观,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从教育评价的角度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出了规定,旨在将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特长以及学业负担等指标充分纳入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中来,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落实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可以说,教育评价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的抓手。
“高考是指挥棒”、“师生围着考试转”、“考,是老师的法宝,分,是学生的命根”等,都在说评价不可小视的强大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教育评价唯“学业分数”是瞻,使一些人认为“评价”、“考试”是与素质教育相反的词语,甚至认为唯有去除评价,教育才会健康发展。其实,问题出在教育评价并不科学。《意见》的出台,便是要自觉地引导评价去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其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教育评价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关注教育评价,实则是对教育目标达成的关注。教育活动的结果,在教育活动开始之前,就以目标的形式存在于设计者的头脑里,引导着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教育目标既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归宿。那么,教育活动是否达到教育目标?达成度如何?教育目标的达成付出的努力如何?哪些需要坚持?哪些需要改进?这些都应该主要通过教育评价来显现。
换言之,不关注评价,就是不关注教育目标是否实现,就是对教育目标的漠不关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意见》将评价改革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作为教育活动的内在组成部分,教育评价与教育活动的其他环节一样,对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负有重要责任、起着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引导着教育活动其他环节的方向、内容和过程。
Ⅱ 如何落实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意义
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政府和教育部门改进教育质量管理,推动中小学转变育人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准确反映区域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状况,科学诊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部门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化;有利于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教育部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激励学校内涵发展。
二、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发展、职责明确、规范长效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质量形成的过程和影响学生成长的环境因素,科学运用评价结果,诊断与改进教育教学;尊重教育规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又要关注个性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率。
科学规范。评价内容和方法科学合理,评价过程严谨有序,综合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反馈改进落到实处。质量综合评价的整个过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全面可行。注重发展性、增值性评价,满足学生、学校多方面的发展需要,鼓励中小学办出特色。各地和学校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积极探索适宜的质量评价方式,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质量评价模式。
三、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一)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国家课程标准等,突出重点、注重导向,把学生学习状况、综合素质和成长环境等作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学生学习状况。包括学生学业水平、应用与解决问题能力、学生学习兴趣与动机、学习负担等。
2.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品德行为、体质健康、心理健康、艺术素养等。
3.学生成长环境。包括师生关系、教师专业能力与教学方式、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社会环境等。
具体将按照小学、中学教育的不同特点,分别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考察重点,细化相关内容,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在再次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时,以“发展指数”来反映有关指标的纵向比较。
(二)提高教育综合评价的科学化水平
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式。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的努力情况;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自我分析、自我诊断,完善质量内控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单一的学业成绩评价向教育质量的综合性评价发展,推动统考统测向基于科学抽样的多样化的质量调查发展,以基于标准的评价体系替代以往相对评价为主的教育评价。
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以测评和问卷调查等方法为主,以现场观察、资料查阅等为辅。测评和问卷调查要采取科学抽样的办法,坚决不搞面向全体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的统考统测。
(三)促进综合评价结果的科学运用
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形成以区域为单位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分别反馈。对于提高教育质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给予肯定;对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的反馈兼顾改进教育教学、完善督导评估、引导社会舆论等三个应用方向。指导学校和教师提高评价教学的能力,加强基于实证的教育教学改进的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督导科学化,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改变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和升学率奖惩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做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完善教育政策措施,促进区域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素质教育的理念看待学校、评价教育。
四、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由基教处、体卫艺处、督导处、省教研室、省教科院、省教育评估院等部门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人参与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制定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各地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研究、解决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配合省厅做好省级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并结合当地的实际,稳妥推进本地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二)建立组织与实施机构
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专业指导。
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设在省教研室,负责教育质量评价、分析、反馈与指导等。各地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综合评价工作。
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育督导部门组织,质量监测中心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由基教部门负责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政策制订和业务指导;由教育督导部门研制实施指导意见,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结果,并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适当充实力量,加强监测中心建设,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先进理念、掌握教育质量评价专业技术、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队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开展评价、改进实践提供技术支持。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设立专项经费,确保质量评价工作的正常运行。
Ⅲ 求一篇小学教育评价方案
小学生素质教育评价方案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的目的、功能、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响着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受到广泛的重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业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以质评为基础,应用可操作的评价方法,不仅考查“认识”或“概念”等认知层面,同时还关注对“表现”等行为层次的考查,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等。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头评价、作业评价、成长记录等。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三、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要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以及团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要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要按学生年龄、心理及行为特点制定一些可观察的指标,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要创设情境、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验与内化。要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目标的评价
⒈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纸笔测验、考试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评语”的形式呈现。小学低年级(1—2年级)实行模糊评价或描述性等级。
⑴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要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正确率,创造性解决问题情况;完成作业的速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来进行综合评价。教师可以组织作业展示活动,进行优秀作业及成果评比,作为作业评价的依据。除了传统的纸笔作业之外,更应注重口语交际作业、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等促进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实际表现能力的表现性作业。表现性作业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参加社会工艺活动记录、学科实验、交流合作学习记录、课外阅读的数目和反思笔记等。
⑵单元测试:
单元测试(测验)是在一个教学阶段或单元结束后,根据教科书中对于本单元教学目标的要求做出的学业水平评价,衡量、检测学生在预期学习成果和表现标准上所达到的程度。
设计单元测验题目和实施评价需要依据单元教学目标的要求确定测试内容的范围,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原理的认识及理解。
单元测试是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方面,每个教学阶段或单元结束后都要测试并做记录。
⑶期末考试(考查)
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验外,也要选择外语听力考试、口试、课题研究、情景测验、实际操作等质性评价形式。运用考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
考试内容:考试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综合应用的能力;要减轻学生机械记忆的负担,突出综合性、探索性和开放性,杜绝设置偏题、怪题;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轶事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考试方式:给予学生多次机会,同一考试也可多样化呈现。如,1-2年级可采用游戏式、自选式、互测式考试,考试要突出趣味性。3-6年级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定。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方式呈现。
考试结果处理:各科教师要对考试结果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反馈信息,从而督促、协助学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学习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名。
⒉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轶事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质性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
成长记录也是评价一个学生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搞好学生成长记录,并要定期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确改进的方向。要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成长记录袋的内容包括:①学生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通讯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状况、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况,如所进学校、主要课程测试成绩、一般能力等级、特殊能力倾向,优秀与荣誉、个人社交和发展情况。②学生的各科学习档案:A本学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一般按一个单元或一个学习主题收集资料。如单元测试成绩单、综合素质报告单。B目前最佳作品展现,包括生成过程,如最好的作业、最好的作文、优秀的美术作业、摄影照片、录音磁带等。C实践创新活动的参与程度,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乃至各项竞赛获奖证书等。D同伴之间的观察评价、教师观察、评价及剖析,来自家长、社会的反馈信息,如教师的表扬或建议、学生的感想等。
(三)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对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具体评价方式见表二);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具体评价方式见表三)。
家长评价:一是对自己学生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二是对自己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⒈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①自我评语。②家长评语。③教师(班主任)评语。
等级包括:①分项等级。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六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练习、作业、期末考试获得的等级。②分主体等级。即由四个评价主体给出的评价等级。③综合等级。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评价的最后等级。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
⒉综合等级合成的方法
加权法:各等级赋予分值采用“取平均值四舍五入法”合成最后等级。
直接评定法:依据期末考试的等级、作业和单元测试的等级、综合实践活动(研究课题及完成的报告)、成长记录、特长与获奖情况、自我及他人评价等进行总体分析,根据总体态势确定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的最后等级。
Ⅳ 小学生教育评价方案
黔城完小学生素质教育评价方案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的目的、功能、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响着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受到广泛的重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业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以质评为基础,应用可操作的评价方法,不仅考查“认识”或“概念”等认知层面,同时还关注对“表现”等行为层次的考查,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等。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头评价、作业评价、成长记录等。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三、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要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以及团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要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要按学生年龄、心理及行为特点制定一些可观察的指标,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要创设情境、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验与内化。要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目标的评价
⒈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纸笔测验、考试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评语”的形式呈现。小学低年级(1—2年级)实行模糊评价或描述性等级。
⑴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要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正确率,创造性解决问题情况;完成作业的速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来进行综合评价。教师可以组织作业展示活动,进行优秀作业及成果评比,作为作业评价的依据。除了传统的纸笔作业之外,更应注重口语交际作业、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等促进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实际表现能力的表现性作业。表现性作业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参加社会工艺活动记录、学科实验、交流合作学习记录、课外阅读的数目和反思笔记等。
⑵单元测试:
单元测试(测验)是在一个教学阶段或单元结束后,根据教科书中对于本单元教学目标的要求做出的学业水平评价,衡量、检测学生在预期学习成果和表现标准上所达到的程度。
设计单元测验题目和实施评价需要依据单元教学目标的要求确定测试内容的范围,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原理的认识及理解。
单元测试是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方面,每个教学阶段或单元结束后都要测试并做记录。
⑶期末考试(考查)
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验外,也要选择外语听力考试、口试、课题研究、情景测验、实际操作等质性评价形式。运用考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
考试内容:考试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综合应用的能力;要减轻学生机械记忆的负担,突出综合性、探索性和开放性,杜绝设置偏题、怪题;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轶事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考试方式:给予学生多次机会,同一考试也可多样化呈现。如,1-2年级可采用游戏式、自选式、互测式考试,考试要突出趣味性。3-6年级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定。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方式呈现。
考试结果处理:各科教师要对考试结果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反馈信息,从而督促、协助学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学习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名。
⒉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轶事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质性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
成长记录也是评价一个学生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搞好学生成长记录,并要定期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确改进的方向。要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成长记录袋的内容包括:①学生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通讯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状况、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况,如所进学校、主要课程测试成绩、一般能力等级、特殊能力倾向,优秀与荣誉、个人社交和发展情况。②学生的各科学习档案:A本学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一般按一个单元或一个学习主题收集资料。如单元测试成绩单、综合素质报告单。B目前最佳作品展现,包括生成过程,如最好的作业、最好的作文、优秀的美术作业、摄影照片、录音磁带等。C实践创新活动的参与程度,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乃至各项竞赛获奖证书等。D同伴之间的观察评价、教师观察、评价及剖析,来自家长、社会的反馈信息,如教师的表扬或建议、学生的感想等。
(三)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对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具体评价方式见表二);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具体评价方式见表三)。
家长评价:一是对自己学生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二是对自己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⒈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①自我评语。②家长评语。③教师(班主任)评语。
等级包括:①分项等级。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六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练习、作业、期末考试获得的等级。②分主体等级。即由四个评价主体给出的评价等级。③综合等级。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评价的最后等级。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
⒉综合等级合成的方法
加权法:各等级赋予分值采用“取平均值四舍五入法”合成最后等级。
直接评定法:依据期末考试的等级、作业和单元测试的等级、综合实践活动(研究课题及完成的报告)、成长记录、特长与获奖情况、自我及他人评价等进行总体分析,根据总体态势确定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的最后等级。
Ⅳ 如何推进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1.坚持育人为本。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品德专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属,又要关注兴趣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
2.坚持促进发展。更加注重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改变过于强调甄别和简单分等定级的做法,改变单纯强调结果和忽视进步程度的倾向,推动中小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
3.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过程严谨有序,评价结果真实有效,不断提高评价的专业化水平。
4.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规划评价的各个环节,整合和利用好相关评价力量和评价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协同推进相关改革,使各项政策措施相互配套,形成合力。
5.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地和学校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适宜的评价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评价模式。
Ⅵ 2013年6月1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在全国中小学以“综合评价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