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东省教育局有没有开学2个月内退总学费25%的规定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职业学院,各直属学校(单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幼儿园:
针对近年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学校存在的有关学生退学、转学所引起的退费问题,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解决退费过程中与学生家长的矛盾。经研究,现提出有关学杂费退费(试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未完成学业不得中途退学。
二、学生因病休学,所收取的学杂费转存在学校,待复学后使用。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信于民。对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要求退学(转学)者,学校应按规定办理退学(转学)手续,并按规定退费,不得刁难、推诿。
四、因故退学(转学)按规定退费。具体退费标准以学期或月为计算单位,以学年度的收费折算为学期收费。退费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退费标准为:在开学1个月内的,按已收杂费金额的50%退费,超过1个月的不再退费。
2、公办高中(职业学院、职业中专、中专学校)的退费标准为:在开学1个月内的,按已收学费金额的50%退费;开学2个月内的,按已收学费金额的30%退费;入学超过2个月的不再退费。
3、公办高中(职业学院、职业中专、中专学校)招收的择校生(借读生)和民办中小学校所收学费的退费标准为:在开学1个月内的,按已收学费金额的70%退费;开学2个月内的,按已收学费金额的50%退费;开学3个月内的,按已收学费金额的20%退费;入学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4、各级各类学校住校生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并按月退费。
5、各级幼儿园和各类短期培训班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并按月退费。
五、本办法由呼市教育局监察室解释。电话:4606420
❷ 山东省教育厅中小学课时标准
http://www.sde.gov.cn/sde_wjgg/default.htm
这些还有其他的,找找吧!
❸ 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传统文化课程实施和专题教育活动内容的通知》提到,一些中小学开展中
①我们对来待传统文化的正确源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措施的要求,就是要继承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去除其糟粕,是对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有利于继承优秀传统文化。②继承是发展的必要前提,发展是继承的必然要求。继承与发展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山东省教育厅出台的措施,是对传统文化批判性的继承,有利于促进传统文化与时代内容的结合,实现传统文化推陈出新,革故鼎新。③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传承文化的能动性活动,具有选择、传递、创造文化的特定功能,在人的教化与培育上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山东省教育厅出台的措施,有利于通过教育,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华文化的长远发展。 |
❹ 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学校,就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小学初中高中 希望了解的说下 谢谢
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中小学只有1个--山东省实验小学。省属(高校直属)有4个:山师大附中、山师大二附中、山师大附小、曲阜师大附属学校。另外山东省实验中学经费省属,人事关系济南市直属。
❺ 山东省新泰市教育局现在小学还允许收费吗都收什么费不违反规定
去教育局咨询也是不收费。是学校乱收费,书费贵,资料费,乱七八糟的费多了。
❻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中小学优惠,政策民办小学批准承办后招不到学生,附近公办小学每班80多人,公办与
①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措施的要求,就是要继承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去除其糟粕,是对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有利于继承优秀传统文化。②继承是发展的必要前提,发展是继承的必然要求。继承与发展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山东省教育厅出台的措施,是对传统文化批判性的继承,有利于促进传统文化与时代内容的结合,实现传统文化推陈出新,革故鼎新。③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传承文化的能动性活动,具有选择、传递、创造文化的特定功能,在人的教化与培育上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山东省教育厅出台的措施,有利于通过教育,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华文化的长远发展。
❼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14年印发基层事业单位学费退还,落实情况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凡是到县属乡镇、村工作,且服务期限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版生,其在校权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所在市、县财政按比例代为偿还;工作满4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咨询。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❽ 中小学收费有哪些政策规定
1996年底,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 政部3家联合颁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专和《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其中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 收学费,只缴杂费,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缴 借读费;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普通高中学生缴 学费,学校提供住宿条件的,可收一定的住 宿费。除此之外,未经3家联合批准或省级人 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 何费用。对超出规定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国务院办公厅于 1993年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 作的通知》;1996年又转发了原国家教委、国 家计委、财政属部和国务院纠风办4家联合制 定的《关于19%年在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乱 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也先后作出 了以下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和 初中不准招收“择校生”,坚持就近人学原 则,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普通高中允许 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但要加强管理; 不准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补习班、超常班 等
❾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近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正文内容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初见成效
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严格部署和落实课程方案,积极调整作息时间,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欢迎和拥护。主要表现在:
(一)及时调整了作息时间。检查组所到地区和学校都能按照《规范》的要求,对作息时间进行了及时调整,严格作息制度,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打下了基础。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休日得到基本规范。绝大部分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能严格按《规范》要求,不在双休日组织学生到校,保证了学生有更多的时间了解社会,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教师的休息时间基本得到保障。双休日不再安排教师上课或辅导学生自习,将时间还给了教师,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四)自习时间基本不分配到学科。大部分学校都能把自习时间还给学生,不再统一组织上课或分配到学科教师,既解放了教师,也给了学生更多自主学习的空间。
(五)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热情得到激发。广大中小学校充分认识到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积极投入到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中,努力探索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式方法,师生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同时,素质教育工作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良好思想观念和社会舆论逐步形成,为下一步的推进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省从面上来看实施素质教育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部分学校对自习的理解和安排存在误区。《规范》明确规定:积极开展学生自主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和与学生交流发现,一些学生虽然在班内自习、或到阅览室进行阅览、或到实验室做实验时带有明显的学校统一组织的痕迹,个别学校还存在把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集中进行考试、教师集中上课等违规行为,没有真正给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
(二)一些学校对实施素质教育缺乏高度认识,消极应付。检查中发现,有的学校印制假的作息时间表、假的课程表应对检查;有的强令学生统一口径以学生自愿为由应付检查;有的把周一至周五的自习时间全部安排上课,把自习时间全部调整到双休日,搞“偷梁换柱”;有的以学生自愿为幌子统一组织学生上晚自习或双休日自习;更有甚者,极个别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无视上级的规定顶风而上,在全县统一安排双休日自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与政策打“擦边球”。
(三)高中学校课时节数安排过多,超出《规范》规定的课时。检查中发现,高中学校普遍存在课时安排过多的现象。个别学校学生一天的课时达到12、13节,远远超出《规范》规定的要求。还有的学校根据晚熄灯时间倒排课时,晚自习时间达到4节。学生缺乏自由支配的时间,活动时间远远不足,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双休日的安排带有简单化倾向。《规范》明确规定,全省中小学生(本届高三年级周六除外)双休日一律不组织上课或组织自习。个别学校将此要求简单化,要么不顾及学生实际,一律要求学生双休日回家,实行清校;要么以校内资源有限为由,或组织学生自习,或组织进行实验等活动。
三、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要进一步明确学生双休日学习生活时间的自主性。自主学习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的变革,带来的不仅仅是学习观念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必须明确,双休日是学生自主学习、生活的时间和空间,各级中小学要把双休日学生学习生活安排的自主权真正还给学生,帮助学生搞好双休日学习与生活规划,教给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培养学生独立生活的能力。
(二)要进一步明确双休日的“双休”问题。双休日属于学生自主支配的时间,学生享有自主支配权。寄宿制的学校何时安排学生回家可由学校统筹考虑做出安排。但要改变过去不少学校一个月才允许学生回家一次的不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做法,允许学生两周回家休息一次。各市对所属高中要统一做出规定。
(三)要进一步规范双休日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安排。双休日在校学生学习与生活由学生自主安排,学校不得沿用平日作息制度控制学生,不得再用节数控制学生自主时间。双休日统一规定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把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利用自习时间统一组织学生上课、考试、作业、辅导,教师在自习时间讲解试卷等做法,都是违背《规范》的错误行为。各学校不得以学生、家长、教师自愿等任何名义,在双休日统一组织学生开展自习、辅导、上课、考试、做作业等教学活动。全省中小学校要开阔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发、开放学校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双休日自主学习与生活锻炼的需要。
(四)要进一步规范双休日安排教师值班问题。学校不统一安排学生回家的双休日,安排少量教师值班,其目的是为了维持校园学生学习与生活秩序,组织各种可用的教育资源为学生学习与生活服务。
(五)要进一步明确关于自习时间的规定。寄宿制学校在坚持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点的同时,要注意学习绝对时间不能过长。走读生如有上晚自习的意愿,须经家长同意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晚自习结束时间也应当适当提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总结成绩、巩固成果。《规范》的出台,特别是对寒假、双休日和作息时间的明确规定,得到了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积极拥护。从两次专项检查来看,大部分地市能够充分领会实施素质教育的深刻意义,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办学行为,教师和学生的负担减轻,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各地要认真总结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取得的成绩,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战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标志,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进一步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防止顽固、落后思想的抬头和反弹。
(二)进一步开发校内外资源,优化学生成长环境。各地要引导学校合理规划学校资源,充分发挥各专用教室的功能,真正做到物尽其用。要注重拓展学生的活动空间,协调科研院所、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资源向学生开放,带领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会,开展以“个性发展”、“读书成长”、“自然观察”、“走进社会”、“生活科技”等为主要内容的课外教育活动。
(三)积极探索新的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通过调整学校教育目标定位、调整课程设置、调整教师教学方式、调整学生管理方式,调整教师管理方式、调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之间的关系等,促进学生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转变、促进教学从灌输式到启发式的转变,促进管理从被动约束式向主动自主式的转变,还给学生自主学习与生活的空间,培养学生自主管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四)认真处理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对所属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强化对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不得姑息。对于在规范办学行为中采取集体造假,如要求家长、学生、教师签署所谓的志愿书,制定两张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应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检查等错误做法,一经查实,要进行严厉处罚;对于我厅在暗访中发现而市、县教育部门没有发现的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力的责任。
此件精神请各市教育局迅速传达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小学校。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❿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近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的基本信息
各市教育局: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管理规范(试行)》(简称《规范》)等有关版规定,切实规范全省权中小学办学行为,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我厅于3月8日至9日组织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组,分九路对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情况,特别是高中双休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初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