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优点与不足
教育评价是引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当前的教育评价领域,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带来了学生学业负担加重、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被忽视、创新能力缺乏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在这样的现实下,尽管教育部多次颁布文件,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目标,但始终无法实现。
正是为了推进落实素质教育,树立正确全面的教育质量观,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从教育评价的角度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出了规定,旨在将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特长以及学业负担等指标充分纳入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中来,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落实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可以说,教育评价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的抓手。
“高考是指挥棒”、“师生围着考试转”、“考,是老师的法宝,分,是学生的命根”等,都在说评价不可小视的强大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教育评价唯“学业分数”是瞻,使一些人认为“评价”、“考试”是与素质教育相反的词语,甚至认为唯有去除评价,教育才会健康发展。其实,问题出在教育评价并不科学。《意见》的出台,便是要自觉地引导评价去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其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教育评价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关注教育评价,实则是对教育目标达成的关注。教育活动的结果,在教育活动开始之前,就以目标的形式存在于设计者的头脑里,引导着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教育目标既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归宿。那么,教育活动是否达到教育目标?达成度如何?教育目标的达成付出的努力如何?哪些需要坚持?哪些需要改进?这些都应该主要通过教育评价来显现。
换言之,不关注评价,就是不关注教育目标是否实现,就是对教育目标的漠不关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意见》将评价改革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作为教育活动的内在组成部分,教育评价与教育活动的其他环节一样,对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负有重要责任、起着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引导着教育活动其他环节的方向、内容和过程。
Ⅱ 如何落实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意义
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政府和教育部门改进教育质量管理,推动中小学转变育人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准确反映区域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状况,科学诊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部门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化;有利于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教育部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激励学校内涵发展。
二、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发展、职责明确、规范长效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质量形成的过程和影响学生成长的环境因素,科学运用评价结果,诊断与改进教育教学;尊重教育规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又要关注个性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率。
科学规范。评价内容和方法科学合理,评价过程严谨有序,综合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反馈改进落到实处。质量综合评价的整个过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全面可行。注重发展性、增值性评价,满足学生、学校多方面的发展需要,鼓励中小学办出特色。各地和学校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积极探索适宜的质量评价方式,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质量评价模式。
三、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一)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国家课程标准等,突出重点、注重导向,把学生学习状况、综合素质和成长环境等作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学生学习状况。包括学生学业水平、应用与解决问题能力、学生学习兴趣与动机、学习负担等。
2.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品德行为、体质健康、心理健康、艺术素养等。
3.学生成长环境。包括师生关系、教师专业能力与教学方式、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社会环境等。
具体将按照小学、中学教育的不同特点,分别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考察重点,细化相关内容,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在再次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时,以“发展指数”来反映有关指标的纵向比较。
(二)提高教育综合评价的科学化水平
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式。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的努力情况;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自我分析、自我诊断,完善质量内控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单一的学业成绩评价向教育质量的综合性评价发展,推动统考统测向基于科学抽样的多样化的质量调查发展,以基于标准的评价体系替代以往相对评价为主的教育评价。
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以测评和问卷调查等方法为主,以现场观察、资料查阅等为辅。测评和问卷调查要采取科学抽样的办法,坚决不搞面向全体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的统考统测。
(三)促进综合评价结果的科学运用
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形成以区域为单位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分别反馈。对于提高教育质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给予肯定;对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的反馈兼顾改进教育教学、完善督导评估、引导社会舆论等三个应用方向。指导学校和教师提高评价教学的能力,加强基于实证的教育教学改进的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督导科学化,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改变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和升学率奖惩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做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完善教育政策措施,促进区域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素质教育的理念看待学校、评价教育。
四、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由基教处、体卫艺处、督导处、省教研室、省教科院、省教育评估院等部门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人参与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制定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各地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研究、解决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配合省厅做好省级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并结合当地的实际,稳妥推进本地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二)建立组织与实施机构
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专业指导。
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设在省教研室,负责教育质量评价、分析、反馈与指导等。各地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综合评价工作。
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育督导部门组织,质量监测中心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由基教部门负责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政策制订和业务指导;由教育督导部门研制实施指导意见,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结果,并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适当充实力量,加强监测中心建设,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先进理念、掌握教育质量评价专业技术、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队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开展评价、改进实践提供技术支持。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设立专项经费,确保质量评价工作的正常运行。
Ⅲ 推动教育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读后感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构建学有优教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石,把农村教育、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作为主攻方向,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设施布局科学化水平。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200个教育项目,加快推进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强化改薄攻坚,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计划安排3亿元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校车运行等。强化对欠发达镇教育的扶助,全面完成校舍改造项目。强化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扶持,将70%的新招聘教师补充到农村,并为农村学校脱产培训2000余名骨干校长和教师。三是坚持建管并重,提升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水平。全面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城区配套公办园和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力度,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同时,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完善城区幼儿园片区管理和农村幼儿园镇域一体化管理机制,力争新增两万个优质学位。四是强化信息化引领,提升区域教育整体水平。开展数字智慧校园建设,加快建设“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资源库,为5万教师、50万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建成600个数字智慧校园。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统筹推进,以第三届青岛市教育改革创新奖和优先发展贡献奖评审为抓手,推广改革试点成果。一是改革教育教学和课程。进一步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培育评选“青岛市创新教学法”。继续推进中小学课程整合,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课程体系,在小学三四年级普及游泳课程,在大中小学全面推广校园足球运动。支持普通高中加大选修课开设力度,全面推行选课走班、学分制改革,探索普通高中和高校、普职融通联合育人工作。二是改革招生考试评价制度。对接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完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多元录取政策,推进国家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工作,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扩大学前教育就近入园试点范围,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促进教育公平。三是改革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加快出台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等配套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教育,支持民办学校与优质公办学校开展合作,实现品牌化发展。四是改革干部教师管理制度。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采用聘用制办法补充3400名中小学教师。
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形成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综合考虑城市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等需求,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中职、高职层次和结构,重点扩大中职和高校“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范围。启动职业教育“十百千万”工程,加强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推广“双元制”、“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强化行业企业参与,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二是加快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对接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发展,继续打造在青岛本科高校重点学科和高职重点专业群,启动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三是探索开展终身教育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建立职业教育服务社区机制。推进“青岛全民学习网”建设,全市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配备率达到70%。
Ⅳ 2013年6月1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在全国中小学以“综合评价指
小题1:D 小题2:C 与读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有感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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