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出版物禁入中小学图书馆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程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图书馆。此规程自6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1日发布的规程同时废止。
规程强调,图书馆应当建立和完善馆藏资源采购、配备办法,定期公告资源更新目录,注重听取师生意见,建立意见反馈机制,不断提高资源质量和适宜性。定期开展清理审查,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图书馆。
规程还要求,图书馆应当建设文献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建立数据长期保存机制,妥善保护师生个人信息、借阅信息及其他隐私信息,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保障信息安全。
规程称,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鼓励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
此外,图书馆应当重视馆内环境的绿化美化,具备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保洁、安全等条件。接受残疾生源的学校图书馆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及相关标识。
规程还称,图书馆应当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借阅台、报刊架、书柜、计算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有计划地配置文件柜、陈列柜、办公桌椅、借还机、打印机、扫描仪、电子阅读设备、复印设备、文献保护设施设备、装订、安全监测等相关设备。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学生年龄使用需要。
规程要求,图书馆应当设专职管理人员并保持稳定性。图书馆管理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图书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中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来源:凤凰网
㈡ 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协作网 征文内容
现在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也越来越发达,因此图书馆也开始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出现,这便是数字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是用数字技术处理和存储各种图文并茂文献的图书馆,实质上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它把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用数字技术存贮,以便于跨越区域、面向对象的网络查询和传播。它涉及信息资源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利用的全过程。通俗地说,数字图书馆就是虚拟的、没有围墙的图书馆,是基于网络环境下共建共享的可扩展的知识网络系统,是超大规模的、分布式的、便于使用的、没有时空限制的、可以实现跨库无缝链接与智能检索的知识中心。
这为图书馆增添了一种新鲜血液。
那么何为数字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从概念上讲可以理解为两个范畴:数字化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系统,涉及到两个工作内容: 一是将纸质图书转化为电子版的数字图书; 二是电子版图书的存储,交换,流通。
数字图书馆的优点:
1信息储存空间小不易损坏
数字图书馆是把信息以数字化形式加以储存,一般储存在电脑光盘或硬盘里,与过去的纸制资料相比占地很小。而且,以往图书馆管理中的一大难题就是,资料多次查阅后就会磨损,一些原始的比较珍贵的资料,一般读者很难看到。数字图书馆就避免了这一问题。
2信息查阅检索方便
数字图书馆都配备有电脑查阅系统,读者通过检索一些关键词,就可以获取大量的相关信息。而以往图书资料的查阅,都需要经过检索、找书库、按检索号寻找图书等多道工序,繁琐而不便。
远程迅速传递信息
3图书馆的建设是有限的。
传统型图书馆位置固定,读者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去书馆的路上。数字图书馆则可以利用互联网迅速传递信息,读者只要登陆网站,轻点鼠标,即使和图书馆所在地相隔千山万水,也可以在几秒钟内看到自己想要查阅的信息,这种便捷是以往的图书馆所不能比拟的。
4同一信息可多人同时使用
众所周知,一本书一次只可以借给一个人使用。在数字图书馆则可以突破这一限制,一本“书”通过服务器可以同时借给多个人查阅,大大提高了信息的使用效率。
经过搜索,我知道了数字图书馆是用数字技术处理和存储各种图文并茂文献的图书馆,实质上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它把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用数字技术存贮,以便于跨越区域、面向对象的网络查询和传播。它涉及信息资源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利用的全过程; 传统图书馆收集、存储并重新组织信息,使读者能方便地查到他所想要的信息,同时跟踪读者使用情况,以保护信息提供者的权益。从数字图书馆角度来看,就是收集或创建数字化馆藏,把各种文献替换成计算机能识别的二进制系列图像,在安全保护、访问许可和记账服务等完善的权限处理之下,经授权的信息利用因特网的发布技术,实现全球共享。数字图书馆的建立将使人们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通过网络获取所需的信息变为现实,大大地促进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中国少儿数字图书馆分为图书阅览馆、课程学习馆、游戏竞技馆、和家长互动馆四大部分,而另我没想到的是这本图书具有内容和学习课程均为翻页真实的图、文、声、像一体的互动式电子语音!我们在此能获得数字化时代的资源共享,体验教育技术和教育模式的变革,自由开拓、尝试、表达,实现主动、互动、能动的教学互长等许多功能。
由此看出数字图书馆确实十分方便。
我是一个爱书之人,经常会去图书馆“解解馋”,但是常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我有一本很想借的书,但是每每当我到图书馆时,它可能已经被借出了,让我遗憾万分,而现在有了数字图书馆,就可以减少我的课间时间,我可以在假期浏览我爱的书,这可真是太棒了。
我衷心的希望中小学的数字图书馆能发展地越来越好,中小学生们都能像我一样享受到数字图书馆带来的乐趣。
㈢ 图书馆会把每年教育部出台的文件做汇编么
文件是真的
事实是反的
作为学生,我感到愤怒。。。
禁止中小学办暑期补课班
随着回暑假临近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暑假不得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希望各方面关注青少年健康,保证中小学学生假期以休息为主。
希望学生假期能够参加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活动场地有限是个老问题。为了让中小学生有更多的活动场地,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在暑假期间将图书馆、文体场馆尽量向学生开放。同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共青团、科协等有关部门联系,争取社区的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向中小学生减用开放。
㈣ 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推荐书目大全哪个图书公司有可以寄一些样书吗
答:
你到你当地的新华书店,
或者当地的个体图书市场,
去问他们,他们都能帮助你定的。
㈤ 中小学图书馆规程,是由哪个部门颁布的
教育部颁布的。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 教基[2003]5号 200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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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求教育部发表的禁止中小学补课的文件
日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妇联要认真安排好学生暑期工作,组织好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把时间还给学生,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通知要求,一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规定,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二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丰富作业的形式。各地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丰富作业的形式,注重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更新作业的形式,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三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是做好社会实践活动。各地中小学和团队组织要利用暑期组织学生以“我为祖国服务”为主题,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和团队组织,可以利用暑假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夏令营等活动,使学生接受教育和锻炼。四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各地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严于自律,不进网吧;在家庭和学校上网学习、娱乐时,不登录、不浏览未成年人不宜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危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切实承担起家长的责任。五要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各地中小学要通过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鼓励学生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要向学生推荐一批富有教育意义、适合年龄特征的书籍,特别是反映新中国建立的艰辛历程、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光辉成就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的书籍。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定期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等资源,为学生假期读书提供服务。六要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开展暑期活动。各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积极利用自己和当地已放假的中小学的场所、设施,以及当地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开展各种活动,为学生提供多种可选活动项目,满足未成年人暑期多样化校外活动的需求。要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以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教育活动,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还可按照《文化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七要做好暑期学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中小学校要继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一次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教育。学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学生室内集中活动,要制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要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居住和活动场所的开窗通风,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室内场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八要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各地中小学校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学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种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预案,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通知强调,要密切与社区、家庭的联系,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中小学教师要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利用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引导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安排,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各地妇联要做好家庭教育宣传工作,结合2009年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开展,依托社区和家庭,突出家庭亲子自育、亲子互育的特色。使家长和儿童共同受益。通过组织暑期亲子活动、家庭伦理宣传、家庭读书活动等方式,促进家庭成员的沟通,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多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提供保证。 其中有你想要的内容哦,谢谢采纳,请具体参详通知要求2
㈧ 教育部发文如何打击盗版图书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程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图书馆。此规程自6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1日发布的规程同时废止。
规程要求,图书馆应当设专职管理人员并保持稳定性。图书馆管理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图书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中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此外,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图书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设立中小学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图书馆管理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与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规程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保障图书馆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等所需经费,在经费预算和资金保障方面应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㈨ 图书馆评估几年一次
一个地方和一个地方的不一样,有的3年 有的5年,发达点的城市2年就普查一次,依据什么我只能给你个参考资料了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以下简称《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和管理,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是我省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小学教育高质量、高水平的基础工作之一。各市、县(市、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根据教育现代化推进的总体安排,制定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首先要明确“十五”中后期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我省贯彻《规程》,加强图书馆(室)建设和管理,各地要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突破;
1.要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密切结合,要为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方案服务。图书资料的建设要从偏重数量增加向既重数量也讲质量的方向转变。图书馆(室)要调整藏书结构,要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着眼,提高有用图书资料的数量,精选新书、缩短更新的周期,并使不同类别的图书资料具有合理的比例。
2.要与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进程相协调。要重视数字图书馆的建设,重视电子读物的添置和使用。要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造图书馆(室),努力提高图书馆(室)信息化管理水平。
3.要适应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新形势。各地要根据布局调整形成的新格局,合理调整图书资料和图书管理人员的配置;要着重检查、促进布局调整后增容和新建的定点学校图书馆(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
今后每年省教育厅将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部修订了原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将执行《规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要根据《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把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作为教育图书管理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保证中小学图书馆(室)购买图书资料的需要。学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捐助。
三、中小学图书馆(室)的现代化是中小学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将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信息化建设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加强数字图书馆和图书资源中心的建设。对建有或在建局域网或城域网的地区,要以某个中心学校或教育部门网络中心为依托,建设图书中心,辐射周边学校,实现资源共享。
我部将征集评选优秀的中小学图书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向各地推荐,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采用。
四、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种读书活动,鼓励各地中小学图书馆(室)对社区、学生业余时间开放,提高图书的借阅率、使用率,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问题,保证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要重视和加强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整顿和规范教育图书市场,理顺和完善教育图书供应体制。在各地图书采购工作中,要采取招、投标方式,杜绝内定行为和个人行为,更不得强制配备。要把好图书质量关,杜绝盗版和质量低劣的图书流入学校图书馆(室)。
七、经济发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中小学积极开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图书的对口支援工作。把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图书收集起来赠送给贫困地区。并积极开展对贫困地区教师的培训工作,鼓励校际间开展广泛交流。
八、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图书馆(室)建设标准继续按“两基”验收标准执行;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向新《规程》相应标准靠齐;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按新《规程》一类标准执行,在图书馆(室)的管理、建设、使用效益以及图书馆(室)现代化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将其列为对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一项内容。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 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人员
第四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做好图书馆建设的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五条 图书馆负责人要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图书馆要设专职管理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
第六条 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 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 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 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配备。
第九条 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
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第十条 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
第十一条 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第十二条 图书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标准;期刊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第十三条 实行卡片目录的中学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图书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要设书名目录。
采用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方式的小学图书馆可不设书名目录。
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图书馆,计算机能够满足师生进行书目检索的,可废止卡片目录。
第十四条 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要开展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并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第十五条 图书馆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览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第十六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鼓励图书馆对社会开放。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重视和加强乡镇中心图书馆的建设,辐射周边学校,做到资源共享。
第四章 条件保障
第十七条 图书馆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办公桌椅、装订设备、安全设备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有计划地配置复印、声像、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图书馆要设置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电子资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
㈩ 北京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不少于多少小时
中小学图书馆(室)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内少于一本。容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对中小学校图书馆(室)管理作出规范。
图书馆应当把《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和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藏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合理配置纸质书刊。中小学图书馆(室)的藏书量要求,以小学为例,藏书量应为生均25册,报刊共60种,工具书、教学参考书共12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