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小学教育评价的内容
中小学教育评价可以拓展到教育的方方面面。在宏观层面,涉及教育目标、教育结构和教育管理体制等方面。在中观层面,包括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学校各项工作等。在微观层面则主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在小学教育活动中,学生发展评定、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课程和教材评价是最主要的评价活动。此外,诊断学校中存在的特殊问题,评价教改实验,评估学校的总体表现也较为常见。下面具体介绍三种主要的评价活动。
(一)学生发展评定
学生发展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它不仅是升学与就业指导以及因材施教的基础,还能帮助学生正确估计自己,了解和发展自己的特长。评定学生要考虑许多方面,最基本的有学业成就、行为表现和身体状况三方面。
(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
在小学教学中,教师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由于年龄小,小学生尚不具备很强的自学能力,他们的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业成绩都要受到教师授课质量的影响。上好每一堂课既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也是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大事。授课质量评价能让教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教学特点,了解长处与不足,从而扬长避短;也可以提供新老教师相互学习的机会,促进年轻教师的成长。
(三)课程和教材评价
课程和教材是教育评价中容易忽略的部分。事实上,课程是学校教学改革的基础,只有站在分析和评判教材的高度,才能使教学内容的安排更为合理。如果不从课程入手,教学改革很难深入。当我们评判学校教育重智轻能、批评教育质量不高时,可曾想到首先应该检讨的是课程和教材是否适当。
『贰』 简述小学教学评价的主要方法
简述小学教学评价的主要方法
(1)测验法。
测验法是一种常用的评价学生学业成就的方式,通过编制问题让学生作答并提供一定的标准。这种方法操作简单,信度和效度较高,因此使用的频率也比较高。
(2)量表评价法。
量表评价法是根据设计的等级评价量表来对被评价者进行评价的方法,这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绩效评估法。无论被评价者的人数是多还是少,这种方法都适用,而且这种方法评价的定性定量考核较全面。
(3)表现性评价法。
表现性评价就是让学生通过实际任务来表现知识和技能成就的评价。这种评价方式信度和效度比较低,学生的成绩可比性差,因此评价的公平性也存在质疑。
(4)轶事记录评价法。
所谓轶事记录,是教师对学生活动的观察所获得的有效事件的真实记录。轶事记录的最大优点主要是在于它描述的是自然情境中的实际行为,对于描绘学生最本质的行为特性可能有重要的帮助。
(5)成长记录袋。
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发展性评价。它除了帮助学生与教师了解学习与进步的状况外,对于学生自主性、反思能力、创造性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它的客观存在不仅反映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还可以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从而有效地克服评价标准单一、片面强调学业成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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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如何建立完善的小学教师教学评估评估制度
指导思想:
根据《教师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法规对教师考核工作的要求,不断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符合社会与家长对教师的更高要求,针对校长提出的“讲质量,创精品,争一流”治校目标,制定我校教师的评估条例。
评估意义:
1.教学行为符合学校的总体目标和价值取向。通过评估达到:追求工作质量,对工作要求不仅仅是做完,而是要做好,是要精益求精;形成精品意识,教师对每一项周期性的教学常规工作要精致化,向深度发展,不能停留在简单的重复上;力争一流业绩,在教学工作中要树立争先意识和业绩意识,业绩是教师工作态度的具体反映,是工作能力的明确指标。
2.符合学生的要求和利益。通过评估,使教师明确自己的工作使命,自觉履行教师职责,为学生的发展和成才努力创设有益的环境,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为学生尽心尽责。
3.为教师的发展提供帮助和建议。通过评估满足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总结和诊断教师的教学工作便于调整和改善教学方法,促进教师在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追求,获得成功。
4.体现教师的工作价值。通过评估比较公正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尊重教师的劳动,体现优质优酬的价值原则。
5.认真履行教学常规。通过评估,明确教学常规要求,提高每位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学校整体教学实力,使学校的教学质量处于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
评估原则:
1.过程性原则。评估不是终结性的,而是教师教学工作全程评估,评估注重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行为。
2.目标性原则。评估要体现学校的治校目标,教学要求。反映学校的工作导向,评估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3.激励性原则。评估要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成就感,发现教师工作中的成绩,肯定教师的工作价值。
4.公平性原则。评估要做到公平公正,关注每一位教师的工作,在评估的方法手段上尽可能科学合理。
5.民主性原则。评估要结合教师本人对自身的评价,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完善评估方案。
6.可操作原则。评估的指标要明白清晰,设计合理,便于操作统计,同时把定量与定性结合起来。
评估途径:
随机与定期相结合: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师学生评教,听课,查阅教案及察看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等等途径进行随机评估。在学期结束时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内容:
1.工作态度。遵守师德规范,理解认同学校的职责和目标,对工作积极认真,善于合作,热爱关心学生,富有进取心。
2.教学能力。掌握所从事教学的相关知识并不断学习深化,在实际教学中自觉履行教学常规,主动改善教学方法,课堂驾驭能力强,善于了解学生,不断发掘自身潜力。
3.教学业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家长比较满意。各级各类考试和竞赛取得优良成绩,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发表论著,在各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成绩优良。
具体要求见评估表中的指标。
评估人员:
由主任教师和教研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同时还有教师本人、学生及家长的参与。
评估方法:
1.学期结束前三周下发评估表由教师自评,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德育处会同教导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教师一学期工作进行评估。
2.评估小组或统一评估,或者独立评估各自定量,最后合计取均值。
3.每一项的分值均为该项目最高分值。
4.自评分为参考值,以考评小组评估为主。针对本学期特殊性的工作考评,有校委会议决定考评方案。
5.在一个评估项目中,如有重叠得分,取该项的最高值。
评估等级:
以评估教师总人数为基数,总分名列前20%者评定优秀A等。总分为20%者之后至95%之前者评定良好B等,总分为最后5%者评定一般C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严重教学事故者经校委会议讨论评定不合格D等。
后续措施:
评估结果与学期奖、评先、评职和聘用等挂钩。对评为A等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对评为C等和D等的教师要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评估材料作为教师业务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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