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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办电话

发布时间:2021-01-20 18:25:37

❶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深圳来市龙岗区教育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自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513室

联系方式:895519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18172;

传真:89551990;

负责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招生考务的是龙岗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悦安,除此之外程副局长还负责分管基教科、社管科、高等教育与国际化教学管理科、职成教科;负责基础教育、综合实践、德育、普法、高等教育与国际教育、职教、成教等工作;协助分管维稳、宣传工作。

❷ 深圳市招生办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各部门办公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办公室:82002000
市教育局工委办公室:82001515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82001525
市教育局计财审计处:82001530
市教育局高教处:82001520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82105658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82001524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
人教育处:82001516
市教育局德育处:82001514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82001528
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与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82001517
市招生办公室:82172680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82226839
市教育局产业办:82182680
市教学研究室:82293596
市电化教育馆:82237360
《深圳教育》报:82001515
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82254786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82001512

❸ 深圳小学学位申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政策,进一步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我市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相关政策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
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精神,严格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各区统筹协调能力,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
要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做好学位预测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经验,认真做好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资格验核和学位安排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做
好错峰报名和网络维护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联网审核
验证,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就读与免费资格验核工作。对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要及时报告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建
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和招生网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

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规范招生程序,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各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报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实行网上招生报名制度。对于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家长,各区可安排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五、全面推行积分入学办法

在全市义务教育就读资格验核的基础上,各区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要
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设置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
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积分实施细则要报区政府或新区管委会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做到三公开,
即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积分项目可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纳税年限、计划生育情况
等。积分入学细则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和编班行为

各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学校实行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七、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八、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并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源分流工作。2014年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方案。

(二)7月7日前,市局直属学校小学与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验证入学工作。

(二)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三)各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本区积分入学细则,要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宣传,注重运用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宣传,
同时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宣传。要组织召开幼儿园、小学家长会议,积极主动宣传,要联系社区工作站协助宣传,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宣传工作。

(四)7月1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小学一年级招生及新生报到注册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的初步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9月
15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脑,并提交给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下旬,市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10月底前,市、区教育部门对
执行“1+5”文件和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进行总结。

附件:1.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2.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3.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3日

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三)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传准备(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
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
的主要信息。

(二) 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三)学位申请(4月15日至4月20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1日至5月25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应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5月28日至6月10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六)检查核准(6月10日至6月15日)。

6月15日前,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七)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6日至22日)。

6月16日至22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基础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责任编辑:博尔思 教 育

❹ 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深圳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是:

http://www.szeb.e.cn/

❺ 深圳市教育局电话

骗人的,千万别上当

❻ 深圳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1. 深圳市教育局 地址: 新园路37号

    电话:(0755)82001533

  2.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地址:南山大道

    电话:(0755)26661667

  3.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地址:宝民一路

    电话:(0755)27785240

  4.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地址: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电话(0755)25666335

  5.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地址: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5楼

    电话:(0755)25228529

  6.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地址:清林中路213

    电话:(0755)89551993

❼ 深圳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深圳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为:0755-82661331

深圳市教育局的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二层。

深圳市教育局的邮编为:518035

深圳市教育局的传真为:88101500

(7)深圳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办电话扩展阅读:

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及高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政府(管委会)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评估监测工作。

五、推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❽ 求深圳宝安教育局电话号码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电话:(0755)2778524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地址:宝民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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