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制教育黑板报资料
名人名言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② 小学法制教育黑板报的资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大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③ 法制教育黑板报资料
教学目标:1.知道犯罪的构成和什么叫犯罪; 2.知道犯罪的两种形式; 3.通过学习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教学重点:理解掌握犯罪的条件
教学难点:理解两种犯罪形式中的第二种形式:不作为。
一、导入
1.安静的课堂、井然有序的校园,由什么作为保证呢?
2.校门口接送低年级的学生家长,都在校门口的两侧的什么位置?为什么要在这个位置等学生?又是由什么作为保证呢?
3.我校门口的马路上,有横过马路的斑马线,学生为什么要走他呢?
过渡: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学校的井然的秩序;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法律的作用这么大,我们要多学习一些法律,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很好的遵守法律。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我国宪法中的刑法。
二、学习:刑法
(一)、犯罪的构成
指行为人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个行为构成犯罪,必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犯罪客体
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
犯罪行为包括两种基本形式:
(1)作为:用积极行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2)不作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并且具有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而有意识的不实施该种行为,从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例如: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不作为违反的是刑法的命令性规范,即当为而不为。比如,负有扶养义务的行为人对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而情节恶劣的,就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看,我国刑法中的由不作为的行为形式实现的犯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在刑法上被称为纯正(真正)不作为犯,如遗弃罪等;一种是既可以由作为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的犯罪,在刑法上被称为不纯正(真正)不作为犯,如故意杀人罪、决水罪等。
3.犯罪主体
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是主体:
(1)必须是实施犯罪的人。(自然人或法人,但主要是自然人)
(2)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龄规定:
a.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对杀人、放火、重大抢劫、惯偷、投毒等严重犯罪行为负责。
c.已满16周岁,对一切犯罪行为均负刑事责任
d.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3)行为人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a.精神病人
b.又聋又哑的人:应负但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c.醉酒的人:应负刑事责任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所引起的结果的心理状态。通常指两种:一种是故意;一种是过失。
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构成的犯罪。
希望发生叫直接故意;
放任发生叫间接故意。
例如:直接故意犯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犯罪,如某甲想杀死某乙,用刀刺向某乙的心口,某甲明知这种行为必然导致某乙死亡,但某甲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某甲的这种行为就是直接故意杀人罪。
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如某甲欲毒杀其妻某乙,在其饭碗中投毒,某甲明知其妻在吃饭时可能会喂孩子吃饭而毒死孩子,但某甲毒杀其妻心切,放任可能毒死其孩子的结果发生。对于某乙,某甲是直接故意犯罪,而对于孩子,某甲则是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是故意犯罪,都将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
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结果。
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轻信的过失。
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认定为犯罪。
例如:所谓过失的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的过失实行行为共同构成过失犯罪的情况。比如甲乙二人共同从楼顶将物体推下,疏忽而致路人被砸死。甲乙二人高楼推物之行为,皆出于疏忽大意的共同过失,且造成了路人的死亡。这就属于过失的共同实行犯之情况。
意外事件:
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而是由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刑法上称是意外事件。
三、讨论交流
举现实生活中的事例,对照学过的条文进行分析。
四、总结:1.你学到了什么?2.今后怎么做?
④ 小学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少一些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
人让车,让出一片温情,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理解。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与车互相谦让,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死亡的人数,珍爱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生命得到保障,那就请您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珍惜生命 安全出行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该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⑤ 小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手抄报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很多人因为没有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发生后,轻者影响他人或是自己的健康,重者造成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同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伤害,在我们身边履见不鲜,受害者有大人和小孩。许多人上有老,下有小,有些人是家庭的支柱,事故发生后,因为没有了家庭的支柱,灾难就降临在孩子们身上,他们的孩子只有选择辍学,外出挣钱,来维持家庭的生活。
我们这一代都是独身子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家庭的精神支柱,是祖国的希望,“安全出行,健康成长”尤为重要。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安全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大声疾呼:安全我作主!
如果你是一个留心观察的人,你就会发现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前不久我看了一段关于一个家庭发生安全事故的录像,家里的父母上有两位年迈的老人,膝下有三个未成年孩子,生活一直过得很艰辛,父母想尽办法,终于找到了致富的方法:卖木材。这样,靠着父母卖木材挣的钱他们渐渐富裕了,自己买了一辆大卡车,雇用了一名司机,灾难却降临到这个家庭。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父母从木材交易市场坐着自己的大卡车回家,因为实在是太晚了,加上道路崎岖,司机的睡意也来了,父母们在车上睡得正香,母亲手上还拿着给女儿织的毛衣,不幸的事发生了,司机想让后面的那辆小轿车,把车子向左拐了一点,正好撞上了迎面开来的一辆大卡车,车上的几个人当场死亡,父母也死了,大女儿只好辍学,到一家纺织厂去打工,来养家糊口,他身边所带的只有一张父母的照片,大姐只要一看见它,就会伤心流泪。春节大姐回家,为两个弟弟买了衣服,自己却舍不得买,昔日的快乐没有了,那是因为没有了父母……
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破坏了,其实只要父母能先想一想黑夜里在崎岖的山路行车是多么危险!如果司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更强些,又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呢?难道安全不是由自己作主吗?
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都比较娇气,安全意识不强,有些父母麻痹大意,往往把安全抛到九霄云外,事故发生后又后悔莫及,如果每个人都把安全放在第一,时刻想着:安全我作主。我们的家庭和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1、注意交通安全。在休息或放假时,有的同学可能要返乡,有的同学可能要跟随父母亲去旅游等,都难免要和交通打交道。所以,我们首先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船),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追逐,不准骑自行车,路上行走要注意安全,遵守各项交通规则。
2、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饮食卫生关系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家里或者亲戚好友家里可能会做许多丰盛美味佳肴,同学们可不能贪一时之好吃,大吃特吃,要注意适可而止,不能暴食暴饮。乡下的同学,特别要注意不能喝生水,不吃不干净的食物,不去摘山上的野果,外出旅游时,购买食品要注意看清“生产日期”,不要买过期食品,更不能买“三无”食品。
3、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首先你们要记住两个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到危急时刻要学会打相应的电话。同学们千万不能去玩火或者到郊外野饮,不要私自到江河、水库中玩水,不要进入营业性的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4、行走的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在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5、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6、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在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安全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健康、家庭幸福,请大家牢牢记住“安全第一”这句话。
⑥ 安全法制教育黑板报水粉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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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有一张,不知道是不是你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