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学 特邀行风监察员工作管理制度
我们鲁西监察分局(原济宁办事处)现有职工21人,内设4个科室,管辖涉及3市12县(市、区)、6个矿业集团公司的57对矿井,2004年原煤产量8200万吨,占全省煤炭产量的近60%。自2003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绩效的新路子,制定了《主管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主管监察员制度。
主管监察员制度,就是将辖区煤矿划分到每一位监察员,赋予他们监察职责,要求他们熟悉主管煤矿的基本情况,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安全薄弱环节和监察重点,审查图纸等基础资料,负责制定监察方案,提出监察处理意见,做好执法情况的记录、收集、整理、统计、传递和落实,并建立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监察档案,全面落实主管矿井的安全监察工作。主管监察员的职责明确了,他们与分管煤矿的经常性联系相对多了,而且独立执行任务的机会也多了。为加强对主管监察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我们坚持从单位实际出发,不断创新,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保证了主管监察员制度的实施,促进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辖区煤矿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在2000年-2003年分别为0.97、0.43、0.27、0.14的基础上,2004年降到了0.1以下,杜绝了三人以上重大事故。与成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当年相比,辖区煤矿数量增长了一倍,原煤产量翻了一翻,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了9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把好教育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水平,防止思想上的蜕化变质,基础在教育。分局领导始终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加强全体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出发,以“为民、务实、清廉”教育为主线,立足“三个坚持”,把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引导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上来。
一是坚持日常教育不断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立足于当前,着眼于长远,贴紧实际,贴紧人的思想脉搏,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执法监察和廉政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廉政教育“常流水、不断线”。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对全体监察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每月印发一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材料,发给每位监察员。同时要求人人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体会,从中选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体会文章,适时召开座谈会进行交流。2004年,先后召开座谈会5次,交流体会文章30余篇。在工作忙时,要求大家见缝插针,挤时间学,分局领导有机会就讲,几分钟不嫌短,几句话也不嫌少,特别对主管监察员下矿监察,坚持做到“两个同时”,即在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强调廉政规定要求,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汇报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在实践的考验中不断深化。在安全生产整顿验收期间,一个地方国有煤矿的主要领导同志想请求通融,希望在验收时高抬贵手,给主管监察员送现金2000元,被当场拒绝;之后该矿领导利用春节走访之机,再次送给办事处2万元现金,请求予以照顾,又被严词拒绝。有的煤矿为了其违法行为免受查处而说情送礼,有的为了验收得高分、争个好名次、获得好政绩不惜重金,但都被一一谢绝。
二是坚持专题教育多样化。我们坚持一季开展一个专题教育活动,注重全员参与,做到了“四学四重”,让监察员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学业务强素质,重监察质量的提高。一季度,开展了“学习型队伍”的创建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双师型”(总工程师、律师)的复合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自觉学习、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理念,致力于转变思维观念、改善心智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了安全监察的说服力。学作风守纪律,重监察执法能力的提高。二季度,开展了全封闭式的全员军事训练,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培养严谨务实、反应快速、执法有力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安全监察的高效率。学先模塑形象,重监察责任的落实。三季度,积极拓展教育方式方法,组织参观孔繁森纪念馆,聆听党的好干部勤政为民感人事迹介绍,接受正面教育,增强了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学法规强自律,重监察行为的规范。四季度,开展了全员学习法律法规活动,并进行了全员测试。同时组织到监狱参观,从犯人忏悔的泪水中接受警示教育。每一专题活动结束后,我们都专门组织进行座谈讨论,谈感想、谈体会、表决心、鼓干劲,监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特别在学习参观孔繁森纪念馆后,大家一致认为:楷模的事迹催人泪下,楷模的精神催人奋进。应该始终以楷模为榜样,肩负起煤矿安全监察的重担,无愧于人民的重托,保护好煤矿职工的生命。
三是坚持重点教育敲警钟。为了把好重点教育关,坚持做到“三围绕三坚持”:围绕关键时刻,坚持制度规廉。在元旦、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都重申《廉洁过节十不准》、《不准接受吃请的规定》、《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等,使党员干部过“廉节”。2005年春节期间,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4〕29号)的要求,向辖区各煤矿企业、中介机构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传真,谢绝辖区各煤矿企业、中介机构到分局走访拜年,要求各煤矿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们也没有到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走访。围绕把握好“第一次”,坚持任前谈廉。万事始于初。在对主管监察员进行调整时,对所有调整的人员坚持任前谈廉,使监察人员能够慎重地对待“第一次”,过好“第一关”,迈好“第一步”,我们按照《廉政谈话的规定》、《干部诫免谈话的规定》,打招呼,提要求,“约法三章”。围绕监察人员“三圈”,坚持家庭助廉。我们在监察人员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加强了对监察人员八小时内外“工作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的管理和监督。
二、把好制度关,落实廉政责任
我们按照“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目标要求,注重遵循规律,把握实际需求,建立完善制度,坚决予以落实,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发挥作用。
一是建机制,立规矩。为了落实好职责,我们首先建立了自身的工作规范,相继界定了工作范围,工作职责,量化要求,细致考核以及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监察档案等20余项具体职责。其次,为了从机制和体制上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克服关系网、人情债的困扰,实行了两项制度规定:对来自原煤矿的主管监察员实行执法监察回避制度;对所有主管监察员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去年初,我们将所有主管监察员进行了大“换防”。通过机制的灵活有效运转,广大主管监察员的使命感、压力感、责任感明显增强,执法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全年监察矿井199矿次,平均每矿3.49次,监察覆盖率达到100%,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罚款115余万元。
二是赋责任,导行为。我们建立了“一状一卡一登记”的廉政责任制。“一状”,即每年元月一日第一件事,是分局负责人——科长——主管监察员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涵盖了中纪委、国家局和省局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半年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一卡”,即“廉洁自律提醒卡”,将中纪委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局的“九个不准”、省局党组的“八条要求”和分局的“三项纪律、八项注意”印制成卡片,发到每一位主管监察员,并制作成牌板上桌上墙,时时提醒,自觉遵守。“一登记”是,每个主管监察员下矿执行监察任务,回办事处不管是否拒收或接受监察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或纪念品、超标准接待等情况,均要填写廉政登记表,如实申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实行被监察单位负责人和同行人员在监督人员栏中签字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去年共收到廉政登记表246 份,登记上缴礼品、礼金折价6万多元。
三是重实效,严落实。我们认为,制定制度要讲求切实可行,落实制度要讲求雷厉风行。具体过程中,我们坚持立足一个“实”字,突出一个“效”字,紧紧围绕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性质,不断增强制定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使制定的制度既具有普遍约束力,又能经过努力达到规定要求。牢固树立起“只认制度不认人”的思想,始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为订立制度摆样子,不为突破制度开口子,不为落实制度讲情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不可违反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强制力。针对国家局通报的执法监察问题,我们多次召开座谈会,客观分析自身问题与不足,研究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的专项规定,成为全体监察员自觉遵守的准则。在每次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期间,都下发专门文件对评估期间的廉政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并填写《拒收、收受礼品情况登记表》和《食宿登记表》,评估结束时由被评估煤矿负责人签字确认,促使廉政规定落到实处,杜绝了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把好监督关,规范约束行为
权力失去监督就会导致腐败。面对主管监察员权力与责任的加大,为了保证主管监察员廉政勤政,保证主管监察员制度的顺利实施,我们通过开辟“双渠道”,实施“双到位”的方式和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收到了明显效果。
开辟“双渠道”——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开辟自身监督渠道。我们高度重视和发挥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民主议事的程序、原则、方法、规则,对万元以上大额度罚款,都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实行执法处罚告知与最终处罚相分离的制度。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笔录,需要实施处罚的现场告知,回分局后向领导报告,另派专人调查核实后,再集体研究实施处罚,较好地解决了监察人员“自由裁量权”问题。
二是营造良好的氛围,开辟社会监督渠道。我们为所有煤矿送去两块服务牌。一块写着“为职工的生命负责”,另一块写有“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让煤矿职工既监督企业管理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也监督主管监察员的执法行为和廉政行为。我们在每个井口设立了执法公告栏,定期公开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各种举报,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筛选受理,并严禁泄露相关内容和举报人,让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我们结合实际,广泛采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实行政务公开等途径,主动征求和接受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煤矿企业对监察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监督,多方面、全方位地掌握主管监察员的廉政动态,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
实施“双到位”——
一是履行监督职责到位。我们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对危及安全的事再难也不放过,得罪人的话领导先说、遇到困难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碰到钉子领导出面拔,隐患不除不罢休。一县属煤矿,既有高瓦斯区、又有硫化氢气体涌出,同时还存在着煤层自燃引发的火区,安全管理难度非常大。但该矿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存在着突出的矛盾,造成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得不到很好落实,安全管理局面混乱。主管监察员在安全监察中发现这种情况后,立即向分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分局领导分别与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进行通报,指出班子不团结给煤矿安全生产埋下了重大的事故隐患,如不及时处理,随时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建议尽快对该矿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市政府非常重视,两次派督察组,督促、协助县政府解决了该矿领导班子的问题,对董事长、书记、总经理进行了大调整,使该矿安全工作有了组织保证。
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到位。一起大事故往往缘于看来不起眼的安全隐患。同样,廉政建设无小节,对不廉洁的小事放松,就会酿成大患。对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不”:一不小视“苗头”问题。对出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去年10月,分局领导听到个别同志有向辖区煤矿企业推销产品意向的反映,就及时找其谈话,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前。二不近“酒桌”。我们要求主管监察员到矿监察50公里以内的必须回到单位就餐。由于下井延时或路途遥远,不能返回的,一律吃工作餐,不让企业有关领导陪同。在到一煤矿监察时,集团公司一领导专门赶到矿上陪餐,但由于监察员的拒绝,使其认为办事处的同志不给面子,不近人情。之后,该监察员专门打了电话,说明我们的规定,消除了误解。该负责人感慨地说,“有的检查我们不陪,人家有意见;而监察分局检查,陪都不允许,这支队伍我们信得过”。三不搞“下不为例”。在执法监察中,有些单位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变换手法,以种种理由向监察人员送纪念品,我们都一一回绝,决不开口子,不收第一回。一次,因主管监察员对一矿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该矿矿长当面送礼被拒之后,以为送的“面”小了,主管监察员不敢收,就带着20套西服券送到分局搞“全面覆盖”。对此,我们给予坚决拒绝,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几年来,我们围绕实行主管监察员制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机制健全、运作规范、效果明显的工作格局,锻造出了一支严格执法、不畏艰难、不徇私情、不畏强势、特别能战斗的廉洁勤政队伍,塑造和维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良好形象和威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实行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过程中,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超前预防,更加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