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学校营养餐计划
2011年,民间发起的“免费午餐”公益活动引起了全国对于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吃饭和营养问题的关心。为此,2011年10月,中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2年6月14日,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以确保学生“营养餐”计划能有效实施。实施细则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
Ⅱ 小学的营养餐实施方案是什么
宣传方式:利用校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动员。
供餐对象:本校共有2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117人。
供餐形式:外包企业供餐。
供餐范围: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为每个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做到膳食结构合理搭配,营养均衡,按计划供给学生营养餐,切实保证数量和质量。
具体措施:
供餐企业每天上午7:30把每天营养餐配送到各班。
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签收分发给学生统一在教室就餐。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50---8:10进行供餐。
就餐结束后,同学们把垃圾统一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Ⅲ 小学营养餐实施方案
孝义镇中心小学“营养餐工程”
实施方案
为改善全镇在园幼儿和小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商办字[2009]7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我校实施“营养餐工程”。为确保“营养餐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一个鸡蛋一杯奶,强健商州下一代”为主题,通过定点招标采购,按时配送发放,改善农村幼儿园和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合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
2、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创造条件、全面推开的原则。
3、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4、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5、坚持广泛宣传,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中心小学实施“营养餐工程”,在校的所有幼儿和小学生供应牛奶、鸡蛋、面包、糕点等必须的营养食品,由学校科学搭配食谱,每天以实物形式直接配发给学生食用。
四、补助标准和资金筹措
“营养餐工程”配发标准目前按每生每天1.5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1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315元。补助标准随市场物价重大调整而变化。
所需资金由家长承担1/3,其余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1/5,区财政承担4/5。对特困学生免费发放。特困学生指父母双亡、单亲、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确无经济来源的学生,家长承担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五、具体操作办法
1、做好宣传,使这项惠民工程家喻户晓。与学生家长签订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确保资金到位。
2、资金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教育局依据资金分担比例和区上上报的补助人数算账,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将本期补助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区。区财政将市级补助资金和本级应承担资金全部纳入“教育经费特设专户”,按照补助标准和人数每学期分两次(学期初和学期中)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农村学校教育经费专户,每月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下,各实施学校将家长承担的1/3“营养餐”费用按学期收取,给家长出示收据,建好专账,并且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各校要记录好平时学生食用“营养餐”情况,每学期和家长至少结算一次。
3、确定供应方案:“营养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面包)由区教育局牵头,区政府采购中心、监察、特价、食品监督、卫生等单位直接参与,确定品牌、价格和数量。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在正规生产厂家(食品供应商)中进行公开招标,至少确定2个厂家或供应商,每学期开学前十天内签订一次合同,并将供应商名单送工商部门备按。鸡蛋由中心校组织采购,采购时至少要联系两到三家供应商,会同财政所、工商等部门,确定鸡蛋供应商。采购鸡蛋时要按斤报价,平均每个鸡蛋的价格不能超过0.5元,并要和供应商就鸡蛋的质量、价格、配送、服务等方面签定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餐”食品及时配送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鸡蛋每周至少配送1次,学生食用面包等糕点食品每周至少配送2次,送到的食品必须在保持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负责鸡蛋等食品熟用的加工,确定专人管理和发放“营养餐”食品。
六、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全镇幼儿园和小学实施“营养餐工程”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孝义镇中心小学‘营养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审定人数,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2、专帐专管,确保资金需要和专款专用。
3、定期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和质监部门负责对少年儿童“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定期开展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4、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5、监察部门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行政监察。
6、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宣传报道工作。
7、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落实责任,确保食品的保管、储藏、加工程序科学性强,操作性强。
8、学校负责落实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及时统计上报自愿享受“营养餐”的人数,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度、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同时各实施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食用“营养餐”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备好给学生开牛奶袋的剪刀,及时收集新增的垃圾,培养学生饭前洗手的良好习惯。在实施中,不能挪用、浪费资金,不准备克扣实物。
附件:孝义镇中心小学“营养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