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戏曲进校园活动有哪些
(一)组织优秀剧目演出。
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及学生身心特点,选择优秀、经典的戏剧艺术作品,由省、市、县(市、区)三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赴各级各类学校演出。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生课外活动时间,积极邀请组织国家级中央民族乐团和中央戏剧学院、省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市县艺术院团等有计划的赴县市区中小学校演出秦腔、话剧、交响乐、歌剧、芭蕾舞、民族民间音乐歌舞、地方戏曲等经典作品。
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邀请戏剧艺术专家开展艺术教育专题讲座,引导学生走进剧院、走进美术馆等参加欣赏音乐会、艺术精品展、重点剧目演出等活动。
组织优秀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和地方艺术院团开展赴辖区学校演出交响乐、民族音乐、舞蹈、戏剧和戏曲等活动。
(二)列入课程计划。
遵循国家课程要求,积极探索戏剧教学进课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要分别按照《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的要求,开足开齐有关戏曲文化的课程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咸阳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新增地方课程课时学分安排的通知》要求,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好“地方戏曲”和“电影艺术与欣赏”等课程。
(三)开展教师培训。
加强师资培训,依托高校、专业艺术院团的戏曲、话剧、歌舞剧等专业专家,采取市、县、校三级培训,对辖区有特长的教师、音乐舞蹈教师进行戏剧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教学技能。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戏曲、话剧、歌舞剧等专家、优秀骨干教师,开展音乐舞蹈之类教师培训,增强教师的戏剧专业知识和组织戏剧类课堂教学的能力。
要选派市级优秀骨干教师,为县、校艺术类教师开展县级培训,力争让每个艺术教师都能接受到戏剧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组建戏剧社团。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所在地区戏剧种类现状和学生戏剧爱好、专长实际,建立不同剧种的学生戏剧兴趣小组或戏剧社团组织,为校园戏剧群体和个人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利用音乐课、大课间、活动课以及第二课堂组织学生进行戏曲唱段的学唱。
鼓励中小学校聘请戏曲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确保每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戏剧知识讲座,传授戏剧艺术精粹,进行戏剧文化知识普及,推动校园戏剧兴趣养成,并鼓励开展校际交流合作。
(五)培育戏剧特色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课程建设、戏剧演出、普及教育、社团建设、特色活动、成果展示、幅射带动等内容建设,努力创建戏剧工作特色学校和工作基地。
(六)举办戏剧成果展示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经常性开展校园、校际戏剧表演活动。
在各县校集中展演的基础上,举办每年一次中小学校戏剧展演活动,不断推出戏剧新人新作,繁荣校园戏剧艺术,要将优秀人才纳入“艺术小人才”、“艺术特长生”选拔范围,全面展示全市学校戏剧教育教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