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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营养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05 15:29:35

A. 为什么要实行学生营养餐计划

据教育部2010年统计数据,中国农村地区义务制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和初中)在回校生总数已答经超过7000万人。其中3000多万是寄宿制学生,其中75%以上集中在中西部贫困地区。而这些寄宿制学校普遍存在食堂硬件设施缺乏,卫生状况差,营养严重失衡等问题。难以满足正在发育期的青少年成长需要。详情推荐:http://vic.sina.com.cn/news/27/2010/1009/21673.html《农村学校厨房和学生营养状况调查报告以及有关问题的解决路径分析》

B. 中小学生的饮食与营养

早饭很多人在外面吃,午饭在学校吃,这两顿一般就得有啥吃啥,

晚饭嘛,父母一般都版会搞得比较丰盛权,大多就一个孩子,还不得宠着?但是,一般家庭
给孩子吃的还是比较均衡的。

只有少数人家,给孩子吃的太过“荤”,大鱼大肉的伺候,忽视蔬菜,造就一批小胖子,尤其男孩居多。这个情况还是要加以教育改善的。你可以考虑下这个议题。

C. 小学生营养餐计划

应多吃豆类 鱼类 谷类食品。早上应喝一杯牛奶 半个水果 或一个煎蛋之类的。晚餐应少吃。

D. 小学生营养餐

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主要为食堂加餐和课间加餐,食堂加餐指午餐时由学校食堂免费为学生提供一份荤菜,课间加餐是指课间操时间免费为学生提供一包学生奶加面包或其他食物,价格均是每生每天3元。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需根据学校提供的食物品种单独交费,交费标准由各学校按成本补偿原则,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核算确定饭菜价格,原则上应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郧县农村学校学生伙食费的收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刷卡制,即学生自己选择食品按价刷卡付费,一种是定餐制,即学校食堂根据大多数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制订一个比较合理的伙食费收取标准(小学每生每天大约在7.5元左右),并根据费用标准制订食谱,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的饭菜。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后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学生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因国家、省和县财政对学校食堂没有专项经费补助,食堂经营由学校实行自收自支管理,为了降低成本,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学校食堂一般聘请的炊事人员相对较少(平均80名就餐学生聘请1名炊事员),因此会出现早餐品种比较单一的现象,如您所说的“早上只有包子稀饭或包菜面条”,今后我们会要求学校食堂尽量满足学生对食品多样化、营养化的需求。
郧 县 教 育 局

E.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7年多少万学子受益

2011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计划实施7年来,全国共有29个省市(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631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达3700万。2018年6月27日,教育部在贵阳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组织各试点省、地、县疾控中心,与各级教育部门密切配合,从2012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测评估,收集22个省699个国家试点县的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及其相关信息。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学生营养室副主任张倩介绍,通过连续监测,试点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有所改善。2017年,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高1.9厘米和2.0厘米,平均体重多1.3千克和1.4千克,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其中,12岁和13岁儿童的平均身体和体重增长最为明显,这一年龄组也是从2012年小学一年级入学以来,到目前一直受惠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年龄段。

目前,我国的营养改善计划已经覆盖了整个义务教育阶段,下一步是否将延伸到学前教育阶段?对此,何秀超说,义务教育是重中之重,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是符合我们国情的。将学前教育阶段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现在还有一定难度。目前,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也在进行积极探索,争取将营养改善计划“扩面提质”。

来源:新华网

F. 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有哪些重要意义

⑴地位:①百来年大计,教育为本。源教育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②实施该计划,有利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国民综合素质。

⑵权利:①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我国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受教育权。②生命健康权是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保护其生命健康权。

⑶公平:①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教育公平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公平,而当前我国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教育水平落后,农村在校学生就餐困难。②实施该计划,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

⑷未来: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

⑸执行:实施该计划,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G. 什么是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办发[20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间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启动国家试点。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 (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市)并分县(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二)支持地方试点。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地区,各地应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改善就餐条件。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加强建设改造工作监管。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五)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购买供餐服务、个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县 (市)级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的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农村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很薄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检、工商、宣传、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关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本地区、本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供餐机制。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供餐模式包括学校食堂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地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
(三)严格规范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 (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加强营养教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有关学校要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宣传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要及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H. 国家中小学生营养餐全年多少天

: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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