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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教育局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03 10:01:54

㈠ 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

本地的需要身份证 户口本 房产证,疫苗本,外地的还需要大人的居住证 ,租房合同或者房产证 社保证明 劳动合同,还需要提前备案等

㈡ 鄞州区教育局2016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小学一年级需要哪些证件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你的描述 有以下方案供你参考

4月5日,鄞州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6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公示文件,就即将发布的义务段招生政策进行公示。鄞州区教育局表示,2015年预告过的有关于房产单证生的调整政策今年正式实施,总体变化不大。
“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入学政策有调整
义务段学校招生文件提出,鄞州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段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政策,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坚持初中、小学“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优先安排入学。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镇乡(街道)户口(其中户籍证明、房产证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户籍(户籍证明、房产证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学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镇乡(街道)义务段学校须严格按下列顺序进行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1)、(2)、(3)类适龄儿童、少年,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学区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同批次招生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由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入学。
跟往年相比,文件对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的入学政策进行了调整。今年的文件要求,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当房产对口学校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到房产对口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中河街道可能会出现单有房产生不能接纳的情况。”鄞州区教育局表示,中河街道的小学适龄户籍儿童呈爆发式增长,仅去年最后一季度,迁入中河街道超过200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河街道的适龄户籍儿童就已达到了1574人,超过了辖区内5所小学总的招生计划数。堇山小学、华泰小学的部分户籍学生将按照入户先后顺序接受调剂。
初中招生也同样面临这种状况。今年中河街道4所小学毕业生(堇山小学无毕业生)达到了1101人,超过了鄞州实验中学、宋诏桥中学的可接纳能力,部分有房无户的毕业生将要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者接受调剂。
根据省教育厅新的规定,今年小学、初中班额上限比往年增加了5人,分别是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
户籍在中河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北的到宋诏桥中学报名,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南的到鄞州实验中学报名。
原在外学区小学借读现要求回本学区就读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初中报名,学生学籍档案资料按规定程序流转。
在鄞州区借读的宁波大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要回户籍所在地初中读书,需填写《2016年鄞州区小学毕业借读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申请表》(详见附表),并将申请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6月1日至6月8日上交到鄞州区教育局3115办公室审核。
根据2015年的预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由所在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高层次人才子女、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子女、军人子女等入学政策与往年一样。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需要提供四证,手续有所简化
由于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今年,鄞州区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多个环节有所简化。
根据发布的《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6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2016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鄞州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2. 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3. 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4. 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今年,鄞州区对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条件有所放宽。文件要求,全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的社保截止日期可放宽到6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不足时,允许其招收符合鄞州区入学条件的其他镇乡(街道)外来工子女。
在招生范围上,今年也扩大到全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甬教﹝2015﹞346号文件精神》,镇乡(街道)在安排接纳符合条件的外来工人员子女就学时,如学校尚有学额的,可招收父母暂住在鄞州区一年以上,工作在宁波大市内的其他县市区,在宁波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符合宁波市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鄞州区大力推进学校建设 缓解入学压力
为缓解入学压力,鄞州区进一步统筹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潘火德培小学、横溪镇中心小学、中海实验小学、章水镇中心学校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推进孙马区块学校、堇山小学二期、潘火实验中学、长丰区块小学建设,扩建甲南小学、金家漕小学、钟公庙中学,启动中河初中、首南三小建设,新建(改建)潘火街道中心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
不懂追问,望采纳,你的采纳是我答题的动力。

㈢ 2016年小学报名后、教育局需要审核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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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26-28日 年龄在6岁半到7岁 要持户口本,有分地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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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26-28日 年龄在6岁半到7岁 要持户口本,有分地区性

㈣ 宁波市海曙区 小学入学时,若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一般到哪些学校

一般地段生到对应小学,外地生教育局统一安排。中学对应小学。也就是说小学毕业升入相对应中学

㈤ 2016年小学一年级一个班的人数多少教育部门是怎么规定的人数太多了该怎么处理

我儿一年级班学生数69人,国家有没有规定?

㈥ 宁波市海曙中心小学入学规定

宁波市海曙中心小学 海曙中心小学(吴剑鸣外国语学校)位于宁波市的政治、经济、化中心,是一所百年老校。学校“高质量、严要求、有特长”的传名扬省内外。几十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育,先后获得了全国语言文字先进集体,省文明学校,省、市军警共建文明单位,省、市电化教育先进集体,省、市实验先进集体,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市示范性文明学校,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现在全校有36个班级,67名专职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师35人,占教师总数的52.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4人,占教师总数的50.75%,有省教坛新秀、省优秀教师4人,市区教坛新秀22人,市教坛中坚1人,市区学科带头人5人。有一支较为精良的教师队伍, 使学校的教育质量几十年名列宁波市的前茅。海小毕业生分布宁波市各个中学,学生的自主学习,高效学习,可持续发展的学习能力得到了这些学校的高度评价。
学校已转制,性质为全日制国有民办小学。
学校定位: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育设施,为每一个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健康、和谐发展服务,为他们打下终生发展的坚实基础。我们希望通过3—5年的不懈努力,把海小办成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小学。
教育理念:“以诚为本,达成之的”。“诚”,即:诚诚恳恳搞好教育事业,诚心诚意为学生、家长、社会服务。“成”,即: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使教育成功,学校成名。
硬件建设:学校将在2—3年内使硬件建设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扩大校园占地面积8亩,增建一幢教学楼(5000多平方米),新建200米塑胶环形跑道;建立校园网,并实施家校联网,新增多媒体教室、学生上网教室、电子阅览室。
软件建设:
1、教师队伍。向社会招聘在小学教学中有丰富经验, 颇有建树的各科教师,同时注意教师后备力量的培养。
2、课程设置。贯彻国家关于初等教育的标准, 强化核心课程,开设校本课程。从一年级开始开设英语口语训练,计算机技能,智能开发,心理辅导及各类艺术课程。建立起能充分体现教改传统,具有时代特征的面向二十一世纪人才要求的课程体系。
3、教学模式。充分体现以认知方式的建立, 思维能力的培养为核心的教学观,既保留班级上课制的长处,又使教学兼顾学生个别差异,探索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学生健康心理养成和个性健全发展的新
颖教学模式,为学生终生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4、教学质量。我们将实行年段教育质量承诺制, 使每个年段的教育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5、实施家长参与计划。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向家长开放,开放日可以听任何课程,检查学校各个公共场所,加强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真正作用,使其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参与。
我们怀着对教育事业的新期待,以极大的热情迎接第一批新学生和家长的到来,同样热情欢迎关注该校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到来。

㈦ 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局作了哪些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义务教育法》提出的法律要求,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近两年来,我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破解择校难题。教育部专门下发文件,对小升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各地要把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纳入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作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具体行动,及早谋划,强化措施,抓紧抓好,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二、规范管理,实行阳光招生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省辖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升初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和《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大力度,认真解决公办学校择校及乱收费问题。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控制在10%以下。对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要严格控制择校生。学校不得以跨区域招生为名收取择校费。
2、严格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或实验班的招生管理。按照国家的要求,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或单位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已批准招生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规模、范围和方式进行招生。原则上今后不再审批新增特长班或实验班,已经批准的,到2016年特长生招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可进行特长方面测试,不得进行文化课方面考试。严禁学生入校后以文化课考试成绩分实验班和特长班。如有违规的,取消实验班、特长班招生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3、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从今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以及其它任何单位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拨学生。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报省辖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防止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大招生规模。公办、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时间均必须放在小学放假之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按照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对本地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制定规范管理的具体办法。
4、严禁“奥数”等培训、竞赛行为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挂钩。凡有“奥数”等培训、竞赛行为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者,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必须严肃查处。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参加学科竞赛。
5、坚决禁止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以下简称“占坑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加大要对本地举办“占坑班”行为的查处力度,无论是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还是培训机构的此类行为,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治理,切实解决由此带来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问题。
6、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分配教师和学生,不得举办重点班或快慢班。
7、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少校际间办学水平的差距,解决择校难题,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要因地制宜,将老校与新校、强校与薄弱学校均衡划分,统筹管理,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推进学区内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均衡配置,促进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全面提升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8、采取得力措施,逐步消除大班额。大班额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此有强烈意见。大班额问题反映的是城镇教育资源不足。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要求,加快城镇学校规划建设,对解决大班额问题要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尤其是尽快解决超大班额问题。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查处力度。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厅每年秋季开学后,将对部分学校招生、择校等问题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通报。
3、加强宣传。要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媒体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体介绍活动,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及学生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㈧ 宁波市海曙同济小学外地户口能报上名吗

一、宁波市海曙区同济小学外地户口能报上名。

二、《海曙区教育局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申请在海曙区入读小学,其父母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海曙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截至2015年4月30日,与海曙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在海曙的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5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3)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15年4月30日,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4)父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超生现象并持有当年度户籍地计生部门颁发的,经暂住地计生部门查验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报名录取规定。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网上预报名,初审符合条件者,可持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入学。

3.外来务工人员已在海曙区外六区内(含高新区)购有自住房,其子女不再适用流动人口招生政策,海曙区将不再安排入读本区学校。

㈨ 2016年孩子上小学需要哪些条件

2016年孩子上小学需要的条件分两种情况:
1、孩子户籍在当地学校服务区域版内的: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权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孩子就要按时入学,注册时要带户口簿。
2、孩子户籍不在当地学校服务区域内的,除了要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年满6周岁,还要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注册时要交相关的材料: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身份证、一年前已经办理的暂住证、户口簿、接种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产证)等。
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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