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喜欢的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 ——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朱德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毛泽东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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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五年级作文《这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一滴水的智慧。这本书中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家庭也离散了。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一位老父亲。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一位算命先生叫啊过去算命,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将来一定会成功!”年轻人喜出望外,他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努力吧!孩子,你一定能成功!”年轻人立刻精神饱满,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第二天大早,年轻人便出去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认真工作,最后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也很自豪,但是,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能躺在床上,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说:“其实当时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得,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抱头痛苦不已,老人也在这时便悄悄离去了。
这段故事下面有一段默想:“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这本书中的道理很多,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却很容易使人理解,它告诉了我许多人生感悟。
或许这本书在课堂上不大有用,但是这本书一定可以医治任何一个人的心灵疾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简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
主人公简.爱父母双亡,被她的舅妈收养,但她的舅妈对她比仆人还差。而简.爱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刻苦的学习成长为一名教师。后来还成为了贵族罗切斯特养女的家庭老师。最终简.爱质朴善良和智慧得体的谈吐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心。当他们准备结婚时,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室,道德和自尊的力量使简.爱离开了。当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向简.爱求婚时,简.爱拒绝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心里还有罗切斯特。于是决定回去找他,但得到的结果是罗切斯特已不再贵族,并且为了救摔死的妻子残废了。而此时的简.爱已意外得到叔叔的遗产。也算是有钱人了,并且有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爱着。但简.爱仍然选择和罗切斯特结婚。
简.爱曾说过:“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简.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大家都是平等的。她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人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如果开始她没有那份独立,放弃道德,尊严与有妻子的罗切斯特结婚。开始有金钱与地位的新生活。那么简就不是简了,她就跟向社会屈服的人没什么两样了。但文中的简却有着鲜明的形象,是一个平等与尊严,坚强与独立的代表。《简.爱》让我一次又一次感动,让我一次又一次爱不释手,是简.爱独特的人格魅力。
我曾从报纸上看过,因为谋女郎事件,有评论说,现代长得清纯的人越来越少。是因为越来越多长得漂亮学历高的女人嫁给了老态龙钟但很富有的人,过着少奶奶的生活。而那些年轻帅气的但没钱小伙子只能娶一些又丑学历又低的女人。这只是社会的一个侧面。难道还不令我们反思吗?有多少人放弃尊严放弃爱放弃很多东西,最后得到所谓安逸生活。而简.爱也可以像她们那样通过这摆脱贫困生活。可她没有那样做。社会上有多少人为了地位和金钱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出卖了自己的尊严。这是多么的不可取。还有前不久市一中的一个女学生,为一点事就跳楼自杀了,要是她是简.爱真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简的性格特征是我们最缺乏也最应该学习的。她让我学会了尊重他人,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学会了独立面对生活大小事,并坚强面对一切困难。简.爱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激励我,让我有了更多前进的动力。
『叁』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正文: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小学五年级作文《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肆』 五年级下册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和枪支弹药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伍』 小学生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个浙江温州的小朋友。
网络是好,但是你也不能投机取巧阿。
明天我就告诉你们班主任有一个qq号位593115737的人去网上抄作文!
你完了!
『陆』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双面猎犬》
近一段,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动物小说,内容使我记忆犹新。
本书主要讲了猎犬洛嘎和母豺达维娅共同患难后结成一家,朝夕相处。可洛嘎忘恩负义,被达维娅推进怒江而死。达维娅回到豺群,生下白眉儿便死去。白眉儿被-迫做了苦豺,地位低下,可他坚持不懈地努力活了下去,后来成为村长阿蛮星优秀的猎犬。
我很欣赏达维娅在野猴岭上勇于和野蛮的猴子对抗的作法。为了生存,达维娅不惜遍体鳞伤,甚至断了半条尾巴。我欣赏白眉儿在四面楚歌,豺王逼迫的境遇里,练就“空中撕喉”的本领;在豺群都犹豫不敢前进时勇于和敌人抗衡。白眉儿坚持不懈、勇于前进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动物园里,一只母雪兔被-迫要喂蟒,力量悬殊差别很大。可它用信念和毅力几次扑咬蟒蛇,最后把蟒蛇搅得不得安宁,被管-理-员带回兔笼。这不正是坚持不懈的后果么?我还欣赏村长阿蛮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品质。
我不喜欢小老头唆使白眉儿当偷鸡贼的做法,自己不去打猎养家糊口,使唤别人偷鸡,还不承认,这种行为不该出现。我也不喜欢巫娘封建迷信的做法,不信真理,迷信巫术。我还不喜欢老猎犬黑虎嫉妒白眉儿,自己没本事,光想陷害别人,不让别人得到好处。我们应该像白眉儿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勇于前进的乐观主义。
《双面猎犬》让我坚信,坚持不懈和勇于前进是最好的让别人敬仰你、器重你的方法。
推荐在《双面猎犬》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一只优秀的大黄狗洛戛在捕猎中与一只母豺生下了一只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混血儿,叫白眉儿。当它母亲产下它时因失血过多,感到自己快要死亡了,所以必须要给白眉儿找奶妈,可是奶妈不是那么好找的。他母亲为了帮找到合适的母豺把那只叫黑蝴蝶的母豺的孩子杀死了,让黑蝴蝶发出母性收养白眉儿。当收养一个月后,黑蝴蝶发现是白眉儿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很气愤,从此白眉儿就背上了罪名,成了苦豺。 这只混血豺狗之所以叫白眉儿,是因为眉毛那有一块白,所以就按照它的外貌给它起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童年比其他豺的童年都艰辛,无父无母,孤苦伶仃,也没有朋友所有的豺都看不起它,欺负它,所以他很能吃苦。在一次捕牛犊时白眉儿用空中噬喉这一招赢得了豺的尊敬和友谊,但也受到了豺王的嫉妒和猜疑,怀疑白眉儿的生世,最后因为豺王的计谋白眉儿逃离了豺群,在外流浪的白眉儿,过了一个月,遇到了猎户寨的苦安子,白眉儿的猎犬血统告诉他,要跟他走。白眉儿成了苦安子的猎犬。
来到了猎户寨的白眉儿却被猎户寨狗群的头儿——老黑狗发现了白眉儿还有豺的血统,打了起来,这时,寨主阿蛮星来了。多亏了阿蛮星,这场矛盾才得以化解。不久后白眉儿随着猎户寨的猎人一起去打猎,这次打猎中,他的表现相当出色,他第一个发现藏在杂草中的猞猁,猞猁把猎犬阿黄给撕烂了,其他猎狗都不敢动了,只有白眉儿还在追,而且白眉儿还是第一次外出打猎。回到猎户寨,阿蛮星更加喜欢白眉儿了!
一只混血豺狗从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历经艰辛成了猎户寨最棒的猎犬。“白眉儿”经历了苦难的童年,这却磨练了他钢铁般的意志。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柒』 急求一篇小学五年级作文,作文题目:我喜欢的一本书 500字左左右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很爱看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关键词:作文 集锦 7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 北师大版小学五年级语文单元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 ——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朱德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毛泽东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是我们生活中最大的快乐。
我喜欢读许多书。因为童话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奇妙的王国;科技书能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发展变化之大、变化之快;科幻书能让我们想象到祖国的未来;历史书能让我们博古通今......
而我却最喜欢小说。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小说,上了五年级以后,爸爸就把他小时候看过的《世界必读短篇小说一百篇》拿出来让我看。我问爸爸小说是什么意思。爸爸说,小说是一种叙述性的文字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的表现社会生活的矛盾。听完后,我急不可待的打开了书,翻开目录,了解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接着又看了序言和后记了解了这本书的目的、价值。然后我打开书看了几篇,内容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有的时候,我看了觉得很伤心,有时觉得很高兴,仿佛在与故事中的主人公对话,仿佛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在经历。这本书带给我快乐,让我在小说的王国漫步,让我们在小说的王国畅游。这本书带给我们知识,让我们了解了外国的人情世故、风土人情、生活习惯。
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五彩缤纷的人生。书使我们成熟,书使我们睿智, 让书照耀着每一天,让书,温暖着我们的心田。
我喜欢读书,但我更喜欢读小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少年网络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网络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网络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网络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揭示人间真情的《感悟 * 红版》,它是由鲜为人知的编者用二百多篇精美的文章编选出来的。这本书分四大章节,每个章节有五十多篇文章。让我感动的文章有很多篇,有发人深省的《暖意》;有饱含亲情的《一碗热汤面》;有揭露社会的《马贝街的故事》;还有让人流泪的《妈妈,你在哪儿?》等等。这本书如今仍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一碗热汤面》,讲的是作者在城里上大学时,他的父母到城里来开小吃摊,经过艰难的经营过程,父母最后回乡下了。当他们在一起最后一次吃面时,三人都哭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儿子上大学时,他父母来电话要求在儿子的学校门口摆小吃摊,这样可以让儿子的生活好些。儿子担心父母的身体不好,便极力劝阻。经过几番争论,儿子终于让步了。读到这里,我想:“啊,父母与儿子之间的亲情多么伟大呀!他们都能互相关心对方,为对方着想。如果一个家庭之中没有亲情,那么这个家庭的成员就只是几个冰冷冰冷的、不会互相体谅的机器人了。” 这本书中人物性格最丰富的文章是《妈妈,你在哪儿?》。它带我领略了一位小姑娘天真、执着的性格。她为了找妈妈,竟然给十几位陌生人打电话;她为了让妈妈回来,竟然故意考了低分;她非常想念她认为是亲妈妈的这位“假妈妈”,以至于得重病时还想着给“妈妈”打电话。小女孩的性格深深地震撼着我,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如果世上多一份这样的天真、这样的执着,那么世界就会多一份美好!这本书是一本成功的作品。编者精心编选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催人泪下的,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是栩栩如生的。书中语言优美,描写细致,美好的文字带我领略了人世的真谛。《感悟 * 红版》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呀!
『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作文 400字左右 水平在五年级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乃是一个爱书之人,也收集了不少好书,什么古今名著,中外文学、报刊杂志、科普教材、儿童读物数不胜数,可其中我最喜欢的不是什么大部头小说,也不是什么教材,而是一本名为《意林》的期刊杂志。它至今已创办三个春秋。每一期《意林》的右下角都会有一句名言,曰:“一则故事,改变一生。”《意林》杂志那清新的文章风格以及这些故事给我的启示,总让我为之一动。
我喜欢《意林》杂志,不仅是因为每期封面上的那一张美丽而又富有深深韵味的图片。一位名叫周国平的名人曾这样评价《意林》:“《意林》是意蕴之林,这里荟萃的短文篇章意趣盎然,意象新颖,意味深长,蔚然成林。”“意味深长,蔚然成林。”,难道不对吗?看它的一个栏目“生命颂”,就常常刊登一些让人感动得说不出话的文章,一个个生命的奇迹在这里演绎着。再看另一个栏目“历史碎片”,把过去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呈现在人们眼前,仿佛自己真的回到了过去,亲身经历过的一样。还有“花生”栏目,它总是提出一个热门话题,大家一起来讨论。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思想够前卫,语言够精彩,都可以发表到这上面来,为大家提供一个发展的平台。最有教育意义的栏目,无疑当属“拇指文学”,它刊登的一个个简短的寓言仿佛指路明灯,一个个深刻的道理让人净化心灵。
《意林》在教育人们的同时还不忘提供给人们轻松愉快的心情。其中的“搞笑秀”便是一例,它以彩色的爆笑趣图放松人们被学习和工作紧紧压迫着的神经。还有“稚语灵光”、“各行各业”、“浮世绘”等栏目的幽默笑话,总是让人为之一笑。
《意林》杂志还设有“智商黑洞”“意林词工厂”等一系列难题,让你惫懒的脑细胞再次活跃起来,久而久之,你将会变得非常聪明,对你有很大的帮助。
我喜欢《意林》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去了报刊亭,无意间发现了这本杂志,翻了几页,犹如见到了知己,当即把那儿有的全买下了,卖报纸的老大爷笑开了花,目送我走出二百多米。此后,《意林》杂志我每期必看,我成为了《意林》的铁杆粉丝。《意林》杂志开阔了我的视野,放宽了我的心胸。我累时,看会《意林》,疲劳顿时烟消云散;睡不着时,我看看它解闷儿。《意林》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成为我的知心好友。
《意林》杂志那淳朴的文章,总是那么韵味十足,让人看了一遍还想看,而且其中的道理使人受益一生,正所谓“一则故事,改变一生。”
《意林》绝对是一本好书。封面那雷打不动的绿色,更给它增添了不少韵味。众荷喧哗,《意林》是最安静的那抹绿……
『玖』 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怎么写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拾』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450以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