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问中小学的 行政管理岗位的【笔试】一般考什么内容
行政管理工作总体来说是比较琐碎复杂的。它的具体工作职责范围跟一个企业规模的大小,及组织机构的完善程度紧密相关。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从"协调"方面来说,行政管理者不能简单地以传达领导的命令、完成领导交的任务为满足;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上与下、左与右、里与外的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协调。从"管理"方面来说,行政部门不能满足于在日常事务的层次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还必须在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成为领导不可缺少的"高参和臂膀"。从"服务"上说,行政部门要甘当幕后英雄的角色,以服务于企业为最终目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行政人事工作内容:1、公司规章制度、岗位制度、考勤制度的制定、攥写、修改、执行。2、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懂,有一定的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社会福利等等3、公司各岗位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方案、制度、执行等。4、公司内外部文件、资料、档案的规范化、统一化。5、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签定合同、辞退等。6、公司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7、来访客人接待、对外员工社会保险、营业执照年检等行政事务。8、公司会议布署、记录,人事档案、资料管理等。9、各部门的管理、监督,协助总经理或董事长做好公司各项管理工作。10、部门员工的沟通协调,员工与公司间的沟通协调。搜了些资料,不知你能不能用上。参加面试前,最好能自己假设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组织好答案,或是把头脑中与求职意向相关的知识梳理一下,做到思路清晰,有条理性,这样会心中有数。好运哦!!!
2. 在“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试”中,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跟公共事业局下属小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具体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行测:言语理解,逻辑分析,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常识部分,其中常识部分部分包括公共基础的知识点,但并不是全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3. 行政能力测试都考什么
主要考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
1、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2、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3、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4、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5、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山东考生行政能力测试备考技巧
一:擅长专项优先做,难点生点往后放
经过了长时间的复习,很多同学对于考点都非常熟知,每个同学都会有自己非常擅长的一部分,以及最不擅长的一部分,那么在考场上,千万不敢把擅长的部分放在最后去做,不要想着说我擅长,放到最后节省时间,这个观点恰恰大错特错。当我们在考试过程中,身体的自然反应就是会让我们有所紧张,当你做到你不会的题时,会越发紧张,尤其当考试剩最后半个小时时,会更加紧张和心急。所以,如果将擅长的专项放到最后做,此时不仅不会事半功倍,反而会事倍功半,发挥不出平时的优势,这样原本属于你的分也会跟你擦肩而过。所以尽可能的将自己擅长的专项优先做,不擅长的可放在后面做,这样的话我们不会有遗憾,而且会有最好的效果!
二:会做的题快速做,不会做的快速过
第二条妙计是每个同学都明白的道理,但却少有人能做到。得分才是关键,怎样在有效的时间里面做对更多的题,也是一种技巧。在考试中,我们是为了得分而做题,并非是为了证明自己而做题,所以当一道题在一分钟以内没有思绪的时候,此时正确的做法是先把这道题放下,去做其他的题。等到把你都会做的题做完了,这个时候还有时间的话可以回过头来再看不会的题目,这样的话也不至于下了考场跟其他同学说到题目时发现很多你会做的都没有做。
三:成套试卷要练习,固定时间和顺序
每年公务员考试都会有很多同学裸考,也会有很多同学专注复习各个专项,但从未做过成套的试卷,这对我们考试想取得好的分数来说都是不正确的方式。无论同学们复习还是没复习,做成套的卷子都是有必要的。首先,成套的卷子会让你增加考试经验,知道时间不够用的问题所在;其次,成套卷子会综合性考查大家考试的情况以及复习的情况,会让你有的放矢的去查漏补缺;再次,成套卷子也可以锻炼你的考试思维逻辑,配套上考试固有的做题时间以及最适合你的做题顺序,让你在考试时间中养成固有思维,让你的大脑在接触到相对应的题目时有相应的活跃度,这些都是对我们考试非常有用和有效的东西。
行政能力测试_网络
4. 考教师的行政能力测试到底是指的什么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是针对教育学,心理学等出题的。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是选拔公务员的 考的东西常识,判断,逻辑推理,数字运算,资料分析。
准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就好好看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师职业法规还有班级管理,新课程改革等。
教师招聘考试全国没有统一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大纲,部分省份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但是大部分省份还是由当地区县教育局根据当地区县各学校招聘老师人员进行汇总,然后由区县教育局和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形式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有些地区直接笔试,无需面试。
考查内容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教育基础理论和面试
教育基础理论和面试这种考查类型是教师招聘考试常见的考查方式,笔试部分考查的重点是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等,面试通常采用说课或是试讲的方式来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即具体学科的讲授,例如语文、数学等。
2.教育基础理论、学科基础理论和面试
教育基础理论、学科基础理论和面试这种组合方式逐渐成为各地教师招聘考试的命题范围。它不但对教育学科所涉及的各门科目进行考查,同时也会考查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学科的基础能力和知识,以上两部分会成为笔试出题测查的重点。
面试中采用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考查,同时很多地区说课考查后会附带出现结构化的面试题目。
笔试内容
第一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 、教育法规 、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这种情况最为普遍。
第二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这个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 文史 法律 数学 政治 时事等综合知识。
第三种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面试内容
面试一般包括试讲和说课两种。
在面试方面,一般就是专业课的考查,具体比如考生面试的是小学语文教师,那么面试的题目经教师网老师研究,很可能就是当地小学高年级的教材中的一篇,各位考生可以根据具体的科目进行复习。说课或讲课之后考官还会即兴出一些教育类的相关问题,进行考查,主要考查教师的基础理论和应急处理能力及对教育事件的看法。
教师招聘范围及形式
首先,我们要知道教师职业是一个融能力、生活实践、基础理论水平、道德感责任感于一身的综合职业岗位,这样的岗位特质决定教师招聘考试中的考试内容。
目前,由于国家没有出现统一的大纲和参考教材,所以各地的教师考试呈现出地区教育局自己命题、审核、招录的局面。
5. 中小学行政管理后备干部选拔考试2
3.问学生是否听懂课程并不是一种形式,它是一种切实的人文关怀。学生提出的疑问,我们作为老师应该正视、并鼓励他们敢于提出问题。
同意校长的做法。于同学,鼓励了孩子。于老师,更正了老师的一些不合适做法、分别解决问题。
4.制定基本的组织制度,此基础上鼓励创新,将创新机制制度化,以实际行动鼓励组织创新。
学校的制度建设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把每一个学生看成不同的主体,让每个学生的人格、个性、兴趣都得到尊重,使学生获得个性发展的主动权。
学校的制度建设要体现以激励为本的教师理念。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从根本上讲取决于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和教师投入的多少。在教育体制创新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激励。制度约束只是基本要求,激励人才是最高要求。约束机制拉不开教师发展的档次,而激励机制更能发挥出人的全部潜力。学校的制度建设,要实现让每个岗位都是必需的.每个岗位都有最适合的人。每个人都在最适合的岗位上。每个上岗的人都有责任和忧患意识。通过制度建设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营造出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
学校的制度建设要有利于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种群体利益。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学校各种利益群体的需求开始发生变化,出现了多元目标和多元需求。如一线教师与后勤职工、领导干部与一般管理人员等,虽然大家的总体目标和利益一致,但具体利益追求不尽相同。学校资源的动员、配置和各种群体利益的协调、兼顾,并非易事。单靠利益驱动、思想政治工作不行,这对学校制度建设提出了高的要求和大的挑战。管理者应通过改革创新、卓有成效的制度设计和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校内外各种资源最充分地动员起来,在有利于加快发展的基础上整合、协调、兼顾各个群体的利益,让每个群体的劳动都得到尊重,努力都得到回报,最广泛地调动起各方的积极性。使每个人都能为学校的发展目标同心同德、共同奋斗。
5.
学校的处理有不当之处。
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这部分权利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一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这部分权利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一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中,然而,也有一部分是教师职业所独具的,与其它公民的权利不同。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6项:
(一)教育教学权
《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是教师最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一基本权利。其基本含义包括(1)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3)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
有一点需要说明,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享有这项权利;对具有教师资格,尚未受聘或已辞聘的人员,这一权利的行使便处在停顿的状态,一旦受聘担任教师工作时,其权利的行使才恢复正常状态。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教师在行使这一基本权利时应保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二)科研学术活动权
《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的科研学术活动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教师可以自己确定科研课题和科研方法。
2.教师有权自己决定是否参加学术团体。
3.教师在学术活动中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决定是否出版论文著作。但应注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按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讲授,不应任意发表与讲授内容无关且有损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的个人看法。
4.教师的科研学术活动最好围绕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
(三)管理学生权
《教师法》第7条第3款规定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方面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劳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公正的评价。教师有权利严格要求学生,对好的行为进行表扬,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并根据学生的个性指导学生的发展方向”。
教师要指导好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教师首先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由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正确指导学生发展方向,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素质和才能。
教师应该认真行使管理学生权,加强对学生各方面的管理,做到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天津市铁路工程学校优秀教师宋广尧老师善于把严格教育与体谅关心学生结合起来值得我们学习。有一天,他所带的班上有学生打了别的同学,他陪他们一起去医院治疗,为了教育这个打人的学生,宋老师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打人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了认识,借了钱付了医药费表示愿意接受处分。事后宋老师看到学生能知错能改,并体谅他支付医药费的困难,便对这个学生说:“你打人的错误是严重的,我平时对你们教育也不够,也有很大的责任,你父母把你交给我,我应该对你负责,因此医药费由我承担。”于是替那个学生还了钱。宋老师对学生严慈相济的教育深深地打动了那个学生的心,他主动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他的父母赶到学校配合老师对他进行教育。从此该学生不但克服自己身上的坏习气,还能主动关心和爱护同学。严格要求学生是由学生思想品德等形成的。
发展过程的特点决定的,学生的内部思想矛盾斗争是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学生进步的动力。但学生思想品德的内部斗争是离不开教育影响这个外部条件的。教师的严格要求是促进学生内部思想斗争的重要条件。教师不能代替学生的思想斗争,却可以自觉运用思想矛盾斗争的规律,从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出发,提出严格合理的要求、启发、引导,加速学生思想矛盾斗争。无数的教育实践表明,只有严格要求,才能更好地培养出人才来。但严格要求不是越严越好,更不是冷冰冰的严厉。华东师大二附中万琳老师的经验是:“一分严格之中掺上九分感情之蜜,才能成为甘露”。只有甘露才能滋润禾苗茁壮成长。
(四)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法》第7条第4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息”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的具体化,其基本含义包括:(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教育法律,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2)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工资报酬包括哪些内容:它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及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收人。福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享有的待遇和优惠。我国一些地方规定教师待遇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提供了一定的实际经验。如上海市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高于本市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10%。又如福建省规定:在“八五”期间,争取使全体教师的工资高于当地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平均收入,居国民经济12个行业的中等偏上水平。
不少国家也采取了类似方式规定教师的工资待遇,而且对教师待遇规定趋向于超过其他行业具有的同等条件者的工资。日本规定: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必须高于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现在日本中小学教师一般高于同学历工令的其他职业人员的15%以上。不过,我们应当看到发达国家给教师较高的工资待遇并在法律中予以确定,也不是一步到位,也都经历了一段发展过程。日本从战后到70年代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一直低于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优秀教师外流现象严重,教师队伍出现危机,为此日本政府制定《关于国立,公立义务教育诸学校教职员工资的特别措施法》实行《教师增薪三年计划》以法律形式保证执行,使教师职业成为受人羡慕的职业。
(五)参与民主管理权
《教师法》第7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称为“教师的民主管理权”。
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学校改革方案,教职员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并决定教职工的住房分配,教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4.对学校各级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对干部进行评议,表扬和批评,必要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教师在参与学校管理时要注意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压制教师的批评和意见。
(六)进修培训权
《教师法》第7条第6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教师的这一权利同时也是政府和学校的义务,政府和学校应采取措施落实教师这一权利。目前我国中小学校教师中还有相当的比例没有达到法定的学历标准,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总体素质偏低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这条规定十分必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做好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承担这一培训任务。对未达到的合格学历的教师,要加强培训,这种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补足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达到合格学历,这是一种基础性的培训。而对广大具有合格学历的教师来说重点放在岗位培训和更新知识,提高水平上,即我们说的继续教育。随着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继续教育已成为现代教育体系
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科技的迅速发展,使教师必须不断地拓宽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作为一个教师来讲要充分利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提供的条件认真参加进修,积极参加培训。
在享有进修培训权利时我们感到教师应树立新的观念以适应21世纪教育事业的发展。
1.终身教育观:欧洲经济发展组织(OECD)明确地提出这种观念一教师需要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接受终身教育。
2.树立以学校为中心的进修观念。
国际上曾就此问题召开过多次讨论会议。这个进修观念协调进修人员与教师合作共同研讨学校面临的问题,要从整体上提高解决学校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培训进修的实效,在重视针对学校实际问题进行研讨的同时又肯定了由校外专家学者指导进修方式的有效价值。
一、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像教师的权利一样,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二是作为教师应承担的义务。这部分义务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特定的义务。这两部分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一部分义务体现在教师特定的义务中,教师的特定义务有一部分是公民义务的具体化、职业化。两者也各有一部分是独立的,互不重复。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6项:
(一)遵纪守法义务
《教师法》第8条第1款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这项可称“尊纪守法义务”。此项义务也是教师所担负的“育人”职责和教师的劳动“示范性”特点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教师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
表里一致,堪为学生和社会一切人的表率和楷模。
人民教师以身作则的几个重要内容:
第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热爱中国共产党,确立崇高理想和坚定政治信念。
第二、热爱伟大的祖国,具有高度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第三、要使自己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第四、知识上的进取精神,教育工作上的改革精神。
(二)教育教学义务
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其他规定,这项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作为教育方针的执行者,首要的任务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由应试教育转到提高民族素质的轨道上来,纠正和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等不良倾向。
2.实行教师聘任制以后,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教师应当按照聘约的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遵守规章制度,主要是指关于遵守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悉心备课,认真讲课,仔细检查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书育人的义务
《教师法》第8条第3款规定教师要有“对学生进行宪法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
《教师法》第8条第4款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
(教师法》第8条第5款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
《教师法》第8条第6款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这项义务可称“提高水平”的义务。
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
(七)此外,教师还有其它权利
1.申诉权
(1)教师这一权利的具体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这是教师作为公民所具有的申诉权利的特殊体现。
我国教师的申诉权利是一项依法获得、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其行使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申诉范围和程序来进行,其实现以教师申诉制度的完善和健全为保障。
(2)教师提出申诉的范围:教师可以对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的有关侵权行为或不公正处理提出申诉。具体包括:
第一,教师认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这里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虽然是否确实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申诉后的查办才能确认,但只要教师认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提出申诉。
第二,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也可以提出申诉。尽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可能侵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没有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如果教师对处理不服,就可以提出申诉。但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不属于教师申诉范围,而应采用其他诉讼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第的节指出,在需要对教师工作作出直接评价时,教师有受到客观评价、并了解评价内容的权利,当教师认为评价不公正时,也有权申诉。
(3)申诉人和受理申诉的机关
申诉人即提出申诉者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教师本人。教师本人由于身体状况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直接到主管行政机关进行申诉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诉。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当地人民政府的某一决定或行为侵害了一批教师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为避免单个申诉案件处理的重复性,可以由各级教育工会组织代表教师提起集体申诉。如乡镇政府对当地学校教师作出的不合理摊派决定等。
教师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的内容
教师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生命权是指生存的权利,即生命安全不受非法干涉,生命不得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保持身体内部机能和外部器官完整性的权利。人身自由权是指身体不受非法限制以及安宁居住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
6. 我是小学的编外的行政人员,不是教书的,有什么方法可以转为编内的,是通过事业考试还是公务员考试
通过事业单位考试应该可以转为正式编制的,因为学校一般都属于事业单位
7. 中小学教师行政考核怎么写
中小学教师行政考核怎么写
一、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三、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8. 中小学校里的行政职员怎么样,是做什么的有没有人了解这方面的问题。
这个属于事业单位招考 进去是做学校的教职工 就是出了教学以外的事情
比如财务 校医等 但是看你的表述 应该不是这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可能是文职之类的吧 反正就是不教学的工作
至于考试内容 参照公务员考试的内容 但是远没有那么难 你可以在当地的网上搜搜看 有没有历年真题 这个书店是没有的卖的 因为市场比较小的原因
9. 中小学行政管理后备干部选拔考试1
第一题:矛盾调和的前提就是要先把矛盾的各方都拿出来。形成决策的过程版,离不开对各方情况的详细了解。权
第二题:会议有助于促成问题的解决。至于学校扩建经费的最终解决,还是要上级领导部门的协调和各方的支持。校长一个人无法决定学校经费的问题。
10.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违纪,五年内不能考,会影响三支一扶、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吗
中小学教师抄招聘考试笔试违袭纪,五年内不能考,会影响三支一扶、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因为违纪,五年内不能考,肯定要记入档案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考试,肯定会走访,调阅和查看本人档案的。
《公务员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规定: 对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每个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作出了规定,并按违纪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三个层次的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办法》为报考者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救济渠道,规定: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按照上述规定其实你应该被取消该科目成绩,一般真的违规就会当场被记录在案,考完后就会上报,所以不可能查到成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