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是什么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学校课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
3、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高中生不早于7:3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4、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气特别炎热寒冷时不得安排补课。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二、规范招生行为
5、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6、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以上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学校不得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为亲属安排工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擅自跨市(州)招生。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停止审批跨市(州)招生,对原经批准可跨市(州)招生的学校,进行清理规范。
7、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学校须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结束前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8、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宣传本校高(中)考排列名次;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校园网站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三、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10、规范编班办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省级以上示范高中严禁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一般普通高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招收复读生。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中学、省级以上示范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每班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56人,采取切实措施化解大班额,消除70人以上特大班额。
11、规范学校改制行为。全面停止审批改制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中小学性质。原义务教育改制学校要按规定清理规范,明确办学性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校园和教育教学设施、财务、招生、学业证书“五独立”。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对外联合办学必须遵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国家课程标准。
12、规范校点布局。小学校点设置原则上应使学生单程行走不超过1.5公里或单程行走时间不超过1小时。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村小应予保留,以保证小学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寄宿制学校,解决农村留守学生和离校较远学生寄宿问题。
13、严格学籍管理。建立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学籍档案,实行学籍信息化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等。
四、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14、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由学校组织命题,并进行考试结果分析。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举行小学、初中区域性统考、联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州统考科目不超过五科,其余考试科目在教学任务结束的当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高三外,原则上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或模拟考试。科任老师平时可以根据学科单元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小学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采取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初中学业成绩鼓励采用等级评定方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
15、严格规范竞赛活动。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以赛促销”、“ 以赛代销”附带销售任何资料和商品。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各种学科竞赛以及奥赛成绩不得与中小学校招生挂钩。各市级教育局要对现行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认真清理,加以规范,从严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
16、严禁下达升学指标。要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考试等相关机构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辖区内学校、班级和考生的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及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等信息,更不得以此排名排位;不得进行高(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考试成绩及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奖惩。
五、规范教材使用
17、严格教学用书选用。各地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教材版本调整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核准。积极实行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18、严禁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学校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为方便学生作业,规范使用印制作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确定与教材配套的印制作业。印制作业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对贫困家庭学生,学校应提供免费印制作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印制作业。印制作业小学仅限于3—6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初中限于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5科;高中限于文化课科目。每生每期每科不超过1套。
六、规范教师行为
19、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要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体罚学生。
20、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
七、规范收费行为
2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学校要严格按国家、省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必须经物价部门许可,并出具正式票据。
22、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非盈利和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必须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其他收费合并“统一”收取。
23、严格规范捐资助学行为。严格捐资助学的管理和使用,社会及个人的捐资助学不得与学生入学挂钩。
八、严格问责制度
24、严格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和分管校长是第二责任人。
25、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违规办学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教育行政部门违规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并限期整改;对中小学校违规的,由主管教育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对民办学校违规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违规部门、学校和个人有违规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规所得;对个人违规的,由所在学校、单位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是教师的解除聘任合同,是局长、校长的撤销职务。同时,对以上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办学问题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通报当地政府。情节严重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Ⅱ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介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近专年来,随着素质教属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各地积极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但是,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Ⅲ 求:关于小学考试等级制度的规定
1.明确考核的目的和抄要求,严格控袭制考试次数
老师不应以频繁的考试作为教学的法宝,统一考试每学期只举行期末一次。平时可以进行形成性测试,加强课堂教学的信息反馈,提高教学效率。
2.上好考前复习课
复习时要突出知识内在联系,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归纳,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进一步巩固技能技巧,形成综合运用公式、法则、原理的能力。
3.做好命题工作
命题要严格按照新课标和教材的要求,全面考查学生的“双基”和智能的发展情况。题目的难易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题目编排从易到难,按比例分基本题(权重0.7),加深题(权重0.2),有一定难度题(权重0.1),不出偏题、怪题。题型力求多样,从多种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4.严格监考制度、科学评定成绩
监考严肃认真,防止作弊。评定成绩客观公正。既要有统一标准,又要做到灵活掌握,符合思路,鼓励学生的独创性。重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Ⅳ 求小学考试与评价制度如何写
学生考试与评价制度
建立与课程改革相符合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前进的制度保障。为了促进我校学生素质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实现我校办学的科学可持续发展,根据《桂枝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50条》,制定《桂枝小学学生考试与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评价与考试制度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服务教师素养提升、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为旨归。
二、评价原则
1、评价与考试要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要有利于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评价的内容既要关注学生学业成就,又要重视学生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发展性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全体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评价要力求方法多样、方式灵活,除纸笔考试或直接检测外,还要通过观察、访谈、综合实践、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提高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评价不能只关注结果,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把学生发展的过程作为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6、要确立多元评价主体(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方面),实行多元评价,做到公正、公平、真实。
7、不能以纸笔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方式,不以卷面分数作为评价标准。
三、评价要求
(一)关于学生考试的要求:
考试内容要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改变就教材考教材的传统做法和只注重知识与技能的状况;要力求科学、全面、合理地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综合进行评价。
考试应以学科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杜绝出偏题、怪题,一般按7:2:1的比例命题。杜绝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试卷对学生进行考试。
对学生平时的知识与技能的检测,由年级备课组或教研组共同研究,任课老师结合班级学生实际自主命题实施。试卷应体现层次性,努力使各个层次学习水平的学生都能感到成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单一的考试成绩不公开、公布,不排列顺序;禁止以考试成绩作为升级或班级、座位安排的依据。成绩只作为教师反馈教学、反思教学以改进教学之用。
考试命题应加强变式测试(即不断改变题目形式,拓宽学生的思维方式),增加开放性试题,以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减少机械记忆,注重内容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注重思维能力的培养
每次考试时,考试成绩的评定方式要灵活,如对不及格的试卷可不记分,让学生通过一些其他学习途径(如开卷)再考一次,及格了记上成绩。考试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应与其他评价方式相结合;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要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二)关于评价的方法与措施
1、要控制平时书面考试次数,学校统一安排期中与期末考试,单元检测随堂进行,加强课堂教学信息的反馈,提倡采用实践能力考试方式和使用成长记录袋。
2、“成长记录袋评价法”重视学生发展的全过程,能记录学生的成长历程,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个性化地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使学生在体验成功、感受进步中得到激励;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学生成长记录袋”应该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来建设,培养学生的自我反思能力和对自己的学习负责任的意识。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学生成长记录等)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
3、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以日常学科教学和学生的实际生活、活动为载体,通过日常学习生活的观察、轶事记录、访谈、资料收集、信息沟通等方式,进行描述性评价,不宜采用量化评价。
3、评价与考试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方法,如表现性评价、情境模拟、游戏测评、作品展示、学科活动、二次评价、小组合作考试、研讨会、小组集体创作汇报等方式方法。
4、实行学生自我评价与多主体(教师、家长、同学等)评价相结合的学生评价方式。在多主体评价中要注重实效性,要认识到这是一项对促进学生发展有着特殊作用的评价方式。在评价前教师应向各主体提供明确的评价要求(根据评价标准、内容、评价说明等),评价时强调描述和品评,淡化等级和相互比较。
5、评价结果的呈现与反馈方式应根据内容和对象而定。内容上,如评价知识与技能可给予定量的等级评定,评价态度、价值观则需用描述性,评价实践能力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象上,如教师要向家长反馈学生的评价结果,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反馈要有利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一致性;教师自己要使用的学生评价结果,应是第一手的、最真实客观的资料(有的内容要为学生保密,不得对外公开);向学生本人提供的评价结果,可以用书面也可以用口头,但评价结果要能激励和促进学生的发展,要有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和呵护学生的心灵,因此,在呈现评价结果的同时,要给学生提出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希望),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明确努力 的方向和改进的途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在语言表述上以鼓励为主,反话正说,实话巧说。
6、学生成绩报告单是每学期向学生和家长进行终结性反馈的统一范式,班主任要在了解学生各科学习、表现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填写,评评写作具有针对性,体现个性化,字迹工整,各项栏目填写完整,新学期开学初要收齐交教导处存档。
Ⅳ 小学课程评价制度
一、 学校校本课程评价任务由课程开发实施小组具体承担。
二、 学校校本课程的评价标准要分学内科制订,科学、合理、细致,具有教育和发展功能。
三、 对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以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准绳,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
四、 校本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五、 校本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容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校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水平。
六、 校本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校本课程不断革新、
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Ⅵ 关于中小学考试制度的评论,写一篇议论文
在中国,证明一种现行的事情之应该,过去只要一句“古已有之”,现在又加上一句“外国也如此”。考试制度,既古已有之,又是外国如此,一直免于被怀疑。但越是这种天经地义的事,里面藏着的疑点就越多。我翻过几本教育学的书,没找到任何一种说法,可以证明考试制度之必然。是不屑证明,还是不能证明,我不知道。考试的理由,据说一是了解学生,二是培养竞争,三是选拔。
但要了解学生,考试并不是惟一的手段,更不是最好的手段。听听发言,看看作业,教师心里自然有数。或说考试同时也检验教师的教学水平,这更是大谬,它至多能检验出教师教学生挣分数的水平。而教育的目的,固不在于挣分数也。这样的“检验”,只能干扰教师,而不能鼓励教师做正确的努力。分数当然是水平的一种指标,但却是很不准确、毛病很多的指标,现在人们都知道这一点,那么为什么不设法建立新的指标,而还抱残守阙,且用它来为考试制度辩护呢?
学校中活动很多,非只写卷子一种,竞争本无所不在。考试当然是竞争,而且是最激烈的竞争,但学习这种事,和赛跑不一样,要战胜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在现在的分数体系下,分高者未必高,恰足以自满,分低者未必低,而因之颓唐。考题号称“全面反映”,其实未必,学生有时赶上自己会的,有时赶上不会的,很有些运气在里面,貌似公平,其实不然。考试存在一天,作弊存在一天,就是每个学生身后站一个警察,也不能绝迹。这样的竞争,疑问颇多。
一说选拔,人们先想到高考。高校如何选出有适当基础的新生,这是另一个话题,事涉公平,在此不论。且说中小学。我们声称义务教育,人人平等,但却三六九等,以分数定学生和学校的高低。现在连小学入学也有考试了,虽说只是“摸底”,但我不明白,六七岁的小屁孩儿,一张白纸,有什么底好摸?看来是奉考试为玉律,养成习惯了,似乎如果不知道某个学生的分数,瞪圆眼睛,也无法看明白他是谁。最近有政策,上初中按户口划片儿,不再有“重点初中”,实行中却很有些鬼,暗中还是有分数在起作用,考试不废,这个坏制度也无法废,或者阳废阴存。
中学课堂上,考试后发回卷子时的场景,如在目前。订制度的成年人,似乎忘了作学生时的感觉,或者因为印象太深,专意报复,“让你们也受受罪”。分数高者,固然洋洋得意,别的学生,未念分数前,已如芒刺在背。这周升天,下周入地。据说大一点的学生,已经不太把名次当回事了,甚至教师还不满意,攻击其为“脸皮厚”;但其“不当回事”的原因,我才不信是宠辱不惊、物我两忘,我相信的是,在这种轮番的折磨下,孩子心里该敏感的地方,已被磨钝,不该敏感的地方,又被刺激起来。现在教育界的人提出不排名次,这是掩耳盗铃,明知无法不排,而假装不排,自欺乎欺人乎?
近年提倡“素质教育”,不主张“应试教育”,施行的结果如何,不待明眼人而可见。现在的中学教师左右为难,因为并不存在一种可以兼顾的办法。据说极好的教师,可以把课上得有趣,又能让学生上大学。但一种制度,如果寄望于“极好”的教师,才能成功,这种制度的可行性,是不言而喻的。我旁听过一节全国有名的“素质教育”高手的课,发现只是多了些花头,骨子里,还是听见分数在哗啦哗啦地响。
论者或说:外国也有考试,毛病却不那么大,可见还是可以改良,未可盖云废除也。第一,“国情不同”啊,中国学生出路窄,考试对外国学生、外国教育的压力,和对中国学生、中国教育的压力,不可等量齐观。中小学考试在中国,实在既没有必不可废的理由,而又有以当废,那还留着它干什么?第二,我相信外国的考试制度,也只是权宜之计,也有很多毛病在里面,只是我身在中国,犯不着管它也。
看着改一下就是一篇成功的作文!!
Ⅶ 小学实行等级分制评价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一、实行等级制的目的
1.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使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成长.
2.积极引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3.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办学方向上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4.大力改变社会、家长对学生片面的期望,创设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等级制评定的内容
1.评定的范围包括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活动课侧重参与程度及效果.
三、等级制评定的形式
1.小学各年级取消期中考试.小学升初中实行就近入学,对口直升.
2.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学业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第,填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
3.加强平时学生学习过程的作业检查和单元检测,针对作业和检测结果评定等级并写出诊断性评语、指导性评语和鼓励性评语.
4.期末进行一次终结性检测.
四、等级制评定的操作
1.命题考试.由县教研室代拟命题并制卷,各学校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工作.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构成.
2.评卷定等.语文、数学、英语以统一检测成绩为依据评定等级,其余学科由学校及科任教师评定等级.按检测成绩8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的标准,评定出每个学生每门学科的等级.未及格者在《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相应栏目标注“补考”,次学期初由学校自行命题补考后再判定等级,并在学籍卡中标注补考等级.
3.统计分析.学业成绩以班级、学校为单位,统计及格率、优秀率及合格率.城区小学取消优秀率.质量分析要根据课程特点,分项统计各类正误率,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三科检测具体分数不得对外公布.
五、《小学生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从本学期开始实施,作为本学年小学评估的重要条款.
Ⅷ 小学教师考评制度
一依法执教。(15分)
1、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德的言论,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言行和违背职业道德并造成后果的,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宣扬歪理邪说,参与邪教活动,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每学期抄、撰写3000字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不足的扣10分,没有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扣5分;
6、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3分。
二爱岗敬业(15分)
1、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组织、动员、强迫自己的教育对象参加本人、他人或社会力量等举办的补习班或托管班,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旷工一天扣15分,旷课一节扣5分;
4、有事有病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每天扣5分;
5、教师职责履行不到位,课堂教学不规范,完不成教学任务,学生反映较大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6、没有及时完成常规工作的,视情节扣5—15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1、粗言对待学生,辱骂、挖苦、讽刺、歧视、侮辱学生,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在批评学生时与学生发生肢体上的接触,视情节口5—1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将学生逐出课堂或学校,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动员学困生、后进生辍学或转学,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6、排挤、歧视、打击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3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7、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5分;
8、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或在危急关头处置不当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10-20分;
9、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5分;
10、学期末师德测评,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85%的,扣5—10分。
四崇尚科学(20分)
1、强制或引导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学习用具,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或其它活动、指派学生外出办事,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在课程标准以外擅自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擅自增加或减少学科课程或教学时数,视情节扣5—1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视情节扣5—1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6、不参与继续教育学习,不接受新理念、新课程、新方法,因循守旧,教育教学观念、方式、手段落后,扣5-10分;
7、学期内没有科研任务,也不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扣5-10分;
8、不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10-15分;
9、没有个人研修计划和专业成长目标的扣5-10分。
五团结协教(15分)
1、捏造事实、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的行为,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情节每次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教书不讲原则,育人态度差。视情节扣5-10分;
3、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5分;
4、因工作方式简单、不当,造成学生出走或其它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次扣5-15分。
六廉洁自律(15分)
1、收受家长以任何理由赠送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每次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参加家长举办的宴请活动、向家长索要财物、以各种手段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的,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指责、训斥家长,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在教学研究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在学生面前吸烟,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或打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行为,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6、在校园内行为不捡,语言粗俗,打扮怪异,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每次扣5-15分;
7、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8、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9、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10、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每次扣5分。
Ⅸ 如何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中小学如何积极进行考试制度改革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一些启发:
1、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
1.1.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应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多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1.2.中小学教育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成长,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学校的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过程,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1.3.评价的内容除关注学业成就外,还要重视学生多方面的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以及发展的不同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1.4.评价方法要多样化,评价方式应灵活、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具有科学性、简便易行、有实效性的评价工具,探索便于教师普遍使用和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提高教育评价的有效性。
1.5.中小学教育评价不能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有机地把终结性班次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学生成长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1.6.要重视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评价要改变单一由教师评价的学生的状况,使教育评价成为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2、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
2.1.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方法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为了便于使用,评价标准应该用清楚、简练、可测量的目标术语表述,应包括一般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一般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道德品质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尊重并理解他人。
能对个人行为负责,表现出公民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承担起学习的责任,能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来提高学习水平,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能把不同的学科的知识联系起来,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探索与创新精神。
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与观点,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学科学习目标 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列出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并提出了评价方式的建议。
2.2.应强调评价方法的多元化,要重视采用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成长纪录等)对学生的发展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要改变将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手段、过分注重分数的做法,要交考试与其他评价方式有机结合,改变过分注重等级、注重量化的做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式、方法,并对考试结果进行不同的处理,减轻学生的压力。
2.3.收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关键。这些资料应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同伴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学校和教师需要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并形成对学生的成就、优势及不足的客观描述,对学生的考试结果做出分析、说明和建议,不能简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类。小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应采用等级分制的方式,对行为表现应采用激励性评语的方式。
根据对学生发展状况的客观分析,形成清楚、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方案,应了解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3、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与学校评价的改革
3.1.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定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起多元的、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新型教师评价标准。
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强调帮助教师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分析与反思。教师应认真思考学生的反映和有关人员的评仪,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并通过与学生和有关人员的交流,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对教师评价结果的反馈应具有建设性和激励性。
3.2.中小学校评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升学率作为评定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有利于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新型学校评价标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要建立以学校自评为主,教育部门、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学校应制定阶段性的学校改革与发展计划,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办学方向、教育观、教学效果、学校管理、科研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我评估,准确了解学校的发展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4、中小学升学考试与招生制度的改革
4.1.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方法。
4.2.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与招生中,应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应考虑学生的整体发展,录取标准除考试成绩外,可实地参考其他结果,如成长记录、特长等。逐步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4.3.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考试。毕业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具有水平考试的性质;升学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具有选择考试的性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分开。
国家课程标准是中考命题的根本依据,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尽量采用形式多样的考试方式,使学生在升学考试中有展示特长和兴趣爱好的机会。
4.4.对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命题和管理进行评价和指导。对不符合考试命题和管理要求的命题单位,进行公告和批评,直至收回命题权,或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或者委托其他具备命题能力的单位组织命题。
5、组织实施
5.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加强领导,组织研究队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部署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要把这项改革同课程改革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建立一批实验地区和试点学校,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课程改革实验区在推进新课程的同时,要积极推进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学校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研究和探索考试评价的改革。
5.2.目前评价和考试的改革已在部分中小学展开,但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差异很大,还较普遍地存在着对评价和考试改革的陈旧观念以及担忧。要以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争取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