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編教師跨區調動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
一、跨區調動條件:去其他地區的學校,有空編的前提下可以正常商調;無空編的話,就得符合準備調去地區的特殊人才引進條件才可以。
二、如果符合跨區調動條件,在具體操作中,第一是要調去的學校和教育局即接受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第二需要同級的人事部門同意,第三需要編制部門同意(有無空編都需要先找接收單位,然後有空編時先找人事局。
三、將要調去的學校同意、教育局同意、人事、編制部門同意的話,你只需要填寫一式三份的商調表就可以了,表上有六個蓋章的地方,蓋章順序:接收單位--接收單位主管理部門--同級人事主管部門;原單位--原單位主管單位--同級人事部門。
(1)湖南小學教師誇地區調動擴展閱讀:
特殊人才引進的審批條件
在本市有合法住所、來本市創業或被本市單位錄(聘)用並依法簽定了勞動合同和辦理了繳納社會保險手續。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可申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一)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國內外學術、科學技術帶頭人。
(二)擁有屬於自主知識產權並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專利、發明或者專有專有技術的人才。
(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四)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五)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或出國留學並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不包括助理級執業資格,下同)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並有學士學位的應屆、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全日制大專並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八)經批准調任、轉任到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正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幹部。
(九)省、市政府文件明確規定引進的其他高級人才(包含符合廣州城市發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十)在本市連續居住、就業(創業)和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達到3年,並且3年內個人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0萬元。
『貳』 教師能異地調動嗎
教師是可以異地調動的。教師在異地工作調動應該按照」接收地同意接收、所在地同意放「的原則。
1、填寫調動登記表,登記表應該有調出學校、調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擬調入學校、擬調入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及調入地人事部門的同意意見。根據意見,由調入地人事部門向老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發商調函。
2、教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將教師人事檔案發至調入地人事部門,等待資格審核。
3、審檔通過後,由調入地人事部門開正式調令到教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教師持調出地教育主管部門介紹信分別到調入地人事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單位報到。
(2)湖南小學教師誇地區調動擴展閱讀:
本編著中的教師自有編著就是企業編著,即為事業單位的教師編著工作人員。未領取工資的教師是臨時工或合同工。
教師作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一般在入職後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五年合同。並且按照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的福利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是指臨時人員。未領取工資的教師通常被稱為代課教師。
有機構可以調動,有相應職稱工資和可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和職業養老金。沒有建立學校的老師經常屬於臨時人員,不能提升,不能被轉移,也就是說,你只屬於一個學校臨時人員,通常也沒有職稱,更無標題的薪酬。
退休後,按照當初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辦理。在私立學校,由於學校必須幫助其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所以退休後一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公立學校面對招聘人員,由於財政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助其參與社會保險或者只參與工傷保險等部分。
『叄』 我是一名小學教師,准備跨區調動,但原單位就是不放,如果調動硬走會咋樣
最好不要如你所說!!!!
如果你所在是公辦學校,「硬走」—— 人可以不顧一內切地走,但是你的人容事關系是走不了的(校長不簽字「同意」,你的人事關系就無法轉移 )!!
人事關系不能一並「轉移」哪個學校能接收?即使有學校「來吧........接收你」的承諾,你應理性的分析其可信度(「忽悠」人而已);誰給你發工資?
如果你碰上「較勁」的領導,何不靈活的「曲線迂迴」實現自己所願呢??!
如「硬走」你真的是自討沒趣!
祝你心想事成!
『肆』 教師跨區調動需要什麼手續
一、調動條件
1、因生活困難調回原籍的;2、投奔雙方父內母容,且雙方父母身邊無子女,需要本人照顧的;3、夫妻兩地分居滿兩年,調到另一方工作地的;4、原統一分配的教師原則上應在我縣學校工作滿10年及以上,新招聘、引進、縣外調入的教師原則上應在任教學校工作滿5年及以上(服務期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方可申請調動。
符合以上1——3條的任意一條,且必須同時滿足第4條的要求方可申請調出。
二、調動手續
要求調出縣外的教職工,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學校和鄉鎮教育組領導同意,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報縣教育局,縣教育局研究通過後,報縣人保局審批。其縣外人事手續原則上由本人自行辦理。
『伍』 請問小學教師可以跨市區調動嗎
可以調動!
不過跨市調動太復雜了,關鍵是有人,打通關系!
接受方這邊最難打通!主要牽扯到編制和財政撥款!分別要找到並打通當地接收學校,當地市、縣區教育局,人事局,編辦等單位。有的還學要市、縣區分管領導簽字
轉出方這邊問題不大,也要找所在學校,市、縣區教育局、人事局辦理。不過有的是簽了服務5年期限的,這個比較麻煩!
調動的前提是你自己找個接受單位,先在你現有單位辭職並放棄編制,成為無業遊民,然後到新單位去重新入編上崗。
只要你自己能夠解決編制,工齡可以繼續,但是工資按人家當地重新核定發放。教師編制絕對不可能帶出當地,沒有教師帶著A地編制到B地去工作還拿著A地的工資。
因為教師是屬於地方工作人員,歸各個城市財政局管理。想調動考公務員最解決問題,想去哪裡去哪裡。一個窮教師有啥乾的,辭職算了。
跨市調動的程序具體是這樣的,首先是你要向目標市教育局寫調動申請,然後,你需要到目標市的人事部門領取調動人員登記表,將表如實填寫好後,自己在目標市聯系好接收學校,接收學校在調動表上簽章後,到目標市教育局簽章,然後,到目標市的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申請使用編制,申請使用編制的表格也蓋好章,同意使用編制後,將所有的表冊送到目標市人事局,目標市人事局研究並報市政府辦公會同意後,目標市人事局會向你所在市的人事局發放商調函,這時,你需要憑此商調函到你所在的學校簽同意調出意見,然後到你所在的市教育局簽同意調出意見(同時請人事部門管理幹部調動的人員一道在教育局將你的幹部檔案提出來),教育局等單位同意調出後,所在市的人事部門將你的檔案以及復函到目標市人事局,目標市人事局沒有其他意見,同意調入之後,會下正式調動文件,至此,你就可以憑正式調動文件到新單位報到上班了。
當時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是:
1、商函調一般有時間限制,在辦理相關手續時,須在期限內辦完為好。
2、正式調動文件下達後,請你憑正式調動文件同時將工資、醫保、公積金、黨團組織(如是黨團員的話)、工會等關系一並轉移到新單位,免得以後麻煩跑路。
3、在申請接收單位時,如果近幾年工作你有什麼好的成績、獲獎、成果等亮點,請務必提供相應的復印件或原件(原件記得自己要保存好),作為教師等專業技術崗位,還應該提供學歷、職稱資格等證書復印件,這樣的話,可以增加你被接收概率
『陸』 小學教師的跨縣調動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地區文教局出台了《教師流動「轉會制」實施意見》,規定當教師尤專其是優秀教師屬從一所學校轉到另一所學校時,轉入學校應該支付給轉出學校一定的轉校費。轉校費根據教師在教育教學上獲得榮譽、成果等級劃分檔次,最高15萬元,最低1萬元。
·上海市松江區規定:城區學校從農村學校調用教師按有償流動方式進行,由調入學校給予調出學校一定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為高級教師3萬元,中級教師2萬元,其他教師1萬元。
·江蘇省丹陽市規定:農村教師調到城區學校工作,個人的農浮工資將被取消,且城區學校需向農村學校支付拔尖人才培養補貼。
『柒』 長沙市小學老師怎樣跨區調動
首先要在以前的學校辦好手續 然後經過批准 在轉移相應的檔案 即可
求採納
『捌』 小學教師可以跨市區調動嗎
可以。
以太和縣為例,按照《太和縣教育系統人員流動管理辦法》文件規定,由縣內向縣外流動的教師,服務期滿,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行為,個人可提交書面調動申請,所在學校(縣直)或鄉鎮中心學校根據學校實際簽章後,再分別由縣教育局、人社局、財政局和編辦審核同意。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積極鼓勵城區學校教師向鄉鎮學校交流。城區各學校每學年要安排部分富裕教師和骨幹教師交流到鄉村學校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城區教師交流到鄉鎮薄弱學校任教一般不少於2年。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經考核合格,2年後可選擇回原城區學校任教。
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縣直學校教師申請在相應學校類型範圍內交流的,鄉鎮學校教師申請跨鄉鎮交流的,均須符合阜教人〔2016〕72號文件規定的交流條件,且具有符合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接收單位必須有編制及相應學科崗位。
擬交流教師本人寫出申請,填寫《太和縣城區(鄉鎮)之間教師交流申請登記表》,相互交流的兩個單位(中心學校、集團學校、縣直學校)簽字蓋章後,報教育局研究。每年每單位交流到外單位教師不得超過應交流教師總數的3%。
(8)湖南小學教師誇地區調動擴展閱讀:
在鄉鎮工作期間可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1、工作關系可以保留在原單位,2年期滿後,願意繼續在農村任教的,可以直接辦理調動手續;
2、享受相應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
3、在同等條件下,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優先晉級評優;
4、按現職稱、崗位聘用;
5、經考核,成績優秀者作為後備學校領導人員進行培養;
6、優先解決教師周轉房。
『玖』 教師跨地區調動工作怎麼辦理
首先對方單位(現在的學校)同意接收,並給原用人權所在單位(原來的學校)發出商調函,拿著商調函到用人權單位辦理,然後再到對方單位的人事部門換來調令,拿著調令到原來所在地方的人事局辦理,然後到教育局,再到學校,然後在學校結清的一切手續,包括個人材料,職稱,工資關系等等。然後到教育局結清手續,並提取檔案,最後再到人事局,人事局會給一個介紹信,拿著介紹信取報到就行了。過程非常麻煩!
一、商調條件:去某縣的學校,有空編的前提下可以正常商調;無空編的話,就得符合準備調去地區的特殊人才引進條件或者是有人打招呼才行。
二、如果符合商調條件,在具體操作中,第一是要調去的學校和教育局即接受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第二需要同級的人事部門同意,第三需要編制部門同意(有無空編都需要先找接收單位,然後有空編時先找人事局,無空編時先找編辦,但人事局、編辦都是必須經過的單位,繞不過去,如果人事局和編辦是全署辦公的話,找人事局就可以了)。
三、為什麼接受單位會同意、教育局會同意、人事部門會同意、編制部門會同意?除非是某縣急需引進的人才,否則僅僅有工作原因或家庭原因是不夠的。
四、將要調去的學校同意、教育局同意、人事、編制部門同意的話,你只需要填寫一式三份的商調表就可以了,表上有五個或六個蓋章的地方,蓋章順序:接收單位---接收單位主管理部門----同級人事主管部門;原單位---原單位主管單位-----同級人事部門。蓋完章子後,去上編,然後核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