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學二級教師是什麼職稱
中教二級屬於初級職稱。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於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於中學的二級教師。)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1)中小學教師二級擴展閱讀
評審標准
1、思想品德標准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3、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職稱
Ⅱ 中學二級教師條件是什麼
中學二級教師資格條件
評定標准:中學二級教師須遵守法律和法規,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基本勝任某一年級的教學,基本掌握教育教學的基本功,能使用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所教班級形成較好的班風、學風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能,積極參與教研活動,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勇於承擔教學公開課。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我省普通中學、職業中學、盲聾啞學校中學部、工讀學校、成人中等教育機構及省、市、縣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在職在崗並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書的中學教師、教研員和電教教師。
第二條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思想端正,師德良好。敬業愛崗,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嚴於律己,品德言行堪為學生表率,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團結協作,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全力做好本職工作。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職而引發事故造成損失,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者,延遲1年申報。
(二)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三)受黨紀、政紀處分者,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延遲3年以上申報。
第三條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大學本科畢業,實際從事中學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
(二)大學專科畢業,實際從事中學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或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中學三級教師資格後,受聘中學三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
第四條繼續教育條件
堅持有目的、有計劃地自學和進修提高,參加繼續教育,達到《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五條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1年以上。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
(一)每周課時:專任教師10節以上(職中專業課教師可減少2節,健康教育課教師課時減半),班主任6節以上,學校中層幹部4節以上,校級領導擔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教研員、電教教師有計劃地深入學校調查研究、指導教學每年不少於:縣級100天、市級70天、省級40天,每年聽課、評課40節,須提供基層證明材料。
(二)能運用普通話進行教學,進行過某一年級的學科教學。教研員、電教教師承擔一定的教研任務。
(三)承擔過科組或級組公開課。
第六條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教育教學取得一定成績,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認真實施素質教育,教育教學效果較好,所教班級形成較好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成績有所進步。
(二)職中專業課教師所教班級學生學習興趣濃,學習成績在原來基礎上有所提高。
(三)健康教育課教師教育教學效果好,掌握學生的體質健康情況;對培養學生良好衛生習慣效果較好;基本完成《中小學校衛生室工作手冊》中規定的各項任務。
(四)教研員開展教研活動取得一定成績。
(五)電教教師開展電化教學活動取得一定成績。
第七條論文條件
任現職期間,獨立撰寫教育教學經驗總結1篇。
第八條附則
(一)凡符合上述條件規定,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條規定的材料者,可申報中學二級教師資格,並按規定程序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二)本資格條件詞(語)特定解釋:
1.凡貫有「以上」的,均含本級。
2.市級以上,指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縣級以上,含縣、縣級市、縣級區。
3.第一條「適用范圍」:(1)成人中等教育機構:包括成人初級中學、成人高級中學、成人職業高級中學和經批準定為初中或高中建制的成人教育中心或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2)電化教育機構:含省、市、縣級電化教育館(站);(3)教研室:含省、市、縣級教研室;(4)校外教育機構:含少(青)年宮、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5)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書:須待國家教育部正式開展教師資格正常認定工作以後才作為必備條件。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二章第五條規定: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4.第三條「學歷、資歷條件」:(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後續學歷人員,比照本條第(一)、(二)款執行;(2)原國家教委主考的《高中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比照本科學歷、《初中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比照專科學歷執行。
5.第四條「繼續教育條件」:須待我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程正式實施後才作為必備條件。
6.第五條中「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1年以上」:圖、音、體、生、勞技、健康教育課、電教、計算機教師,因學校工作安排的原因,憑學校證明,可減免班主任年限。擔任班主任年限按從教以來累加計算,年級組長、團隊幹部、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領導可按班主任計算,副班主任年限不能計算為班主任年限。教研員、電教教師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7.第五條中「課時工作量」:(1)課時數以國家教育部制定的課程計劃為准;(2)列入教學計劃的活動課應計算為課時。
Ⅲ 中小學二級教師是不是中學二級教師
是的,沒有區別一樣的,合並之後變成一個職位。
Ⅳ 中小學一級教師比中小學二級教師職稱差異是多少
一級教師是中級職稱,二級教師是初級職稱,工資待遇一級要高一些。
一級教師和二級教師職稱的區別:
1、具備學歷不同:
一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二級教師具備碩士學位;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
2、教齡時間不同:
一級教師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級教師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3、能力不同:
一級教師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教學區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思想實際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具有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能很好地完成任務。
二級教師熟練掌握教學原理和方法,能勝任班主任、輔導員的工作,具有較好的教育效果。
(4)中小學教師二級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學質量高,獲得縣(市)級以上同行認可,獲一等獎或二等獎2次。
2、負責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示範課程或觀察課程3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市(部)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發表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素質教育成績顯著,在省級宣傳推廣,或因教學成果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揚。
違反規章制度申請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參加評委會組織的專家答辯,經考核合格的,交評委會評議。各級評審委員會原則上不接受違反規則的聲明。
Ⅳ 中小學系列二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根據國務院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家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
1、教師職稱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Ⅵ 中小學二級教師是不是中學二級教師,兩者有何區別
中小學二級教師和中學二級教師兩者相同,沒有區別。合並之後,兩者成了同一職稱。
二級教師應具備以下特點: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較好;
3、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4、具備碩士學位;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6)中小學教師二級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凡破格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同時,必須參加由評委會組織的專家答辯,成績合格者,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各級評委會原則上不受理越級破格申報。
Ⅶ 小學二級教師的崗位等級是什麼
小學崗位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稱)。
中學崗位一般有中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高級職稱、副教授級)、特級(一種榮譽)。
一、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
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二、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
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三、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
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7)中小學教師二級擴展閱讀
基本申報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4、中小學教師評聘各級別職稱(職務),除必須達到上述標准條件,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標准條件:
一、正高級教師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3、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
4、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5、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級教師。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Ⅷ 小學二級教師的崗位等級是什麼
小學崗位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稱)。
中學崗位一般有中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高級職稱、副教授級)、特級(一種榮譽)。
一、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
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二、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
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三、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
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如下:
1、堅持以人為本,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規律和職業特點,提高中小學教師職業地位,促進中小學教師全面發展;
2、堅持統一制度,分類管理,建立統一的制度體系,體現中學和小學的不同特點;
3、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切實維護中小學教師的合法權益;
4、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激勵中小學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
5、堅持與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積極穩妥、協同推進,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Ⅸ 一級教師和二級教師有什麼區別
1、具備學歷不同
一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二級教師具備碩士學位;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
2、教齡時間不同
一級教師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級教師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3、能力不同
一級教師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二級教師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9)中小學教師二級擴展閱讀:
評審標准
思想品德標准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參考資料:網路—教師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