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誰知道少先隊大、中、小隊長的職責
一、大隊長職責
1、主持大隊活動,召開全體隊員大會。
2、召集並主持大隊委員會、中隊長聯席會,研究,討論,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經驗。
3、根據大隊委員會討論的意見,制定大隊的工作計劃。
4、檢查隊委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幫助並檢查各委員(各職能部門)及各中小隊工作。
二、中隊長的職責:
1、熱愛少先隊事業,熟悉《章程》,幫助隊員建立小隊委員會。
2、培訓、指導小隊隊長,實現隊員自主管理。
3、團結全體隊員,通過組織豐富多彩的少先隊活動,引導隊員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4、據少先隊工作計劃,結合中隊實際制定中隊活動計劃。
三、小隊長的職責:
1、掌握本小隊隊員的基本情況,包括隊員的家庭住址、學習情況、興趣愛好、優缺點以及在家庭、社會的表現等。
2、帶領本小隊隊員執行大隊和中隊的決議,完成大隊和中隊交給的任務。
3、在輔導員和中隊委員會的幫助下,制定小隊活動計劃,帶領本小隊開展活動。
4、向中隊委員會或輔導員反映本小隊隊員的要求,維護小隊的團結,處理好隊員之間的矛盾。
5、組織本小隊隊員參加大隊、中隊集體活動,中隊集會時,清點小隊出席人數,並向中隊長報告。
(1)小學教師工作章程擴展閱讀
1.少先隊組織要教育隊員愛護紅領巾,保持紅領巾干凈、平整,佩戴時服裝規整。
2.小學低、中年級隊員佩戴小號紅領巾,小學高年級和初中隊員佩戴大號紅領巾。小學低、中年級身高較高的隊員,可佩戴大號紅領巾。少先隊員離隊時應珍藏紅領巾和隊徽徽章。
3.少先隊員參加校內外少先隊集會、活動,參加升國旗儀式、開學典禮、畢業典禮等重要儀式活動,須佩戴紅領巾。參加體育活動、生產勞動或在家裡休息時,可以不佩戴紅領巾。天氣炎熱時可暫不佩戴紅領巾,但應佩戴隊徽徽章。
4.少先隊輔導員在參加少先隊集會、活動時,應佩戴大號紅領巾。少先隊活動邀請有關領導、來賓等成年人參加時,領導、來賓佩戴大號紅領巾。
5.紅領巾及其名義不得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6.各級少先隊組織、少先隊員、少先隊輔導員不得購買使用不合規定的紅領巾。
⑵ 開個人輔導班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以下條件:
1、依法審批登記: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如不符合設置標准,應當按標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並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2、場所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3、師資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4、管理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宗旨、業務范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
(2)小學教師工作章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2、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屬初次違法的,予以責令限期整改並警告,再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經整改後仍不達要求的,予以責令停止招生,繼續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拒絕整改,或繼續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