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中的師德表現怎麼寫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證明材料中的師德表現由所在學校填寫,不用個人操心。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提交《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正常情況下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1、2、4、7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1)小學教師考核鑒定擴展閱讀: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介紹如下:
經所在學校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工傷、短期病休、產假等原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提交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假證明。定期注冊周期內跨校流動的,應提交所任教學校的證明材料。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破除了教師資格終身制,既有利於盤活現有教師資源存量,激發教師潛心教學、加強學習研究,又有利於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摸清教師隊伍底數。
Ⅱ 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條件
1、教師資格證
2、普通話證(達到相應等級)
3、計算機證(達到相應等級)
4、繼續教育證(達到相應學分)
5、任現職達到規定年限
6、師德考核達合格以上,近三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票否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不遵紀守法和學校制度的;嚴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擅自亂收費的;搞有償家養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響學校及教師形象的。
Ⅲ 小學教師評審副高職稱需哪些條件
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為: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副高僅次於正高級,我國小學教師評副高必須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以下為小學教師副高職稱評定條件,分別從學歷條件、計算機能力、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專著論文、破格條件進行論述。
學歷資歷條件:
(一)獲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
高中和職業高中教師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初中、職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獲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鎮中小學教師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後,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
(二)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計算機條件
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小學、幼兒園各階段的教學內容及相關要求,能勝任各階段的教育教學工作,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420學時以上(農村小學教師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360學時以上);校(園)長年均教學工作量(授課、聽課、評課)不少於同學科專任教師標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學態度嚴謹,教育教學效果顯著。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經驗豐富,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有突出專長;
3.主持完成1項校本研修任務,並有完整的總結報告;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培養、指導至少2名二級、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並取得一定成績。
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教學研究機構人員組織開展的教學研究以及教育教學改革等成績突出,成為當地骨幹,在提高教師業務素質方面成績顯著(附相關證明材料),並主持完成1項市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以鑒定證書為准);
2.小學、幼兒園教師,獲市級以上專業獎勵或榮譽稱號,並獲縣級以上優質課(示範課或觀摩課)1次以上。
縣以下(不含縣、區)農村鄉(鎮)小學、幼兒園教師,獲得縣級以上專業獎勵或榮譽稱號,並獲縣級以上優質課(示範課或觀摩課)1次以上。
在村小學和教學點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教師,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獲中心校(學區)獎勵,並承擔中心校(學區)示範課或觀摩課1次以上。
論文、論著條件
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教師,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以上,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提交縣級以上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教案1篇以上(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書面證明),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
在村小學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提交中心校(學區)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教案1篇以上(附相應書面證明),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
(二)教學研究機構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
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規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2年以上,確有突出貢獻者,獲省級以上專業獎勵或榮譽稱號,可破格申報。
附則
(一)校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申報評審條件參照教學研究機構人員條件執行。
(二)本條件所稱「以上」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三)聽課、評課須附聽課、評課記錄和相關材料。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須附本人教案、主辦單位證明和專家評價意見。
(四)班主任、大隊輔導員、年級主任工作須附考核材料和獎勵證書等。
(五)培養指導青年教師,須附青年教師獲獎證書及經學校驗證的輔導青年教師的過程性材料。
(六)省部級以上專業獎勵包括: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省教學成果獎、省科學技術獎、省社會科學成果獎、省社科基金成果獎。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取其中一項最高獎。同一內容的業績不重復使用;省級榮譽稱號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門聯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代表省政府頒發的與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和教師相關的政府榮譽稱號。如:省模範教師、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省優秀教師、省優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級教師等。市、縣級專業獎勵、榮譽稱號按照上下對口的原則,確定獎項名稱、級別和等次,凡和省開展的業務獎勵、榮譽稱號不對應的,可視當地具體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超過省開展的業務獎勵、榮譽稱號數量,具體以各設區市在省職改辦備案目錄為准。
(七)教育教學科研課題指教育行政部門或委託直屬相關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的教育規劃、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術研究、多種教學媒體綜合運用研究、發展性課堂教學手段研究、現代教學技藝運用研究等課題。省、市級級教育教學科研課題以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為准。提交課題時需同時提供申報書、結題報告與結題證書。
(八)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學術期刊,具有統一的ISSN刊號和CN刊號。論文發表的刊物不含內刊、增刊、特刊、專刊、論文集,綜述、通訊報道等不作為評審論文對待。教師撰寫的論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較強的指導意義。教研員撰寫的論文要有創新,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積極的指導作用。著作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應具有特定的研究對象,概念准確,反映研究對象規律,並構成一定體系,屬作者創造性思維的學術著作。凡文章匯編、資料手冊、一般編譯著作、作品集、習題集、普通工具書等不視為學術專著。
Ⅳ 教師二級教師職稱的評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中學二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職稱:
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中學三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職稱並從事中學三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技術職務工作二年以上;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小學二級教師職稱並從事小學二級教師技術職務工作三年以上;
Ⅳ 如何建立完善的小學教師教學評估評估制度
指導思想:
根據《教師法》和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法規對教師考核工作的要求,不斷推進和深化素質教育,適應人事制度改革,符合社會與家長對教師的更高要求,針對校長提出的「講質量,創精品,爭一流」治校目標,制定我校教師的評估條例。
評估意義:
1.教學行為符合學校的總體目標和價值取向。通過評估達到:追求工作質量,對工作要求不僅僅是做完,而是要做好,是要精益求精;形成精品意識,教師對每一項周期性的教學常規工作要精緻化,向深度發展,不能停留在簡單的重復上;力爭一流業績,在教學工作中要樹立爭先意識和業績意識,業績是教師工作態度的具體反映,是工作能力的明確指標。
2.符合學生的要求和利益。通過評估,使教師明確自己的工作使命,自覺履行教師職責,為學生的發展和成才努力創設有益的環境,尊重學生,理解學生,為學生盡心盡責。
3.為教師的發展提供幫助和建議。通過評估滿足教師自身發展的需要,總結和診斷教師的教學工作便於調整和改善教學方法,促進教師在工作中不斷努力不斷追求,獲得成功。
4.體現教師的工作價值。通過評估比較公正客觀地反映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能力和教學業績,尊重教師的勞動,體現優質優酬的價值原則。
5.認真履行教學常規。通過評估,明確教學常規要求,提高每位教師的教學水平,提升學校整體教學實力,使學校的教學質量處於全縣乃至全市的前列。
評估原則:
1.過程性原則。評估不是終結性的,而是教師教學工作全程評估,評估注重教學過程中教師的行為。
2.目標性原則。評估要體現學校的治校目標,教學要求。反映學校的工作導向,評估具有明確的指向性。
3.激勵性原則。評估要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成就感,發現教師工作中的成績,肯定教師的工作價值。
4.公平性原則。評估要做到公平公正,關注每一位教師的工作,在評估的方法手段上盡可能科學合理。
5.民主性原則。評估要結合教師本人對自身的評價,學生家長對教師的評價。充分聽取教師的意見,完善評估方案。
6.可操作原則。評估的指標要明白清晰,設計合理,便於操作統計,同時把定量與定性結合起來。
評估途徑:
隨機與定期相結合:通過學生座談會,教師學生評教,聽課,查閱教案及察看教師日常教學行為等等途徑進行隨機評估。在學期結束時進行綜合評估。
評估內容:
1.工作態度。遵守師德規范,理解認同學校的職責和目標,對工作積極認真,善於合作,熱愛關心學生,富有進取心。
2.教學能力。掌握所從事教學的相關知識並不斷學習深化,在實際教學中自覺履行教學常規,主動改善教學方法,課堂駕馭能力強,善於了解學生,不斷發掘自身潛力。
3.教學業績。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學生家長比較滿意。各級各類考試和競賽取得優良成績,積極參與教科研工作,發表論著,在各級各類評比和競賽中成績優良。
具體要求見評估表中的指標。
評估人員:
由主任教師和教研組成員組成考核小組。同時還有教師本人、學生及家長的參與。
評估方法:
1.學期結束前三周下發評估表由教師自評,學期結束前兩周由德育處會同教導處等有關職能部門對教師一學期工作進行評估。
2.評估小組或統一評估,或者獨立評估各自定量,最後合計取均值。
3.每一項的分值均為該項目最高分值。
4.自評分為參考值,以考評小組評估為主。針對本學期特殊性的工作考評,有校委會議決定考評方案。
5.在一個評估項目中,如有重疊得分,取該項的最高值。
評估等級:
以評估教師總人數為基數,總分名列前20%者評定優秀A等。總分為20%者之後至95%之前者評定良好B等,總分為最後5%者評定一般C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有嚴重教學事故者經校委會議討論評定不合格D等。
後續措施:
評估結果與學期獎、評先、評職和聘用等掛鉤。對評為A等的優秀教師進行表彰,對評為C等和D等的教師要幫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改進措施。評估材料作為教師業務資料存檔。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Ⅵ 對教師的工作表現評價
該教師在工作期間,表現出強烈的敬業精神,深厚的專業思想和良好的師德。工作態度極其認真,工作積極、細心、踏實,能虛心接受指導,較好地掌握運用管理方法與技巧。全身心投入班級管理。能較快地熟悉班情,獨立妥善處理班級日常事物。熱愛學生、關心學生,特別注意了學生的個別教育,效果良好,班級各項考核均居年級首位。因此深受學生愛戴。被師生一致認為是一位非常優秀的班主任。
教學表現:表現高度熱忱,講解鉅細靡遺,能兼顧不同程度學生的需要,亦能根據學生反應及教師指導調整板書、速度、教學方式、內容……,努力求得學生最大利益。批改作業認真,評語多樣、豐富而懇切。上課秩序掌控得宜,收放自如,優秀穩健。發現問題能主動提出討論,討論中自然流露極佳學養與見識。該教師工作期間認真負責,能妥善處理教材,備課完整。課堂教學組織嚴密,應變能力強,能根據學生反應及教師指導調整板書、內容,教態自然,批改作業仔細、正確,並能注意學生共同的錯誤,晚自修期間能下班輔導,具備了一個教師應有的素質。經驗。通過擔任班主任,使我們認識到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和辛苦,也了解和積累了一些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和經驗。通過與學生的接觸,對現今中學生的思想和觀念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和體會,對今後從事教師工作有很大的幫助。
該教師工作認真,勤奮好學,踏實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夠虛心向富有經驗的前輩請教,善於思考,能夠舉一反三。對於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可以虛心聽齲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加時加班完成任務。能夠將在學校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教師嚴格遵守我校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期間,未曾出現過無故缺勤,遲到早退現象,並能與學校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教師都對其表現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