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學教師評副高職稱有哪些條件
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具體標准條件: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1)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擴展閱讀
評審標准
1、思想品德標准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3、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業績成果標准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並承擔完成本專業高層次的科研項目。
德育工作有明顯成效,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綜合素質發展等方面起到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導青年教師、培養骨幹教師、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工作有較明顯的成績;公開發表或出版本專業的論文、論著,並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高級教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職稱
⑵ 中小學教師評審高級職稱要什麼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師職業,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風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五)、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
(六)、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
1、承擔五年以上副高職務工作。
2、教學成績卓著。
3、發表、出版過有創建性的科學論文、著作或教科書,或有重大的創造發明。
4、在教學管理或科學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組織領導能力。
(2)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擴展閱讀:
職稱設置如下:
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⑶ 關於小學教師職稱的評定(學歷學位問題)
首先可以直接認定小學一級。
小學高級教師是可以直接認定,但是你需要得到學校的這個中極職稱的指標,即你學校的小學高級教師職稱指標。
如果有其他有資格可以參加中級職稱的老師,比你工作時間長,那肯定是人家的。即使人家需要參加10餘種職稱考試,人家也有優先評審的權利。
所以這個不是你工作年限夠了文件規定的年限就可以評,小學都是需要排資論輩來定職稱的。剛剛碩士畢業就想一下子成小學高級教師,除非去個新成立的全是新招來的老師的學校。
⑷ 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條件
⑸ 高級教師職稱評定條件什麼
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高級教師為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省、市、縣(市、區)教研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中教師、教研人員、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級職稱。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