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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如何認識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

發布時間:2020-12-08 10:48:25

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語文教師怎樣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准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第三條 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
第四條 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
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
第五條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條 國家頒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管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社會應用,支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教學和科學研究,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豐富和發展。
第七條 國家獎勵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第八條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依據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編輯本段]第二章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第九條 國家機關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公務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的漢語文教材,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
第十一條 漢語文出版物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
漢語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釋。
第十二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
需要使用外國語言為播音用語的,須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批准。
第十三條 公共服務行業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因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標志牌等使用外國文字並同時使用中文的,應當使用規范漢字。
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一)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二)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
(三)招牌、廣告用字;
(四)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五)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
第十五條 信息處理和信息技術產品中使用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當符合國家的規范和標准。
第十六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確需使用的;
(二)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準的播音用語;
(三)戲曲、影視等藝術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學、研究中確需使用的。
第十七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一)文物古跡;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第十八條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范,並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
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
第十九條 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
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准;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
第二十條 對外漢語教學應當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編輯本段]第三章 管理和監督第二十一條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負責規劃指導、管理監督。
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條 地方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企業名稱、商品名稱以及廣告的用語用字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四條 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頒布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
第二十五條 外國人名、地名等專有名詞和科學技術術語譯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審定。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二章有關規定,不按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使用語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議。
本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員用語違反本法第二章有關規定的,有關單位應當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關單位作出處理。
城市公共場所的設施和招牌、廣告用字違反本法第二章有關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並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干涉他人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 [編輯本段]第四章 附則第二十八條 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Ⅱ 對學員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培訓目的是什麼

目的是為進一步提升中小學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全力推進雙語教學。

所以對學員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培訓。

Ⅲ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語文教師該怎樣做

華民共家通用語言文字
(200010月31第九屆全民代表務委員第十八議通
200010月31華民共主席令第37號公布
自20011月1起施行)
第章 總則
第條 推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化、標准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家通用語言文字社更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區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制定本
第二條 本所稱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規范漢字
第三條 家推廣普通推行規范漢字
第四條 公民習使用家通用語言文字權利
家公民習使用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
各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應採取措施推廣普通推行規范漢字
第五條 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應利於維護家主權民族尊嚴利於家統民族團結利於社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條 家頒布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標准管理家通用語言文字社應用支持家通用語言文字教科研究促進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豐富發展
第七條 家獎勵家通用語言文字事業做突貢獻組織
第八條 各民族都使用發展自語言文字自由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使用依據憲、民族區域自治及其律關規定
第二章 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
第九條 家機關普通規范漢字公務用語用字律另規定除外
第十條 校及其教育機構普通規范漢字基本教育教用語用字律另規定除外
校及其教育機構通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規范漢字使用漢語文教材應符合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標准
第十條 漢語文版物應符合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標准
漢語文版物需要使用外語言文字應用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注釋
第十二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普通基本播音用語
需要使用外語言播音用語須經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批准
第十三條 公共服務行業規范漢字基本服務用字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標志牌等使用外文字並同使用文應使用規范漢字
提倡公共服務行業普通服務用語
第十四條 列情形應家通用語言文字基本用語用字:
()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
(二)公共場所設施用字;
(三)招牌、廣告用字;
(四)企業事業組織名稱;
(五)境內銷售商品包裝、說明
第十五條 信息處理信息技術產品使用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符合家規范標准
第十六條 本章關規定列情形使用言:
()家機關工作員執行公務確需使用;
(二)經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准播音用語;
(三)戲曲、影視等藝術形式需要使用;
(四)版、教、研究確需使用
第十七條 本章關規定列情形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文物古跡;
(二)姓氏異體字;
(三)書、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招牌手書字;
(五)版、教、研究需要使用;
(六)經務院關部門批准特殊情況
第十八條 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拼音案》作拼寫注音工具
《漢語拼音案》名、名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統規范並用於漢字便或能使用領域
初等教育應進行漢語拼音教
第十九條 凡普通作工作語言崗位其工作員應具備說普通能力
普通作工作語言播音員、節目主持影視劇演員、教師、家機關工作員普通水平應別達家規定等級標准;尚未達家規定普通等級標准別情況進行培訓
第二十條 外漢語教應教授普通規范漢字
第三章 管理監督
第二十條 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由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負責規劃指導、管理監督
務院關部門管理本系統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
第二十二條 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其關部門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
第二十三條 縣級各級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企業名稱、商品名稱及廣告用語用字進行管理監督
第二十四條 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頒布普通水平測試等級標准
第二十五條 外名、名等專名詞科技術術語譯家通用語言文字由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或者其關部門組織審定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第二章關規定按照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標准使用語言文字公民提批評建議
本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員用語違反本第二章關規定關單位應直接責任員進行批評教育;拒改由關單位作處理
城市公共場所設施招牌、廣告用字違反本第二章關規定由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拒改予警告並督促其限期改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干涉習使用家通用語言文字由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並予警告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自20011月1起施行

Ⅳ 如何做好一年級,初一年級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工作

在理解內容的過程中,抓住表情達意的關鍵性詞語或句子,體會、學習作者在表達上的特點,並試著運用。這些思考、推測、判斷的過程,既是理解語言文字的過程,也是學習運用語言文字的過程。

Ⅳ 在學科教學中如何有效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教學論文教師

頒行《國家通用抄語言文字法》的意義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關於語言文字方面的專門法律,它的頒行是我國社會語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多方面的意義:(一)有利於鞏固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事實上的「全國通用」地位,增進各民族、各地區間的交流與溝通,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語言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文字是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是使口語書面化的工具。(二)有利於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准化。 (三)有利於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社會信息化水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准化工作,是普及教育、發展科技、提高社會信息化水平的必要前提和先導工程。 (四)有利於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管理。(五)有利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Ⅵ 如何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

如何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

  1. 充分認識在我國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意義。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行力度、提高普及程度和應用規范水平,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社會意義,不僅能夠方便各地域間人們的溝通、各民族間的交流交往交融,也事關整個中華民族歷史文化傳承,將對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產生重要作用。

  2. 強國必先強語,強語助力強國.高度重視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中西部地區還有很多青壯年農民、牧民無法用普通話進行基本的溝通交流,這已經成為阻礙個人脫貧致富、影響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制約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甚至影響民族團結和諧的重要因素。扶貧首要扶智,扶智應先通語。

  3. 准確把握普及攻堅工程的重點目標和主要任務。要結合國家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結合新型城鎮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農村地區和民族地區為重點,以勞動力人口為主要對象,摸清攻堅人群基本情況和需求,制定普通話普及攻堅具體實施方案,大力提高普通話的普及率,為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為文化建設提供強助力,為打贏全面小康攻堅戰奠定良好基礎。

Ⅶ 徵文:根據學習語文的實際,談談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感受認識等,不少於1000字。 詩歌也行,速度啊,很急

語言是通往心靈的橋梁

俗話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語言是通往心靈的橋梁。」是的,美的語言帶給人美的享受。而小學階段的語文教育,對學生語言能力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促進作用。因此,在小學語文教學中及早對學生進行語言美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一、小學語文教材中的語言美 小學語文教材中所選的課文,大多是名家經典之作,是作者在生活中審美體驗的結晶。例如:低年級課文中所選的古詩兒歌《小池》、《詠柳》、《雪地里的小畫家》、《柳樹醒了》……以和諧的音韻美、鮮明的節奏感為學生提供了極佳的語言範例。再如:《匆匆》、《秋天的雨》、《桂林山水》、《荷花》等小美文也以優美的形式、鮮活生動的語句,散發著語言藝術的瑰麗光彩。而童話、寓言、小說中意蘊深刻的句子,往往具有一種深沉而含蓄的美。《賣火柴的小女孩》中寫到:「她們倆在光明和快樂中飛走了,越飛越高,飛到那沒有寒冷、沒有飢餓、也沒有痛苦的地方去了。」只有認真讀、細細想,才能領會出那含蓄、深沉的意境美來。
在小學語文教學中,教師應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和心理特徵,精心挖掘教材中語言文字和文體結構的美,引導學生品味和欣賞,陶冶學生的情操,在語言藝術的潛移默化中,使他們從小樹立正確的審美觀,進一步促進全面的素質教育。
二、小學語文教學中如何培養學生的語言美
1、巧用媒體,品味教材語言美 教學時,應根據課文的需要,適時選用相應的電教媒體,把學生帶入特定的語言環境中,指導學生主動去發現語言美,細細去品味語言美,自覺接受形象美的教育。
我執教《翠鳥》一課時,先讓學生自讀課文,找出自己認為寫得美的句子,並想想它美在何處。回答時,有學生說喜歡描寫翠鳥羽毛的句子。我讓學生自由讀課文第一小節,找找美的地方,同時在大屏幕上打出下述句子:「翠鳥頭上的羽毛是橄欖色的,背上的羽毛是翠綠色的,腹部的羽毛是赤褐色的。」並附上一幅翠鳥的圖片。學生通過對課文中的句子和老師寫的句子的比較,得到了這樣的感受:書本上的句子用詞優美,准確、精緻地刻畫了翠鳥羽毛的色彩和花紋的美麗,還用了比喻的手法,描寫生動具體,使翠鳥顯得更加活潑可愛。而老師出示的句子則缺乏這種美感。通過這樣的教學,學生親身體味到作者用詞的准確生動、句子的優美形象,進而受到語言美的熏陶。
2、朗讀指導,依靠範文培養語言美 葉聖陶先生說:「美文需美讀。」「美讀」,就是有表情地朗讀吟誦課文,在入情的朗讀中達到與作者心靈相通的境界,感受審美對象的美。如:《鼎湖山聽泉》一文,作者以細膩的筆觸記敘了鼎湖山奇妙的泉聲和聽泉時的美妙感受。這種有聲有色的課文,只有朗讀品味,才能從字里行間體會到作者用詞之精當。文中第三段寫聽泉時的美妙感受,作者用了「那像小提琴一樣輕柔的,是在草叢中流淌的小溪的聲音……」一串排比句式,將四中不同的泉聲分別比成「輕柔」的小提琴聲、「清脆」的琵琶聲、「厚重」的大提琴聲、「磅礴」的銅管樂聲。
小學語文教學的最終目的就是通過朗讀,積累美的語言,進而創造性地進行語言表達。 愛迪生說過:「最能直接打動心靈的還是美。」小學語文教師應把自己看作特殊的藝術家,始終以培養學生語言美為教學宗旨,不斷用內在美的心靈和外顯的教學語言美去撥動學生的心弦,塑造出兒童美的心靈。

Ⅷ 通過語文課學習談談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感受認識

語言文字規范化穩步推進 200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了法制的軌道,對於促進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進步意義重大。四年來,圍繞貫徹實施該法律,以城市為中心,以學校為基礎,以國家機關為龍頭,以新聞媒體為榜樣,以公共服務行業為窗口,我市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語言文字法施行以來,各級學校積極把普及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納入學校管理常規,採取措施消除使用方言和不規范漢字的落後現象。
近年來,隨著普及普通話工作的深入開展和教師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制度的實施,社會上自願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的人員逐漸增加。2004年起,每年的6月和12月,將定期開展面向社會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從而進一步促進普通話在全社會的普及。 在國家機關,越來越多的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均能自覺使用普通話。對國家公務員進行普通話培訓和測試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要求,也是高效執行公務、確保政令暢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要求。廣播電視媒體也是推廣普通話的重要陣地,多年來,我市廣電部門積極實踐這一精神,大力加強對普通話的普及。為了豐富節目形態,體現地域文化特色,更好地貼近生活、貼近百姓,在保持地方特色的同時,推出了一系列的普通話節目,有效地增強了市民的推普意識。 規范語言文字需要齊抓共管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施行以來,「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的觀念已然深入人心。 然而,推進語言文 字的規范化工作並非易事,需要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 社會用字不規范,不僅有損城市的整體形象,而且對人們的思想,特別是對中小學生的認知會造成不良影響。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用字管理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單位開展清理整頓城區社會用字工作;團市委也要在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期間組織青年志願者上街檢查我市戶外廣告、招牌、標語等規范漢字使用情況,再交由工商、城建等部門進行整頓,以進一步提高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設和城市管理水平。 國家語委強調,維護語言文字的純潔、健康,不但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標志,也是關系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的大問題。當前,社會語言應用空前活躍,語言文字作為交際工具的作用日益突出,這種情形下,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尤為迫切。國家語委有關負責人認為,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關鍵在落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真正負起責任,健全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及時出台具體的相應法規或實施辦法。同時加強對語言文字的管理和監督。由於涉及面廣,這項工作不僅要依靠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其他部門也必須協同配合,齊抓共管,以舉辦第八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為契機,在全社會逐步形成「說普通話,用規範字」的良好風氣.

Ⅸ 深刻反思為什麼在前面推進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過程中,還有教師和學生在學校等公開場合使用維吾爾語交

一、應當把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列入各部門工專作的議事日程,作為當屬前的一項重要任務認真抓緊抓好。
二、學習、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應採取多種形式。
三、在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過程中要突出重點。
四、在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過程中,既要注意把握好國家的語言文字政策,也要正確闡述和執行國家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政策以及方言、繁體字使用政策和外國語言文字在我國使用的政策。
五、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重點在教育,關鍵在落實。
六、要加強對學習、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活動的檢查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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