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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崗位津貼標准

發布時間:2020-12-08 06:11:22

① 大學教師那工資和崗位津貼是什麼區別

工資是固定的,無論是在崗還是退休都不受影響。
而崗位津貼,是在崗的人才有,而且根據不同的職稱級別崗位津貼也不相同。

② 教師崗位津貼標準是怎樣的

教師崗位津貼標准表說明:本頁表中所列業績津貼不一一對應發給本人,學校版按不同職務核拔平均津權貼總數到院(系),由各院(系)制定業績津貼發放辦法執行,與業績考核掛鉤,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檔次 崗位津貼(元) 崗位
基礎津貼 業績津貼 合計
院士津貼 80000
1 35000 15000 50000 教授2 28000 12000 40000
3 24500 10500 35000
4 21000 9000 30000
5 17500 7500 25000
6 14000 6000 20000 副教授7 10500 4500 15000
8 8400 3600 12000 講師助教9 7000 3000 10000
10 5600 2400 8000
11 4900 2100 7000呵呵,各地不同吧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的標準是根據什麼確定

河南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33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二、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暫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和規范後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義務教育教師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由縣級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結合進行。除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含工資標准提高10%部分)、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不含班主任津貼)和按國家規定保留的改革性補貼外,原地方性津貼補貼、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學校現行發放的其他津貼補貼及我省在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預增發的補貼要全部清理歸並。
績效工資總量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並隨基本工資和學校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公務員規范後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省或省轄市直屬學校隨省或省轄市公務員規范後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各學校的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主管部門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提出具體的分配方案。學校主管部門具體核定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要合理統籌,逐步實現同一縣級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大體平衡;對農村學校特別是條件艱苦的學校要給予適當傾斜,在調整績效工資總量時,其績效工資總量增長幅度要適當高於其他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增長幅度。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1.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設崗位津貼和農村學校教師補貼項目,其標准由縣級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育部門確定,一般按月發放。
崗位津貼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可按崗位職務適當拉開差距。農村學校教師補貼是對農村學校特別是條件艱苦學校的政策傾斜,可根據農村學校的地理環境、艱苦程度等因素,按照不超過績效工資總量10%的原則適當區分補貼等次。2.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可設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優質服務獎等項目,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確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合理拉開差距。各項目及標准由學校根據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二)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各省轄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應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和分類考核辦法,健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質量,增強考核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三)校長、書記的績效工資,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對校長、書記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校長、書記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本學校績效工資中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主管部門按照考核結果確定。(四)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布,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相關政策
(一)學校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學校現有津貼補貼的項目、標准和資金來源等進行清理規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廳字〔2005〕10號)下發前學校發放的改革性補貼,除超過規定標准和范圍發放的之外,暫時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另行規范。在規范辦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補貼項目、提高現有改革性補貼項目的標准和擴大發放范圍。
實施績效工資後,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按照廳字〔2005〕10號等文件規定,堅決予以糾正,沒收違規資金並上繳國庫,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將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和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並,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標准,計入績效工資總量。
(三)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時,對完全中學中從事非義務教育教師的津貼補貼問題,由學校統籌考慮。
(四)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離休人員生活補貼標准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省審計廳、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解決離休人員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紀發〔2009〕5號)執行。退休人員生活補貼具體標准由縣級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研究制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五)義務教育學校中按國家規定執行見習期(初期、學徒期、熟練期)工資標準的人員,其崗位津貼和農村教師補貼標准由縣級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育部門按照其見習期(初期、學徒期、熟練期)滿後擬任職務(崗位)所執行標準的一定比例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六)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的,其績效工資標准按明確其基本工資的崗位執行。
五、經費保障與財務管理
(一)將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縣級財政要優先保障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省財政和設區市級財政要加強經費統籌力度,幫助縣(市)做好義務教育學校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經費保障工作。
(二)要規范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等費用的規定,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對學校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各類政府非稅收入一律按照國家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利用收費收入和公用經費自行發放津貼補貼。
(三)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分賬核算。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具體發放方式按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工資財政統一發放的地方,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程序直接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後由同級財政部門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
六、組織實施
(一)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教育部門按本實施意見和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具體實施辦法,報上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教育部門批准後實施。
(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籌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與當地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項工作;要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實施工作平穩開展。
(三)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實施過程中,各地要切實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堅決維護學校穩定。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工作指導,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導和督促學校等單位嚴格執行實施績效工資的有關政策。

④ 誰知道哈工大教師的崗位津貼標准和組成

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
1-8級教師崗位上崗條件和崗位職責
2001年9月

為把哈工大辦成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學,學校制定了《關於實施崗位聘任制度和設置崗位津貼的暫行規定》。根據上述規定的精神,被聘任為我院1-8級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做到: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高等教育的法規、政策,遵紀守法,熱愛本職工作,服從院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恪守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教學工作量飽滿或基本飽滿;
3.積極參與專業建設、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活動,努力做好學科建設工作,落實和完成院和學科建設規劃制訂的各項指標和任務。
各級崗位的上崗條件和崗位職責規定如下:
(一)一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博士點的學科帶頭人或一級學科博士點主幹學術方向的帶頭人,在國內外本學科領域有公認的學術成就和較高的聲望;
(2)掌握本學科國內外發展趨勢,能夠領導和組織本學科學術隊伍開展學科建設工作,能提出和實施有重要學術意義或重大應用價值的研究課題;
(3)有較好的學術梯隊。近三年來取得較大的科研成果並有較充足的科研經費,發表若干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2.崗位職責
(1)對本學科的學科建設工作負全責,在任期間要在主持的工作范圍內取得有較大顯示度的成果;
(2)把握學科發展方向,培養年輕學術骨幹,在學術上繼續取得較大的學術成果;
(3)指導博士研究生,承擔一定量的本科教學工作(一門課程或兩次學術講座)和承擔一門研究生課程的教學工作;
(4)主持重大、重點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5)每年至少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教學研究論文,下同)當量數[1]3篇以上(一、二、三作者)其中在國際期刊、國內一級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被SCI、EI收錄學術論文當量數2篇以上,科研(含教學成果、下同)量化分值[2]應在全院教師計算值中居於前25%;
(6)每年至少完成一次由相應責任人下達的在規定范圍內的學術報告[3];
(7)帶領並指導本學科完成崗位規定的科研經費指標和學術論文指標,以及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學科建設等其他任務。
(二)二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博士點學科帶頭人或主幹學術方向的帶頭人;
(2)有公認的學術成果,在國內有較大的學術影響;
(3)近三年來多次獨立講授一門及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課程,教學效果優良;
(4)主持較大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並取得一定的教學科研成果;
(5)發表若干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一、二作者);
(6)指導博士研究生水平較高。
2.崗位職責
(1)負責或協調、配合學科帶頭人做好學科建設、教學和科研工作,或作為所在學科主要研究方向上的學術帶頭人對該領域學術梯隊建設負全責,在任期間要在主持的工作范圍內取得有一定顯示度的成果;
(2)每年必須承擔本科生課程和研究生課程工作量;
(3)負責主持較大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4)每年至少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當量數3篇以上(一、二、三作者),其中在國際期刊、國內一級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被SCI、EI收錄學術論文當量數每年2篇以上,科研量化分值應在全院教師計算值中居於前25%;
(5)指導博士生;
(6)每年至少完成一次由相應責任人下達的在規定范圍內的學術報告;
(7)帶領並指導本領域學術梯隊完成規定的科研經費指標和學術論文指標,以及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其他任務。
(三)三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具有五年以上的本科或研究生課程的教學經歷,是本學科領域的學術骨幹,有重要的學術成果;
(2)近三年來能多次獨立講授一門及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課程,指導碩士畢業生水平較高,教學效果優良;
(3)有較充足的科研經費,主持或作為主要負責人之一參加並完成一定的科研項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主編出版教材著作,發表若干篇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一、二作者);
(4)指導碩士研究生水平較高。
2.崗位職責
(1)每年至少獨立講一門本科生和研究生課程,教學效果優良;
(2)對本領域的課程建設、教材編寫、教學改革和教學法研究,或教學基地與實驗基地建設等工作負責,在教學的各環節中負責指導1–2名青年教師;
(3)負責或作為骨幹參加一定的科研工作;
(4)承擔指導碩士研究生(含MBA)的任務;
(5)每年至少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當量數兩篇(一、二、三作者),其中必須在國際期刊、國內一級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被SCI、EI收錄學術論文當量數一篇以上,科研量化分值應在全院教師計算值中居於前25%;
(6)每年至少完成一次由相應責任人下達的在規定范圍內的學術報告;
(7)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學科建設等各項任務。
(四)四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具有五年以上的本科或研究生課程的教學經歷,是院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的骨幹;
(2)近三年作為負責人或骨幹主持、參加過專業建設、實驗室建設或課程建設等工作,作出貢獻;作為主編(或主要參加人)編寫過一本或一本以上正式出版的教材或專著,或完成具有較高水平的教學研究成果;
(3)具有系統全面的專業理論知識,能夠主講三門或三門以上本專業本科生課程和一門研究生或MBA課程(專業教研室教師),獨立講授過一門以上的本科課程和研究生課程,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較高的教學水平,教學效果優良;
(4)有明確、穩定的研究方向,在科研工作中,近三年作為主要負責人,取得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5)具有碩士研究生指導資格,並指導過碩士研究生(包括MBA);
(6)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能熟練閱讀專業文獻,具有較強的外語寫作能力。
2.崗位職責
(1)作為主要負責人承擔學科建設任務或專業建設任務並取得相應成果,或作為主編(或主要負責人)編寫較高質量的公開出版的教材;
(2)每學年至少講授一門本科生或研究生課程,或講授一門實驗教學課,教學工作量和講課工作量基本飽滿[4],教學效果優良;
(3)承擔指導碩士研究生(含MBA)的任務;
(4)具有在研的(或剛批准立項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且擔任主要負責人(大型課題可為子課題負責人)。每兩年作為第一申請人申報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或863項目等,其申請報告經院評審通過;
(5)每年至少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教學研究論文當量數兩篇以上(一、二、三作者)。其中在國際期刊、國內一級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被SCI、EI收錄學術論文當量數一篇以上,科研量化分值應在全院教師計算值中居於前35%;
(6)每年至少完成一次由相應責任人下達的在規定范圍內的學術報告;
(7)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其他任務。
(五)五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具有三年以上的本科或研究生的教學經歷,是學科各研究方向學術梯隊中的主要成員;
(2)作為骨幹參加過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等教學研究工作,參加過正式出版的教材編寫,完成有一定水平的教學成果;
(3)具有全面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較豐富的教學經驗,能夠主講二門以上本科生課程和一門研究生或MBA課程,獨立講授過一門以上的本科課程或研究生課程,教學效果優良;
(4)有明確、穩定的研究方向,作為主要骨幹參加過科研項目,並取得了一定成果;
(5)具有碩士研究生指導資格,指導過碩士研究生(包括MBA);
(6)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能熟練閱讀專業文獻和具有一定的外語寫作能力。
2.崗位職責
(1)參與學科、專業建設和教學研究工作並有相應成果,或作為主要參加人編寫教材專著;
(2)每學年至少講授一門本科生或研究生課程,或講授一門實驗教學課,教學工作量和講課工作量基本飽滿,教學效果優良;
(3)承擔指導研究生的任務和完成院及教研室安排的所在專業領域的其他教學任務;
(4)具有在研的(或剛批准立項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在其中擔任第一、二或一個主要部分的負責人。每兩年作為第一或第二(執筆申請書內容的三分之一)申報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或863項目等,申請報告經院評審通過;
(5)每年至少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或教學研究論文當量數為兩篇以上(一、二、三作者),科研量化分值應在全院教師計算值中居於前50%;
(6)每年至少完成一次由相應負責人下達的在規定范圍內的學術報告;
(7)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其他任務。
(六)六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參加過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等教學研究工作,是各學科方向梯隊建設中的成員;
(2)掌握較全面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教學經驗,能夠主講一門以上本科生課程和一門研究生或MBA課程,講授過一門以上的本科生課程或研究生課程,教學效果好;
(3)研究方向基本明確、穩定,並參加過一個以上科研項目的主要過程,發揮了積極作用;
(4)具備用一門外語熟練閱讀專業書刊的能力。
2.崗位職責
(1)參與學科建設、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學研究工作,或參加正式出版教材的編寫工作;
(2)每學年至少講授一門本科生或研究生課程,或講授一門實驗教學課,教學工作量和講課工作量基本飽滿,教學效果良好;
(3)積極承擔協助指導研究生的任務;
(4)作為負責人或主要參加者有在研(或剛批准立項)的科研項目。每兩年作為主要參加者(參加課題立項討論和部分內容執筆)申報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或863項目等,申請報告經院評審通過;
(5)每年至少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當量數一篇以上(一、二、三作者),科研量化分值在全院教師計算值中居前75%;
(6)每年至少在規定范圍內做一次學術報告;
(7)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其他任務。
(七)七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系統了解本科教學過程,曾承擔過一定的講課、科研和其它教學任務,熟悉專業情況,能夠講授一門本科生課程;
(2)較好地完成了承擔的各項教學工作,參與過教學研究和專業建設工作;
(3)能用一門外語熟練閱讀本專業書刊。
2.崗位職責
(1)每學年承擔學校下達的各項教學任務;
(2)教學工作量和講課工作量飽滿,教學效果良好;
(3)參與專業建設和教學研究工作,能每年提交教學研究總結體會或相應論文;
(4)參加科研工作,每年至少發表學術論文當量數一篇以上(一、二、三作者);
(5)在教研室范圍內每年作一次學術報告;
(6)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其他任務。
(八)八級崗位
1.上崗條件
(1)具有或正在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勝任一門本科生或研究生課程的各個輔導環節;
(2)基本熟悉本科教學過程和環節;
(3)能用一門外語比較熟練的閱讀本專業書刊。
2.崗位職責
(1)有明確教學任務,有計劃參與各個教學環節的工作,為獨立擔當一門本科生課程的講授任務作好准備;
(2)積極參與院和專業的教學、科研活動,承擔指派的專業建設任務,並努力熟悉學校有關教學的各項規章制度;
(3)每年至少發表當量數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一、二、三作者);
(4)在教研室范圍內每年作一次學術報告;
(5)完成崗位聘任書中規定的其他任務。

注釋:
[1] 學術論文當量數的計算
論文由一位作者發表的,權數為1.0
論文由兩位作者發表的,權數為(0.6、0.4)
論文由三位及以上作者發表的,只取前三名,權數為(0.5、0.3、0.2)
若論文作者中有學生的,按去掉學生後的排序計算。
[2] 科研工作量化分值的計算方法
1.科研工作考核指標當量分值的計算公式
R = Ai * aip
式中:
R -- 考核的當量分值
Ai — 參數值
aip —科研工作的管理類別參數
不同情況的管理類別參數如下:

管理類別參數 a1p a2p a3p
參數值 0.3 0.5 0.2
2.參數當量分值計算公式
Ai= Kij * Aij (i = 1,2,3)
式中:
Kij— 參數分值系數
Aij— 參數值
i -- 參數序號
j -- 分量序號
(1)科研項目、經費(萬元)分值 A1

j A1j K1j

1 國家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基金經費總數 面上
重點
重大 1.5
1.6
1.7
2 863項目、省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基金
及其他基金經費總數 1.3
3 部委級項目經費總數或大於100萬的項目 1.2
4 企業委託橫向項目和其它科研經費總數 1.0
(2)科技論文、論著分值 A2

j A2j K2j
1 SCI收錄(篇)和引用 10
2 EI 8
3 國外刊物(篇) 7
4 ISTP 5

5 國內刊物(篇) 一級
核心
非核心 6
3
1
6 國際會議(篇,英文) 1.5
7 國內一級學會公開出版的論文集(篇) 1
8 外文版專著(本) 30
9 中文版專著(本)、全國統編教材 15
10 其他正式出版教材 8
說明:SCI、EI、ISTP檢索源期刊論文的確認,將以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中心發布的信息為准;
國外刊物指在《國外科技核心期刊目錄》(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出版發行,陸伯華主編)一書所列刊物;
國內刊物指在《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編)所列刊物和《中文學術期刊目錄》(1999年6月哈爾濱工業大學《學術期刊目錄》編寫組編)所列刊物。
(3)科技成果分值 A3

j A3j K3j
1 鑒定成果(項) 5
2 獲獎成果(項) 見科技獎分值系數K32表
* 科技獎分值系數K32

獲獎類別\獲獎等級 一等 二等 三等
省部委獎、
省社科優秀科研成果獎 40 26 10
市科委、省廳局級獎、
優秀軟科學成果獎 26 10 5
國際專項獎 70-30
國內專項獎 30-15
** 同一成果獲兩個以上獎項時,只計算得分最高的一個,如在不同年度獲得,則應將前面獲獎的得分值從中扣掉。
*** 獲獎等級、獲獎人數及比例分配

一等獎 1 2 3 4 5 6 7 8 9 10
比例 0.3 0.2 0.1 0.1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二等獎 1 2 3 4 5 6 7 - - -
比例 0.4 0.2 0.15 0.1 0.05 0.05 0.05 - - -
三等獎 1 2 3 4 5 - - - - -
比例 0.4 0.25 0.15 0.1 0.1 - - - - -
**** 如獲獎人中有外單位的,其分值按比例分給我院獲獎人。
[3] 學術報告會制度
管理學院的教師,每年必須作一次學術報告。學術報告的任務單在每年春、秋季學期開學後分批下達。各崗位學術報告的范圍、下達報告單的責任人如下:

崗 位 報告范圍 責任人
1—3崗 全 院 科研副院長
4—6崗 學科點 學科點長
7—9崗 教研室 教研室主任
責任人負責主持學術報告會,並將報告會情況填表上報科研秘書備案。
[4] 教學工作量和講課工作量基本飽滿
按學校規定,教師的工作量每學年按1760學時計算,其中教學工作量飽滿的標准為1320學時。教學工作量含校教務處、研究生院等經管院下達或管院單獨下達的各個班的講課、論文指導、課程設計指導和生產實習、實驗等環節的教學任務。四至七級崗位教師每年完成課堂授課時數應不低於60學時。

⑤ 教師12級(崗位)工資額是多少

十二級590。

專業技術崗位:一級2800,二級1900,三級1630,四級1420,五級1180,六級1040,七級930,八級780,九級730,十級680,十一級620,十二級590,十三級550。其中一到四級是正高,五到七級是副高,八到十級是中級,十一級到十三級是初級。

工勤技能崗位:技術工一級830,二級690,三級615,四級575,五級545。普通工540。 事業單位新舊崗位工資對照。

(5)小學教師崗位津貼標准擴展閱讀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要與清理歸並津貼補貼相結合。工作人員現行常規性和一次性津貼補貼項目,以及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或獎金需全部進行清理歸並。

經批准執行的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上下班交通費、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等三項改革性補貼項目,予以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另行規范。實施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

清理歸並後的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和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將全部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其中,義務教育教師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由同級政府人事、財政部門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並按規定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⑥ 教師津貼補貼標准

教師教齡津貼的若干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下達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勞動人事部《關於實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有關條文,現對教師教齡津貼的實施作如下規定:
一、教師教齡津貼執行范圍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工讀學校、盲聾啞學校、小學、弱智兒童學校和幼兒園的公辦教師,均可實行教齡津貼。
從事教師工作滿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調離教師工作崗位,仍在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以及從事教師工作不滿二十年,調任學校行政工作並繼續兼課的人員,也可以實行教齡津貼。
二、教齡津貼標准
教齡滿五年不滿十年的,每月三元;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滿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齡即教師直接從事學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齡計算辦法:
1.上述學校的教師或中小學專職少先隊輔導員等直接從事德、智、體、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計算為教齡。
2.由各級各類學校調入上述學校的教師,原專職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可與調入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教齡。
3.民辦教師或長期頂編代課教師轉為上述學校公辦教師後的教齡計算,應按其工齡計算的有關規定辦理。
4.曾在冤假錯案間斷教育工作,現已平反糾正,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教師,其間斷的時間,可心計算為教齡。
5.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曾在職帶薪下放的教師,其間斷教育工作時間,可計算為教齡。
6.教師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的時期不計算教齡。
四、領取教齡津貼的教師調離上述學校後,教齡津貼即行取消
五、民辦教師是否實行教齡津貼制度,由和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局)可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行,並抄報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

⑦ 教師的崗位津貼是怎樣定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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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聘教師崗位聘任條件實施細則(試行)

為了做好學校新一輪教師職務聘任工作,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根據學校現狀和「十五」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明確職責,細化條件,突出重點,兼顧一般。

以學科發展為基礎,以教學、科研、管理為支撐,以聘任基本條件為內容,科學量化,合理配置。

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發揮優勢,建立有效機制。

二、校聘教師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一)教研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覺悟高,責任心強,注重教書育人工作,師德良好,有良好的組織與領導能力,教學、科研業績突出;承擔本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學科建設相關任務,以及校、院、系(所)安排的其他社會工作。

①教學工作基本要求

滿足表1內容要求;

每年完成表3中的60個以上的教師工作量。

②科研工作基本要求

在統計源或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發表學術論文2篇/年;

其中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在國外期刊發表或被三大檢索系統收錄論文1篇/年;

科研經費個人分攤額年均不少於本學科3-8級所有人員年到校額的平均數。

2.崗位津貼級別確定

滿足基本條件,可享受5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完成表4中之2項選項,可享受4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完成表4中之3項,或國家重點學科負責人且完成表4中之1項選項,可享受3級津貼。

(二)教學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覺悟高,責任心強,注重教書育人工作,師德良好,有一定的組織與領導能力,教學業績突出;承擔本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學科建設相關任務,以及校、院、系(所)安排的其他社會工作。

①教學工作基本要求

滿足表2內容要求;

每年完成表3中的60個以上的教師工作量。

②科研工作基本要求

統計源或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發表學術論文見表2。

③作為負責人承擔校級優質課或為品牌課主講教師。

④在校從事教師工作兩年內通過合格課評價,學生評價教師講課效果不得連續兩次在後20%內。

2.崗位津貼級別確定

滿足基本條件,可享受5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承擔國家級教改項目專題負責人或獲國家教改項目成果獎(有證書)或國家教學基地負責人或省部級精品課程主講教師並完成相應崗位工作職責,可享受4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獲得國家名師獎或為國家精品課程主講教師,可享受3級津貼。

(三)研究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覺悟高,責任心強,注重教書育人工作,師德良好,有一定的組織與領導能力,科研業績突出;承擔本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學科建設相關任務,以及校、院、系(所)安排的其他社會工作。

每年承擔表3中的30個教師工作量;每年平均獨立指導研究生2名以上。

在統計源期刊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發表學術論文4篇/年;

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在國外期刊發表1篇或被三大檢索系統收錄論文2篇/年;

科研經費個人分攤額年均應為教研崗經費的2倍。

2.崗位津貼級別確定

滿足基本條件且同時滿足表5中任意1項者,可享受5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同時滿足表5中任意2項者,可享受4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同時滿足表5中任意3項者,可享受3級津貼。

(四)教學實驗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 教學實驗室高級崗位的設立

實驗崗適用於各級經過學校以上機構認定的教學、科研實驗室中從事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

教學實驗室高級崗位僅對校級教學實驗中心設立。

校級教學實驗中心以院(系)為單位設立,對全院(系)教學實驗室統一集中管理,實行開放運行模式,並具有供學生課外科技創新活動的創新實驗室。創新實驗室常年有30名以上學生參加課外科技活動並有階段性成果。

每個校級教學實驗中心的主任可聘為實驗室高級崗,崗位津貼級別為4-6級。

除校級教學實驗中心主任外,每個校級教學實驗中心還可設實驗主講教授崗1個,崗位津貼級別為4-5級。此崗位如無合適人選,可暫時空缺。

★ 教學實驗中心實驗室主任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1.教學實驗中心主任上崗基本條件:

(1)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教學經驗,有較高學術水平,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熟悉並掌握本教學實驗中心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維護及調整技能;

(2)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並從事實驗室工作3年以上;

2.教學實驗中心主任基本職責:

(1)根據學校定位及本教學實驗中心在學校中的地位、作用,組織相關人員制定實驗中心發展規劃,按學校實驗室建設計劃和進度完成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建設任務,按實驗室評估要求建立健全實驗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歸檔各種資料;

(2)在任期內應組織實驗教學中心的實驗教學改革工作(包括實驗體系、內容、方法和考核的改革),至少有1項校級或以上實驗教學改革或實驗教學研究項目在中心完成;

(3)任期內應組織相關課程負責人制定實驗教學大綱,參與完成教學實驗中心開設的不少於2/3實驗課程的實驗教材或講義的編寫工作;

(4)組織安排實驗教學中心的實驗教學任務,參加制定開放實驗項目、實驗內容並協調實施,每年至少有一項取得階段性成果、經學校驗收合格的本科生課外科技活動、綜合性或設計性實驗項目在教學實驗中心完成;

(5)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達到實驗室評估要求,開展實驗裝置的研究和自製工作;

(6)作為第一作者(或指導研究生)發表與教學實驗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3年(統計源或中文核心期刊);

(7)每年指導1000學生*學時以上的本科生基礎實驗課程(或600學生*學時以上的專業實驗課程)的教學工作。

3.崗位津貼級別確定:

滿足基本條件,可享受6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所指導本科生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課外科技創新活動競賽獎或獲國家級、省部級一等獎,可享受5級津貼。

★ 教學實驗中心主講教授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1.實驗主講教授上崗的基本條件:

(1)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教學經驗,熟悉學科前沿動態及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能夠承擔本科實驗教學、實驗室建設相關任務;

(2)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承擔過2門以上與實驗有關的課程的教學工作;

2.實驗主講教授基本職責:

(1)實驗主講教授主要承擔實驗教學及指導本科生課外科技創新活動工作,同時協助教學實驗中心主任制定實驗中心發展規劃;

(2)負責組織安排實驗教學中心開放實驗室的工作,制定開放實驗項目、學生課外科技小組活動方案,並主要指導本科生課外科技創新活動。每年至少完成一項指導本科生課外科技活動並取得階段性成果、經學校驗收合格的任務;

(3)參加實驗教學大綱的制定,任期內應完成相關課程的實驗教材或講義編寫和完善工作;

(4)作為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發表學術論文4篇/3年(統計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

(5)每年指導1000學生*學時以上的本科生基礎實驗課程(或600學生*學時以上的專業實驗課程);

(6)組織實驗教學中心的實驗教學改革工作(包括實驗體系、內容、方法和考核的改革),在任期內應負責並至少完成1項校級或以上實驗教學改革或實驗教學研究項目。

3.崗位津貼級別確定:

滿足基本條件,可享受5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所指導本科生獲得國家級、省部級課外科技創新活動競賽獎或獲國家級、省部級一等獎,可享受4級津貼。

(五)科研實驗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1.實驗室高級崗上崗基本條件

(1)熟悉本學科國內外實驗技術水平,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並從事實驗室工作5年以上;

(2)在統計源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發表論文2篇/年;

(3)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在國外期刊發表論文1篇/年或被三大檢索系統收錄論文1篇/年;

(4)科研經費個人分擔額年均與教研崗相同;

(5)每年平均獨立指導研究生2名以上;

(6)近3年內做為第一負責人研製1套儀器設備或進行儀器設備的功能開發2項。

2.崗位津貼級別確定

滿足基本條件,可享受6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同時滿足表6任意2項者,可享受5級津貼;滿足基本條件且同時滿足表6任意3項者,可享受4級津貼。

(六)學生工作崗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具體內容另行規定。

表1:教研崗教學工作基本要求

1.每年獨立講授兩門課程,其中一門必須是本科生課程,必須有一門是研究生學位課或本科生必修課;教學效果優良;本科生實習計入課表學時。
2.指導碩士研究生人數3年不少於5人,指導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人數不低於所在院系指導教師的平均人數。

3.參加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在2個任期內主持完成1項校級或校級以上教學改革或教學研究項目。

4.1個任期內應至少出版一本所主講課程的校內講義或完成CAI課件的建設,講義上網並每年更新。

表2:教學崗教學工作基本要求

課表學時數 論文(篇/3年)
數理系 216(5個班) 3
外語系 288(2個班) 3
人文社科部 240(7個班) 4
體育部 360(1個班) 3
1.參加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在1個任期內至少應參加主持1項校級或校級以上教學改革或教學研究項目。
2.1個任期內應至少出版一本所主講課程的校內講義或完成CAI課件的建設,講義上網並每年更新。

註:資信、石工、機電、化工、工商及計算機等的教學崗同數理系要求。

表3:教師工作量

1.重點課建設負責人,每年30個教師工作量,其他參加人員可依工作量多少而確定教師工作量。
2.品牌課主講教師,每學時0.5個教師工作量。

3.示範性雙語課主講教師,每學時0.4個教師工作量;普通雙語課每學時0.2個教師工作量。

4.教師申報參加合格課程評估並評估通過,每學時0.4個教師工作量(每位教師只計算一次)。

5.院(系、部)教學專家組組長,每年40個教師工作量;院(系、部)教學專家組其他成員每年20個教師工作量。

6.擔任本科生導師,每年每指導一位學生5個教師工作量。

7.指導年輕教師,每指導一名,每年8個教師工作量。

8.進修(院(系、部)安排),教師工作量視進修時間及進修效果而定,按1年(全脫產)60個教師工作量折算。

9.給本科生作講座,按每單元15個教師工作量計算。

10.指導學生課外科技活動,教師工作量視指導時間與效果而定,但不得超過45個教師工作量。

11.剛到我校且未承擔過教學工作的教師,第一年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熟悉了解教學,經院(系、部)考核合格,記40個教師工作量。

12.公開出版教材,每10萬字,折算60個教師工作量。

表4:教研崗科研選項

1.作為負責人承擔 「973」、「86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攻關等國家項目一級課題1項;
2.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973」前期預研項目1項;

3.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

4.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1項;

5.獲國家級科技成果獎(有證書);

6.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總體前7名、二等獎總體前3名、三等獎總體前1名;

7.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發明專利1項(有證書);

8.博士點或省部級學科負責人;

表5:研究崗科研選項

1.作為負責人承擔 「973」、「86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攻關等國家項目一級課題1項;
2.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973」前期預研項目1項;

3.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

4.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2項;

5.獲國家級科技成果獎(有證書);

6.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總體前7名、二等獎總體前3名、三等獎總體前1名;

7.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發明專利1項(有證書);

表6:科研實驗室高級崗選項

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1項;
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1項;
獲國家科技成果獎(有證書);
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總體前10名,二等獎總體前5名,三等獎總體前2名;
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發明專利1項(有證書);
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實用新型專利2項(有證書);
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與本實驗室儀器研製及功能開發的相關科研項目1項。

石油大學(北京)

2004-9-8

⑧ 教師工資待遇等級明細

基礎工資和獎勵工資七三開,教師「底薪」對號入座

實施績效工資後,教師工資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由同級政府人事、財政和教育部門按照同一行政區域同類人員實行統一發放標準的原則確定,一般按月發放。

基礎性績效工資一般設立崗位津貼和生活補貼兩項。崗位津貼按現執行崗位工資標准所對應的崗位、任職年限和工作年限確定執行相應的標准,12級教師可「對號入座」查詢。工作人員生活補貼標准,不再區分崗位差異,同一行政區域執行統一標准。同一行政區域內地處偏遠、條件艱苦的農村學校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同樣不再區分崗位差異。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建立分配辦法,並在考核的基礎上自主發放。其中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歸並,不再分設。新設立後的班主任津貼,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統一標准和發放辦法。市直義務教育學校班主任津貼標准區分初中和小學兩個階段,分別按每人每月400元和300元的標准,並按月發放。教師擔任班主任期間享受班主任津貼,離開崗位後不再享受。

⑨ 農村教師崗位補貼發發標準是什麼

生活補助來政策實施以自來,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實施情況,共下達綜合獎補資金21.14億元。各地及時下撥中央綜合資金,保障資金投入,結合實際確定補助標准。吉林按照自然村屯、鄉鎮政府所在地兩類情況,分別給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補助。雲南統一執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標准。湖南按學校在自然村寨、村委會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700元、500元、300元的補助,各縣可自籌資金相應提高標准。青海、新疆的補助標准基本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青海從200元到600元分為5個檔次,新疆從200元到800元分為7個檔次。2014年上半年,已實施縣平均補助標准達到每人每月352元,其中23%的實施地區平均標准在500元以上。獎補資金及時撥付到位,補助標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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