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4年瀘州市古藺縣臨代教師有生活補貼嗎
看看14年瀘州老師的政策就知道有沒有哈。如果正式的有,那你們也是有的。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了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市農村教育均衡發展。經研究決定,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及時補充招聘農村教師
各區縣農村學校在教師編制和崗位空缺的前提下,及時補充招聘教師。由農村學校提出招聘計劃和崗位報考條件,經區縣教育、編制、人社部門審核,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農村學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筆試開考比例可放寬到2:1,因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取消的崗位,可按有關地域性緊缺專業技術崗位的規定,公開、公正、擇優招聘。
二、切實強化村小教師配置
各區縣機構編制部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農村義務教育發展和學生數量及結構變化情況,在核定的區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內,對農村義務教育教職工編制給予適當傾斜。對班額小於23人的村小進行單獨核定編制,按村小的班數,每班配備不少於1.5個教師。農村公辦幼兒園要核定教師職員編制,配齊教師職員。
三、適當提高農村教師待遇
按照省、市定額補助,區縣自主實施,一區(縣)一策,以崗定補的原則,穩步推進我市農村教職工崗位生活補助工作。
(一)實施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二)實施范圍。古藺、敘永兩縣農村教職工崗位生活補助發放范圍是除城關鎮政府所在地學校以外的鄉鎮、村公辦農村學校(含幼兒園,下同);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和合江縣(簡稱三區兩縣)農村教職工崗位生活補貼發放范圍是指除市城市建成區、城關鎮和鄉鎮政府所在地學校以外的公辦農村學校。
(三)補助對象。實施范圍內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不包括離退休教職工,下同)。嚴格落實以崗定補,在崗享受,離崗取消的補助原則。崗位生活補助只針對農村教職工崗位的補助,教職工在崗時享受,離崗(包括退休)後自然取消。經區縣及以上教育部門批准到農村學校支教教師和「特崗教師」同等享受。在編不在崗、3個月以上外借、退休(退職、退養、離崗待退)教職工不得享受。已享受「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工作補助的支教教師,不再享受農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但若低於當地發放標準的應予以補足。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代課教師或臨時聘用教師,享受公辦教師同等的崗位生活補助。
(四)補助標准。古藺、敘永兩縣崗位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不得低於400元;三區兩縣崗位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不得低於200元(具體補助標准見附件)。各區縣根據教職工工作、生活條件的艱苦程度等因素,確定類別。
(五)經費分擔。農村教職工崗位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省、市、區縣財政共同負擔。省財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給予古藺、敘永兩縣定額補助,市財政原則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給予古藺、敘永,按每人每月50元給予三區兩縣定額補助,其餘資金由各區縣財政負擔。
四、大力改善村小教師的食宿條件
一是對於新招入村小的大中專畢業生,由鄉鎮政府解決居住用房。二是除中央和省上專項資金建設教師周轉房外,各區縣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按照省上統一標准,安排專項經費修建村小教師周轉房和師生食堂。
五、對村小教師職稱評聘予以傾斜
根據村小教師在編在崗人數,核定村小的崗位數,一律不得擠占、挪用,確保符合條件的村小教師評上職稱,聘用到相應崗位。在古藺縣、敘永兩縣村小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三區兩縣村小連續工作滿15年以上的教師,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關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准條件規定中的一級教師條件,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級教師,評聘為一級教師。
六、建立鄉鎮教師合理流動的長效機制
(一)鄉鎮招聘教師計劃中,必須拿出不低於50%的名額新招聘村小教師,同時必須安排一定名額擇優選調服務期滿的在崗村小教師到片區完小以上學校工作。
(二)新招農村教師最低服務年限5年。凡達到5年教齡,均可參加區縣外公開招聘考試。區縣和市直屬校每年選調在崗教師筆試或不進行筆試的面試時間,定於5月第二周星期六。市、縣、鄉鎮機關及其他事業單位不得借用在職農村教師。
七、本意見至2014年10月3號起實施,有效期5年。
附件:農村學校教職工最低崗位生活補助標准表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9月3日
⑵ 2016年四川瀘州古藺縣教師招聘面試內容
2016年瀘州古藺縣教師公招面試事項如下:
1.面試方式:編碼2016125001——2016125070崗位(教師崗位)採取說課的面試方式;編碼2016125071——2016125119崗位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資格審查後領取的面試通知書。
3.形不成競爭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若某崗位由於缺考、面試成績為零分、違紀等原因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於8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確定為聘用人員。